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1 第六单元 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 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 名师教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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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必修1 第六单元 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 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 名师教案1
格式 rar
文件大小 59.9K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11-01-17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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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单元、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
(第21课《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教学教案)
一、教学目标
目标一:
“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大第五届第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一部比较完善的宪法。包括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徽、首都,共四章,138条。它是一部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该宪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对于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使全国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对于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局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保证作用。
村民自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是当前农村治理的基本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作为人民公社解体以后农村基层的一种新组织形态,是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内在需求与国家支持、引导合力作用的结果。因此,村民自治制度是一种直接的社会民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
目标二:
1.充分利用教材提供的阅读材料和思考题,培养阅读、理解、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2.运用调查、访问、交流等形式,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培养思考、探究问题的能力。
3.引导学生树立自觉维护民主法制,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促进学生公民意识的养成与提高。
二、教学指导
1、阅读理解关于文革问题的历史资料,掌握研习历史资料的方法。
2、阅读课文的基本内容,了解:①文革中对民主法制的践踏使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②文革之后,党中央和人民深刻认识到建设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必要性。通过努力,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这也是本课的基础知识。
3、可在图书馆、网上自找资料,或者进行社会调查,走访经历文革的亲友,或二者结合地完成本课的学习。这样,能更容易、更全面、更深刻地了解文革的史实,认识健全国家民主法制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学生自己提炼、归纳历史知识要点,结合所学知识,联系本节内容,形成对历史事件的整体认识。
三、教材分析
【1、重点、难点与疑点】
重点:“文化大革命”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全面发展;
难点:“文化大革命”期间民主法制遭到严重践踏的原因;
疑点:究竟是什么原因引发“文化大革命”?
【2、知识结构】
四、教学设计
1、新课导入
复习提问导入法:上节课,我们学习了《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明确新中国的胜利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已取得基本胜利,进入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度的新时期。但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只是无产阶级帮助资产阶级完成了资产阶级没有完成的任务,无产阶级的任务是什么?
【生】: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指导学生从共产党的最高纲领入手分析,最好联系民主革命纲领进行巩固复习)
【师】:既然如此,大家说无产阶级革命任务有没有完成啦?
【生】:是的,无产阶级革命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路还长着呢!我们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还需要逐步完善,要进行更艰难、更漫长的探索!当然,这其中自然难免出现道路之曲折!
今天,我们将学习第二课——《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
2、课文新授
(一)“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践踏
在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党内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发展越来越严重。
“左倾”可形象地概括为一句话:“不可为而强为之”。
中共“左”倾表现在两大方面:阶级斗争和经济建设。从时间上分为解放前和解放后。在阶级斗争上的表现有:解放前的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解放后的反右派扩大化、“反右倾”和文化大革命;经济建设上的表现有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毛泽东认为中央出了修正主义,党和国家已经面临资产阶级复辟的危险。为此,他想通过发动“文化大革命”,来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而那时候,林彪、江青一伙野心家别有用心地利用和助长了毛泽东的错误。这就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爆发。(本部分主要向学生点明文革的背景,共三点)
“文化大革命”初期兴起的红卫兵运动导致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冲击和破坏,公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及至人身权利遭到严重践踏。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刘少奇冤案,典型地反映了宪法尊严所遭受的践踏,人民所遭受的严重人身迫害。
(讲到刘少奇,可指导学生结合书本“学思之窗”分析说明当时民主政治之破坏)
1967年,上海开始出现夺权风暴,造成党政机关陷于瘫痪,整个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在此期间,各造反派组织间的激烈斗争更加剧了社会秩序的混乱状况,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得不到基本的保证,社会发展遭到严重挫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法正常召开,实际上剥夺了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政治权力。造反派“全面夺权”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律制度的空前践踏及对社会发展造成的严重危害。(点到为止,不必展开)
“文化大革命”期间民主法制遭到严重践踏,给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生活带来巨大损失,使人民认识到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制度,进行民主法制教育的必要性,为全面开展法制建设提供了社会条件。(文革启示)
(二)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
1、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此后,中共中央为刘少奇冤案平反昭雪,并在全国范围平反各种冤假错案,其中,仅干部就有三百多万人的冤案得到平反。这是恢复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十六字的法制建设方针,并着手平反冤假错案,恢复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全面开展法制建设准备了政治基础。
2、1979年开始,全国人大加紧全面立法工作。同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它是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加强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障。这些特点既体现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法制建设方针,也是建国以来民主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历史总结,同时为进一步开展全面立法工作提供了基本的原则。
4、此后,全国人大又先后通过了《义务教育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截至2000年,全国已制定了三百八十多件法律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八百多件行政法规,八千多件地方性法规。
1986~2000年间,依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通过了一系列的法律。这些法律都是与公民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体现了宪法加强对公民人身权利保障的原则。在加强制定各项基本法的同时,各级人大还制定了各项地方性法规,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依法治国奠定了基础。
(本部分内容可通过表格法进行形象概述,点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并做概括总结:初步实现了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有法可依的局面,使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制度化、法律化,为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民主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1、新的历史时期,为了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宪法对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机构作出许多新规定,进一步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国家领导体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全国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事务管理的重要机构,在制度上、法律上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证人民能够参与政权的决策、管理,促进了国家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农村的民主制度建设。通过加强和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农村的民主制度建设,建立村民民主自治制度,保障人民的权利。
3、1982年中共十二大,确立了中共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使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进一步完善。
4、1984年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各少数民族享有充分的民主政治权利,促进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5、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目标,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从有效实行依法治国的角度来讲,党的自身建设,主要要解决好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依法从严治党, 二是从“人治”走向“法治”, 三是依法领导。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反腐败已成为保证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形成强大领导能力的关键。依法治国将为这个方案的有效实施提供重要的基础,因为依法治国不仅有助于有关法律和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而且也有助于有效监督机制和监督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6、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3、课堂思索
结合社会实际,谈谈怎样才能做到“依法治国”,并说明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答案提示: 实现“依法治国”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民主政治制度,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各项国家事务进行管理,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要运用法治的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将国家事务的决策和公民的行为纳入法律的轨道,保证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环境; “以德治国”要运用道德的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互相联系、互相补充。“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维护人民各项权利的重要保障;“以德治国”是提高人民的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使人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途径。二者互相结合,统一发挥作用,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完善。
五、拓展阅读
文化的愚昧
1966年5月起,当代中国的历史走进了长达十年之久的“文革”时期。这场从一开始就冠以“文化”字样的大革命,不仅是对中国文化的严重摧残,而且更是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的巨大破坏。在这十年间,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统帅一切,“打倒一切”的“全面内乱”步步升级,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治体制趋于解体,民主与法制荡然无存。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因此而陷入了山重水复的矛盾和困境之中。不过,也有学者从另一种思路提出: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给全党、全国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造成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人为中断,痛失了大好发展机遇。但是,如果把“文化大革命”放到当代中国的整个历史进程来考察,把它作为当代中国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一个链条来看待,就会发现,“文革”在带给中国人民痛苦和灾难的同时,也给中国人民带来教训和智慧。“文革”把中国旧的经济、政治体制的弊端以浓缩的形式推向极端,加速了传统社会主义旧模式、旧体制的衰落解体,使中国提前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形成特有的“历史时间效应”。 ——人民教育出版社网站
“人治”与“法治”
中国古代就提出“垂法而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等法制思想,但是,在专制主义的时代,君主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法只是他们手中统治人民的工具而已,而实质只能是君主的“人治”。西方近现代,所实行的“民主立宪”、“三权分立”,也只不过是资产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专政的工具。而只有到了社会主义时期,随着民主法制的不断完善,法律才真正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依法治国”成为广大人民的衷心呼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解决"人治"问题上采取了各种措施,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制度还很不完善,人治和人治思想依然有它的市场,人治是中国经济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经济现代化要求必须实行法治,彻底摒弃人治。法治是近代大工业和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近代西方的法治,推动了西方生产力的迅猛发展,促进了社会分工、自由竞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必须明确国家、企业和个人的责、权、利关系;必须实行商品的等价交换,保护企业之间的竞争;必须提高工作效率和商品信誉;必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由人民自己管理国家、经济、企业、社会……所有这些,都必须实行法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至高无上的法律权威。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所要求的。
——《时政报》
五、教学反思
由于本节内容涉及大量“政治”内容,一方面真正合乎必修1“政治史”范畴,一方面又由于学生知识面欠缺,难以深入教学。所以,高效完成教学任务是一大难题。教学中,不宜眉毛胡子一把抓,应紧扣制度创新及其历史意义深入展开。教学中自由发挥的叫少,最好参照中央文件进行“权威教学”。我在备课过程中也大量参照了2005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下发的《白皮书: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一文。
在第七单元学习过程中,还可结合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创新进行比较分析,培养学生比较分析、归纳与理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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