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人教版九年级上册第10课 拜占庭帝国和《查士丁尼法典》课件2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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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部编人教版九年级上册第10课 拜占庭帝国和《查士丁尼法典》课件2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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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19-06-27 06: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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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26张PPT。第10课 拜占庭帝国和《查士丁尼法典》 东罗马帝国的版图涵盖了希腊以及亚州西部和非洲北部地区,这些地区有农业比较发达的埃及、叙利亚,有许多大都市和国际贸易港口。因此,东罗马帝国的经济比较活跃,社会比较稳定。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东罗马帝国则延续下来。(教材)其他原因?农业经济稳定,商业贸易发达。
经济稳定也提高了东部的政治地位。(政治中心东移)
希腊文化在东地中海的传播使其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文化基础
基督教在东罗马帝国的传播和影响更广泛,使意识形态的混乱局面得到调整
……
一、查士丁尼及《查士丁尼法典》
东罗马帝国
建立者:君士坦丁大帝?
建立时间:公元330年君士坦丁(274-337年) 查士丁尼一世(约483-565年),东罗马帝国皇帝。收复失地,编纂查士丁尼法典,被称为查士丁尼大帝。 查士丁尼执政期间的法律成就 529年,编成《查士丁尼法典》,共10卷。
533年编成《法学汇编(纂)》(50卷),该书汇集了历代法学家论述法律的论著。
533年又完成《法理概要》(又译为《法学总论》the Institutions)(4卷),是培养法律人才的教材,故又称《法学家指南》或者《法学阶梯》。
565年,又将自534年后查士丁尼颁行的法律汇编成《新法典》,作为《查士丁尼法典》补充。
所有这些法律文献统称《罗马民法大全》。它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典,成为后世立法的范本。 查士丁尼为什么要编纂法典?查士丁尼充分认识到建立完整的法律对于巩固皇权的重要性,他在《法理概要》中指出:一个好的皇帝应该不仅以其武力而获尊荣,还必须用法律来武装,以便在战时和平时都有法可依,得到正确的指导;他必须是法律的有力捍卫者,也应是征服敌人的胜利者。
当时的成文法律极为混乱
当时的帝国法律存在两大问题,其一是前代皇帝立法因时间久远,版本混乱,之前的王朝所做的清理工作不够彻底,因此立法概念和规定中矛盾比比皆是;其二,前代皇帝法典内容过于庞杂,部头太大,使用极不方便。因此,查士丁尼立法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以前历代皇帝颁布的法令,删除其中因过时而不再适用或内容相互抵触的部分,按照“人”“物”等立法主题重新编纂为适于使用的法典。1.《查士丁尼法典》 该法典收编范围自罗马帝国皇帝哈德连(117-138年在位)到查士丁尼一世时期历代皇帝颁布的法律,它注重阐明法理,所有立法概念均由法学家字斟句酌,做出适合当时社会生活的准确说明。该法律一经颁布,立即取代其他与此矛盾的旧法,成为拜占庭帝国唯一具有权威性的法典。2.《法学汇编(纂)》 530年12月15日,査士丁尼再度指示特里波尼安组成17名法学家编辑委员会编纂《法学汇编》( Digest或 Pandects)。他们夜以继日査阅了一千三百年的法律文献,并于三年后编成颁布。该书汇集古代法学家的论著,共分50卷,是学者们阅读参考了2000部古书编撰的包括300万行内容的巨著。由于编撰工作十分繁重,时间又相对仓促,这部法律汇编内容比较粗糙,一些古代法律相互存在矛盾,某些法律条文的注释概念模糊不清,个别总结性的评语也有明显的错误。3.《法学总论》(法理概要)( the Institutions) 为了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律人才,查士丁尼要求特里波尼安、塞奥非鲁斯为学习法律的学生编辑了《法学总论》( the Institutions),533年发表时全书共分为四卷。该书以四百多年前罗马著名法学家盖尤斯( Gaius,117-180年)的同名作品为蓝本,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明确的法学概念简明系统地总结了《法学汇编》的全部内容,并补充了大量前述两部法典未能表明的法学定理和定义。4.《查士丁尼新法》(《新法典》) 在查士丁尼统治末期,他又命令法学家将自己在534年以后颁布、并没能收入法典的法令编辑成《查士丁尼新法》( the Novels)作为补充。与前几部法律书有所区别的是,《査士丁尼新法》的编纂使用希腊语完成。该法于565年查士丁尼去世前颁布。
以上四部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 查士丁尼一世就完成了《罗马民法大全》的编辑工作,为他的改革和整顿工作提供了统一的尺度,为理顺社会各种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由于它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整的法典,因此它不仅成为拜占庭帝国此后历代皇帝编纂法典的依据和蓝本,而且成为欧洲各国的法律范本。不仅如此,由于这部法典明确地确定了公法和私法的概念,为私有制的商品社会关系提供了法律基础,因此对近现代世界立法发展的影响也极为深远。
《罗马民法大全》体现的思想《罗马民法大全》是通过总结和整理古代立法对现实的改革做出理论上的规范,反映查士丁尼重建罗马帝国的原则思想。
第一,该法强调皇权和国家政权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宣扬君主专制思想,提出“没有任何事物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神圣”。为此,它提出“君权神授”和“君权神化”的理论,并明确指出皇帝拥有的各项权力,其中包括立法权,即皇帝的意旨具有法律效力,只有皇帝可以颁布法律,还包括国家的最高主权,即控制全部国家机器,代表整个帝国的权力,以及皇帝对国家其他经济、政治、司法、军事、宗教等各方面的权力。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东罗马帝国还延续了上千年,它是怎么做到的?最后又是怎么灭亡的? 查士丁尼在西方的统治未能持久。旷日持久的征服战争,不仅给北非、意大利半岛以及西班牙部分地区造成严重破坏,而且弄得拜占庭国力耗竭,民穷财尽。565年查士丁尼死后,通过战争征服来的西部领地又逐渐再度丧失。568年,伦巴德人侵入意大利,将拜占庭势力驱逐出半岛的北部和中部。
7世纪初,拜占庭在西班牙的领地也陆续被西哥特人重新夺回。随着阿拉伯人的兴起,7世纪末,北非的埃及等地也相继落入阿拉伯人之手。查士丁尼梦寐以求的匡复帝国的计划终于破灭。二、拜占庭帝国的灭亡抵御外族入侵的措施——军事封建制度行省改为军区,自由农民编入军队
军事将领成为地方行政长官拜占庭帝国的灭亡过程①从七世纪起,阿拉伯人占领的拜占庭帝国的部分地区
②九世纪以后,拜占庭帝国版图不断被蚕食,十一世纪时仅剩希腊半岛和爱情海地区的希腊国家。
③13世纪上半期:东征的十字军攻打拜占庭帝国占领了君士坦丁堡和拜占庭的大部分领土。
④15世纪中期(1453年):被奥斯曼土耳其灭亡。
十字军东征 十字军东侵(1096—1270)是一场罗马教皇、西欧封建领主和城市富商向地中海东部地区发动的侵略战争,先后共8次,历时近200年。二、拜占庭帝国的灭亡拜占庭皇帝为什么会求助于西欧封建主的军事援助?结果怎样?1453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攻破君士坦丁堡,改名为伊斯坦布尔,拜占庭帝国最终灭亡!
思考:偌大一个帝国为什么会灭亡?①四处征讨,财尽民穷。②封闭保守。③外族入侵。二、拜占庭帝国的灭亡从拜占庭帝国的灭亡中你能得到什么历史教训?①开放宽容使文明繁荣,保守狭隘导致文明衰落。②一个国家或者民族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圣索菲亚大教堂拜占庭建筑的代表。在拜占庭雄厚的国力支持之下,由物理学家伊西多尔及数学家安提莫斯设计建造。1453年,被土耳其人改造为了清真寺。并对后世清真寺的建造产生了深远影响。世界名城君士坦丁堡
是以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命名的。罗马帝国分裂后成为东罗马的首都。后又成了奥斯曼土耳其的首都,改名为伊斯坦布尔,现在是土耳其最大的城市和港口,是全世界唯一的地跨欧亚两洲的城市拜占庭帝国文化传播的影响对基督教、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化传统和西亚、北非等地的东方文化因素兼容并蓄;
保存大量的希腊、罗马古籍,为后来西欧文艺复兴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营养;拜占庭帝国395罗马帝国分裂5277世纪“黄金时期”9世纪14世纪初查士丁尼继位阿拉伯人入侵145311世纪外族入侵476西罗马帝国灭亡根据时间提示,完成拜占庭帝国时间轴版图仅剩希腊半岛和爱琴海地区希腊国家奥斯曼土耳其人入侵灭亡565课堂小结拜占庭帝国和《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及其法典拜占庭帝国的灭亡:1453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攻破君士坦丁堡《查士丁尼法典》
《法学汇纂》
《法理概要》
《新法典》《罗马民法大全》随堂训练1.下面是《查士丁尼法典》里的记载:如果一匹租来的马被人偷走,租马的人该负什么样的责任?答案是:他必须赔偿这匹马的价钱给马的主人,因为他应该好好照顾这匹马。由此可见,《查士丁尼法典》( )
A.包罗之广、涵盖之细
B.带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
C.留下了重证据的法治传统
D.已经具有契约的思想D 2.东罗马帝国又称拜占庭帝国,通常被认为开始于395年,直至1453年灭亡,延续了1058年。最终摧毁这一帝国的国家是( )
A.压力山大帝国
B.西罗马帝国
C.奥斯曼土耳其
D.阿拉伯帝国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