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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知识汇总
作家作品
孟子(约公元前372年—公元前289年),姬姓孟氏,名轲,字号不详(子舆、子居等字表皆出自伪书,或后人杜撰),邹国(今山东邹城)人。战国时期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地位仅次于孔子。孟子宣扬“仁政”,最早提出“民贵君轻”的思想,被韩愈列为先秦儒家继承孔子“道统”的人物,被元朝追封为“亚圣”,尊称为“亚圣”。后世常把孔子和他以“孔孟”并称,儒家学派的思想也因此被称为“孔孟”之道。
《孟子》是由孟子及其弟子共同编写而成,记载孟子及其学生言行的一部分,也是儒家重要经典之一,南宋朱熹将《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并称为“四书”《孟子》是以记言为主的语录散文, 其文气势充沛,感情洋溢,逻辑严密;尤长于论辩,长于譬喻,用形象化的事物与语言,说明复杂的道理。其中许多长篇大论,气势磅礴,议论尖锐,机智而雄辩,对后世的散文写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本文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它包括四种“本心”: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意见不合,便决定辞掉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词拒绝。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文体知识
《孟子》是语录体散文。
语录体,中国古代散文的一种体式。常用于门人弟子记录导师的言行,有时也用于佛门的传教记录。因其偏重于只言片语的记录,短小简约,不重文采,不讲求篇章结构,也不讲求段落、内容间的联系,还没有构成单篇的、形式完整的篇章,故称之为语录体。
创作背景
孟子为了实现他的政治主张,曾游说齐、魏、滕、宋等国。当时各国诸侯正以攻伐争霸为贤,视孟子的“行仁政”学说为,脱离实际,因而不予采纳。孟子退而讲学著述,其言行的记载,保存在《孟子》一书中。
《孟子》现存七篇。每篇都以第一句中的两个或三个字作为篇名。内容包括孟子的政治活动、政治学说和哲学、伦理、教育思想等。宋朝朱熹把《孟子》和《论语》、《大学》、《中庸》合为“四书”,成为儒家学者初学必读的书籍。
《孟子》不仅是儒家的重要学术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极富特色的散文专著。其文气势磅礴,感情洋溢,逻辑严密,又长于比喻,用形象化的事物和语言说明复杂的道理,对后世散文的发展影响很大。
原文呈现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fú)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字音字形
不为(wéi)苟得也 所恶(wù) 箪(dān) 不屑( xiè)
羹(gēng) 蹴(cù) (为wèi)宫室之美 不辟(bì)
字词释义
(一)重点词语
1.故不为苟得也 苟:苟且。
2.故患有所不辟也 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
3.非独贤者有是心 是:这样。
4.蹴尔而与之 与:给予。
5.妻妾之奉 奉:侍奉。
6.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心:天性,天良。
7.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如使:假如,假使。
8.贤者能勿丧耳 丧:丢掉。
9.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蹴:用脚踢;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0.是亦不可以已乎 是:这。
11.万钟于我何加焉! 何加:有什么益处。
(二)通假字
1.“得”通“德”,感恩、感激。例句:“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2.“乡”通“向”,从前。例句:“相为身死而不受”。
3.“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例句:“所识贫乏者得我与”。
4. “辩”通“辨”,辨别。例句:“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5. “辟”通 “避”躲避。例句:“故患有所不辟”。
(三)古今异义
1.可以
古:能够用来 今:能够
2.是
古:这 指示代词 今:判断动词
3.豆
古: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今:豆子
4.钟
古:古代的量器 今:计时器具
5.加
古:带来益处 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四)一词多义
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通“欤”,语气词,“吗”。
蹴尔而与之: 给予。
未复有能与其奇者: 欣赏。
而: 蹴尔而与之: 表修饰。
乡为身死而不受: 表顺接。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表转接。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表并列。
则: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在句首,连接句子,那么。
入则无法家拂士: 如果。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就。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却。
为: 故不为苟得也: wéi,动词,做。
为宫室之美: wèi,介词,为了、对,向。
乡为身死而不受: 为了。
不足为外人道也: 对、向。
由是:由是感激: 因此。
由是则生: 采用这些手段。
由是先主遂诣亮: 于是。
苟: 苟富贵,无相忘: 如果。
故不为苟得也: 苟且。
之: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取消句子独立性,无实义。
人皆有之: 代词。
宫室之美: 的。
得 二者不可得兼: 能够,副词
得之则生: 得到,获得,动词
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这个,这样
是亦不可以已乎: 这样看来,由此看来
(五)词类活用
1.动词用作名词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原意为:生存;句中意为:求得生存的手段。
2.名词活用为动词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名词,恩惠,在这里活用为动词,感激。)
特殊句式
1.判断句
(1)鱼,我所欲也 “……也”表判断
(2)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者也”表判断
2.省略句
(1)乡为身死而不受。“为”后面省略了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面省略了宾语“施舍”,全句省略了主语“我”。译文:从前我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2)舍生而取义者也。省略主语“我”。
3.倒装句
(1)万钟于我何加焉 疑问代词“何”宾语前置
(2)所欲有甚于生者 介词结构“于生者”状语后置
全文翻译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才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的优厚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重点提示
1.本文的论点是什么 怎样提出来的 为什么不直接提出来
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用“鱼”与“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比喻论证,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化抽象为具体,变深奥为浅显,更加生动形象,简明自然。
2.论点提出以后,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
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
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3.这篇文章主要运用了哪些修辞方法
本文主要运用了比喻、对比、排比等修辞。
比喻。“舍鱼而取熊掌”是一个巧妙而贴切的比喻,它恰当地说明了在人们所喜爱的两件事物不能同时兼得的情况下,就必须择优而取。“一箪食,一豆羹”也是比喻,说明饮食对饥饿者虽然重要,但不合乎礼义也宁死不食,从而证明了“义”重于“生”,突出了主题。
对比。生和义比。义比生更可贵;死与不义比,不义比死更可恶。又用假设方式与事实作对比,赞扬了舍生取义的人。最后用“不食嗟来之食”与“不辩礼义而受万钟”作对比,赞扬了舍生取义的精神,批判了那些只贪图荣华富贵而不顾礼义廉耻的权贵们。这就起到了突出中心思想的作用。
排比。通篇皆是。既有助于逐层深入分析,又能增强文章的气势和论辩力量。
4.本文运用了哪些论证方法?
①用比喻论证法提出论点。文章一开头,就提出“鱼”和“熊掌”都是好吃的东西,但如果两样不能同时得到,那就舍鱼而取熊掌。接着,提出“生”和“义”两样都很贵重,
②用正反对比的论证方法,显出两类不同的人,有的能保持本心,有的则失去本心。
5.我们该如何评价《鱼我所欲也》一文的思想内容
义的价值高于生命,人应该有舍身取义的精神,这一观点在战国时代有积极作用,对后世知识分子的精神修养也有极好的影响。如苏武、岳飞、邓世昌、朱自清、闻一多。但孟子“舍生取义”的观点的根据是唯心主义的性善论,他的说理仅止于是否丧失“本心”,有明显的局限性。
6.写作特色
(1)议论严密,层层深入
文章围绕“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立论,从正面论述生死与“义”的关系,指出舍生取义是人的本心;从反面论述见利忘义是丧失人的本心,从而再次重申文章论点。结构严谨,层层深化。
(2)善用比喻
开篇以鱼和熊掌设喻,引出中心论点。第二段以“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比喻守义不辱,形象生动。
(3)善用对比
第一段正反对比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从反面假设推理,又从正面事实说明人能不贪生,不避患。第二段举例论证,以正反两个事例进行对比,说明人们对待利欲引诱的不同态度,批判为追逐个人名利而丧失羞恶之心的人,重申中心论点。
课文主题
文章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他对比了两种人生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文章默写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3.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4.文中与“嗟来之食”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5.文中叙述孟子不愿做苟且偷生之事的原因: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6.孟子认为人们会用尽方法保全生命的原因的句子: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7.孟子认为人们会不择手段的躲避灾祸的原因的句子: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8.表明孟子必须接受钱财必须按礼义接受,否则没有意义的句子: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9.不按礼义接受万钟是为了: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10.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是: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11.《鱼我所欲也》文中全篇的中心论点的句子是:舍生而取义者也。
12.孟子在《鱼我所欲也》中,表达了与“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相同的人生追求的句子: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13.文中强调“一箪食,一豆羹”重要性的句子: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积累
孟子名言:
尽信书,不如无书。 (孟子·尽心下)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 (孟子·告子下)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 (孟子·公孙丑下)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孟子·尽心上)
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孟子·离娄下)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孟子·尽心上)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孟子·公孙丑)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为大丈夫。 (孟子·滕文公)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孟子·梁惠王下)
出自本文的成语:
1.舍生取义:为了正义事业不怕牺牲。常用于赞扬别人难能可贵的精神。
2.嗟来之食:泛指带有侮辱性的施舍。
3.不屑一顾:认为不值得一看。形容极端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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