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综合法与分析法课件2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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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2.1 综合法与分析法课件26张PPT
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0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教新课标A版
科目 数学
更新时间 2019-08-16 1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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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26张PPT。新课导入 在以前的学习中,我们已经能应用综合法、分析法证明数学命题,只是对这些证明方法的内涵和特点,大家没有进行归纳和总结。 本节课我们对综合法和分析法这些证明方法进行较系统的学习.2.2.1综合法和分析法 综合法和分析法,是直接证明中最基本的两种证明方法,也是解决数学问题时常用的思维方式.教学重难点重点  结合已经学过的数学案例,了解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综合法和分析法;了解综合法、分析法的思考过程、特点.难点  根据问题的特点,结合综合法、分析法的 思考过程、特点,选择适当的证明方法或把不同的证明方法结合使用.综合法不等式:
(a>0,b>0)的证明. 运用以前学过的数学知识,我们大家一起证明试试看! 你能分析一下这个证明的思考过程和特点吗? 再来分析一个例题.例:已知a>0,b>0,求证a(b2+c2)+b(c2+a2)≥4abc分析待证不等式的特点:不等式的右端是3个数a,b,c乘积的4倍,左端为两项之和,其中每一项都是一个数与另两个数的平方和之积.据此,只要把两个数的平方和转化为这两个数的积的形式,就能使不等式左、右两端具有相同的形式.这些证明过程有什么相似点? 这些证明过程都是从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出发,通过推理推导出所要的结论. 一般地,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其特点是“由因导果”. 则综合法可用框图表示如下: 用P表示已知条件、已有的定义、公理、定理等,Q表示所要证明的结论.… 在△ABC中,三个内角A、B、C对应的边分别为a、b、c,且A、B、C成等差数列,a、b、c成等比数列,求证△ABC为等边三角形.将A,B,C成等差数列,转化为符号语言就是2B=A+C; 此时,如果能把角和边统一起来,那么就可以进一步寻找角和边之间的关系,进而判断三角形的形状,余弦定理正好满足要求.于是,可以用余弦定理为工具进行证明.A,B,C为△ABC的内角,这是一个隐含条件,即A+B+C=180°;分析法不等式:
(a>0,b>0)的证明.动动脑 大家想一想,除了综合法,还有别的证明方法吗? 类比综合法,你能分析一下这个证明的思考过程和特点吗? 要证明结论成立,逐步寻求推证过程中,使每一步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类证法的特点是: 这就是另一种证明方法——分析法. 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推证过程中,使每一步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种证明的方法叫做分析法. 特点:执果索因. 类似综合法,我们也可以后框图来表示分析法:分析法的适用范围: 当已知条件与结论之间的联系不够明显、直接,证明中需要用哪些知识不太明确具体时,往往采用从结论出发,结合已知条件,逐步反推,寻求使当前命题成立的充分条件的方法. 从待证不等式不易发现证明的出发点,因此我们直接从待证不等式出发,分析其成立的充分条件. 请对综合法与分析法进行比较,说出它们各自的特点.回顾以往的数学学习,说说你对这两种证明方法的新认识. 综合法就是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
分析法最大的特点就是执果索因.证明:(3)由于上式与③相同,于是问题得证.课堂小结1.综合法的概念: 一般地,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2.分析法的概念: 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推证过程中,使每一步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种证明的方法叫做分析法. 3.分析法的适用范围: 当已知条件与结论之间的联系不够明显、直接,证明中需要用哪些知识不太明确具体时,往往采用从结论出发,结合已知条件,逐步反推,寻求使当前命题成立的充分条件的方法.4.作业:89页1 2 3练习.如图,SA⊥平面ABC,AB⊥BC,过A作SB的垂线,垂足为E,过E作SC的垂线,垂足为F,求证 AF⊥SC.应该用综合法还是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