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三 数 学(第1周)
【教学内容】
集合、函数的定义域、值域等
【教学目标】
1、集合是不定义的概念,在理解集合概念的同时,必须掌握集合元素的确定性、互异性及无序性的性质,并能运用这些性质来解题。注意元素与集合之间是属于或不属于的关系,而集合与集合间是包含或不包含的关系,两者不解混淆。要熟练地进行集合的交、并、补的运算,在运算时,应首先将集合化简,如果集合中含字母时,必须对字母的取值进行讨论。集合作为一种数学工具,它与数学的其他各个分支有着密切的联系,复习时要加深对它的理解。
2、函数是一种特殊的映射,在理解函数的概念时要特别注意函数的定义域为非空数集。若给出函数的解析式,求函数的定义域时我们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若有分母则分母不为零;(2)若有偶次根式,则被开方数非负;(3)若有对数式,则真数大于零且底数大于零而不等于1,求一个函数的定义域时实质上就是求由上述的不等式得到的不等式组的解集。对于反函数,由于反函数的定义域和值域分别是它原函数的值域和定义域,因此反函数的定义域不是由其对应法则本身确定,而应是它的原函数值域。
3、对于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