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17张PPT。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引言 对于真正的美国主流精英人士来说,他们的国家最值得为之骄傲的不是其庞大的物质财富、领先世界的科技和教育、无与伦比的军事力量,而是创造这一切的机制。这种机制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治国之道。
本课学习目标1787年宪法制定的背景
1787年宪法
1787年宪法的评价
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一、 分权与制衡 1、制定新宪法的必要性:
独立初期,美国是一个邦联制国家,各州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国家无元首。中央最高权力机构邦联国会权力极为有限,无法处理一些重大问题。2、制定新宪法的可能性:(1)理论来源:17-18世纪的孟德斯鸠提出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学说。(2)历史借鉴: 18世纪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完善。目的:加强中央政治权力时间:1787年内容:序言:阐明目的与宗旨正文:对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规定对其他立法事项进行了规定特别提到州与联邦政府的关系问题规定修正案的制定与生效问题1787年宪法特点:“分权与制衡”的原则地点:费城邦联与联邦的区别“邦”即国家,所以“邦联”即国家联合,先有国家再进行联合,“联邦”则是联合而成国家,先有联合,再有国家.邦联制为若干个国家联合而成,组成统一国家的各部分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包括在内政外交等方面有广泛的自主权力,中央只是名义上的.中央政府的权力十分有限.美国联邦政府结构示意图权力机构国会总统联邦法院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议员由选民直接选出每州选两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1/3选民间接选出大法官由总统任命4年终身任职众议员人数与各州人口成正比,任期2年参议院众议院(立法)(行政)(司法)产生方法任期权力1、通过法律 2、征税 3、调整国内外贸易 4、征兵、宣战权
5、在紧急时期调动民兵 6、弹劾权1、战时行使独裁大权 2、任命政府高级官员 3、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 4、外交权
5、军事权 6、赦免权1、最高审判权
2、解释一切法律和条约总统内阁
(行政权) 国会
(参众议院)
(立法权)联邦法院
(司法权)法院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规定法院的组织与权限;总统任命的司法官员须经参议院确认可否决国会的法律弹劾总统;否决总统的人事提名;国会可用 三分之二 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的否决总统任命大法官最高法院可宣布行政违宪二、对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价1、进步意义 a第一部较完整的资产阶级宪法b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c使美国建立联邦制(也是共和制)国家d为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示范e有利于国家统一f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2、时代局限性A、承认黑人奴隶制和黑奴贸易,留下种族歧视和压迫的烙印。马丁·路德·金在发表著名的演说《我有一个梦》我梦见总有一天这个国家将站立起来,实现它的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这些真理不言自明:人人生而平等。” 我梦见有一天在佐治亚的红山上,原先的奴隶的儿子们与原先奴隶主的儿子们坐在一张桌子旁共叙手足情。 B、妇女、印第安人、黑人奴隶的选举权被剥夺美国妇女一直都在争取她们的选举权直到1920年批准的美国宪法第19条修正案中赋予美国妇女选举权相同:政府各部门都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不同:见表(下一页)比较美国总统共和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世袭民间间接选出无有无有首相总统民间间接选出下院直选,国王任命议会产生总统任命内阁对议会或首相负责内阁向总统负责,总统不向议会负责上下院国会最高的司法机
关是联邦法院司法独立课堂练习1、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原则起源于下列哪位
启蒙思想家的观点
A 伏尔泰 B 卢梭 C 孟德斯鸠 D狄德罗
2、美国联邦政府由哪三个相对独立的 部门组成
①立法②行政③司法④考试⑤监察
A ① ② ③ B ① ② ⑤ C ② ③ ⑤ D ③ ④ ⑤
3、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实行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A总统共和制 B君主立宪制
C议会共和制 D责任内阁制CAA4、关于美国总统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但不是军队总司令
B 总统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权
C 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联邦法院大法官
D 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任期四年
5、关于美国联邦法院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 大法官除非犯罪,终身任职
B 联邦法院有权审查行政和立法行为
C 联邦法院拥有行使最高审判权
D 联邦法院有权对违法的总统或副总统提出弹劾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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