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31张PPT。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2019级高一统编历史新教材课程标准 通过了解三国两晋南北朝政权更迭的历史脉络,隋唐时期封建社会的高度繁荣,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民族交融、区域开发和思想文化领域的新成就。重点难点1.中国古代主要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度形成的背景和影响。
2.汉至唐中枢政务机构的演变,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和作用。
3.汉至唐赋税制度的变化及其变化趋势。一、选官制度政治是人的政治。
人才的选拔对于国家的治理是尤为重要的,所以如何合理且方便的选拔出优秀的人才,就是中国古代历代统治者,所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一、选官制度【自主学习】
请同学们自主阅读教材并思考,从西周时期到隋唐,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其选官标准是什么?世卿世禄制军功爵制九品中正制察举制科举制血缘世袭推荐军功大小自下而上推荐评定授官分科考试品行门第才学1.选拔方式渐趋严密、科学,逐渐制度化;
2.选拔标准渐趋公平、公正;
3.选官基础日益扩大,官员素质不断提高中国古代选官、用官制度的发展趋势:九品中正制100%大权独揽皇权士族皇权士权获得世家大族的支持拥护,巩固皇权获得皇帝分享的选官特权,世代为官利益交换九品中正制时间:曹魏政权
首倡:陈群中央任命中正官(士族)评定人才等级任命官职初创时重视家世、道德和才能并重主要看重家世1、含义:科,是考试科目;举,是选拔人才;
科举制是我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2)统治阶级的主观愿望:
①将选官权力收归中央,加强中央集权;
②扩大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1)历史发展的客观潮流:
①经济上:封建经济发展,庶族地主的经济实力壮大
②政治上:士族门阀衰落,庶族地主兴起,他们要求
参与政权.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维持。2、科举制开创的原因:隋唐科举制创立和完善的过程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吏;隋炀帝—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隋朝创立唐玄宗(开元)—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为定制 唐太宗(贞观)—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殿试和武举;唐朝完善3、隋唐科举制创立和完善的过程 思考:隋唐的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相比有何特点? 九品中正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种选官制度,选官注重门第4、特点:(1)不再以家世名望为选官标准,而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2)把选拔官吏的权力从地方士族地主手中收归中央(加强皇权) 科举的创新之处就在不仅为社会底层的知识分子提供了持续流动的可能,而且将其制度化……它那“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式的“机会均等”……的机制,对知识分子的社会心理是一种塑造,客观上激励了个人的奋斗精神。 ——薛明扬《中国传统文化概论》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孟郊《登科后》进士科始于隋大业中, 盛于贞观、永徽 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故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王定保《唐摭言》 思考:评价隋唐的科举制?5、评价积极(1)冲破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抑制士族门阀势力的发展;
(2)扩大了官吏来源,扩大了封建统治基础;
(3)提高官员文化素质;
(4)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稳定;
(5)促进文化发展,尤其是唐诗发展;
(6)影响深远:科举制度为后代历朝所沿用,为日本、朝鲜等国所采用,为中外文化交流作出贡献;
(7)有利于公平、公正,有一定的合理性。消极(1)造成士人把精力集中于应付考试,忽视了实用性的学问;
(2)同年登科的进士易结成“朋党”,’朋党之争”成为唐朝后期政治黑暗的重要因素,加剧唐朝的走向衰亡.三大选官制度比较自下而上推荐中央采用考试方式选拔西汉至东汉前期根据才能和品德;主要依据考试成绩(才能)自下而上推荐依据门第族望东汉后期依据门第族望 实质:把官员的选拔权收归中央,加强中央集权.反映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中朝外朝汉武帝强化皇权的措施隋唐——三省六部制,分割相权(1)演变过程:
魏晋南北朝:形成三省体制
隋唐:尚书省下设六部,确立并完善三省六部制;
(2)分工与职权二、中枢体制的变化三省六部制二、三省六部制特点:分工明确、彼此制约
意义:1、三省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提高了行政效率;
2、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3、三省六部制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成熟。史料一 唐代中央最高机关,依然是魏、晋以来的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但他们现在已是正式的宰相,而非帝王之私属。其职权分配,则中书掌定旨出命,门下给事中掌封驳,尚书受而行之;古代的宰相权,现在是析而为三。
——钱穆《国史大纲》
(1)根据史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魏晋、隋唐时期中枢权力机构的演变,归纳中国古代封建皇帝“独揽事权”的方式。参考答案: 演变:魏晋时期出现了三省,隋唐时期三省长官正式成为宰相。方式:(另设机构)转移相权;分割相权(相互牵制)。史料解读史料二 (唐朝前期)皇帝的旨意一般先交由中书舍人(中书省官员)起草。起草完毕交由门下省审查、署名,再呈送皇帝书面批准。已批准的诏令又送往门下省,正本存档,另抄一份副本注明“制可”,加盖骑缝印,再送交尚书省施行。
——摘编自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2)依据史料二,指出唐朝中央行政体制有何特点,并指出这些特点对唐代政治的影响。特点:以皇权为中心,在皇权专制下集体决策,讲求程序,相互制约。
影响: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统治;有利于减少决策失误;可以弥补宰相才干不足的缺陷。以上三图分别是什么时候的政治体制?反映了怎样的趋势?相权不断削弱;皇权不断加强秦朝西汉隋唐重点深化 (1)皇帝通过不断压抑、削弱相权来加强皇权。宰相制度沿着相权的步步削弱,君权的逐渐强化这根主线发展演变。
(2)中朝官向外朝官转化。中朝在牵制、架空外朝的同时,久而久之逐步发展为制度化、合法化的外朝中央机构。
(3)宰相职位的设置由实位转向虚位。由实位到虚位反映的是宰相权限及权威的下降,宰相不再专职是对相权的限制压缩。
(4)宰相权力不断分化。宰相既实行分权,在同一机构中,往往设置几个宰相职位,又注重事权的相对集中,弥补分权的效率低下的弊端。 汉唐以来中枢权力体系的演变特点三、赋税制度演变从春秋末期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 、
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春秋时期——初税亩特点:征收对象以人为主魏晋南北朝时期——租调制 均田制和租调制的主要内容:
(1)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给农民一定的田地。(2)土地不得买卖。
(3)授田农民每年必须交纳一定的租调,丁男负担一定的徭役和兵役。4、作用
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
有利于赋税收入和徭役征发;
是隋唐实行租庸调制和府兵制的基础。每丁每年要向国家:
1、交纳粟二石,称做租。
2、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做调。
3、服徭役二十天,是为正役,国家若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可交一定数额绢或者布以代役,这称做庸。特点:征收对象以人为主隋唐时期——租庸调制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A .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
B .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为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繁荣局面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C .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
D .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隋唐时期——租庸调制的作用唐朝后期:两税法背景:唐朝后期,由于土地买卖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780年,唐德宗采用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土地平均税收平均土地兼并税收平均内容:
①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②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③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
④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⑤征课原则:“量出以制入。”两税法提出,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 材料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安史之乱),所在赋敛,迫趣(促)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民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资治通鉴》卷226
问题: 依据材料概括两税法实行的背景。唐玄宗末年,户籍不实,租庸调制难以实施;安史之乱后,赋役缺乏统一管理,随意增科,名目繁多;赋役不均、赋役沉重,导致流民大量增加。史料解析一年分夏、秋两季征收中央定出的总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户税:按人丁和资产多寡缴纳地税:按田亩多寡缴纳特点:征收对象
人丁和财产并重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唐朝后期:两税法影响:
简化了税收名目,扩大了收税对象,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
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租庸调→
户税、地税自耕农→商人、官僚、奴婢以人丁为主→人丁和财产并重唐朝后期:两税法归纳总结,知识升华:租庸调、两税法对比表政府依据授田记录向人民征收租庸调中央政府确定总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不论贫富,一律缴纳定额的租庸调每丁每年要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为“租”无论主户,客户都编入居住地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的多少定出户等每户按田亩纳米粟每丁每年要向国家纳绢二丈,帛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为“调”每户依户等缴纳户税每丁每年要为国家服力役二十天,国家若不需要其服役,每丁可“纳绢代役”,称为“庸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捐、杂税,一年分夏秋两次纳税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民控制小结: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选官制度政治制度赋税制度九品中正制科举制三省六部制三公九卿制魏晋:租庸调制唐:两税法谢 谢 观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