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一、教学目标
1.关注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问题,认同对生物技术安全性问题讨论的必要性。
2.举例说出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问题的不同观点及论据。
3.形成对待转基因生物安全性问题的理性、求实的态度。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1.教学重点
(1)对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问题多层面、 多角度的关注。
(2)运用生物学知识对不同观点的理由进行辨析和讨论。
2.教学难点
(1)从关注整个生物圈的和谐、稳定与发展的高度去审视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2)了解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性问题争论背后复杂的政治、经济、宗教和伦理道德背景。
(3)保证课堂讨论、辩论会,以及社会调查的组织工作有序而有效地实施。
三、教学策略
1.将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作为本节学习的切入点。在学生通过专题1的学习对转基因技术及其成果有了较深入的了解之后,还可能对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前景怀有不尽的畅想;同时,学生在社会生活中,也接触到了转基因产品,如来自转基因大豆的食用油、巧克力中的卵磷脂。学生从媒体上也听到了一些对转基因产品安全性争论的意见,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一些疑虑和想法。那么,对于转基因产品我们该如何看待?转基因产品安全性问题讨论的焦点是什么?人们心中的疑虑有多少是盲目的,有多少是有科学依据的呢?从这些问题出发,能够很自然地引起学生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关注,同时,也点出了本专题学习的主题。
2.本节教学应主要采用讨论和交流的方式进行,在问题讨论、辩论会准备等活动中应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让学生在阅读教材的基础上,再从多种渠道收集相关信息,展开小组讨论、提出问题。在理解教材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学生还可以提出个人经过选择、鉴别、整理而形成的观点和依据。在讨论和辩论中,让这些信息得以运用和共享。教师应鼓励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在本节的学习中,教材提供了学习的蓝本和思维的某些线索,教师发挥的是指导和评价的作用,特别是对学生有些不科学的想法要予以指正,对学生知识水平达不到的环节予以点拨。
3.从某种意义上说,主动参与的学习过程比单纯获得现成的结论更重要。关于转基因生物安全性问题的讨论,不同于其他生物技术专题,因为其他生物技术专题的原理和技术都具有确定性的特点。本节应注重于学习的过程,通过本节的学习,不仅引起学生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关注,而且能以科学的态度予以思考,即对不同的观点能够运用生物学知识加以理解和辨析。在态度取向上,正如教材所说“应该趋利避害,而不能因噎废食”──理性地看待转基因技术。
4.本节的最后,通过“理性地看待转基因技术”的学习,让学生认识到不能单纯从技术角度去理解人们对待转基因产品的态度,其中包含有复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背景。再通过对我国基因工程安全法规的学习,引导学生了解与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相关的科学保障手段。
四、答案和提示
(一)正文中讨论题
【论坛1】
3.我国为了保证转基因食物的安全性,都采取了哪些监控和预防措施?
答:(1)立法是监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有力措施。例如,中国已制定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1996年)、《转基因农产品安全管理临时措施》(2002年)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等法规。请进入网站了解更多内容:http://www.agri.gov.cn [农业部,中国农业信息网→行业网站(科技教育)→农业科技信息网→政策法规→政策法规分类(5.转基因管理)]。
(2)多环节监控。转基因农作物研究、从实验室走向大田试验各阶段,以及产品商品化都有相应法规或规定进行严格的监控,只有在每一阶段试验获得认可证书后,才可进入下一阶段。比如,大田试验就分为:①中间试验阶段,种植面积不超过0. 27 hm2(4亩),范围不超过两省,每省不超过3个种植点,试验时限1~2年;②环境释放阶段,种植面积可以扩大到0.27~2 hm2 (4~30亩),范围仍不超过两省,每省7个种植点,试验时限1~2年。这一阶段要考察外源基因会不会发生生物间转移,会不会对种植区周围动物、植物、土壤造成危害等;③生产试验阶段,种植面积可扩大到20 hm2以上,范围仍为两省,试验点不超过5个。
(3)安全评价内容具体而严格。食物安全性评价内容:营养成分是否改变?是否存在抗营养因子?是否存在毒性、过敏性蛋白等。环境安全评价内容:转基因植物是否变得易得病?对周围植物有什么影响?是否可能变成杂草?会不会把外源基因转移给其他生物等。
【论坛3】
1.转基因生物会不会影响生态系统中原有的动态平衡?
2.转基因生物会不会加剧环境污染?会不会危害其他动植物生存或人体的健康?
提示:这两道题答案的基本点是一样的:可能性不大,但要提高警惕。
这仅是一种可能性,争论的双方提出的不同见解都有一定的根据,不能断言谁是谁非,但是需要人们提高警惕,这是能为大家接受的共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这类危险似乎不大,因为科学家转入的仅是有限的一种或几种基因;而转入的基因是否可能会对其他生物或环境造成危害,都是经过认真分析、实践的,一旦发现有害后果,科学家就会停止实验;转基因生物从实验室到自然界释放,都要经过一系列安全评价、审批。此外,还有相关法规监控。但是,为了对公众健康负责、对社会负责,我们对于转基因生物可能影响生态系统中的原有动态平衡,或者加剧环境污染,或者危害其他动植物、人体的健康的危险,仍要提高警惕。
(二)寻根问底
你能举出两个外来物种入侵的实例吗?为什么外来物种入侵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提示:(1)外来物种进入新的生态系统之后,由于没有天敌,极易造成生长失控,破坏生态系统的结构。比如,外来的植物疯长,可以对本地一年生和多年生植物的结构比例造成严重影响,通过对植被的生长和结构的影响,从而造成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改变。又如,外来的动物种类,由于它们的选择性觅食和破坏,也会造成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改变。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改变会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比如,有人将美洲食人鲳引入,这一入侵物种就可能会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长久性的破坏。
(2)外来物种在新的生态系统中,通过与当地物种竞争营养或食物、分泌释放化学物质、形成大面积单优势群落等方式,直接影响本地物种的生存,加速某些生活力较弱的物种的消失。在全世界濒危植物名录中,大约有35%~46%是由外来物种入侵所造成的。即入侵的外来物种可能会造成生物多样性减少。
(3)外来物种进入新的生态系统后,作为掠夺者、寄生者或病原体,会使受害者和寄主的数量发生变化。尤其是外来物种在适宜的生态和气候条件下,往往会对当地的农业或林业带来严重的损害,即所谓的爆发生物灾害。
(4)有些外来植物产生的花粉,是当地居民从未接触过的物质,从而可能成为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的新过敏源。比如,日本引种的杉树,大面积栽种后,杉树产生的花粉已经成了日本人产生过敏反应的重要过敏源。又如豚草,它已在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泛滥成灾,而豚草的花粉是重要的过敏源。豚草花粉引起的过敏反应称为“枯草热”,它已给许多国家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五、知识拓展
1.为什么“实质性等同原则”只是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为了使本国基因工程产品能在国际贸易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1992年5月底,美国政府宣布,只要基因工程产品中蛋白质组成与天然的一样,就没有必要再通过FDA(药物和食品管理局)批准,可以直接投放市场。这一政策可以视为“实质性等同原则”的雏形。这一政策,每年可以为美国生物技术公司增加数千万美元的收入,因此它极大地刺激了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
2000年FAO/WHO(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对“实质性等同(substantial equivalence)原则”做这样的定义:实质性等同是指转基因生物与自然存在的传统生物在相同条件下进行性状表现的比较。比较的内容包括生理性状、分子特征、营养成分、毒素含量和过敏源等是否具有等同性。如果实质上是相同的,就应该将转基因生物与传统生物同样对待,视为安全。
上述实质性等同是一种动态比较过程,在这之后还要进行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它是指“依据导入基因的目的意图和固有性状、意外效果作出检测和评估,然后与传统植物进行比较”。美国FDA采用了二步评价法。第一步对目的基因及相应产物作出评价,它是反映外源基因及产物的安全性;第二步,对接受外源基因植物所出现的意外性状进行评价,它是反映该植物的属性。
2.何谓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是指有意或无意的人类活动,将某物种从一个地区引入其他地区,给当地的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造成明显的损害。
什么是有意或无意的人类活动呢?
(1)由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保护等需要,而有意地引进的物种。它包括对牧草、饲料、蔬菜、观赏动植物、药用植物、绿化植物等的引种。
(2)随着贸易、旅游、运输等人类活动而无意间传入的物种。
3.在中国,入侵的外来物种有多少?入侵的外来物种都给中国等国家造成了多大的危害?
(1)中国外来物种的数量有多少?
统计资料表明,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对中国农业和林业带来危害的外来植物至少有58种,外来动物约40种。此外,还有一些外来微生物。
(2)入侵的外来物种对中国经济造成多大损失?
据统计,外来物种入侵每年至少给中国经济造成574亿元人民币损失。
近年来,侵入中国的外来动物中,松材线虫、湿地松粉蚧、美国白蛾等,每年危害面积已达15×105 hm2;稻象甲、非洲大蜗牛、美洲斑潜蝇等每年危害面积已超过14×105 hm2,中国每年仅花在防治美洲斑潜蝇上就高达4.5亿元人民币;而入侵的外来植物,如豚草、飞机草、水葫芦、大米草等还在中国肆意蔓延,新的、危险的外来物种仍在进入中国。
(3)入侵的外来物种对其他国家造成多大危害?
据统计,现在由于外来物种入侵,已使南非每年损失800亿美元,印度每年损失1 300亿美元,美国每年损失1 380亿美元。在美国,有害生物中有近50%是外来物种。
4.中国为控制外来物种入侵制定了什么样的法规?
为了规范物种引入,严防外来物种入侵,中国已制定了相应的法规。例如,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明确提出,对引进外来物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加强进口检疫工作,防止国外有害物种进入国内。引种至少要经过5代小规模实验,否则不能说明问题。
5.中国转基因农作物研究状况如何?已有多少种转基因农作物商品化?
据中国生物工程研发中心2002年报告,截止到2001年,中国应用遗传转化技术,已培育成功100多种转基因植物,而且已获准释放到自然界的植物就有60多种,涉及10种农作物。科学家已培育出转基因水稻113个品系,其中84个品系已进入环境释放阶段,2个品系进入示范阶段。抗大豆食心虫的转基因大豆将进入农田;36个新的抗虫自交系,2个抗虫高产优质新组合的转基因玉米,已在6个省组合示范。此外,科学家还培育成了抗赤霉病小麦、抗白粉病小麦、抗黄矮病小麦、抗白叶枯病水稻、高效抗虫水稻等新品种。可以预计,全新性状的农作物还将大量涌现,比如将木醋杆菌纤维合成酶基因转入陆地棉,期望能得到高强度、长纤维的棉花;用转基因技术改良或制作具有特殊营养价值的食物和作为饲料的农作物等。
在中国,已获准进行商品化生产的转基因植物有番茄、棉花、甜椒和矮牵牛四种,其中抗虫棉就有12个品种。
6.各国为转基因产品贴标识的政策都有哪些差异?
为转基因产品贴标识的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它们认为给转基因产品贴上标识并不能向消费者提供有意义的信息,因此,美国的法律至今都不要求给转基因产品贴上标识,除非该产品中的成分和营养价值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是,它们允许厂家对不含转基因成分的产品自愿贴上标识,即在食品包装上贴上:本产品不含转基因成分,以便为消费者提供自由选择的机会。
另一类是以中国、韩国、西欧等为代表,与美国的做法相反,要求对转基因产品加贴标识,以满足消费者购买产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例如,2002年,中国农业部代表中国政府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自2002年3月20日起开始执行。办法规定见本节教科书中“生物技术资料卡”。除此之外还规定,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包括5大类17种产品: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子、油菜子油、油菜子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或销售,同时要按危害程度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分级。标识化,是赋予了中国公民对转基因生物、加工产品或含有转基因成分产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于市场上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没有做标识的,公众可以向卫生、工商等职能部门举报,查证核实后,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者,有关部门要没收非法销售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2 生物技术的伦理问题
??? 一、教学目标
1.认同对生物技术伦理问题讨论的必要性,简述克隆人、试管婴儿、基因检测等生物技术在应用中可能和已经带来的利与弊。
2.通过讨论、阅读、查找资料等活动,关注上述问题可能给人类生活带来的影响,形成自身的心理准备和理性的思考。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1.教学重点
通过讨论与交流,让学生既要了解到克隆技术、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技术,以及基因检测技术在人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还要关注它们带来的有关伦理问题。
2.教学难点
在讨论问题过程中,引导学生运用科学的原理和语言、严谨的逻辑表述自己的观点,防止随意的猜测、盲目的疑虑和偏激的态度。
三、教学策略
1.利用热点问题的冲击力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虽然这些问题目前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争议,但若干年以后,却是学生在未来的生活中所要面对的。这些问题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有一定的相关性,让学生从这一角度认识问题,会让问题的讨论活泼而又严肃,会让每个学生都认真地去思考生物技术带来的伦理争论。
2.本节课在教学方式、态度取向以及对待问题的态度等方面,与第一节有相似之处。有关热点问题的背景资料和争论焦点的内容,可以安排学生自己阅读,还可以让学生在互联网上查阅和收集更多相关的信息,在课堂上就问题展开充分的讨论,让学生感受到生物技术的伦理问题已经或正在进入我们的生活,以及这些问题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就其他一些学生感兴趣的生物技术安全性和伦理问题展开讨论。
四、答案和提示
(一)正文中讨论题
【热点问题讨论1】
2.伦理学家和科学家看待克隆人的角度有什么不同?
提示:伦理学家主要是从伦理学、社会学和心理学角度看问题,而科学家更多的是从科学的可行性和科学意义的角度看问题。
4.你愿意被科学家克隆吗?为什么?
提示:参见教科书中的内容,可以从科学角度、伦理角度和社会需求角度讨论,现在不宜克隆人。我国明确禁止生殖性克隆人,一再重申的四不原则,体现了中国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取向。
5.克隆人如果真的来到人间,你认为应该怎样正确对待他们?
提示:到时候我们恐怕并没有必要去追究他是出于什么目的被克隆出来的,也没有必要去争论该成果有什么科学价值,而应该把克隆人当作我们社会中的一个普通成员,尊重他的人权、人格。要用他做实验时,必须征得他自愿同意,绝不能伤害他的身心健康。社会应该以平常心态看待克隆人,使克隆人获得和我们一样的生存和发展的条件。目前,克隆动物还那么困难,克隆人更加不易,当世界上有那么几个克隆人来到人间时,他们并不会破坏我们正常的生活秩序。
【热点问题讨论2】
1.你是否支持设计试管婴儿?为什么?
提示:设计试管婴儿只是在特定背景下的一种应急措施,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审批。它不宜推广,并要严防滥用。
2.为什么捐出一部分骨髓救治他人,不会给捐献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损伤?你愿意为救人一命而捐献自己一部分骨髓吗?为什么?
提示:(1)所谓捐献骨髓,实际上医生只是从你的骨髓中分离出一部分造血干细胞供移植。因为造血干细胞在人的骨髓中相对较多,而在外周血液中却很少。
(2)干细胞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自我更新能力很强,被分离走的那部分造血干细胞,很快就会被“补齐”。因此捐献骨髓不会影响捐献者身体健康。
(3)医生只是在医学公认的安全条件下,分离出捐献者有限数量的造血干细胞,而且整个抽取、分离过程,都是在设备良好的大医院中进行的,一般不会对捐献者造成意外伤害。
(4)捐献有限造血干细胞救人一命,对个人来说是一种美德、一种欣慰和快乐,是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表现。
【热点问题讨论3】
1.你愿意获得一张自己的基因身份证吗?为什么?
提示:(1)现在要对个人所有基因进行检测,是不现实的。因为现在有不少基因还没得到确定。即使只是对个别或少数基因进行检测,也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的。现在西方国家对某几种致病基因进行筛检时,接受测定的人也只是有这类遗传病家族史的个人,或这类疾病的高危个人。目的是使他们能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如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定期检查身体、适时手术等。
(2)有某种致病基因,并不一定就会患病。患某种疾病,往往不是由单一原因引起的。况且已知人的很多疾病是多基因病,它是由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共同决定的。如果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等,往往可以使人避免患上某些遗传性疾病。
(3)有许多疾病,测定其致病基因是相当困难的。因此科学家认为不如测定其所表达的蛋白质更为快捷、有效。
(4)基因检测给受试者造成的心理负担或压力必须考虑到。特别是给出似是而非的结论之后,往往会使受试者无所适从。
(5)现在记录有个人某些遗传信息的“身份证”已经出现,但仅仅是试验性质的。至于说拿着它去看病,起码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是言过其实。
(6)将“基因身份证”上记录的信息和它的作用等问题弄清楚之后,才能决定要不要它。比如,现在有的试验性基因身份证仅仅记录个人特有的某一对或某几对等位基因信息,它可能在验明正身方面起更大的作用,这类基因身份证要它也无妨。
(二)旁栏思考题
1.你知道中国大陆第一例试管婴儿是在什么时候出生的吗?
答:中国大陆第一例试管婴儿是于1988年在北京出生的。
2.为解决不孕夫妇的生育问题而出现的试管婴儿,与本文所说“设计试管婴儿”有什么区别?
答:所谓“设计试管婴儿”,实际上就是指体外受精形成的胚胎(几个细胞期)在植入母体孕育前,根据人们的需要,将胚胎的一个细胞取出,进行某些基因检测。当检测结果符合人们需要时,再把胚胎植入母体孕育。一般我们所说的做试管婴儿,不必经过基因检测这一步骤。
五、知识拓展
1.治疗性克隆与生殖性克隆的区别是什么?
(1)两种克隆的定义
所谓治疗性克隆是指,“利用克隆技术产生特定细胞和组织(皮肤、神经或肌肉等)用于治疗性移植”(国际人类基因组伦理委员会,1999年3月)。
生殖性克隆是指,将克隆技术用于生育目的,即用于产生人类个体。
(2)治疗性克隆跟干细胞研究密切相关
干细胞是具有强大的多方向分化潜能和自我更新能力的一类未分化细胞。干细胞按分化潜能可分为全能干细胞、多能干细胞和专能干细胞三种类型。全能干细胞(totipotent)是可以发育成一个完整个体的未分化细胞,如受精卵。多能干细胞(pluripotent)是指能分化成除胎盘之外所有其他组织细胞的未分化细胞,如ES细胞,它的分化能力仅次于受精卵。专能干细胞(unipotent)是指与特定器官和特定功能相关的一类干细胞,如神经干细胞、造血干细胞等。
干细胞按来源不同又可分为胚胎干细胞和成体干细胞两大类。胚胎干细胞是来自胚胎,如上述的ES细胞和PGCS细胞;成体干细胞是来自于已出生的人的体内,如人体各种组织中干细胞。
干细胞可以通过以下四个途径获得:① 从体外培养的胚胎中获得;② 从早期流产的胎儿中获得;③ 从克隆的胚胎中获得;④ 从成体中获得。
干细胞应用前景非常广阔,比如可用于细胞治疗、基因治疗、药物筛检和毒性的检测、生物体发育机制研究等。其中最吸引人的应用是,将干细胞分化成某一特定的细胞、组织,甚至器官,通过移植,使之再建起受损的组织,甚至器官。比如,将干细胞在体外分化为胰岛细胞,注入病人胰脏中,通过增殖,构成病人新的胰岛组织,它就可以替代病人受损的胰岛组织,使依赖注射胰岛素维持生命的病人得到根治。人们预言,干细胞有可能用于治疗人类几乎所有的组织坏死性或退行性疾病。它将是人类医疗史上的一次革命。
但是,用干细胞治疗时,要有一定数量分化的细胞,并要解决免疫排斥难题。为此,科学家就想将病人健康的体细胞核取出来,移植到去核卵细胞中,构建克隆人胚胎,然后再从胚胎中分离ES细胞,供研究和应用。这样就有可能解决上述两个难题。因此在现阶段克隆人胚胎应该看成是干细胞研究和应用中的一个步骤。现在所谈的治疗性克隆主要就是指这些内容。
2.关于试管婴儿技术有哪些伦理问题的争论?
(1)代孕问题的提出
① 有的妇女有健康的卵巢,但因癌症而摘除了子宫,或子宫有毛病,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在自身子宫孕育胎儿,而需要借用别人的子宫帮助孕育胎儿,这样就提出了代孕的问题。代孕开始时并不具有商业性质,只是出于亲属之间的情谊互相帮忙,再加上由于精、卵是来自夫妻双方,因此并没有引起多大的争议。
上述这种亲属间代理怀孕的情况毕竟不多,而有些子宫健全的妇女,为了免受怀孕和分娩痛苦的折磨,或者为了保持自己苗条的体型,也要求别人替自己生个孩子,这样就引出了一系列伦理争论。在英国、美国等国家,20世纪80年代就出现了代孕行业,这些“出租子宫”妇女的情况很复杂,但是她们当中大部分人都是穷人,替人家生个孩子所得到的报酬,足以应付经济上的燃眉之急。
② 伦理争论
一部分人认为,不能让代孕合法化,其理由是:
──代孕是富人对穷人的压迫,是对人类伦理道德的挑战。对于不育的妇女来说,她们是令人同情的,但是如果她们借助代孕生子,必然会在社会上造成一批以代孕为职业的妇女,这是人间更大的悲剧。对于那些身体健康的妇女,为了个人种种目的,使用金钱而将本来属于自己的生育责任,转嫁到代孕母亲身上,这种金钱与代孕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平等互惠的关系,是富人对穷人的压迫。
──可能使代孕的妇女沦为专门替人生孩子的工具,这不利于对妇女的保护。
──代孕存在着风险:如果生下的孩子有残障,谁都不想要怎么办?如果代孕母亲在怀孕过程出现生命危险怎么办?这是金钱所无法弥补的。
──对所生下的孩子会造成诸多的心理、社会和法律问题。首先,代孕母亲怀的是孩子,而不是物。经过十月怀胎,代孕母亲与孩子之间会产生强烈的骨肉之情。如果代孕母亲不愿把孩子交给委托方怎么办?其次,代孕母亲怀的胚胎,可以是委托方精、卵培育的,也可以是用代孕母亲的卵子与其他人精子培育的,还可能怀的是与委托方、代孕母亲毫不相干的胚胎,甚至有的代孕母亲怀的是自己女儿和女婿的胚胎。这样,生下的孩子能在这么纷乱的关系中摆平自己的心理吗?难道孩子不会觉得自己是人们出于某种需要而制造出的“玩意儿”吗?
──现在有的同性恋者也提出用自己的生殖细胞在人体外受精,由代孕母亲替他们生个孩子,这样岂不造成社会混乱,严重损伤了后代的利益吗?
──子宫有问题的妇女,不见得非得要用代孕的办法生孩子,她们可以通过领养的途径得到。
另一部分人则认为代孕是一种合理的要求,是运用科技力量帮助不育的妇女做妈妈的行为,因此代孕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人类生育的基本权利。其理由是:
──平等生育权是基本的人权。子宫有毛病,请人代孕的要求是合理的,而且现在科技力量也能办得到,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去剥夺她们的基本权利呢?
──代孕有利于稳定家庭、稳定社会。孩子是稳定家庭的重要因素。用夫妇的精、卵结合形成的胚胎请人代孕,犹如孩子先交给别人抚养,然后再领回来一样,怎么说也是自己的“亲骨肉”,它有利于稳定家庭。否则,很容易发生夫妻离异,家庭解体。因此代孕是合乎人类伦理道德的。
──在代孕中付给代孕母亲一定的报酬是合情合理的,谈不上剥削或压迫。因为代孕母亲付出了心血、需要营养、不能外出工作,委托方应该付给一定金钱给以补偿。代孕是一项充满人情味的妇女之间的相互帮助。
──需要通过代孕实现做母亲愿望的妇女人数不少,即代孕有着庞大的市场需求,禁止是困难的,不现实的。同时,代孕本身是一项现代的生殖科学技术,如果因为有了争议就要给以禁止,那么又如何谈得上创新和发展呢?现代生物科学技术的应用,几乎没有一项是没有争论的。
──通过政策或法律的规范,可以让代孕造福人类,防止滥用。
(2)精子银行或胚胎银行
① 精子银行带来的问题
在做试管婴儿的人当中,有不少夫妻是因为男方没有精子、精液,或者精子不正常等原因,需要别人提供精子,做体外受精。在中国,法律规定不能进行精子买卖,只能通过相互馈赠获得,或者通过精子库获得,但对获得者有严格的资格认定:如男方必须是无精症、少精症、弱精症、畸精症等患者;男方是长期接触放射线或有毒化学物质人员;男方是出生于某种遗传病家庭或输精管已结扎而不能恢复等。同时,还要在保证书上签字,保证承担所出生孩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义务。
但是在国外,精子银行却完全是商业性质,它的运转是为了盈利,于是就牵扯出了一系列伦理道德问题:
──体外受精所需精液量很少,精子银行可以将同一批号的精液提供给很多妇女使用,这样势必造成在社会上出生一大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来如果他们相互间进行婚配,岂不造成近亲结婚?中国法律规定,一位捐精者的精子只能供给五位妇女卵子受精。
──有的捐精者已经死了,但是他的精液却仍然保存在精子银行中,继续供给妇女使用。这无异于是拿死人的精子与妇女的卵子受精,是极不道德的。而且有人有意地希望自己死后,能用自己的精液去做体外受精,以便让“自己”继续“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有可能通过精液向妇女传播传染性疾病。虽然现在有很多国家都规定对捐精者要进行体检,只有身体健康者才可以捐精。但是人们担心,在金钱的诱惑下,有可能让未经健康检查的人捐精,或者精液未经筛检就入库。在艾滋病肆虐的今天,这种担心不是多余的。
──为了打消顾客怕染上艾滋病的顾虑,一些精子银行就向顾客展示捐精者更多的个人资料;有的还允诺等孩子长大后,将向孩子提供捐精者姓名、电话、地址,也可以安排见面。由于孩子难以割断与捐精者(生物学父亲)的情结,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学和法学问题。
② 胚胎银行带来的问题
在做试管婴儿过程中,通过体外受精得到的胚胎往往是有富余的。为了防止胚胎移植不能一次成功,以备下一次再用,因此人们都把这些富余的胚胎冷冻起来。另外,有的妇女为了能在自己认为合适的时候怀孕,趁年轻时将自己的卵子取出,与丈夫的精子通过体外受精做成胚胎冷冻起来,以供将来使用。由此又引出来一系列伦理问题:
──冷冻在低温库中的胚胎是要收费的,有人做试管婴儿时胚胎移植一次就成功了,对那些冷冻的胚胎于是就置之不顾了;有的人也许压根儿就忘了自己在胚胎银行里还保存着冷冻胚胎,既不交费,胚胎银行又无法跟他们取得联系,于是就引出了对这些“多余”、“无主”的胚胎怎么处置的问题。能不能将这些胚胎杀死抛弃?或者提供给科学家做研究?在西方人眼里,一个胚胎就是一条生命。但是争论归争论,在既不交钱,又找不到认领人的情况下,胚胎银行只能把他坚决处理掉。
──如果男女分手了,但是在胚胎银行里又存有用他们精、卵做的胚胎,是把胚胎放入女方子宫中孕育呢?还是把它毁掉?如果男女双方意见不一,就难办了。因为在一些西方国家规定,只有征得男女双方的同意,才能将冷冻胚胎植入女方子宫孕育。但是,有人认为决定权在女方手里,因为胚胎只有在女方的子宫中才能孕育成婴儿。这是游走于人情与法律之间的难题。
──如果委托人突然间都去世了怎么办?曾有一对富有的美国夫妇,将他们精、卵做的胚胎冷藏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一所不孕症治疗中心。在一次外出旅行中,因飞机失事,这一对夫妇去世。于是有人就提出,是不是应该把胚胎植入代孕母亲子宫,让他生下来,继承遗产?还是没有这个必要,把财产交给他们的亲戚继承,抑或交给国家处置。即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冷冻胚胎应该具有什么样的道德地位和法律地位?
3.基因治疗会出现哪些伦理问题?
(1)基因治疗的合理性
① 基因治疗的疾病一般是目前无法得到根治的、严重的遗传性疾病,而且这些疾病很容易造成患者死亡,因此,基因治疗方案比较容易得到患者或监护人的同意,同时也比较容易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② 尽管基因治疗困难重重,但是科学家认为,基因治疗的思路是正确的,因此一直在坚持不懈地研究着、实践着。
③ 基因治疗蕴藏着丰厚的商业利润。对于基因治疗而言,即使以后可以用于临床,其收费也会很高。由于不少人为了治病可以不惜金钱,因此在巨大商业利润的驱动下,国家或私人都投入了大量研究资金,这样就进一步刺激了基因治疗的发展。
(2)基因治疗的困难
① 基因治疗的进展,依赖于基础理论研究的突破,而且并不是说知道了致病基因,人类就有办法对付它了。更何况,目前对很多基因病的致病基因,及其基因间相互作用的机理尚不清楚。
② 要寻找合适的靶细胞,让转入的基因在患者体内能持久地发挥作用。
③ 每个靶细胞只能整合入一个基因。体内生化物质是处于一种动态平衡状态,基因表达产物少了不行,多了也不行。
④ 要选择、构建合适的载体。现在常用的载体是病毒,尤其是反转录病毒,虽然它们都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但是科学家还是报道了接受基因治疗的人易患癌症的事实。
⑤ 现在还缺乏令人满意、有效地将目的基因导入受体细胞染色体定点位置的办法。
(3)基因治疗是否必要和安全
有人认为没必要搞基因治疗,其理由是:
① 基因治疗是支持了劣生,阻碍了人种进化;
② 需要进行基因治疗的人很少,但是研究和实施基因治疗得花费大量金钱,这样势必造成医疗资源需求转移;
③ 目的基因随机地整合入受体细胞染色体,会不会引发突变、癌变等严重后果,或者发生基因沉默;
④ 基因治疗技术有可能被滥用,比如用于去掉不想要的基因,加入想要的基因,即用于人种的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