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下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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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鱼我所欲也[下学期]
格式 rar
文件大小 716.9K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
科目 语文
更新时间 2005-11-26 1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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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课件42张PPT。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孟 子学习本文的目的1、掌握本文比喻论证和对比论证的方法
2、了解孟子的道德主张与政治主张
3、感受孟子语言强烈气势和清畅华丽的文彩
4、掌握“今、身、以”等词语的用法。

孟子(约公元前372—前289年) 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名 ,字 ,邹(今山东邹县)人。年轻时曾从孔子之孙子思的门人学习。他悉心钻研孔子学说,后来成为 家第二位大师,被称为“亚圣”。为了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曾游说齐、宋、滕、魏等国,均不被采纳。六十多岁
回家乡,聚众讲学,著书
立说,成《孟子》。 轲子舆儒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孟子的哲学思想属于主观唯心主义,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
,认为人生来就有善良的本性.“性善论” 作者孟子的简单介绍
宋朝朱熹把《孟子》和《论语》、《大学》、《中庸》合为“四书”,成为儒家学者初学必读的书籍。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词语解释:(1)所欲:代词“所”附在动词“欲”前,组成名词性“所”字结构,意即“喜爱的东西”“想要的东西”。(2)句未语气词,表判断(由此可见该句是一个判断句)。
翻译: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得兼:“兼得”的倒语,同时得到。
而:连词,表顺承关系。
翻译:(如果)两样不能同时得到,(就)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对于这句话的理解:以鱼和熊掌设喻得出结论: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义:大义,正义的行为。
翻译: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关于句子的理解:由第一句的设喻引出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文章包括两段,第一段可以分为三层第一层(从“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到“舍生而取义者也”),作者首先提出自己的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
概括全篇大意的一句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甚:严重,重要。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翻译: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恶:厌恶。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下文的“辟”用法也相同。
翻译: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句解:从正面论述了义重于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如使:假如,假使。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翻译: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
句解:从反面指出: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可保全生命的手段,什么不可以采用呢?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翻译: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有什么不可以做呢?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由是:凭借这个。由,介词,凭借,根据;是,代词,指生存的方法。
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句解:因此有明知采用某种手段就可以生存或可以避患却不采用的人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是故:因此,由此可见。
翻译:所以,人们所追求的有超过生命的,人们所厌恶的有超过死亡的。
到此是本段的第二层:这是对本文的论点的进一步分析,是全文的重点。关于第二层的分析作者行从正面阐发自己的观点: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因为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所以,即使有导致死亡的祸患我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接着,作者又从反面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导致死亡的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采用呢?而这一切对于一个“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人来说,是多么不能容忍的事情啊!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勿丧:不丢掉,不遗失。
翻译:不只是贤能的人有这种思想(指“义”),人人都有的,只不过贤能的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
句解:第三层:作者得出结论,其实人都有向善之心,“义”字本就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是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
第一段:论述舍生取义是人的本心。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筐。豆:古代盛肉或其他仪器的器皿。
翻译: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呼尔而与之:(见课本171页注释8)
行道之人:过路的人。
翻译:如果呼喝着给他(吃),就连走路的人也不愿接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蹴:用脚践踏。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翻译:用肢践踏过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不愿接受的。
句解:从正面论证了舍生取义是人之共性。(人们宁可饿死也不吃嗟来之食)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翻译: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苦人感激我吗?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翻译:先前为了义,宁愿身死也不肯接受,如今为了住宅的华丽接受了它;……..,如今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先前……..,如今为了所认识的贫苦人感激我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叫做丧失了他的固有的意愿.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羞恶之心”,就是对“义”的坚持。以食“嗟来之食”为“羞”,这就是“义的“观念”。可见“义”是切实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万钟:万钟的俸禄,形容位高禄厚。钟,古代的一种量器。辩:通“辨”,辨别。
翻译:万钟的丰厚俸禄但不分(是否合乎)礼义而接受它,万钟对我(有)什么益处吗?
句解:以万钟虽好也不能受为例,从反面强调了舍义取利是丧失本心,再一次论证了“舍生取义”的观点。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者,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可得所欲甚于生者甚于死者莫甚于生者莫甚于死者由是是心舍生而取义是故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知识 1. 积累文言词语
能力 2.准确、明白的翻译文句
3.学习本文比喻恰当,对比鲜明,
说理透辟的论证方法
德育 4.认识孟子“舍生取义”思想的进
步性及其现实意义。
学习目标: 课文中哪句话可以概括全篇的大意?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箪豆得万钟 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在数量上孰多孰少?在意义上呢?为什么会做出不同的选择?守义不辱 存有本心见利忘义失去本心董存瑞.MPG 自由颂 裴多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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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自由故,
二者皆可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