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下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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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7课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下学期]
格式 rar
文件大小 429.9K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05-11-24 1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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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23张PPT。第7课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导言 人类迈进现代化,“法治”替代“人治”,成为国家政治的必然趋向。但是,两千多年来中央集权专制的积重难返,使人们深感缺少“法治”的血脉正是中国政治传统的最大症结之一。思想家们注意到西方自由民主宪政制度的进步,随着思考的推进,我们把目光转向宪政的古代起源——罗马法(ROMAN LAW)
既然世界上许多古老民族都有其礼仪与法律条文,为什么惟独罗马法成了现代法治的最重要的渊源呢?一、从共和国到帝国1、贵族共和制2、帝国君主专制执政官:最高行政官职两名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元老院:国家决策机构,由全体贵族共商政事,少数服从多数。
公民大会:平民参加,选举公职并通过元老院提案。
保民官:平民争夺民主权利而设官职6至10名,有权否决元老院决议。思考1:罗马共和制采取了哪些措施防止个人专权、协调贵族与平民的利益?结论:古罗马共和国具备民主建制: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三权分立,相互制衡,被视为现代议会制度的古典渊源。二、从十二铜表法到查士丁尼法典3、罗马法的雏形——十二铜表法5、罗马法的完备——查士丁尼法典(民法大全)2、罗马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法律与习惯
之间没有明显界限。1、罗马法的概念:P129第一段第一行4、公民法——万民法思考3:《十二铜表法》颁布的原因?内容?成果?原因:平民与贵族的长期斗争和强烈要求。
内容:保护债务奴隶制,和家长制,维护贵族利益;
成果:成文法按律量刑,贵族不能按习惯法欺诈平民。结论:这是第一部由贵族、平民两个阶层共同接受的成文法典,把贵族压迫的隐蔽特权变成了法律约束,体现了贵族的德性与妥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平民。这是第一部自然法,体现出法律的均衡、约束与道义。探究一:十二铜表法的出现说明了什么问题?你受到什么启示?答案提示:十二铜表法的出现是共和国内部平民与贵族斗争胜利的结果,是民主法治建设的结果,其实质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巩固罗马共和国。
启示:1、平民斗争的坚决;2、贵族妥协的明智与开明;3、平民政治的成熟;4、法律建设的超越性的清醒克制和宽宏大量;(这四个要素缺一不可,从而保证了罗马人最终成为世界性大帝国的原因)。2、罗马法的完备——查士丁尼法典(民法大全)①组成:《法典》、《法学总论》、《学说汇纂》
②内容: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辞令(公法)、人物、继承、契约、民事诉讼法规(私法)
③成果与评价:罗马法是帝国境内自由人的“国际法”,它注重调解贸易、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国家公法与民间私法具备,尤其是私法是罗马法的核心内容,适用于帝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民法大全以广泛的适用性与灵活的实效性,最大限度地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有助于巩固帝国政权并促进社会稳定及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罗马法与今天的时光隧道:
恩格斯说:“罗马法是第一个世界性的法律”,是“充分预料到现代私有制的法律”。
近代欧洲都以罗马法为基础,制定了本国的法律制度,如《德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等都以罗马法为法律蓝本。
现在世上许多国家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原则都渊源与罗马法。世上公认的法学理论、法制民主原则也均发端于罗马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成了法治建设永恒的价值观了。探究二:有人说,罗马法是一把双刃剑,它在造就罗马帝国彪炳辉煌的同时,又设置了埋葬罗马帝国的陷阱,你如何理解与评价这句话? 答案提示:罗马法在调节罗马社会生活,维护罗马国家统治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使罗马国家基本上沿着法律规范的轨道或快或慢地向前发展。在东方“人治”专制盛行时,罗马的“法治”建制促进了社会经济与文化不断发展,并走向繁荣。但罗马法保护了罗马奴隶主阶级的利益,作为广大奴隶、平民在为奴隶主提供丰富产品的同时,得到的只有枷锁和杀戮!所以,它在后期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帝国全面衰落,直至灭亡。探究一:阅读材料并思考:
材料1、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古罗马)西塞罗材料2、中国历代有卷帙浩繁,分支众多的法律,法有“六典”,刑有“八议”都是对特权与等级的保护。……法律不公开化,先秦时有人要铸法于鼎,孔子就反对,他主张“君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上智下愚”,其愚民政策一贯千载,积习日久,积重难返……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材料3、中国《大清法典》规定:(1)从县官衙门、府、省到京城直至皇帝的各级法庭,对罪犯可依轻重判五刑。判案要呈报上级审核,不服可以上诉。(2)妻子打丈夫应罚杖一百棍,而丈夫打妻子,只有在把她打成重伤并有人起诉时才受罚。……中国法律从属孔儒道德,而且主要是刑法,为了惩治缺乏教养人专用的行政裁决法,内容几乎全是公法,私法靠民间宗法邻里协调……百姓原告与被告都要按规定形式打板子,双方都须向衙役使钱,无法律公职、无律师和陪审团。
——(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依材料和所获知识,请回答:
(1)西塞罗的“自然法治原则”较人治政治有什么积极意义?既然法律本质上都是统治阶级的服务工具,又为什么要强调其积极性?
(2)中国古代法律有什么特点?从《大清法典》为例,你认为中国法律实质是什么?实践操作的是什么法律?为什么?感悟历史
阅读下面媒体新闻,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华盛顿邮报》1989年1月15日报导《中国农民控告官员》一文:
农民王起山及村民19人为阻止政府拖拉机强行耕作自己承包的土地而愤怒地坐在拖拉机前,不使前进。他们向法院提出诉讼,指控政府串通地产商商违背与农民签定的土地合同,单方面收回农民租赁的土地。……材料二:《北京晚报》1989年1月5日刊登朝阳区新源里一中高源同学给编辑部的一封信,内容如下:编辑同志,我是一名中学生。现在一些家长经常犯法:如私折他人信件等。宪法中明文不准私折他人信件,难道对家长不适用吗?……
请回答:农民王起山所在当地政府和高源同学的家长都犯了什么法?侵犯了人的什么正当权益?它们反映出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问题?苏拉凯撒奥古斯都元老院废墟查士丁尼及廷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