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23张PPT。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芜湖市第十二中 汪守林 对于真正的美国主流精英人士来说,他们的国家最值得为之骄傲的不是其庞大的物质财富、领先世界的科技和教育、无与伦比的军事力量,而是创造这一切的机制。这种机制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治国之道。引 言美国1787年宪法产生的历史背景前 提:必要性:可能性:美国独立(1783年)邦联制国家,中央政府软弱无能,严重阻碍美国发展(1786年谢司起义)英法启蒙思想家的三权分立学说—理论来源 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1787年 费城1787年宪法到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
1787年怎样规定联邦政府的构成?
1787年宪法体现了哪些原则?思考美国联邦政府结构示意图选举原则 职 权参议院众议院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1/3选民直接选出,名额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任期2年国 会(两院制)组成 总统权力使联邦行政权保持强有力地位,成为美国政治制度的一种特点,称为总统共和制(总统制)美国总统 1. 行政权归总统。
2.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的总司令。
3. 经国会同意可任命政府官员。
4. 对法律实行否决权。产生:职权:由选民间接选出 联邦法院1. 最高司法权归联邦法院。
2. 大法官由总统任命,经参议院 同意,除非犯罪,终身任职;
3. 法律范围内行使最高审判权;
4. 后来拥有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法院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规定法院的组织与权限;总统任命的司法官员须经参议院确认可否决国会的法律弹劾总统;否决总统的人事提名;国会可用 三分之二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的否决总统任命大法官最高法院可宣布行政违宪“分权”“制衡”地方与中央的关系 邦联制 联邦制
把因国家之大而产生的好处和因国家之小而产生的好处结合起来了。因而“联邦既像小国那样自由和幸福,又像一个大国那样光荣和强大”。对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价积极性: 1. 它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得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得法律基础。2. 将西欧得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相结合,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3. “分权与制衡”原则防止了专制独载,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4. 地方与中央形成和谐统一的关系,既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又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与创造性。5. 给美国带来长期的稳定。局限性:1、未真正解决人权问题 各州选举人应具该州众议员之选举人所需之资格。……(众议员人数及直接税额应按合众国所辖各州人口之多寡,分配于各州,此项人口数目包括所有公民及五分之三非公民(黑人)。并包括服役数年之人,但未被课税之印第安人不算。)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987年)》2、明确将财产作为划分标准马丁·路德·金《I Have a Dream》(1963.8) 我梦想着,有那么一天,我的四个孩子,能够生活在一个不是以他们的肤色,而是以他们的品性来判断他们的价值的国度里。
……
我梦想着,有那么一天,沟壑填满,山岭削平,崎岖地带铲为平川,坎坷地段夷为平地,上帝的灵光大放光彩,芸芸众生共睹光华!美国两党制
(1) “驴象之争”是怎么回事?
“驴”代表民主党;“象”代表共和党。美国的政治选举也被称为“驴象之争”
(2) 美国两党制的由来是怎样的?
1787年在制定联邦宪法过程中形成了联邦派和反联邦派。后来,几经分化组合,1828年成立了民主党,1854年建立了共和党。民主党主要代表南方种植主,共和党主要代表北方工业集团和西部农场主的利益。
本质: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美国联邦
政府的建立1787年宪法制定的背景1787年宪法原则:分权与制衡内容立法归国会(两院制)
司法归联邦法院
行政归总统
地方与中央的关系1787年宪法的评价积极性
局限性美国两党制
美国总统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比较
小 结 “13个主权国家你争我夺,都在使劲拽邦联的脑袋,很快就会全部崩陷;而唯有一部只有的生气蓬勃的宪法,对防止侵犯权益的行为予以很好的保障和密切注视,才能恢复我们尊荣的地位和成果,这种地位和成果曾经是我们的正当要求,使我们争取的无限光辉前景。” —— 华盛顿 欧洲启蒙思想的精华
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应该 由议会、内阁(或总统)和法院掌握,各自独立行使职权,又相互制衡的制度。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美国国会的权力1、2003年美国国会宣布对加利福尼亚州地区居民增加个人所得税。
2、美国情报局局长当选为美国国会议员。
3、由于克林顿的生活作风问题,美国众议院对其提出弹劾,并由参议院审判。× × √ 1、间接选举,各州先选出与本州出席国会议员人数相等的选举人,再由他们组成选举团选举总统。2、选举人计票制度:“胜者全拿”,即在该州获得多数选民票的候选人就获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美国总统的权力1、布什总统任命鲍威尔为美
国国务卿,并取得了参议院
的同意。
2、2003年,布什总统不经国
会同意就下令对某国发动战
争。
3、布什总统对国会颁布的某项法律予以否决。
4、林肯被刺之后,由副总统接任。√ ×√ √ 联邦法院的权力1、美国最高法官可以对在美国宪法,联邦法律及条约范围内的一切案件都有最高审判权。
2、美国总统认为某最高法官不合格(该法官也没有犯罪记录),就下令解除该法官职务。√ × 美国历史上曾遭到弹劾的总统安德鲁?约翰逊
1868年
支持奴隶制 尼克松
1974年
“水门事件”克林顿
1998年
“性丑闻事件” 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