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历史八下第9课《对外开放》知识点
经济特区的建立
1980年中央决定在广东、福建两省兴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
深圳成为经济特区的代表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特区为什么“特”:
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体制,允许外国企业和个人以及华侨和港澳侨胞进行投资活动,并在进出口、减免税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
对外开放领域的扩大
沿海开放城市:1984年,进一步开放大连、天津、青岛、上海、福州、广州等14个沿海开放城市。
沿海经济开放区:1985年,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随后与延伸到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和其他一些沿海市县。
1988年,建立海南岛经济特区。
1990年,建立上海浦东开放区。
内地:1992年,对外开放纵向推进,开放了重庆、武汉等沿江城市。满洲里等陆地边境城市。昆明、乌鲁木齐等内地省会城市。随后又开放内地的一些市县。
对外开放的格局:
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2001年12月,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加入WTO的影响:为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开辟了新途径,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开拓了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