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夏商周的政治制度
一、教学目标 目标
内容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识记理解运用夏商的政治制度夏商时期的世袭制;夏商时期基本的国家行政管理制度;夏商的早期政治制度对西周政治制度的影响。夏朝始创王位世袭等制度,并对西周的政治制度有直接影响。探究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以及宗法制对中国社会的深远影响。分析图表
史料解读
问题探究 我国进入阶级社会的历史源远流长,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西周的分封制武王周公的分封;分封制的基本内容。西周分封制的内容及作用。分析图表
史料解读
问题探究周武王广泛推行分封制是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是古人政治智慧的体现。西周的宗法制西周宗法制的内容。西周宗法制的特点及其深远影响。分析图表
历史比较
问题探究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政治制度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形成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体系。宗法制是西周又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与分封制密切相关。
二、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 1.知识结构 2.教材内容分析与建议 重点:西周的宗法制与分封制 难点: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教材内容分析与建议 本课教材主要讲述了中国早期夏商周时期国家政治制度的情况、特点及影响。需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的两个主要问题:一是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是什么?二是宗法制对我国社会有什么深远影响?在此过程中需要学生明确的主要概念有二个:宗法制和分封制。 这一时期年代较为久远,对学生而言相对陌生,一些概念上的理解也显得深奥困难些。建议在教学过程中补充适当的资料如文字、实例、实物、图表等,帮助学生更形象更准确地理解历史概念的含义,以避免单纯地用概念来解释概念,使学生的理解失之于空洞,滞之于表面。 在“夏商的政治制度”一目中,需要明确以下三个问题: ① 夏朝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始创王位世袭等制度。 在学习此目之前,可引导学生简单回忆原始社会的一些基本情况,如禅让制、部落中较为平等民主的人际关系等。目的是为了学习夏朝开创阶级社会各种制度做一铺垫,以便能使学生感受到夏朝政治制度的继承性和开创性相结合的特点。在原始社会,部落联盟的首领选举实行禅让制,在部落联盟内部实行民主选举,“选贤与能”。到禹的时候,夏部落逐渐强大起来,部落联盟首领的权力也越来越大。禹虽然按照传统的禅让制推举伯益为继承人,却不给实权。相反,禹把实权给了自己的儿子启。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王朝──夏朝,禹自己也转化为夏国王。夏是在原始社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就是血缘关系。这种社会结构在国家诞生以后被较为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因此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是一种部族国家,其开创建立的政治制度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形成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体系。 ② 夏商时期实行王位世袭制,代替了原始社会时期的禅让制。 这一部分内容同学们较为熟悉,可略讲过程,重在引导学生分析世袭制的出现对中国有什么深远的影响,使学生明确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我国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的重要标志。从此进入了“天下为家”的时代。“公天下”变成了“家天下”。 ③ 夏商时期已经有了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行政管理制度。 学习这一部分内容,一些官职名称相对比较陌生。可以补充一些甲骨文的资料和具体的实例来加以说明,如学生比较熟悉的商朝著名的相伊尹、曾被商王封为“西伯”的周文王等,从而使学生明确夏商时期的行政管理制度已经相对成熟,主要职能的划分已经是非常清楚了。夏商时期,最高统治者为王,身边辅佐自己的重臣往往被赐予“相”“尹”“保”等官名,是当时最高的政务官。下面的官员可大致分为事务官(如臣、尹等)、武官(师)和史官(如卜、册、史等)三类。 在地方,夏商时期方国林立,周王或商王可封赐方国首领为“侯”“伯”等,并对方国拥有一定的支配权力。如周方国的首领文王就曾被商纣王册封为“西伯”,并赐弓矢斧钺,赐予其征伐的权力。 在“西周的分封制”一目中,需要明确以下三个问题: ① 西周实行分封制的时间始于周武王时期。 这一部分内容重在引导学生分析周武王为什么要实行分封制?可以结合分封示意图,补充史料来引导,使学生明确周朝建立以后,周武王广泛推行分封制是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目的就是为了对西周境内“王”直辖区域以外的广大地区进行有效地统治。商周时期统治者直接治理的城邦,也就是所谓的“国”其实很小,相传商初有三千国,周初有一千八百余国。最高统治者“王”的直辖版图也不大,孟子曾曰“汤以七十里而王,文王以百里为王”。因此对于“王”直辖区域以外的广大地区,周王则因循前代,用分封诸侯的办法来加强对它们的统治。即所谓的“封邦建国,广建诸侯,以藩卫宗周。” 分封诸侯并非仅是周初的权宜之策,而是西周的一贯制度。到西周中晚期的时候,周王室还陆续分封了许多诸侯。如周宣王时期分封的申国和郑国等。 ② 西周分封制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分封制的内容主要涉及到作为西周的最高统治者周王与被分封的地方诸侯之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分封,就是封邦建国的意思。周王把国都附近的地区划为王畿,由周王直接统治。王畿以外的地区分封诸侯,让他们建立诸侯国,镇守疆土,保卫王室。被分封的诸侯,接受周王的册封和礼器,对周王承担纳贡和朝聘的义务,并随周王参与出征、祭祀、吊丧庆贺等事项。如果诸侯间发生了争执或冲突,则由周王进行调结和处理。周王是全国最高统治者,是诸侯们的共同主子,自称为上天之子,故又称天子。诸侯是周王的臣属,必须服从于周王的命令。对于不尽义务或反抗的诸侯,周王有权进行处罚乃至征讨。 周武王死后,在周初的大分封中,起了重要作用的人物是周公。史称周公“立七十一国”,其中本家姬姓五十三,奠定了西周的政治格局。 分封制也是一种分级立宗制,不仅仅是周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在其封国内也要进行分封,封其子孙或其他贵族为卿大夫,给予一定的土地;卿大夫在其封地内也要分封,封其后代为士,分给采邑;士以下不再分封。关于分封制的内容,周王与地方诸侯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学习时最好辅之以具体的实例来说明,如周成王、周康王时期的会盟诸侯;周昭王时期的巡游南方等,以加深学生的理解和认识。 关于分封制的影响,可先让学生自己来分析解答,后由老师进行总结,肯定它的积极作用。西周实行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使西周政权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加上礼乐制度的制定,协调了贵族中的等级关系,社会得以稳定下来。这些受封的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分布在天下各地,构织起四通八达的统治网络,形成了对周王室众星拱月般的政治格局。周王室分封宗亲贵族的既定制度,辅之以明确天子权利和诸侯义务的周礼的约束,决定了王室和诸侯之间的内在关系,使中央王国对地方诸侯的纵向联系加强。同时,西周的诸侯国之间或为同宗共祖的宗亲,或为彼此通婚的姻亲,横向联系也比以前密切很多。从强化中央控制能力和促进地方之间的联系两方面来看,西周分封制在历史上是有积极意义的。 ③ 西周后期分封制的破坏。 这一部分内容可以从楚王问鼎的史料开始,通过设计问题,步步深入地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分析。分封制中封国是世袭的,诸侯在自己的封国之内享有行政、军事、经济等权力,有相对的独立性。这就使得周王无法对诸侯势力进行直接地干涉和控制。随着时间的推移,诸侯间力量的发展与差距越来越大,出现了一些力量强大的诸侯国。西周后期,周王室衰微,礼崩乐坏,逐渐失去了“天下其主”的地位,不仅不能再对诸侯发号施令,反而在政治上、经济上越来越依赖于强大的诸侯。春秋战国时期,强大起来的诸侯国开始“挟天子以令诸侯”,争霸中原。社会的发展变化冲击着旧有的政治制度。周王分封命令诸侯的现象已经成为了过去,分封制逐渐被郡县制取代,慢慢地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在“西周的宗法制”一目中,需要明确以下两个问题: ① 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是在原始社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就是血缘关系。这种社会结构在国家诞生以后被较为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因此夏商周三代是一种部族国家,其政治制度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形成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体系。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它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内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宗法制是西周又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与分封制密切相关。 宗法制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进行分封。天子、诸侯、卿大夫的法定继承人首先是嫡子中的长子,庶子即使比嫡子年长,也不能作为继承者,即“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前者是针对嫡子而言,后者是针对众子而言。 按照宗法制的规定,周王的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的嫡子和庶子应分封到地方去作诸侯;诸侯的嫡长子继承国君位,其余诸子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的嫡长子继承封号,其余诸子分封为士。嫡长子与分封下去的众子有双重关系,在亲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 分封制下又有大宗和小宗之别。大宗和小宗是相对而言。具体来说,周天子是天下的共主,是所有姬姓贵族的大宗;诸侯对周天子而言是小宗。在封国内,诸侯对卿大夫而言是大宗,而卿大夫对诸侯而言又是小宗。在卿大夫的封地内,对于士而言,卿大夫又成为士的大宗。大宗和小宗的划分,明确了下级贵族臣服于上级贵族、全体贵族服从于天子的政治隶属关系。可以以周公辅佐成王的图片为例进行分析和说明。 宗法制只适用于同姓贵族之间,与异姓贵族间的关系则以婚姻为纽带联结起来。周代有“同姓不婚”的约束,姬姓贵族娶妻应娶异姓贵族的女子,而异姓贵族娶妻也多在姬姓贵族女子中寻找。姬姓贵族与异姓贵族互为姻亲的密切关系,是宗法制的重要补充。 ② 西周宗法制的深远影响。 关于西周宗法制的影响,可以先提出设问,让学生试着自己分析,老师作补充并进行本课的最后总结。宗法制即宗族法规,是一种权力继承制度,将君位的承传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确定下来,完善和巩固分封制,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宗法制下的等级尊卑观念非常严格,等级森严,尊卑有序,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君臣关系为纲纪,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世袭制、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教学设计与案例 1.教学设计 本课教材主要讲述了中国早期夏商周时期国家政治制度的情况、特点及影响。重点需要学生掌握是两个问题和两个概念。两个问题包括:一、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是什么?二、宗法制对我国社会有什么深远影响?两个概念包括:宗法制和分封制。其中关于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学习和理解既是本课的重点,又是难点所在。 新课的导入可以由学生比较熟悉的王位世袭制开始,向学生说明这种制度历史可上溯至公元前2070年建立的夏朝,由此导入对夏商周时期政治制度的学习。 在学习夏朝的建立时,应突出它的历史过渡性。一方面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开始创立阶级社会的各种制度;另一方面,由于脱胎于原始社会,不可避免地带有原始社会的痕迹,许多制度保留了浓厚的部族色彩。 讲述分封制时,首先西周代商的历史要交代清楚,这是以后讲述西周实行分封制和宗法制的一个大的时代背景,应简明提及。在学习分封制时,应引导学生从目的、内容、作用等方面来进行探究。除了设计环环相扣的问题之外,还可以辅以史料分析、看图论史等方法来加深理解。还可以拓宽学生的思维,就中西方的分封制进行比较,来加深对此的了解和认识。 学习宗法制的内容,应突出其核心内容嫡长子继承制。除了对概念进行准确地解释之外,还可以选取典型的材料或史实来让学生进行分析。从分析中层层深入地了解其本质及其影响。 2.教学案例 案例一 新课的导入 老师:在中国封建社会,有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相信大家不会太陌生。那就是世袭制。谁能给大家解释一下世袭制的含义,能举出一个实例吗? 学生:(回答) 老师:世袭制作为中国古代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制度,它的历史可谓是渊源流长。早在公元前2070年夏朝的时候,世袭制就已经产生了。它和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宗法制等共同组成了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主体。那么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有哪些?这些制度对我国社会又有什么深远的影响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共同来学习中国早期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 案例二 学习夏朝的建立时 老师:大禹治水,为民造福的故事同学们都不会陌生。那是一个兢兢业业、一心为公的大禹。由于他的德高望重,根据传统的禅让制,舜到了晚年,传位于大禹。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夏朝。这时的大禹还会是以前的那个大禹吗 请同学们观看教科书第4页的插图,这是已经做了夏国王的大禹。观察一下他的装束、神态,你觉得这时的夏禹,他的身份和地位是不是已经发生了某些变化?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呢? 学生:(回答) 老师:这时的大禹因为自己权势的强大,已经从部落联盟首领转变为夏国王了。他死了以后,并没有根据原始社会传统的禅让制传位给伯益,而是传位给自己的儿子启。就这样,禅让制被世袭制所取代。中国社会也由“天下为公”的时代进入到了“家天下”的时代。 案例三 讲述分封制时 老师:请一位同学把第6页的史料读一遍,并翻译成白话文。 学生:(回答) 老师:我们现在也常提到“问鼎中原”,那么为什么楚庄王和周定王都把焦点集中在 “九鼎”上呢? 学生:(回答) 老师:当时人们信奉天下之大,共有九州之说。“九鼎”正是对应九州而作。它代表了周王室独一无二的统治天下的地位与权力。诸侯对它除了毕恭毕敬以外,是没有资格来问津的。否则即视之为大不敬,是对王室的蔑视,对王权的挑战。正因为如此,楚庄王的“问鼎”之举才会给周王室和天下人带来如此大的震惊,几乎要兵戎相见了。同时,我们也有必要来分析一下为什么是在周定王的时候会发生这样一件诸侯问鼎的事情?这反映了西周后期,周王与诸侯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哪些质的变化? 学生:(回答) 老师:周王室的衰微,地方诸侯的强大,使得周天子与诸侯间的关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周天子逐渐失去了“天下其主”的地位,不仅不能再对诸侯发号施令,反而在政治上、经济上越来越依赖于强大的诸侯。而强大起来的诸侯国则跃跃欲试,力图争当霸主。所以才会在周定王时发生楚庄王问鼎事件。 四、问题解答 【探究的主要问题】 1.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解题关键:审清题目,弄清楚题目中所说的“中国早期”主要指的是我国的夏商周时期。 思路引领: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是在原始社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就是血缘关系。这种社会结构在国家诞生以后被较为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因此,夏商周三代是一种部族国家,其政治制度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形成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体系。 答案提示: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是以宗法制为核心,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 2.宗法制对我国社会有什么深远影响? 解题关键:首先要掌握宗法制的概念,其次能从概念与中国历史发展的联系中总结出本质的东西来。 思路引领:宗法制的概念及影响。 答案提示:宗法制将君位的承传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确定下来,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宗法制成为我国数千年来封建统治者享受特权的凭借,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学思之窗】 1.从以上记载,你能否看出商朝的相权力有多大?再同秦始皇等皇帝专制中央集权情况相比,有什么不同? 解题关键:首先能从文字记载中读取有效的历史信息,透过现象看清本质;其次要注意历史知识的前后贯通与比较。 思路引领:以伊尹代表的相权的大小;皇帝专制中央集权情况下相权的大小。 答案提示:商朝时,相的权力之大甚至可以超越国王。但是到了皇帝专制中央集权情况下,皇帝是最高统治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丞相对皇帝负责,臣服于皇帝之下。 2.楚庄王问鼎的用意何在? 解题关键:理解“九鼎”作为一种礼器,在西周时期是王位和权力的象征。 思路引领:“九鼎”的象征意义。 答案提示:楚庄王问鼎意在向周王室发出挑战,企图争夺王位。 【历史纵横】 中国和西方的分封制,在时间和社会性质上各有不同。 解题关键:了解中国和西方分封制各自的内容。 思路引领:了解中国和西方分封制各自的内容并进行对应比较。 答案提示:在时间上,中国的分封制早在公元前11世纪处于奴隶社会的西周时期即已出现;而欧洲国家的分封制,以法国为例,查理大帝实行分封已是公元8~9世纪,欧洲处于中世纪时期,时间上远远晚于中国。 在形式上,西方的宗主和附庸之间互有义务,但是附庸对宗主的宗主没有义务,宗主对于附庸的附庸也没有支配权,即所谓的“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而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则认为周王是全国最高统治者,是诸侯们更是天下人的共同主子。诸侯及其属民都是周王的臣属,必须服从于周王的命令。即所谓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探究学习总结】 本课测评 1.分封制和宗法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解题关键:深刻理解分封制和宗法制这两个概念。 思路引领:分封制和宗法制是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 答案提示:分封,就是封邦建国的意思。周王把王畿以外的地区分封诸侯,让他们建立诸侯国,镇守疆土,保卫王室。诸侯对周王承担纳贡和朝聘的义务,并随周王参与出征、祭祀、吊丧庆贺等事项。周王是全国最高统治者,是诸侯们的共同主子,自称为上天之子,故又称天子。诸侯是周王的臣属,必须服从于周王的命令。 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它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进行分封。嫡长子与分封下去的众子有双重关系,在亲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 2.分封制和宗法制对西周的统治起了什么作用? 解题关键:深刻理解两个概念的含义。 思路引领:由概念本身的含义出发,去挖掘它们的内在作用。 答案提示:分封制和宗法制互为表里,既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又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既强化中央控制能力,又促进地方之间的联系。 学习延伸 1.请分析,上面西周的封侯共有几类?与课文中所述是否相同?同时思考,当时西周统治者为什么要这样做? 解题关键:能正确理解史料的记载,并能进行归纳与总结。 思路引领:从所封诸侯的身份和地位入手,归纳诸侯的分类。 答案提示:西周所封诸侯共有三类:同姓(姬姓)王室、异姓功臣和先代贵族。与课文中所述相同。当时西周统治者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安抚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 (北京市东城区教科研中心历史教研室 张洁) 五、资料与注释 1.原始资料 夏朝“家天下”的开始和百官制度 ……禹继位后,社会进一步发展,阶级已经形成,组成国家的各政治、军事要素已经具备,国名“夏”,禹就是“夏后氏”(夏朝)的第一位国王。……他的儿子启杀掉益而夺得王位。从此,“禅让时代”结束,“夏传子,家天下”的时代开始。 中国古代圣人孔子对这一历史性的转变做了如下的描述:关于“五帝”(氏族公社)时期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关于夏、商、西周时期曰:“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是谓小康”。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 帝舜荐禹于天,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三年丧毕,禹辞辟舜之子商均于阳城,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姓姒氏。 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于是启遂即天子位,是为夏后帝启。 ──《史记·夏本纪》 “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夏后启是实现我国历史上“五帝”时期向“三王”时期深刻转变的关键人物。“王和帝代表着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黄帝的帝和帝尧、帝舜的帝一样,实际上是中国原始社会部落联盟时期军事酋长的称谓;而夏、商、周的王则是奴隶社会的专制君主”。虽然夏王朝的世系自禹始,但禹只不过是氏族社会最后一个最高首领,他为启建立王位世袭的奴隶制夏王朝奠立了基础。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上)》 所谓“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正是后人追述夏王朝建立统治地位的情景。夏禹死,其子启继王位。这种废“禅让”而实行父传子的王位继承方式,引起夏朝争夺王位的激烈斗争……夏启经过王位的激烈斗争,确立了王位世袭制。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Ⅲ》 夏后氏官百,殷二百…… ──《礼记·明堂位》 禹之治天下也,得皋陶,得杜子业,得既子,得施子黯,得季子宁,得然子湛,得轻子玉。得七大夫以佐其身,以治天下,以天下治。 ──《绎史》引《鬻子》 (启伐有扈氏)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 ──《尚书·甘誓》 国王“家天下”制度是国王把“天下”(国家)看作是国王一家一姓的私产的制度。这一制度是由氏族公社后期的父系家长制演化而来的。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 夏代从启至桀,共历13代16王,从王位继承顺序来看,有的是传子,有的是传弟,基本上是以传子为主。传子是不是传长子、嫡子,由于资料匮乏,尚难以推定。 ──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夏朝自启以后,后(王)位只能在夏后氏王族内世袭。禹家族的其他支族,都被分封在全国各地,“以国为姓”,成为夏王朝的侯、伯。这些同姓侯伯封国,成为夏王朝控制全国的依靠力量。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上)》 夏朝的王位世袭、分封制等一系列政治制度,对我国历代王朝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就是在世界文明史上,也有着一定的地位。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上)》 商朝的“兄终弟及”和百官制度 把“王位”看作是国王一家一姓的私产,是从夏朝开始。不过夏、商两代还没有完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而是嫡长子继承和“兄终弟及”并行。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 商代从汤至纣,共历十七代三十一王。汤制定了兄终弟及再传兄子的制度,即兄死由弟继承,直到同辈诸弟全不在世,再由长兄之子继承。 ──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商代有很庞大的官僚机构……《尚书·酒诰》中有以下记载:“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这里提出了“内服”、“外服”之称。……商代“内服官的数量很多,有各种职守……商代最高的官吏是“相”,常在王之左右……(有)所谓“卿士”……为官吏中的“贵者”……商代还有“三公”之称……并非常设机构……商代有史官……如大史、小史……常在王之左右,遇事时,可以发表意见……“师”也是官名……师长是武官。……商代有侯伯之称。按照“内服”、“外服”的说法,侯伯属于“外服”官……这些侯伯,并不是商王朝官僚机构的组成部分,他们的国家是与商王朝并立存在的方国……(有些)侯伯,在本国内虽然也是一国之主,但他们都是商政权中的高级官吏。例如《战国策·赵策》云:“昔者,鬼侯、鄂侯。(周)文王,纣之三公也”…… ──孙淼《夏商史稿》 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和宗法制 周代的王位继承制度基本是承袭商末,但有了比较重要的发展,这就是在“文王世子制”的基础上确立了嫡长继承制度。所谓的“文王世子制”,就是周文王在位时确立武王为世子,文王不在国内,武王代行国政。这种世子制度当时还是处在初创阶段,武王死后由周公旦摄政6年,返位于成王时才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和预先册立太子的制度。根据嫡长子继承制度,择立太子的标准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就是说,在后妃所生的诸子中,必须确定嫡后所生诸子的优先继承地位,而且要以嫡后所生的长子来继承;如果嫡后无子,在众多妃嫔所生的庶子之中,要择立妃嫔家世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庶子作为继承人,而不以其是否年长。这种择立太子的标准一经出现,便在其后约3000年的时间内被遵守为正统的定规。 ──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至西周时期,宗法制进一步完备,与政治结合得更紧密,嫡长子继承制实行得更严格。《诗·大雅·文王》曰:“文王孙子,本支百世”。注曰:“本,本宗也。支,支子也”。郑笺曰:文王“以受命造始周国,故天下君之。其子孙适(嫡)为天子,庶为诸侯,皆百世”。如缺嫡,其补充制度是“无适(嫡)则择立长,年钧(均)以德,德钧则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上述立嫡制度及其补充制度总的说来,比较完备,对于王位世袭起到了顺利执行的作用,对于稳定政局,动员统治阶级以全力加强对全国的统治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 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维护贵族统治的一种制度,它由原始的父系家长制血缘组织,经过变质和扩大而成。……按照宗法制度,周王自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称为天下的大宗,是同姓贵族的最高族长,又是天下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统治天下的权力。天子的众子或者分封为诸侯,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对天子为小宗,在本国为大宗,是国内同宗贵族的大族长,又是本国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统治本国的权力。诸侯的众子或者分封为卿大夫,也由嫡长子继承,对诸侯为小宗,在本家为大宗,世袭官职,并掌有统治封邑的权力。卿大夫也还分出有“侧室”或“贰宗”。在各级贵族组织中,这些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或“宗主”,以贵族的族长身份,代表本族,掌握政权,成为各级政权的首长。 ──杨宽《西周史》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公社制中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的。其主要作用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以确立并巩固父系家长在本族中的地位。此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以始祖的嫡长子一系的嫡系世代相承为大宗,其余各代庶子为小宗。庶子各在本支为大宗,其嫡子、庶子又分别为本支的大宗、小宗。如此推衍传继,嫡永为大宗,庶永为小宗,构成一个庞大的宗支网,状如树之干与枝的关系。周王为姬氏家族的大宗,就是所谓“君之宗之”(《诗·大雅·公刘》)。以周王为首,根据宗法制度的宗支原则与分封制度相结合,将他们的既得利益按照等级分配给各个姬氏家族。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 宗法制的核心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嫡子,即兄长地位的不可动摇性。“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礼记》)。长子立为“嫡子”,为世代相传的大宗。而其余的庶子(即诸弟)即为别子,对长子来说是为小宗。从别子起要自立新宗,他即为这个宗的始祖,即“别子为祖”。别子的嫡长子也世代相传,“继别为宗”,也成了“百世不迁”的宗。而他的诸弟(庶子)不能继别,庶子之子也不能继别,只能继承自己的父亲(即庶子),即“继祢者为小宗”。……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上)》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Ⅲ》 在宗法制度支配下,宗子有保护和帮助宗族成员的责任,而宗族成员有支持和听命于大宗的义务。惟其如此,大宗和宗子对宗族组织起着支柱的作用,所以《诗经·大雅·板》说:“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而小宗对大宗起着辅助的作用,所以《左传·襄公十四年》说:“是故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以相辅佐也”。 ──杨宽《西周史》 宗法制度的基础是奴隶制大家族,周王和各级贵族都是奴隶制大家族的族长,每个奴隶制大家族具有共同的姓氏,共同的直系祖先,共同的宗庙,共同的墓地,有互相保护的义务…… ──陈茂同《历代职官沿革史》 西周的分封制 分封制在中国古代原叫做“封建制度”。但这个“封建”与我们用于社会发展史称“中世纪”为“封建”不是一个含义,而是“封诸侯,建藩卫”的简称。为了将这两个“封建”相区别,今天史学界多称“封诸侯,建藩卫制度”为“分土封侯制”或简称“分封制”。 西周所封诸侯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王室的姬氏同姓亲属,如……伯禽封于鲁、康叔封于卫等。另一类功臣,如姜太公(吕尚)封于齐。再一类是边远地区较强大的异姓氏族或部落首领,实行羁縻政策。……因分封制与宗法制相结合,所有受封者都是宗法贵族,所以我们称此制为“宗法贵族分封制”。这种制度是西周的主要地方行政制度,也是主要的国家制度。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 周公东征胜利以后,推行大规模的分封制,既是巩固和扩大周朝统治的手段,又是贵族内部对财产和权力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方式。《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记载说:“武王克商,先有天下,其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四十人”。《荀子·儒效》又说: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周公这种分封制,虽然以姬姓贵族为主体,但是为了稳定统治的大局,又不能不照顾到异姓贵族,还得分封一些异性诸侯。 ──杨宽《西周史》 周初的分封诸侯,在武王时即已开始,但大规模分封是在成王及其子康王的时期……康王之后,周朝疆域大体固定,分封的机会减少……但分封并未绝迹。直到周宣王二十二年(前806),宣王还把其弟友分封在郑(今陕西华县东)。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Ⅲ》 西周灭商,推行“封建”,所谓的封建,就是封侯建国,裂土封爵。分封的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特权,对天子有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的义务,负责藩卫王室。 ──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宗法制度是与分封制度互为表里的。周人灭殷以后,获得了广大土地和大批奴隶。为了加强对广大被征服地区的控制,西周王朝把子弟、同姓和亲戚分封到全国各个战略要地。……周公东征以后,又“封建亲戚以藩屏周”,把周王族子弟,诸如“文之昭”、“武之穆”、“周公之胤”分封在全国各地。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上)》 在西周鼎盛时期,周王对诸侯拥有很大的权威。各封国的诸侯要定期朝见周王,报告自己国内的情况,听取周王及其辅佐的指令;如临时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向周王报告。他们还必须向周王贡献封国的产物和周王需要的东西。他们还有保卫王室的义务,包括为周王提供作战的军队。如果他们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或超越周王赋予他们的特权,周王可以收回或削减他们的爵禄,改变他们的封地,可以废除和另立国君,甚至灭掉他们。 ──陈茂同《历代职官沿革史》 2.课文注释 商朝的年代 课本上商朝兴亡年代依据2000年10月公布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阶段成果报告》,建立于公元前1600年,灭亡于公元前1046年,也即武王伐纣灭商之年。 商王盘庚 盘庚为历史上的名王之一。一般把盘庚迁殷前作为商前期,迁殷后为商后期。根据夏商周断代工程成果年表,盘庚迁都定在公元前1300年。课本上所述盘庚传位给他的弟弟,《史记·殷本纪》有记载说:“帝盘庚崩,弟小辛立,是为帝小辛……帝小辛崩,弟小乙立,是为帝小乙。商小乙崩,子帝武丁立”。这四代王中,有两代是兄终弟及的,只有武丁父子相承。 纣王子承父位 商朝最后一个国王纣是父王帝乙的少子。《史记·殷本纪》载:“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帝乙崩,子辛立,是为帝辛,天子谓之纣”。帝辛就是纣,看来当时商王室已颇讲嫡庶,微子启为长子,因庶出不得立,纣为正后所生,虽非长子,却可以继承王位。 周公 周公是西周初年著名政治家,周文王之子,武王之弟。因所封采邑在周(今陕西宝鸡东北),因此称为周公。他曾作为周武王的主要辅佐,在伐纣灭商中立了大功。武王死后,“天下闻武王崩而叛”,危难中周公立武王年幼子诵为周成王。同宗管叔、蔡叔、霍叔勾结商后裔武庚叛乱。周公辅佐成王经过三年,平定了叛乱,又一次立下大功。周公借此又继周初武王分封诸侯,进行第二次大分封,据荀子记载“立七十一国”,其中姬姓王族占五十三。姬姓和姜姓进占了周朝统治的重要地区,巩固了周王朝统治。后来周公又营建东都洛邑(今河南洛阳),进一步控制东方。他请成王到新都祀典,开始亲政。史书对周公评价很高,《尚书·大传》说:“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奄为东方与武庚共为叛乱的部族),四年建侯卫(指分封),五年营成周(东都),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 西周控制的地区 西周强盛时控制的地区,已远远超过商朝。《左传·昭公九年》引当时周大夫詹桓伯的话说:“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学者们认为,上述记载与考古发现的地理分布证明相合。西周控制地域应当是西起今甘肃东部,东达海滨,北起辽宁,南达长江,是三代中疆域最大的王朝。 楚、吴、越相继称王 楚、吴、越先后称王是在春秋时期。首先楚从公元前740年熊通始称武王,公元前585年吴王寿梦继起称王,公元前496年,越王勾践称王,一说其父允常时已先称王。 鼎 鼎原为人们的炊具,早在七千多年以前我国原始社会就出现过陶鼎。后来鼎从日常生活器皿中分化出来,成为祭祀中最重要的礼器。鼎形最早为圆腹、圜底、三足。后来陶鼎演变为铜鼎,器状也由圆腹椎足发展为柱足方鼎、扁足鼎数种,盛行于商周时期。商朝司母戊鼎、西周大盂鼎、毛公鼎为其典型器具。司母戊鼎已成为商朝象征权力的重器。到西周时鼎更成为等级制度和分封、宗法制的重要标志。据《春秋公羊传·桓公二年》载:“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卿大夫五鼎,士三鼎”。拥有鼎数多少,成为等级高低的标志。古代神话传说中,夏禹是铸鼎的始创者。相传禹铸九鼎,以象征九州。《汉书·郊祀志》说:“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夏德衰,鼎迁于殷;殷德衰,鼎迁于周”。周武王灭商后,将九鼎从殷都朝歌迁到洛邑。春秋时楚王强大称霸中原,不仅自称王,还觊觎象征天子权力的九鼎,方有楚王问鼎的故事。战国末年,公元前256年,西周国灭亡,九鼎由洛邑迁至秦,但运途中下落不明,成为千古之谜。3.学术观点 ① 夏朝是否已进入奴隶制社会? 这个问题曾经长期在我国学术界引起争论,有的认为夏朝只是一个传说时代的王朝,没有考古和古文字的实证;有的学者认为夏朝是我国奴隶社会的第一个王朝,不仅史有记载,而且也有许多考古资料的实证。近年来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遗物的发现,使得史学界大多数专家倾向于夏朝确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的看法。例如: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上古时代(上)》中认为: “根据文献记载看来,我们同意夏代处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时期的观点。这是我国古代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关于禹传启的传说,文献中的记载是很不一致的,但也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公天下’向‘家天下’的转变”。 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先秦卷》中认为: “夏朝(前2070年—前1600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自禹至桀传17君,14世,共四五百年。夏朝的中心地区在豫西晋南,四境‘东为江,北为济,西为河,南为淮’。这里说的江指鸿沟水,……济指济水……河指今陕西、山西、河南三省之间的黄河;淮即淮水。由此可知,夏朝的领土范围大致东起豫东平原,西至华山,北起济水,南达淮河”。“二里头文化时期是否出现了文字尚未完全肯定,但已有青铜器出现,包括爵、戈、镞……,并发现了铸铜的坩锅、陶范、铜渣,经测定所出土的铜爵属于锡青铜,由此确定二里头文化属于中国早期的青铜文化。……二里头遗址还发现了占地1万平方米的大型宫殿遗址……不同形制、葬式和随葬品的墓葬的存在,说明二里头文化时期贵族与平民的对立已十分明显。研究者一致认为二里头文化是探讨夏文化的主要对象……偃师二里头遗址即是夏都阳城”。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中张传玺在《中国古代国家的历史特征》一文中认为: “禹继位后,社会进一步发展,阶级已经形成,组成国家的各政治、军事要素已经具备,国名‘夏’,禹就是‘夏后氏’(夏朝)的第一代国王”。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上)》也认为: “大约在公元前21世纪时建立起来的夏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的国家。从那时候起,一直到现在,四千多年间,中国的政治制度,依次出现过奴隶制的政治制度、封建制的政治制度、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政治制度、人民民主制的政治制度等四种形态……从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476年,即夏、商、西周、春秋时代,实行的是奴隶制的政治制度”。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Ⅲ》中载: “夏中国古代的第一个朝代。根据文献记载和古代传说,随着中国原始氏族社会组织的逐渐解体,聚居在中原地区黄河中下游的夏部族,通过与周围地区其他部族联盟的形式,首先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代王朝,史称夏”。 ② “家天下”是从禹还是启开始? 关于我国“家天下”和“世袭制”究竟是从禹还是从启开始的问题,学界一直存有争议。 任莉萍提出:“从禹建立夏朝到启登上王位这一段时期还是‘公天下’吗?既然禹已建立了夏朝,那就意味着在禹的时候已初步建立了奴隶制的国家机器来镇压奴隶和平民的反抗。因此,禹建立夏朝就标志着‘家天下’局面的出现。而禹死后,其子启登上王位,只标志着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 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先秦卷》中的说法:“禹即位,立国号夏,夏朝在中国历史上出现。……禹即位号称‘天子’,实际仍是一位部落联盟的军事首长,而不是国家的君王……夏启即位破坏了军事首长由部落联盟酋长会议推举产生的‘禅让’制度,首领职位继承原则由推选变为选子,执行酋长会议意志的部落联盟的军事首领,开始变成国家的君王,夏启即位是一件标志着中国国家形成的划时代的大事”。古云天《谈谈“禅让制”向“世袭制”的过渡问题》中说:“把禹视为夏王朝的创建者,是因为当时的夏政权已经具备了一个国家政权的基本职能,但这个国家只处于草创阶段,很多制度仍不完备,禹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君王,只有当启确立了世袭制之后,夏王朝才真正地建立起来”;“无论禹把王位传给了伯益还是直接传给了启,他都是中国历史上成功地培植家族势力、让家族势力把持国家政权的第一人。从这个角度说,‘禅让制’向‘世袭制’过渡,或者是‘公天下’向‘家天下’过渡是发端于禹而完成于启。……他是一个过渡性的人物,我们只能说他努力地促使‘公天下’向‘家天下’转变,而他的这种努力,终于在他的儿子启继承王位的那一刻取得了胜利”。 ③ 西周封建论者对周朝分封制和宗法制的不同论点。 长期以来,我国史学家对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存在着明显的分歧,一般有三种观点,一种认为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应从春秋战国算起,其中又分为春秋说和战国说。现在大多数学者主张战国时期我国开始进入封建社会,具体年代为公元前475年。这一种观点是前辈史学家郭沫若等的观点。目前多采取这一观点。第二种是西周封建说,即认为我国自西周开始已进入封建社会,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有范文澜、翦伯赞、吕振羽等。第三种为魏晋封建说,认为迟至三国两晋我国才进入封建社会,持这一观点的有著名学者尚钺、王仲荦、何兹全等。 西周封建论者对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有他们不同的解释。《中国古代史分期讨论五十年》一书列举西周封建论的观点说:“大多数的西周封建论者都把西周初年的分封制看作是中国封建领主制形成的重要标志。例如,范文澜认为,西周的‘天子、诸侯、采邑主都从分封里建立起自己的权力,形成一整套的统治体系’。王亚南把周在灭商后逐渐选择和创制的‘封建诸侯以屏藩周室’,分别等级和颁田制禄等一整套办法,概括地称为‘封建制度’。束世澂认为西周的分封既封赐采邑,同时又任命为地方官,这是采邑制的发展和领主制的肇端”。“西周封建论者一般都认为,宗法制度和封建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甚至把宗法制度看作是中国封建制的特点。范文澜说,西周封建社会最重要的上层建筑就是宗法制度,而宗法制度的基本精神就是以宗主为中心,按血统关系的远近来区别亲疏贵贱,从而规定出无可改变的等级制度。这种制度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里都是存在的,它对贵族领主来说是一种加强统治的力量,对农夫来说也是一种组织力量。王亚南认为,西周封建制和欧洲中世纪不同的特点,就表现在巩固专制主义的宗法组织上。童书业更径直把西周的封建制称作‘宗法封建制’……因为它把‘宗法’系统扩大为政治系统,并与封建制度密切结合起来,构成宗法封建制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