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灵公不君》 课件 (共3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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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晋灵公不君》 课件 (共32张PPT)
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0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
科目 语文
更新时间 2018-05-04 2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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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共32张PPT)
第三单元:春秋笔法
学习目标
1、积累常用的文言基础知识实词、虚词、词类活用、特殊句式等,背诵全文。
2、赏析赵盾、晋灵公、董狐、武士等人物形象。
3、了解中国古代史学的实录精神,探究“春秋笔法”的文化内涵。
晋灵公不君( )。厚敛以( )雕( )墙。从台上弹( )人,而观其辟( )丸也。宰夫胹( )熊蹯不熟,杀之,寘( )诸( )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 )之。将谏,士季曰:“谏而( )不入,则莫之继也(请判断这句话是什么句式)。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三进及溜( ),而后视之。曰:“吾知所过矣,将改之。”
晋灵公不君(名词作动词,行国君之道)。厚敛以(目的连词,来)雕(刻画,绘制)墙。从台上弹(名词作动词,用弹弓射)人,而观其辟(同“避”,躲避)丸也。宰夫胹(煮,炖)熊蹯不熟,杀之,寘(同“置”,放置)诸(兼词,之+于)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动词为动用法,为晋灵公的做法担心)之。将谏,士季曰:“谏而(连词表假设,如果)不入,则莫之继也(宾语前置句)。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三进及溜(通“罶”,屋檐下),而后视之。曰:“吾知所过矣,将改之。”
稽首而( )对曰:“人谁无过!过( )而能改,善莫大焉。诗曰:‘靡( )不有初,鲜( )克( )有终。(请翻译这句话)’夫如是( ),则能补过者鲜矣。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 )也,岂惟群臣赖( )之。又曰:‘衮( )职( )有阙( ),惟仲山甫补之。’能补过也。君能补过,衮不废矣。”
稽首而(连词,表修饰)对曰:“人谁无过!过(名词作动词,犯过错)而能改,善莫大焉。诗曰:‘靡(没有谁)不有初,鲜(少)克(能)有终。(没有谁没个开始的,但很少有人能够有始有终)’夫如是(按照这样的道理),则能补过者鲜矣。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稳固)也,岂惟群臣赖(依靠)之。又曰:‘衮(古代天子或三公所穿的礼服,引申指穿衮服的人,即天子或三公)职(职责)有阙(通“缺”过失),惟仲山甫补之。’能补过也。君能补过,衮不废矣。”
犹( )不改。宣子骤( )谏。公患( )之,使鉏麑贼( )之。晨往,寝门辟( )矣。盛服( )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 ),民之主( )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 ),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犹(副词,仍然)不改。宣子骤(多次)谏。公患(厌恶、憎恨)之,使鉏麑贼(刺杀)之。晨往,寝门辟(打开)矣。盛服(穿戴好了朝衣朝冠)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端庄有礼),民之主(依靠、靠山)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在不忠不信两者之中有一种),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秋九月,晋侯饮( )赵盾酒,伏甲将攻( )之。其右提弥明知之,趋登( ),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 )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 )而( )杀之。盾曰:“弃人用犬,虽猛何为( )!”斗且( )出。提弥明死( )之。

 秋九月,晋侯饮(给……喝)赵盾酒,伏甲将攻(杀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趋登(快步走上堂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名词作动词,合乎礼仪)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徒手搏击)而(连词,表顺承)杀之。盾曰:“弃人用犬,虽猛何为(做什么,有什么用)!”斗且(一边……一边)出。提弥明死(动词为动用法,为赵盾而战死)之。

初,宣子田( )于首山,舍( )于翳桑。见灵辄饿( ),问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 )之,舍( )其半。问之,曰:“宦( )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请以遗( )之。”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橐( )以与之。既而( )与( )为公介( ),(请翻译这句话)。倒戟( )以御公徒( ),而免( )之。问何故,对曰:“翳桑之饿人也。”问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 )也。

初,宣子田(通“畋”,打猎)于首山,舍(名词作动词,住宿)于翳桑。见灵辄饿(因饥饿而病倒),问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给……吃)之,舍(留下)其半。问之,曰:“宦(做贵族的仆隶)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请以遗(送给)之。”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橐(盛物的袋子)以与之。既而(不久)与(参加)为公介(铠甲,代指甲士),(不久做了晋灵公的甲士)。倒戟(倒戈,倒转武器向己方攻击)以御公徒(兵卒,士兵),而免(使赵盾免于祸难)之。问何故,对曰:“翳桑之饿人也。”问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逃走)也。

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 )曰:“赵盾弑( )其君。”以示( )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 ),反( )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呜呼!‘我之怀( )矣,自诒( )伊( )戚,’(请翻译这句话)。其( )我之谓矣!(请判断句式)”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 )不隐( )。赵盾,古之良大夫也,为法( )受恶( )。惜也,越竟乃免( )。”
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记载、写)曰:“赵盾弑(杀。古代称臣杀君、子杀父为弑)其君。”以示(给……看)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通“境”,国境),反(通“返”,返回)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呜呼!‘我之怀(怀恋)矣,自诒(遗留)伊(此)戚,’(由于我对国家的怀恋,结果给自己带来了忧伤)。其(大概)我之谓矣!(宾语前置句)”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古今异义,记事的原则)不隐(隐讳事实真相)。赵盾,古之良大夫也,为法(记事的原则)受恶(弑君的恶名)。惜也,越竟乃免(避免,指避免杀君的恶名)。”
《晋灵公不君》
——《左传》
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
——《春秋》
课堂法庭
涉案人员
一君:晋灵公
四臣:谏臣赵盾、士季
叛臣赵穿
史臣董狐
三武士:杀手鉏麑
车右提弥明
饿人灵辄
原告:赵盾 状告太史董狐歪 曲事实,诬陷自己刺杀晋灵公。
被告:太史董狐
法官:孔子
原告辩护律师团
从晋灵公角度取证:
从赵盾角度取证:
被告辩护律师团
从课本取证
从资料取证
仲裁法官:孔子
原告赵盾律师团证据(从晋灵公角度取证):
①厚敛饰墙(贪婪)
②弹人取乐(荒唐)
③滥杀厨师(残暴)
④敷衍士季(狡猾)
⑤谋害赵盾(昏庸)
士季的警示
鉏麑的自杀
赵盾的责备
灵辄的倒戈
赵穿的弑君
完全不行君道
已经众叛亲离
死有余辜 咎由自取
赵盾
恪守臣道
忠君爱国
直言敢谏
敬业守职
宵衣旰食
不忘恭敬
养民施惠
良臣
原告赵盾律师团证据:
(从赵盾角度取证)
原告赵盾律师团证据
(从三个武士的角度取证)
鉏 麑:
提弥明:
灵 辄:
舍生取义
机智勇敢
忠肝义胆
知恩图报
忠于君主
深得民心
知人善任
仁而下士
赵 盾
被告董狐律师团证据:
从课本取证:子为正卿,亡不越竟
反不讨贼。
从资料取证:史官的职责是奋笔直书。直书的内涵一是史实,二是史义(即礼法,儒家尊奉
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道德秩序)。当史实和史义发生冲突时,史实让步于史义!
法庭仲裁: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董狐无罪,赵盾弑其君!
“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盾,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
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
春秋笔法
一、秉笔直书(史实和史义)
二、彰善贬恶 一字寓褒贬
彬彬孔子也令人害怕
《孟子·滕文公下》记载
“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史记·孔子世家》记载
“《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
关于“春秋笔法”
孔子修订《春秋》的原因: “世道衰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 (《孟子·滕文公下》)
孔子修订《春秋》的目的:“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 (《史记·太史公自序》)
为了实现匡救时弊,拨乱反正,宣扬王道,维护礼法的政治理想,孔子在编修《春秋》时,或直书善恶,或暗寓褒贬,后人称这种笔法为“春秋笔法”。彰善贬恶是春秋笔法的要义。
宋太祖尝弹雀于后苑,有臣称有急事请见,太祖亟见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诘其故,对曰:“臣以为尚急于弹雀。”上愈怒,举斧柄撞其口,堕两齿,其人徐俯拾齿置怀中。上骂曰:“汝怀齿,欲讼我耶?”对曰:“臣不能讼陛下,然自有史官书之。”上既惧又悦,赐金帛慰劳之。
     (宋·司马光《涑水纪闻》)
孔子: 他没有什么万卷著作,万余字的语录是他一生思想的浓缩; 他没有什么惊天事迹,极平凡的言行却给后人树立了万世楷模; 九州四海因他而统一,寰球世界也必将因他而和谐; 华夏文明因他而灿烂,未来明天也必将因他而美好; 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 他,一个老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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