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6.3《罗马人的法律》课件(1)(人民版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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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历史:6.3《罗马人的法律》课件(1)(人民版必修1)
格式 rar
文件大小 2.9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民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09-12-04 1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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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30张PPT。课题第三节人民版 1960年罗马奥运会会徽意大利地图“审判苏格拉底的自相矛盾和可耻的地方是,以言论自由著称的一个城市竟然对一个除了运用言论自由以外没有犯任何其他罪行的哲学家提出起诉。” “辉煌属于希腊!
宏伟归于罗马!”The Glory is Greece! The Grandness is Rome!特洛伊城陷落后,全城遭到大屠杀,混乱之中只有特洛伊国王的驸马阿伊尼阿斯,他的后人建立了一个王国,传到一个公主时,公主的叔父篡夺了王位,为了防止公主结婚生子威胁自己的王位,便任命未婚的公主为巫女。这是主管祭神的职位,象修女一样不得结婚。然而美丽的公主和战神玛尔斯(Mars)一见钟情, 生了一双胞胎,起名罗莫路和勒莫。 叔父闻知此事大怒,将公主投入大牢,又把那双胞胎放在篮子里抛入台伯河,指望那篮子漂入大海将那双胞胎淹死。兄弟俩的篮子被河口附近茂密的灌木丛钩住而停了下来,俩人哭声引来的一只过路的母狼。意大利的狼都带点慈悲心,不但没吃了俩人当点心,还用自己的奶去喂他们,这才救了俩小命。不过,总是由狼养活也没法交待,於是又一日一个放羊人在这地盘上溜哒,发现了兄弟俩,将他们抱了回去扶养成人。这两人便是罗马的建造者。 你听说过罗马城起源的传说吗?一、从共和国到帝国1、贵族共和制2、帝国君主专制执政官:最高行政官职两名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元老院:国家决策机构,由全体贵族共商政事,少数服从多数。
公民大会:平民参加,选举公职并通过元老院提案。
保民官:平民争夺民主权利而设官职6至10名,有权否决元老院决议。思考1:罗马共和制采取了哪些措施防止个人专权、协调贵族与平民的利益?结论:古罗马共和国具备民主建制: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三权分立,相互制衡,被视为现代议会制度的古典渊源。 苏拉的个人独裁→恺撒的个人独裁→屋大维的个人独裁和元首政治的建立。
元首制是从共和政体向君主政体过渡的中间环节,其实质在于共和政体形式下的君主专制。元首政治时期,元老院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形同虚设,实际权力由元首操纵。大约从公元 3世纪后期开始,元老院逐渐退出政治舞台,元首政治随之过渡为君主
政治。思考2:罗马共和制是如何转变为元首制的?元首制具有什么特点?苏拉凯撒屋大维公元前27年(公元前1世纪后期),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 。导言 人类迈进现代化,“法治”替代“人治”,成为国家政治的必然趋向。但是,两千多年来中央集权专制的积重难返,使人们深感缺少“法治”的血脉正是中国政治传统的最大症结之一。思想家们注意到西方自由民主宪政制度的进步,随着思考的推进,我们把目光转向宪政的古代起源——罗马法(ROMAN LAW)
既然世界上许多古老民族都有其礼仪与法律条文,为什么惟独罗马法成了现代法治的最重要的渊源呢?一、第一部成文法二、从治“公民”到治“万民”四、罗马法在法制史上的地位:罗马法直接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
现代法律的先驱《十二铜表法》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第3、第8表 债全人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头骨,他必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减半。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思考3:《十二铜表法》颁布的原因?内容?成果?原因:平民与贵族的长期斗争和强烈要求。
内容:保护债务奴隶制,和家长制,维护贵族利益;
成果:成文法按律量刑,贵族不能按习惯法欺诈平民。结论:这是第一部由贵族、平民两个阶层共同接受的成文法典,把贵族压迫的隐蔽特权变成了法律约束,体现了贵族的德性与妥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平民。这是第一部自然法,体现出法律的均衡、约束与道义。探究一:十二铜表法的出现说明了什么问题?你受到什么启示?答案提示:十二铜表法的出现是共和国内部平民与贵族斗争胜利的结果,是民主法治建设的结果,其实质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巩固罗马共和国。
启示:1、平民斗争的坚决;2、贵族妥协的明智与开明;3、平民政治的成熟;4、法律建设的超越性的清醒克制和宽宏大量;(这四个要素缺一不可,从而保证了罗马人最终成为世界性大帝国的原因)。习惯法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①未经政府明确承认注意两点:②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阅读材料
材料1、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古罗马)西塞罗材料2、中国历代有卷帙浩繁,分支众多的法律,法有“六典”,刑有“八议”都是对特权与等级的保护。……法律不公开化,先秦时有人要铸法于鼎,孔子就反对,他主张“君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上智下愚”,其愚民政策一贯千载,积习日久,积重难返……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材料3、中国《大清法典》规定:(1)从县官衙门、府、省到京城直至皇帝的各级法庭,对罪犯可依轻重判五刑。判案要呈报上级审核,不服可以上诉。(2)妻子打丈夫应罚杖一百棍,而丈夫打妻子,只有在把她打成重伤并有人起诉时才受罚。……中国法律从属孔儒道德,而且主要是刑法,为了惩治缺乏教养人专用的行政裁决法,内容几乎全是公法,私法靠民间宗法邻里协调……百姓原告与被告都要按规定形式打板子,双方都须向衙役使钱,无法律公职、无律师和陪审团。
——(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罗 马 法广义狭义形式整体结构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万民法自然法(理念)公民法基本内容核心内容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实 质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罗马法与今天的时光隧道:
恩格斯说:“罗马法是第一个世界性的法律”,是“充分预料到现代私有制的法律”。
近代欧洲都以罗马法为基础,制定了本国的法律制度,如《德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等都以罗马法为法律蓝本。
现在世上许多国家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原则都渊源与罗马法。世上公认的法学理论、法制民主原则也均发端于罗马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成了法治建设永恒的价值观了。 “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格

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探索思考 “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落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请同学们想一想,当时法官会怎么判呢? 案例一 现在请看这一份案例,这是公元2世纪的一件事:
“卢修斯是亚历山大港的一个平凡的经营航运的小商人,他向放高利贷的大商人加图借贷5000枚金币,并立下了契约半年后归还6000枚金币,可是卢修斯下半年经营不善,无力还钱,为此加图告上法庭要求剥夺卢修斯的家产,并让卢修斯家的二十个奴隶成为他家的奴隶。”请问,法官同意加图的要求吗?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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