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际海洋法 课件 (5)

文档属性

名称 第一节 国际海洋法 课件 (5)
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0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中图版
科目 地理
更新时间 2017-12-01 11:52:16

图片预览

文档简介

课件17张PPT。第一节 国际海洋法 自主学习
区分概念:
内水
领海
毗邻区
专属经济区
大陆架
公海
国际海底区域专属经济区的重叠问题A





区B





区重叠区领海12海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合作探究:积极思考,主动分享你对钓鱼岛争端的态度及理由 邓小平非常轻松地说:“尖阁列岛”,我们叫钓鱼岛,这个名字我们叫法不同,双方有着不同的看法,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时,我们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这次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双方也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倒是有些人想在这个问题上挑一些刺,来破坏中日关系的发展。我们认为两国政府把这个问题避开是比较明智的,这样的问题放一下不要紧,等10年也没有关系。我们这一代缺少智慧,谈这个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下一代比我们聪明,一定会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法。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法》颁布
  本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及沿海岛屿、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说起钓鱼岛,中方总是称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但中日在钓鱼岛领土问题上“存在争议”。相反,日本总是说“钓鱼岛领土不存在争议,主权属于日本”。
中国为何要钓鱼岛必须"存争议"?
 一、“钓鱼岛问题”本身并非只是钓鱼岛问题,而是包括东海划界问题和琉球问题,甚至还关乎台湾问题。因为如果钓鱼岛确认归了中国,那中日在东海划界问题上日本主张的中间线依据就更站不住脚了,最终中国大陆架延伸依据将更加获得认可。
更为重要的是,钓鱼岛和琉球群岛,当初是被放在一起由美国私自将行政管理权交给日本的,这两个地方二战后被放在一起管理,最初是由联合国托管,并由美国代为管理,美国私自交给日本不和国际法。所以,如果钓鱼岛归中国,那么琉球的归属问题就自然浮出水面。
二、钓鱼岛问题本质上是中美西太平洋的博弈问题。
  既然钓鱼岛背后是东海问题、是琉球问题,还包含了台湾问题。那么,本质上,钓鱼岛问题是中美西太平洋的博弈问题。读过《大博弈中国之危与机》的战友应该知道,钓鱼岛本质上是美国遗留下来的问题,目的是用钓鱼岛来钓中日之争的鱼,这样他就可以渔翁得利。
  对中国来说,既然美国是如此打算的,那么反过来中国也可以用钓鱼岛来钓美国的鱼,即通过让钓鱼岛的争议继续向后拖着,慢慢地在中国实力增强后,让一个钓鱼岛问题变成整个西太平洋的问题。
 直白点说,就是用钓鱼岛反过来钓美国的鱼,通过自己实力增长来反制美日,并最终通过钓鱼岛的“争议”来达到自己的战略目的。这就是邓公“主权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内在涵义之一。
有智慧的解决海洋问题对于我国有重要意义当堂反馈1. 我国海洋权益中,包括(  )
A.领海和毗连区
B.领海与专属经济区
C.领海与大陆架
D.享有主权和管辖权的海域和在人类共享部分 中的应有份额
2. 关于专属经济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专属经济区包括内水
B.专属经济区包括领海
C.专属经济区在领海以外
D.专属经济区实际只有188海里宽当堂反馈在日本琉球群岛以东的太平洋海域,有一个无人居住的小岛——冲之岛,由于海水长期侵蚀,露出海面的岩礁逐年减少,涨潮时只有两块礁石露出海面,不足半米,不要太久将会被海水彻底淹没,日本政府不惜投资300亿日元巨款,从1987年起,用了3年加固该岛。阅读材料,回答下题。
3.日本政府这样做的目的是(  )
①为了扩大领土面积 
②为了获得以该岛为中心的面积大约126 000平方海里的海域 
③保护了小岛作为领土的法律地位 
④为了在小岛上建人工城市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请你用你喜欢的方式总结本节课所学反思小结岛屿与岩礁制度
《公约》第121 条对“岛屿制度”专门做了如下规定: ( 3) 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然而,《公约》这一条款既没有对“岛屿”、“岩礁”做出明确的界定,也没有对“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规定具体的标准,因而造成在理论和实践中的诸多分歧。
“人类居住”的标准应理解为永久居民的实际居住?灯塔看护人或靠外界给养的防御军队不能算?
符合“岛屿”的规定: 一是有无淡水供应? 二是那里有无生长食物的可能? 三是附近有无建造房屋的材料? 反之,就是“岩礁”,只能给予领海权利?拓展视野:公约的缺陷中国的对策
1. 不能把《公约》作为解决南海问题的唯一法律依据。《公约》在历史性权利、群岛制度等方面的缺陷与模糊规定,正是南海海域划界争议产生的重要原因。
2. 积极推动《公约》的进一步完善,逐步构建中国在海洋法发展中的话语权。中国在《公约》制订过程中参与程度并不高、所发挥的作用也非常有限。可以说,中国正是由于在构建以《公约》为核心的当代海洋法律体系中话语权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维护海洋权益的被动局面。因此,在未来海洋法的发展中,中国应在坚持《公约》的宗旨和目的的前提下,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公约》相关规定的主张,并创造出解决南海问题的国际法规范,从而逐步形成并取得海洋法发展的话语权拓展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