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部编版)九年级 历史 上册 第13课 西欧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课件(共2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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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人教(部编版)九年级 历史 上册 第13课 西欧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课件(共2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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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 5.7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19-10-25 18: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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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22张PPT。第13课 西欧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第五单元 走向近代一 、新的生产和经营方式的出现1、出现背景农业技术的改进三圃制是一种典型的西方农庄的轮耕制度亦称"三田制"、"三区轮作制"。中世纪欧洲国家盛行的一种谷物种植制度。重型轮式犁取代了过去的扒犁,扒犁只能翻耕贫瘠的砂土,而轮式重犁则可翻耕草地和肥沃的洼地,扩大了耕地面积和耕地质量三圃制广泛推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15%以上把马力用于农业生产,罗马人向来只是把挽具套在马颈上,拖拉重物时用牛可以,用马则极易窒息而死,10世纪发明了胸带挽具,套在马肩上,不但拖力提高4~5倍,而且速度更快水车和风车的广泛使用,尤其在北欧作用甚大,它可排干低地、沼泽的水,还能带动水磨,英国1086年搞土地调查册时,有 5000盘水磨,平均每50户一盘.2、垦殖运动:10世纪中叶-13世纪中叶的300年间,西欧各地一直在不断地开垦荒地,从而构成了一场声势浩大、为时长久的大垦殖运动。其社会经济意义巨大而深远。11世纪后,欧洲农村各地纷纷开展垦殖运动,大量的林地、荒地、沼泽被开发,土地面积逐渐扩大,有的垦殖是领主组织,多数是农民自发开垦,垦殖者成为这些地区的新主人,他们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耕种,同时仿效自治城市,成为具有独立司法和行政自治权的地区。不但耕地扩大,农作物单位产量也增加了。8~9世纪英国主要农作物大麦、小麦、燕麦等,种子与收获量比例是1:2, 1200~1249 年为1:3.7 , 1250~1499年为1:4.7,一般认为,有高出播种量三倍的收成,农夫就有余粮可卖.
这些技术上的进步,使西欧的农业生产率大大提高,人口迅速增长。公元600年左右,欧洲人口降至2000万,到1200年突破6000万, 1250 年接近7000万, 1300年约7300万,达到欧洲中世纪人口最高峰.
农业生产的发展、人口的增长,为城市和商业的兴起,提供了前提.3、西欧庄园的瓦解:农奴可以用货币购买劳役豁免权,不再为领主提供劳役,以此获得自己劳动力的自由支配; 通过缴纳迁徙税获得离开庄园、摆脱领主人身束缚的机会。农奴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越来越弱,农奴的人身自由大大增强。在领主制经济,或者徭役经济下,土地所有者把土地分为自营地和份地两部分,自营地由他自己经营,份地交给劳动者使用。劳动者用一部分时间使用自己的工具在份地上工作,产品归自己所有,在此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家庭经济,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和生产;用另一部分时间到土地所有者的自营地上去服役劳动,自带或者不带耕畜和农具,产品却全归土地所有者享有。农忙季节还要延长服役时间。此外,劳动者还要用自己的牲畜和车具为土地所有者运输粮草,以及从事打柴、伐木、放牧、筑路、修建房屋等劳役。在有些地方,农民的子女还要为土地所有者服几年劳役。货币地租是封建地租的形式之一。封建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强迫租地农民交纳的、以货币形态体现的农民的剩余劳动。在货币地租形式下,农民能够自由支配自己一家人的劳动时间,自由地决定种植作物的品种,自由地调整自家生产中农业与各种家庭副业,特别是家庭手工业的比重,他们独立经营的自由程度扩大了。用货币购买劳役豁免权缴纳迁徙税随着法律的规范,在西欧越来越多的地区,劳役量被固定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在封建庄园逐渐衰落和瓦解的过程中,农民逐渐获得对自己剩余产品的支配权,4.租地农场的出现庄园制度下的小块土地越来越不适应新的生产经营活动;一些领主不善经营;土地集中成为一种趋势。马克思说:"租地农场主成了这种农业工人的实际支配者,成了他们的剩余劳动的实际剥削者,而土地所有者现在只和这种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发生直接关系,而且是单纯的货币关系和契约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 901页)。租地农场的形成:领主通过转让、联姻、继承、买卖等方式,将土地集中在一起,土地集中成为一种趋势。 14世纪,领主出租直领地,依靠土地租金生活,不再参与生产管理。一些富裕农民通过承租、购买领主的土地,或者转租、购买其他佃户的地产等方式将土地集中起来,建立租地农场。封建社会中受封领地或采邑的封建主。领主在自己的领地内是最高统治者,享有行政司法权力及其他特权,大领主除设置官吏、法庭、监狱外,还设关卡、收赋税、铸货币。租地农场主是自己只有部分土地或没有土地,主要靠租入农场、雇用农业工人进行耕作,并按照契约规定向土地所有者交纳地租的农业资本家。英国是租地农场主产生得最早也是最典型的国家,在14世纪下半叶,原来身为农奴的管事,逐渐成为租地农民,由土地所有者提供土地、种籽、牲畜和农具,他们的地位虽同自耕农没有多大区别,但已使用少量雇佣工人来耕种土地。以后,这种租地农民逐渐成为分成农或半租地农场主,由土地所有者提供土地和一部分经营资本,其余资本则由他们自己筹集,双方按契约规定的比例分配全部产品。随后代之而起的就是专靠使用雇佣工人的真正的租地农场主。租地农场新的经营方式:雇佣少地或无地的农民耕种;产品推向市场。影响:
租地农场有了雇主、雇工的不同,便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剥削关系。5、农业发展 农产品和畜产品得以进入市场,并且成为远程贸易的主要商品。(1)表现:(2)原因:农产品的富余,加上城市需求的增加一些商人将在乡村市场收购的产品运到港口或更远的地方。表现:法国南部地区的粮食被运到意大利的一些城市,欧洲的呢绒、皮毛等远销东方。农产品和畜产品进入市场6、手工业不断发展欧洲印刷工场一方面手工业者逐渐脱离农业;另一方面他们更多为市场而生产。
13世纪,小型手工作坊得到发展,农村出现了手工工场。后来分散的手工工场逐渐转向集中的手工工场 集中的手工工场商人不仅向工人提供原料,而且还提供统一的生产工具。由于生产工具统一配备,因而工人常常需要在同一个地点集中劳动,于是就形成了集中的手工工场。 集中的手工工场特点:
商人(或富裕手工业者)提供原料和统一的生产工具;
工人成为完全出卖劳动力的雇佣劳动者,与雇主形成彻底的雇佣关系;
雇工分工合作,进一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体现了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生产关系
二、 富裕农民和市民阶级:1、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13、14世纪,欧洲农村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改变。大多数贵族不重视或者没有能力经营自己的地产,将其抵押或者变卖,富裕农民、骑士、乡绅通过各种手段不断集中土地,并且逐渐建立自己的新型地产,以新的生产方式控制生产、交换等环节,他们还控制乡村行政事务,成为农村中富有生气的阶级力量,也是现代农业的最早发起人。富裕农民、骑士、乡绅成为农村中富有生气的阶级力量。(成为新贵族)。
2、市民阶级的出现:城市法是指中世纪西欧城市中形成、发展、适用的法律体系,其内容一般涉及商业、贸易、征税、城市自治及城市居民的法律地位等。它不是统一的国内法,也不是统一的国际法。它是西欧中世纪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特许状。是国王、教俗封建主承认自己领地上城市的自治地位,及与自治地位相联系的其他权利的法律文书。被称为"人民宪章",被看作市民自由的"保护神"。城市中,手工业者、商人成为 城市居民,享有新的契约关系赋予的权利;取得特殊法律保护;商人巨贾还投资乡村,置办田产,采用新的生产经营方; 商人巨贾与贵族联姻或成为官员,抬高自己的身份,政治权利也不断扩大,成为强化王权所需要的政治力量。
行会章程:在中世纪城市中,商人和手工业者为了共同维护自己的利益,建立了行会,每一行会由同一行业的商人和手工业者组成。行会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和通过,对行会组织和制度作详细规定,支配着城市基本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行会代表是市议会不可缺的组成部分,因而行会章程实际具有法律效力,成为城市法的重要渊源。
习惯和判例:由于市议会指制定的法律不完善,市民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各种习惯和城市法院的判例在城市法中占重要地位。第13课 西欧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一 、新的生产和经营方式的出现
1、出现背景:
2、垦殖运动:
3、租地农场的出现
4、农业发展
、手工业不断发展
二、 富裕农民和市民阶级:
1、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
2、市民阶级的出现:本课小结1、伴随庄园的逐渐衰落和瓦解,土地集中成为一种趋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西欧农村主要体现在( )
A.农村商品经济产生B.租地农场主的出现C.自然经济的瓦解D.市民阶级的出现2、“城市中,手工业者.商人成为城市居民,享有新的契约关系赋予的权利,受到王室.教会的特许状和城市法的保护。”材料说明城市居民( )
A.地位得到了提高B.居住环境得到改善C.饮食质量得到改善D.经济得到了发展课堂练习: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