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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诗两首
教学目的
1.积累语言,了解作者。
2.指导学生了解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特点,指导学生欣赏写景诗的意境。
教学重难点
1.指导学生了解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特点。
2.指导学生欣赏写景诗的意境。
教学设想
1.从田园诗的角度,对两首诗的具体内容、景物描写、语言特点、感情意蕴等方面进行比较。
2.欣赏《蝈蝈与蛐蛐》一诗,可根据它上下两部分相互呼应的特点,让学生感受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所表现的大自然的无比美好和无限生机。欣赏《夜》一诗,要抓住夜景的静谧、美丽的特点,体会蕴含其中的诗人的情感。
3,重点引导学生揣摩语句,感受形象,通过联想和想像进入诗的意境。在关键处点拨,多让学生自己用心领悟。
教学时间:2课时
第1课时
教学目标
学习理解《蝈蝈与蛐蛐》。
教学内容与步骤
情景激趣
济慈(1795—1821),英国诗人。1795年10月29日生于伦敦。9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济慈和两个弟弟由外祖母收养。15岁时母亲又病故,外祖母委托两名保护人经营他们兄弟的财产。起初济慈是学医的,他喜好文学,但对医学并不厌弃,通过考试获得内科医生执照,还继续学习外科。直到1816年11月间,济慈才决心放弃医学,从事文学创作。他的诗诗中有画,色彩感和立体感都很强。他认为,一个大诗人对美的感受能压倒或抵消一切其他的考虑,这就是他的“天然接受力”的思想。他曾说,他可以深入到一只麻雀的性格中去,同样可以“在瓦砾中啄食”。济慈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中最有才气的诗人之一,他的诗对后世的影响很大,维多利亚时代诗人、唯美派诗人、“意象派”诗人都受到他的影响。可惜正当他初展宏才的时候,就不幸与世长辞,时年才25岁。
同学们,这节课再向大家介绍一篇浪漫主义诗人——济慈(板书)创作的十四行诗《蝈蝈与蛐蛐》
探究生趣
第一步,泛读课文。指导学生阅读时,要求结合注释,梳理文意,将课下重要注释简化后移到课文相关位置处。用(1,2,……)标出段内的层次,批注自己的阅读感受,列出不懂之处。
一、在阅读过程中校正读音,积累词语:
蝈(guō) 蛐(qū) 栖息(qī)
沉醉:大醉,多用于比喻沉浸于某事物或状态中程度很深。
消逝:消失。栖息:停留;休息(多指鸟类)。
2.简介作者和时代背景。引导学生阅读注释①,教师补充。
二、整体感知
1.划分层次,理解大意
盛夏——蝈蝈的乐音
大地的诗歌 充满生机
严冬——蛐蛐的歌儿
2.这首诗在构思上有什么特点?
明确:开头一句与“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相对应分为两部分;动静相衬,意境优美。
第二步,朗读课文,深入理解
1.理解虫鸣的象征意义。
明确:诗人创造蝈蝈和蛐蛐的意象,表露了济慈的创作思想,即诗应该给人以安慰,并提高人们的思想。蝈蝈和蛐蛐充满活力,它们的鸣声周而复始,永不停息,那就是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鼓舞人们乐观地对待生活。
2.尾声:“从蛐蛐的歌中仿佛听到了蝈蝈的呜叫”。理解盛夏的蛔蝈和冬天的蛐蛐是怎样联系起来的。
明确:这是诗人的联想,将冬天的蛐蛐的歌儿呼应盛夏的蝈蝈的乐音。点出起伏不停,点明中心:从来不会死亡,从来没有停息的大地的诗歌。
3.蛐蛐和蝈蝈的鸣叫象征着什么?
明确:象征着对生活的热爱,乐观向上的精神,同时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
4.本诗表达了怎样的主旨?
明确:这是一首大自然的颂歌,他通过对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日“蛐蛐的歌儿”的描写,赞美“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
第三步,选读课文,个性解读
1.你对《蝈蝈与蛐蛐》还有哪些与众不同的见解?
2.学了本诗你有怎样的收获?
总结固趣
这首诗构思巧妙,短小精致而又十分大气。全诗分为前后对应的两部分,分别以“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和“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开头,点明主旨;又分别描绘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并通过联想使二者巧妙地联系起来,生动地表现了“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的主题。这首诗仅仅勾勒了夏、冬两幅小景,而没有描绘春、秋两季的景象;仅仅描写了蝈蝈、蛐蛐这两种昆虫的鸣唱,而没有去写大地上其他百鸟千虫的歌唱。但它所表现的却是大自然一年四季“歌声”不断的景象,歌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的永恒美。全诗讴歌大自然的无限美好、无限生机,着墨不多却能以少胜多,富有内涵,给人以广阔的想像空间,角度新颖独到,构思颇具匠心。
布置作业
精读《夜》,列出不懂之处。
第2课时
教学目标
学习《夜》
教学内容与步骤
情景激趣
谢尔盖·亚历山德罗维奇·叶赛宁(1895—1925),俄罗斯田园派诗人。生于梁赞省一个农民家庭,由富农外祖父养育。1912年毕业于师范学校,之后前往莫斯科,在印刷厂当一名校对员,同时参加苏里科夫文学音乐小组,兼修沙尼亚夫斯基平民大学课程。1914年发表抒情诗《白桦》,1915年结识勃洛克、高尔基和马雅可夫斯基等人,并出版第一部诗集《亡灵节》。1916年春入伍,退伍后与赖伊赫结婚。1925年12月28日拂晓在列宁格勒的一家旅馆投缳自尽。
他的诗感情真挚,格调清新,并擅长描绘大自然景色。
探究生趣
第一步,泛读课文。指导学生阅读时,要求结合注释,梳理文意,将课下重要注释简化后移到课文相关位置处。用(1,2,……)标出段内的层次,批注自己的阅读感受,列出不懂之处。
一、在阅读过程中校正读音,积累词语:
喧响(xuān)微漾(yàng)沉浸(jìn)撒手(sā)撒播(sǎ)
幽暗:昏暗。喧响:声音喧闹响亮。沉寂:十分寂静。秧鸡:幼小的鸡。
沉浸:浸入水中。多比喻处于某种境界或思想活动中。
二、整体感知
1.划分段落,概括大意
第一节:写夜的静谧
第二节:写溪水的歌唱
(以动写静) 静谧、美丽
第三节:写月光下大自然的美丽
第四节:再次写到美丽的月色
小结:诗的第一节描写夜的静谧。随着夜的降临,自然万物都归于沉寂:平静的河水仿佛悄悄进入梦乡,松林不再喧响,夜莺停止歌唱,秧鸡也不再喧嚷。
第二节写在夜的寂静之中,潺潺的溪水在轻轻地歌唱,这是以动写静、以动衬静而更显其静。然后由听觉转入视觉,引人月光的意象描写夜的美丽:明月的银辉静静地洒落大地,周围的一切都沐浴在月色之中。
第三节进一步描写月光下大自然的美丽:大河,小溪,浸水的原野上的青草。都在月光下熠熠生辉。
第四节又回到夜的静谧,并再次写到美丽的月色,这是以反复的吟咏造成诗的节奏美和旋律美,深化夜的静谧、美丽的氛围。
2.让学生用自己的话,描绘所写的夜景
学生完成后交流
师生评点
第二步,精读课文,深入解读
1.这首诗传出诗人怎样的心境
?
明确:传达出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和他安适、宁静的心境。
2.这是一个怎样的夜?
明确:宁静和谐
3.你从诗中哪些地方读出了这样的“夜”?
指导学生朗读第一节,然后概括:
明确:第一节描写夜的静谧。既有白天、夜晚的鲜明对比,又有听觉、视觉的多层描述。“悄悄”为叠词,读来具有音乐美;“幽暗”符合夜晚的特色;“失去”意为“原有的不再具有”,与第四句的“不再”呼应;白天“喧响”、“欢嚷”,夜晚却“沉寂”,与第一句“悄悄”相呼应,拟人手法的运用更见夜的深沉,万籁俱寂,虽不言静而静自现。
指导学生朗读第二节,然后概括:
明确:第二节写在夜的寂静之中,潺潺的溪水在轻轻地歌唱,这是以动写静、以动衬静,尤其是“只” 更显其静(把“只”去掉读读看有何不同?把“只”改为“却”读读看有何不同?);“明月”、“光辉”由听觉转入视觉,引入月光的意象描写夜的美好:明月的银辉静静地洒落大地,周围的一切都沐浴在月色之中。
指导学生朗读第三节,然后概括:
明确:第三节抓住特定背景下的意象“大河”,“小溪”,“原野上的青草”,进一步描写月光下大自然的美好,都在月光下熠熠生辉。“大”与“小”相对,“星”与“波”相映,“万点”的似是璀璨星空,“微漾”的仿佛和风而舞。“也”则呼应了第二节中“给周围的一切披上银装” 师问:想象文字展现的画面,你能用散文的笔触把它描绘出来吗?
指导学生第四节然后概括:
明确:第四节又回到夜的静谧,再次写到美丽的月色,以反复的吟咏形成诗的节奏美和旋律美,深化夜静谧、美丽的氛围,令人更深切地感受到诗人情感的波荡和律动。
4.叶赛宁在《夜》里抒发了什么情感?
明确:对夜的宁静美好的喜爱之情,陶醉于自然之中以及诗人此时宁静恬适的心境。
第三步,选读课文,个性解读
1.你对课文还有哪些与众不同的见解?
2.学了本诗你有怎样的收获?
总结固趣
俄罗斯诗人叶赛宁是一位大自然的歌手,他从自然中汲取灵感,又把自己融入自然,通过对夜景的描绘,传递了自己的情感与对生命的体会。诗歌写出了夜静谧、美丽的特点。
布置作业
预习《敬业与乐业》,列出不懂之处,上网搜集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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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济慈简介
约翰·济慈(1795~1821),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出身卑微,少年即成孤儿,生活贫困,做过医济慈画像生助理。自幼喜爱文学。1816年发表处女作《哦,孤独》。1817年出版第一部诗集《诗歌》,其中有名篇《蝈蝈与蛐蛐》,从此崭露头角。他在短促的一生中留下不少著名的诗篇,如颂诗中的《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忧郁颂》,十四行诗《白天逝去了》等。他的诗想像丰富,绚丽多彩,诗中有画,色彩感和立体感强,具有一种永恒的美,一如温柔、清丽而又梦幻般恬静的月光,洋溢着进步的自由精神和人类的崇高理想。他主张诗人以“美的梦幻”“自由的想像”进行创作,表现“永恒的美的世界”。他的诗对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后来的唯美派诗人以及20世纪的意象派诗人都有很大影响。诗人25岁宏才初展时,就不幸与世长辞。他留下的墓志铭是:“这里安息着一个把名字写在水上的人。”
约翰·济慈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杰出的英国诗人作家之一,浪漫派的主要成员。济慈才华横溢,与雪莱、拜伦齐名。他去世时年仅25岁,可他遗下的诗篇誉满人间,他的诗被认为完美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特色,济慈被人们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
在济慈青少年时期,他的父母便相续去世。虽然两个兄弟
和一个姐姐非常照顾他,但那种过早失去父母的悲伤始终影响着济慈。在埃菲尔德学校,济慈接受了传统正规教育,在阅读和写作方面,济慈受到师长克拉克的鼓励。年轻的济慈非常钟爱维吉尔,14岁时,他将维吉尔的长诗《艾涅阿斯纪》翻译成英语。
1810年,济慈被送去当药剂师的学徒。五年后济慈考入伦敦大学国王学院,但没有一年,济慈便放弃了从医的志愿,而专心于写作诗歌,他早期的作品多是一些仿作。
1817年济慈的第一本诗集出版。这本诗集受到一些好评,但也有一些极为苛刻的攻击性评论刊登在当时很有影响力的杂志《Blackwood's
magazine》上。济慈没有被吓倒,他在来年的春天付印了新诗集《恩底弥翁》。随后他令人惊讶的写出了大量的优秀作品,其中包括《圣艾格尼丝之夜》、《夜莺颂》和《致秋天》等名作。
1820年3月,济慈第一次咳血,之后不久,因为迅速恶化的肺结核。1821年2月23日,济慈病逝于意大利罗马。他的书信,手稿等作品主要都收藏于哈佛大学Hughton图书馆,部分收藏于大英图书馆、位于北伦敦的济慈纪念馆等。
济慈创作的第一首诗是《仿斯宾塞》,接着又写了许多优秀的十四行诗,他的这些早期诗作收集在1817年3月出版的第一本《诗歌》中。次年,他根据古希腊一个美丽神话写成的《安迪密恩》问世,全诗想象丰富,色彩绚丽,洋溢着对自由的渴望,表现了反古典主义的进步倾向。
1818年到1820年,是济慈诗歌创作的鼎盛时期,他先后完成了《伊莎贝拉》《圣亚尼节前夜》《海伯利安》等著名长诗,最脍炙人口的《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等名篇也是在这一时期内写成的。
他主张“美即是真,真即是美”,擅长描绘自然景色和事物外貌,表现景物的色彩感和立体感,重视写作技巧,语言追求华美,对后世抒情诗的创作影响极大。
“在英国的大诗人中,几乎没有一个人比济慈的出身更为卑微。”“1821年2月23日,他客死罗马,安葬在英国新教徒公墓,年仅二十五岁。……如果天以借年,他能够达到什么样的成就,是难以意料的。但是人们公认,当他二十四岁停笔时,他对诗坛的贡献已大大超越了同龄时期的乔叟、莎士比亚和弥尔顿。”
1818年夏天,济慈前往英格兰北部和苏格兰旅行,途中得到消息说他的兄弟汤姆得了严重的肺结核,济慈即刻赶回家照顾汤姆。这一年年底,汤姆死了,济慈搬到一个朋友在汉普斯泰德(Hampstead)的房子去住,如今的人们已将那所房子认为济慈之家。在那里,济慈遇见并爱上了一位年轻的女邻居,方妮·布朗(Fanny
Brawne)。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疾病与经济上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济慈,但他却令人惊讶的写出了大量的优秀作品,其中包括《圣艾格尼丝之夜》、《夜莺颂》和《致秋天》等名作。2月23日,济慈病逝于意大利罗马。他的主要书信手稿等作品,收藏于哈佛大学Hughton图书馆,部分收藏于大英图书馆及位于北伦敦的济慈纪念馆等。
叶赛宁简介
谢尔盖·亚历山德罗维奇·叶赛宁(1895—1925),俄罗斯田园派诗人。生于梁赞省一个农民家庭,由富农外祖父养育。1912年毕业于师范学校,之后前往莫斯科,在印刷厂当一名校对员,同时参加苏里科夫文学音乐小组,兼修沙尼亚夫斯基平民大学课程。1914年发表抒情诗《白桦》,1915年结识勃洛克、高尔基和马雅可夫斯基等人,并出版第一部诗集《亡灵节》。1916年春入伍,退伍后与赖伊赫结婚。1925年12月28日拂晓在列宁格勒的一家旅馆投缳自尽。
谢尔盖·亚历山德罗维奇·叶赛宁(1895—1925),苏联俄罗斯诗人。出生于梁赞省一个农民家庭。1904~1912年读小学和教会师范学校,开始写诗。1912年赴莫斯科,当过店员、印刷厂校对员,兼修一所平民大学的课程,积极参与文学活动。1915年去彼得堡,拜见著名诗人勃洛克、克留耶夫等,1916年初第一本诗集《扫墓日》出版。同年应征入伍,一年后退役并结婚。时值二月革命、十月革命,诗人写了《变容节》《乐土》《约旦河的鸽子》《天上的鼓手》等著名诗作,以抒情的方式,抒发个人对革命的感受。1919年参加意象派并成为中心人物,写出《四旬祭》《一个流氓的自由》。1921年离开意象派。这一年诗人与到莫斯科访问的美国舞蹈家邓肯夫人相识,热恋成婚,并与之出游西欧、美国。两人很快由热恋变为争吵,终于离异。1923年诗人回国。
1919年参与发表意象派《宣言》,后来又写了《生活与艺术》。批判意象派,表明了他向现实生活的回归。1921年与邓肯结婚,第二年出游欧美各国,1923年返回苏联,并发表文章批判美国的生活方式。
1924年出版了轰动文坛的诗集《莫斯科酒馆之音》,展示了诗人抑郁消沉的心灵。1924至1925年诗人的创作进入高峰期,写出组诗《波斯抒情》(1924)、长诗《安娜·斯涅金娜》(1925)、诗集《苏维埃俄罗斯》(1925)等。
1925年9月与列夫·托尔斯泰的孙女托尔斯塔娅三度结婚,11月住院治疗精神病,完成自我审判式的长诗《忧郁的人》。12月26日用血写了绝命诗:“再见吧,我的朋友,再见/亲爱的,你永远铭记我心间/命中注定的分离/预示着来世的重逢//再见吧,我的朋友,不必话别无须握手/别难过,莫悲戚——/这世间,死去并不新鲜/活下去,当然更不希罕”。28日拂晓在列宁格勒的一家旅馆投缳自尽。
十月革命使他的创作发生了根本转变,他歌颂革命,赞扬工人阶级,但从根本上他并不理解革命和苏维埃制度。因而流露出放荡不羁、玩世不恭的“叶赛宁气质”,这方面的代表作是组诗《莫斯科酒馆之音》(1921——1923)。“叶赛宁气质”很容易让人想起浪漫主义时代包孕两面性的“浮士德精神”,特别是“拜伦式英雄”,它们大致可以看作同一个诗人在不同时代的表现。“叶赛宁气质”其实是“乡村最后一个诗人”在时代变迁中发现自己站在时代发展的对立面的独特表现。帕斯捷尔纳克认为:“叶赛宁对待自己的生命如同对待一个童话,他像王子伊万骑着灰狼漂洋过海,一把抓住了伊莎多拉;而邓肯,如同抓住了火鸟的尾巴。他的诗也是用童话的手法写成的,忽而像玩牌似的摆开文字阵,忽而用心中的血把它记录下来。他诗中最珍贵的东西是家乡的风光,那是俄罗斯中部地带,梁赞省,处处是森林,他像儿时那样,用使人眩晕的清新把它描绘了出来。” 叶夫图申科则把他称为“一个最纯粹的俄罗斯诗人”:“叶赛宁的诗歌是一种土生土长的现象。叶赛宁的音韵放射着俄罗斯土地结构中所特有的那种矿物的神奇光彩。叶赛宁的诗歌是俄罗斯大自然,俄罗斯语言(包括童话、歌谣、乡村民歌、谚语和俗语、远古时代部分流传下来的咒语、哀歌、仪式歌曲)所独有的产儿。” 他们对叶赛宁的把握无疑是极其精到的。“忽而像玩牌似的摆开文字阵,忽而用心中的血把它记录下来”正是“叶赛宁气质”在其诗歌创作的两种不同表现。
而他之所以被称为“一个最纯粹的俄罗斯诗人”正是由于叶夫图申科从深层次上把握住了导致“叶赛宁气质”的成因:出于对俄罗斯乡村的执着眷恋而不能认同现代文明的强大推进及其对乡村的破坏。如果说普希金是一个走在时代前列、为争取民族自由鼓与呼的诗人,那么叶赛宁无疑在有意无意之中充当了一个时代的“反面角色”,他强烈渴望保留的是特定时代的地域文化,高尔基在分析他的死因时就认为他死于城乡文明的冲突,这个判断是相当深刻的。叶赛宁与白银时代的其他诗人不同的一点是,在十月革命之后他没有流亡国外,像吉皮乌斯等人那样发誓与十月革命势不两立。除了与邓肯出游的那两年,他一直固守在俄罗斯土地上。然而,现实的发展越来越让他感到痛心:“在蔚蓝色田野的小径上,/很快就会出现钢铁的客人。/朝霞浸染的燕麦,/只剩下一些干瘪的籽粒。//陌生的死气沉沉的打谷场,/给你唱的歌不会使你获得生命!/只有那些马匹和燕麦/将为年老的主人忧伤。”在《四旬祭》中,他直接用“铁马”(即火车)与活马竞赛的典型场景来体现这种冲突。
和他生活在同时代并有交往的帕斯捷尔纳克对叶赛宁充满了理解的同情:“叶赛宁的风景诗的地位,在他的作品为现代大都市的迷宫取代了。一个当代人的孤独的灵魂在这个迷宫里迷失了方向,破坏了道德,他描绘的正是这种灵魂的激动的,非人的悲惨状态。”
教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