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33张PPT。第四课 做信息社会的合格公民 第一点:教材的地位及其作用
《做信息社会的合格公民》是广西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信息技术》七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第四课的内容。在此之前,学生们已经学习了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为过渡到本课内容的学习起到了铺垫的作用。因此,本课内容在今后信息社会生活中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地位。所以学好这课内容为以后对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有一个较深入的了解,应该怎样去做一个信息社会的合格公民打下牢固的理论基础。一、教学分析 第二点:教学目标分析
1、知识与技能:
(1)能够通过多种途径了解信息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危害。
(2)掌握有关网络道德规范和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知识。
2、过程与方法:通过创设的图片和案例,讨论总结信息道德和法规,使学生懂得安全上网的技巧。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本节课的学习,让学生了解在信息活动过程中存在的消极因素,学会识别和抵制不良信息,自觉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负责任地参与维护信息安全的实践中,增强在网络交流中的自我保护意识,争做“信息社会的合格公民”。教学重点:
1、分析信息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网络使用的道德规范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
重点的依据:只有掌握了信息安全的基础知识,才能理解和掌握信
息网络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
教学难点:对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了解。
难点的依据: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比较抽象,学生没有这方面的基础
知识。二、学情分析 教学对象是七年级的学生,他们都是来自农村小学的学生,大部分都没有信息技术和信息安全的基础知识,经过前面的内容学习,现已具备相关的基本操作技能,但在网络中的交流能力还很弱,需要利用课件进行教学。三、教法和学法分析 教法:采用情境案例分析法、经验分享法、总结法。
学法:主要采用“案例分析”“实话实话”等方式,通过典型的案例层层分析突破重点难点。通过小组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养成健康的网络交往行为习惯,能正确处理现实生活与网络生活的关系。四、教学过程网络给我们带来了全新的学习方式但网络也给我们生活带来了危害……网络虚拟财产盗窃案 网络虚拟财产定义
一是: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
二是:数字化、非物质化的财产形式。很大程度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游戏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等。网络虚拟财产盗窃案 梁孝会,浙江省平阳县人,爱好玩网络游戏,通过安装远程控制盗号软件,盗窃别人的网络游戏账户获取网络银子199亿(折现金100多万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网络虚拟财产盗窃案例分析小结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在酒店登陆自己的QQ、邮箱、游戏之类的账号。
不要心存侥幸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要做一个合法的公民,更要做一个合法的信息社会的公民。网友见面案例 不要轻易和陌生的网友见面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一万个人当中碰上这一坏人,那就是真的坏了。主要案件:
女网友:被强奸、被骗卖淫、被抢劫
男网友:被骗钱、引诱消费
案例1:富家女会网友身陷淫窝受害者:小雨 ,富家千金,温州人,喜欢上网,大学毕业在父母开的电器公司上班 。通过网上认识南昌男子刘某……主犯:刘某,自称华侨,身价数千万,言谈风趣幽默。小雨被害过程:与网友见面→被刘某卖→被抢劫→再次被卖(发廊店)→第一次想逃(被告状,被打一耳光)→向骑摩托车男子求救→上公交,拦小轿车→最后获救案例2:某中学就读的15岁女孩小红(化名)和几名女同学在卡拉OK厅与网友见面,被网友在饮料中下了迷魂药,昏迷不醒。结果被其网友及另外五名同伙蹂躏残害,并被劫3部手机、1只金戒指、1条项链。 三思而行、保护自己 网友见面案例分析小结网友易隐瞒的东西性别问题
年龄问题
学历问题
经济问题网友见面宝典事先告诉你的好友,你要见面的人的名字、见面的地点。
尽量不要带贵重物品,不要带太多现金。
时间:白天 地点:公共场所且显眼的地方
尽量不吃对方的东西,不抽对方给的烟。
切记不能去陌生网友家中,不和网友单独呆在一个房间。
发现对方目的不纯,一定要找借口离开。
对于女性网友,第一次与男网友见面,最好和伙伴一起去。
网络游戏 对青少年来说,网络成瘾是生活、学习上极大的毒害。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就劈荆斩棘,于学习、生活都有益;如果利用的不好就会伤害到家人、朋友,伤害到自己。
沉迷网络游戏不可自拔—— 案例1:
17岁的少年吴治(化名)沉迷于电脑游戏,无法自拔。为了偷钱上网吧,他在奶奶家,趁爷爷奶奶熟睡之际,亲手将奶奶砍死,爷爷被砍成重伤。 “上网比什么都重要”沉迷网络游戏不可自拔—— 案例1:
17岁的少年吴治(化名)沉迷于电脑游戏,无法自拔。为了偷钱上网吧,他在奶奶家,趁爷爷奶奶熟睡之际,亲手将奶奶砍死,爷爷被砍成重伤。 案例2: 16岁的少年胡某在网吧里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受到别人的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大半尺长的防身刀具,捅向受害人的胸口,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 “杀无赦” 案例:一个12岁的小孩因上网欠上机费20元,被网吧老板扣押自行车而不敢回家,最后饥寒交迫,投水而亡。走上网吧不归路 黑网吧害你没商量 北京海淀区“蓝极速”网吧发生大火,造成24人死亡,十多人受伤的惨剧。其中大部分受害者是在读学生。 安全隐患害生命
网络成瘾综合症悄悄的向你走来——“互联网成瘾综合症”简称“IAD”
IAD患者最主要的表现是:对网络操作出现时间失控,而且随着乐趣的增强,欲罢不能,难以自拔。情绪低落、头昏眼花、双手颤抖、疲乏无力、食欲不振等。 在信息高速公路上,请勿疲劳驾驶!测一测1.每天起床后情绪低落,头昏眼花,疲乏无力,食欲不振,或神不守舍,而一旦上网便精神抖擞,百“病”全消。
2.上网时表现得神思敏捷,口若悬河,并感到格外开心,一旦离开网络便语言迟钝,情绪低落,怅然若失。
3.只有不断增加上网时间才能感到满足,从而使得上网时间失控,经常比预定时间长。
4.无法控制去上网的冲动。
5.每看到一个新网址就会心跳加快或心率不齐。
6.只要长时间不上网操作就手痒难耐。有时刚刚离网就有又想上网的冲动。有时早晨一起床就有想上网这种欲望。甚至夜间趁小便的空也想打开电脑。7.每当因特网的线路被掐断或由于其它原因不能上网,便感到烦躁不安或情绪低落。
8.平常有不由自主地敲击键盘的动作,或身体有颤抖的现象。
9.对家人或亲友隐瞒迷恋因特网的程度。
10.因迷恋因特网而面临失学、失业或失去朋友的危险。
如果你其中有4项或4项以上表现,且持续时间已经达1年以上,那么就表明你已经患上了IAD。 信息道德规范:
不利用计算机窃取他人的秘密、不做有害他人利益的事情。
不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攻击、谩骂他人。不在网上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不看、不传播黄色、暴力和封建迷信等有害信息。
不非法入侵他人的计算机做危害他人信息安全的事情。
不购买盗版软件、不非法复制有版权的信息技术产品。
不在因特网上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不随意在不了解的网站填写个人真实的资料,如:家庭住址、姓名、电话号码、学校等。
不随意在公用计算机输入个人信息,他人可能在计算机中安装了能记录你一切操作的软件。
.在网上认识的人,不要随便安排见面,如果要见面,第一次也要有大人陪同。
.上网时间不要过长,不要迷恋网络。
信息安全法律法规 《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4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拒绝网毒、文明上网” 签名活动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上网学习? 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 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 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 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 不沉溺虚拟时空 文明上网 保护自己文明上网 保护自己课堂小结 引导学生回顾本节学习内容,进一步强调网络使用的道德规范和遵守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指出通过网络的合法使用,学生的信息素养得到了提升,倡导学生努力做一名信息社会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