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4.1《来自生物技术的忧虑》教案(浙科版选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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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生物:4.1《来自生物技术的忧虑》教案(浙科版选修3)
格式 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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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浙科版
科目 生物学
更新时间 2009-07-20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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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来自生物技术的忧虑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方面:
1.说出基因专利、基因安全、基因资源的概念。
2.举例说出生物技术带来的喜与忧。
过程与方法方面:
通过辩论过程,学会合作学习、资料素材的搜集处理等。
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
关注生物技术的安全性和伦理性问题。
【教学重点】
基因工程的利弊
【教学难点】
基因专利
【教学方法】
讲授法。
【教学课时】
1课时。
【教学过程】
一、对遗传工程的认识
(提出问题)在学生通过专题1的学习对转基因技术及其成果有了较深入的了解之后,还可能对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前景怀有不尽的畅想;同时,学生在社会生活中,也接触到了转基因产品,如来自转基因大豆的食用油、巧克力中的卵磷脂。学生从媒体上也听到了一些对转基因产品安全性争论的意见,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一些疑虑和想法。那么,对于转基因产品我们该如何看待?转基因产品安全性问题讨论的焦点是什么?人们心中的疑虑有多少是盲目的,有多少是有科学依据的呢?转基因成果表现在哪些方面?
(学生活动)由学生阅读课本后总结回答。
(归纳总结)
转基因生物安全性问题包括的三个方面。
1.我国为了保证转基因食物的安全性,都采取了哪些监控和预防措施?
答:(1)立法是监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有力措施。例如,中国已制定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1996年)、《转基因农产品安全管理临时措施》(2002年)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等法规。请进入网站了解更多内容:http://www.agri. [农业部,中国农业信息网→行业网站(科技教育)→农业科技信息网→政策法规→政策法规分类(5.转基因管理)]。
(2)多环节监控。转基因农作物研究、从实验室走向大田试验各阶段,以及产品商品化都有相应法规或规定进行严格的监控,只有在每一阶段试验获得认可证书后,才可进入下一阶段。比如,大田试验就分为:①中间试验阶段,种植面积不超过0.27 hm2(4亩),范围不超过两省,每省不超过3个种植点,试验时限1~2年;②环境释放阶段,种植面积可以扩大到0.27~2 hm2 (4~30亩),范围仍不超过两省,每省7个种植点,试验时限1~2年。这一阶段要考察外源基因会不会发生生物间转移,会不会对种植区周围动物、植物、土壤造成危害等;③生产试验阶段,种植面积可扩大到20 hm2以上,范围仍为两省,试验点不超过5个。
(3)安全评价内容具体而严格。食物安全性评价内容:营养成分是否改变?是否存在抗营养因子?是否存在毒性、过敏性蛋白等。环境安全评价内容:转基因植物是否变得易得病?对周围植物有什么影响?是否可能变成杂草?会不会把外源基因转移给其他生物等
2.转基因生物会不会影响生态系统中原有的动态平衡?转基因生物会不会加剧环境污染?会不会危害其他动植物生存或人体的健康?
提示:这两道题答案的基本点是一样的:可能性不大,但要提高警惕。
这仅是一种可能性,争论的双方提出的不同见解都有一定的根据,不能断言谁是谁非,但是需要人们提高警惕,这是能为大家接受的共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这类危险似乎不大,因为科学家转入的仅是有限的一种或几种基因;而转入的基因是否可能会对其他生物或环境造成危害,都是经过认真分析、实践的,一旦发现有害后果,科学家就会停止实验;转基因生物从实验室到自然界释放,都要经过一系列安全评价、审批。此外,还有相关法规监控。但是,为了对公众健康负责、对社会负责,我们对于转基因生物可能影响生态系统中的原有动态平衡,或者加剧环境污染,或者危害其他动植物、人体的健康的危险,仍要提高警惕。
二、动物体细胞克隆带来的挑战
(提出问题)克隆动物体细胞克隆的进展如何?伦理学家和科学家看待克隆人的角度有什么不同?
(学生活动)阅读课文,讨论分析。
(归纳总结)
1.伦理学家和科学家看待克隆人的角度有什么不同?
伦理学家主要是从伦理学、社会学和心理学角度看问题,而科学家更多的是从科学的可行性和科学意义的角度看问题。
2.你愿意被科学家克隆吗?为什么?
提示:参见教科书中的内容,可以从科学角度、伦理角度和社会需求角度讨论,现在不宜克隆人。我国明确禁止生殖性克隆人,一再重申的四不原则,体现了中国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取向。
3.克隆人如果真的来到人间,你认为应该怎样正确对待他们?
提示:到时候我们恐怕并没有必要去追究他是出于什么目的被克隆出来的,也没有必要去争论该成果有什么科学价值,而应该把克隆人当作我们社会中的一个普通成员,尊重他的人权、人格。要用他做实验时,必须征得他自愿同意,绝不能伤害他的身心健康。社会应该以平常心态看待克隆人,使克隆人获得和我们一样的生存和发展的条件。目前,克隆动物还那么困难,克隆人更加不易,当世界上有那么几个克隆人来到人间时,他们并不会破坏我们正常的生活秩序。
4.你是否支持设计试管婴儿?为什么?
提示:设计试管婴儿只是在特定背景下的一种应急措施,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审批。它不宜推广,并要严防滥用。
5.为什么捐出一部分骨髓救治他人,不会给捐献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损伤?你愿意为救人一命而捐献自己一部分骨髓吗?为什么?
提示:(1)所谓捐献骨髓,实际上医生只是从你的骨髓中分离出一部分造血干细胞供移植。因为造血干细胞在人的骨髓中相对较多,而在外周血液中却很少。
(2)干细胞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自我更新能力很强,被分离走的那部分造血干细胞,很快就会被“补齐”。因此捐献骨髓不会影响捐献者身体健康。
(3)医生只是在医学公认的安全条件下,分离出捐献者有限数量的造血干细胞,而且整个抽取、分离过程,都是在设备良好的大医院中进行的,一般不会对捐献者造成意外伤害。
(4)捐献有限造血干细胞救人一命,对个人来说是一种美德、一种欣慰和快乐,是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表现。
干细胞是具有强大的多方向分化潜能和自我更新能力的一类未分化细胞。干细胞按分化潜能可分为全能干细胞、多能干细胞和专能干细胞三种类型。全能干细胞(totipotent)是可以发育成一个完整个体的未分化细胞,如受精卵。多能干细胞(pluripotent)是指能分化成除胎盘之外所有其他组织细胞的未分化细胞,如ES细胞,它的分化能力仅次于受精卵。专能干细胞(unipotent)是指与特定器官和特定功能相关的一类干细胞,如神经干细胞、造血干细胞等。
干细胞按来源不同又可分为胚胎干细胞和成体干细胞两大类。胚胎干细胞是来自胚胎,如上述的ES细胞和PGCS细胞;成体干细胞是来自于已出生的人的体内,如人体各种组织中干细胞。
干细胞可以通过以下四个途径获得:① 从体外培养的胚胎中获得;② 从早期流产的胎儿中获得;③ 从克隆的胚胎中获得;④ 从成体中获得。
干细胞应用前景非常广阔,比如可用于细胞治疗、基因治疗、药物筛检和毒性的检测、生物体发育机制研究等。其中最吸引人的应用是,将干细胞分化成某一特定的细胞、组织,甚至器官,通过移植,使之再建起受损的组织,甚至器官。比如,将干细胞在体外分化为胰岛细胞,注入病人胰脏中,通过增殖,构成病人新的胰岛组织,它就可以替代病人受损的胰岛组织,使依赖注射胰岛素维持生命的病人得到根治。人们预言,干细胞有可能用于治疗人类几乎所有的组织坏死性或退行性疾病。它将是人类医疗史上的一次革命。
但是,用干细胞治疗时,要有一定数量分化的细胞,并要解决免疫排斥难题。为此,科学家就想将病人健康的体细胞核取出来,移植到去核卵细胞中,构建克隆人胚胎,然后再从胚胎中分离ES细胞,供研究和应用。这样就有可能解决上述两个难题。因此在现阶段克隆人胚胎应该看成是干细胞研究和应用中的一个步骤。现在所谈的治疗性克隆主要就是指这些内容。
6.关于试管婴儿技术有哪些伦理问题的争论?
(1)代孕问题的提出
① 有的妇女有健康的卵巢,但因癌症而摘除了子宫,或子宫有毛病,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在自身子宫孕育胎儿,而需要借用别人的子宫帮助孕育胎儿,这样就提出了代孕的问题。代孕开始时并不具有商业性质,只是出于亲属之间的情谊互相帮忙,再加上由于精、卵是来自夫妻双方,因此并没有引起多大的争议。
上述这种亲属间代理怀孕的情况毕竟不多,而有些子宫健全的妇女,为了免受怀孕和分娩痛苦的折磨,或者为了保持自己苗条的体型,也要求别人替自己生个孩子,这样就引出了一系列伦理争论。在英国、美国等国家,20世纪80年代就出现了代孕行业,这些“出租子宫”妇女的情况很复杂,但是她们当中大部分人都是穷人,替人家生个孩子所得到的报酬,足以应付经济上的燃眉之急。
② 伦理争论
一部分人认为,不能让代孕合法化,其理由是:
──代孕是富人对穷人的压迫,是对人类伦理道德的挑战。对于不育的妇女来说,她们是令人同情的,但是如果她们借助代孕生子,必然会在社会上造成一批以代孕为职业的妇女,这是人间更大的悲剧。对于那些身体健康的妇女,为了个人种种目的,使用金钱而将本来属于自己的生育责任,转嫁到代孕母亲身上,这种金钱与代孕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平等互惠的关系,是富人对穷人的压迫。
──可能使代孕的妇女沦为专门替人生孩子的工具,这不利于对妇女的保护。
─代孕存在着风险:如果生下的孩子有残障,谁都不想要怎么办?如果代孕母亲在怀孕过程出现生命危险怎么办?这是金钱所无法弥补的。
──对所生下的孩子会造成诸多的心理、社会和法律问题。首先,代孕母亲怀的是孩子,而不是物。经过十月怀胎,代孕母亲与孩子之间会产生强烈的骨肉之情。如果代孕母亲不愿把孩子交给委托方怎么办?其次,代孕母亲怀的胚胎,可以是委托方精、卵培育的,也可以是用代孕母亲的卵子与其他人精子培育的,还可能怀的是与委托方、代孕母亲毫不相干的胚胎,甚至有的代孕母亲怀的是自己女儿和女婿的胚胎。这样,生下的孩子能在这么纷乱的关系中摆平自己的心理吗?难道孩子不会觉得自己是人们出于某种需要而制造出的“玩意儿”吗?
──现在有的同性恋者也提出用自己的生殖细胞在人体外受精,由代孕母亲替他们生个孩子,这样岂不造成社会混乱,严重损伤了后代的利益吗?
──子宫有问题的妇女,不见得非得要用代孕的办法生孩子,她们可以通过领养的途径得到。
另一部分人则认为代孕是一种合理的要求,是运用科技力量帮助不育的妇女做妈妈的行为,因此代孕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人类生育的基本权利。其理由是:
──平等生育权是基本的人权。子宫有毛病,请人代孕的要求是合理的,而且现在科技力量也能办得到,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去剥夺她们的基本权利呢?
──代孕有利于稳定家庭、稳定社会。孩子是稳定家庭的重要因素。用夫妇的精、卵结合形成的胚胎请人代孕,犹如孩子先交给别人抚养,然后再领回来一样,怎么说也是自己的“亲骨肉”,它有利于稳定家庭。否则,很容易发生夫妻离异,家庭解体。因此代孕是合乎人类伦理道德的。
──在代孕中付给代孕母亲一定的报酬是合情合理的,谈不上剥削或压迫。因为代孕母亲付出了心血、需要营养、不能外出工作,委托方应该付给一定金钱给以补偿。代孕是一项充满人情味的妇女之间的相互帮助。
──需要通过代孕实现做母亲愿望的妇女人数不少,即代孕有着庞大的市场需求,禁止是困难的,不现实的。同时,代孕本身是一项现代的生殖科学技术,如果因为有了争议就要给以禁止,那么又如何谈得上创新和发展呢?现代生物科学技术的应用,几乎没有一项是没有争论的。
──通过政策或法律的规范,可以让代孕造福人类,防止滥用。
(2)精子银行或胚胎银行
① 精子银行带来的问题
在做试管婴儿的人当中,有不少夫妻是因为男方没有精子、精液,或者精子不正常等原因,需要别人提供精子,做体外受精。在中国,法律规定不能进行精子买卖,只能通过相互馈赠获得,或者通过精子库获得,但对获得者有严格的资格认定:如男方必须是无精症、少精症、弱精症、畸精症等患者;男方是长期接触放射线或有毒化学物质人员;男方是出生于某种遗传病家庭或输精管已结扎而不能恢复等。同时,还要在保证书上签字,保证承担所出生孩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义务。
但是在国外,精子银行却完全是商业性质,它的运转是为了盈利,于是就牵扯出了一系列伦理道德问题:
──体外受精所需精液量很少,精子银行可以将同一批号的精液提供给很多妇女使用,这样势必造成在社会上出生一大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来如果他们相互间进行婚配,岂不造成近亲结婚?中国法律规定,一位捐精者的精子只能供给五位妇女卵子受精。
──有的捐精者已经死了,但是他的精液却仍然保存在精子银行中,继续供给妇女使用。这无异于是拿死人的精子与妇女的卵子受精,是极不道德的。而且有人有意地希望自己死后,能用自己的精液去做体外受精,以便让“自己”继续“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有可能通过精液向妇女传播传染性疾病。虽然现在有很多国家都规定对捐精者要进行体检,只有身体健康者才可以捐精。但是人们担心,在金钱的诱惑下,有可能让未经健康检查的人捐精,或者精液未经筛检就入库。在艾滋病肆虐的今天,这种担心不是多余的。
──为了打消顾客怕染上艾滋病的顾虑,一些精子银行就向顾客展示捐精者更多的个人资料;有的还允诺等孩子长大后,将向孩子提供捐精者姓名、电话、地址,也可以安排见面。由于孩子难以割断与捐精者(生物学父亲)的情结,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学和法学问题。
② 胚胎银行带来的问题
在做试管婴儿过程中,通过体外受精得到的胚胎往往是有富余的。为了防止胚胎移植不能一次成功,以备下一次再用,因此人们都把这些富余的胚胎冷冻起来。另外,有的妇女为了能在自己认为合适的时候怀孕,趁年轻时将自己的卵子取出,与丈夫的精子通过体外受精做成胚胎冷冻起来,以供将来使用。由此又引出来一系列伦理问题:
──冷冻在低温库中的胚胎是要收费的,有人做试管婴儿时胚胎移植一次就成功了,对那些冷冻的胚胎于是就置之不顾了;有的人也许压根儿就忘了自己在胚胎银行里还保存着冷冻胚胎,既不交费,胚胎银行又无法跟他们取得联系,于是就引出了对这些“多余”、“无主”的胚胎怎么处置的问题。能不能将这些胚胎杀死抛弃?或者提供给科学家做研究?在西方人眼里,一个胚胎就是一条生命。但是争论归争论,在既不交钱,又找不到认领人的情况下,胚胎银行只能把他坚决处理掉。
──如果男女分手了,但是在胚胎银行里又存有用他们精、卵做的胚胎,是把胚胎放入女方子宫中孕育呢?还是把它毁掉?如果男女双方意见不一,就难办了。因为在一些西方国家规定,只有征得男女双方的同意,才能将冷冻胚胎植入女方子宫孕育。但是,有人认为决定权在女方手里,因为胚胎只有在女方的子宫中才能孕育成婴儿。这是游走于人情与法律之间的难题。
──如果委托人突然间都去世了怎么办?曾有一对富有的美国夫妇,将他们精、卵做的胚胎冷藏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一所不孕症治疗中心。在一次外出旅行中,因飞机失事,这一对夫妇去世。于是有人就提出,是不是应该把胚胎植入代孕母亲子宫,让他生下来,继承遗产?还是没有这个必要,把财产交给他们的亲戚继承,抑或交给国家处置。即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冷冻胚胎应该具有什么样的道德地位和法律地位?
三、基因专利与基因安全问题
(提出问题)基因应该申请专利吗?
(学生活动)阅读,辩论。
(归纳总结)
1.基因应该申请专利吗?
正方观点:应该,因为基因克隆是耗资巨大的工程。
反方观点:不应该,因为:
(1)基因只是发现,不是发明。
(2)基因序列专利可能会导致发达国家垄断,发展中国家的医药产业遭到严重打击。
(3)不利于科学的发展。
2.基因组数据库共享:
(1)科学家反对基因序列的不合理专利行为。
(2)建立并丰富基因库数据。
(3)测出的序列及时互联网公开,防止抢注。
(4)以法律、道义和舆论住持公正。
3.基因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我们要抓住开发利用基因资源的机遇,造福本国和世界人民。
四、生物武器
(学生活动)学生观察教科书中的图片、其他图片以及提供的影像资料
(归纳总结)
生物武器种类:包括 、 、 ,以及经过 的致病菌等。
病原体散布途径: 或通过食物、 等散布到敌方。
二战中:日军建细菌武器工厂,用中国人做活体实验;用细菌武器,使几十万中国百姓死亡等
二战后:某些国家发展细菌武器、生化毒剂,如炭疽杆菌(传染性极强,感染者死亡率极高)、
生物武器危害 (阻滞神经末梢释放 而引起肌肉麻痹,极少量就能
使人致死)、天花病毒等
目前:有些国家用 制造全新致病菌,使感染者突然发病,无药可医,受害国极度
恐慌,机构瘫痪。如新型 ,转基因蜡状杆菌,含毒素基因的流感病毒等
禁止生物武器:签署《 》;中美联合声明在任何情况下不发展、不生产、 生物武器,并反对生物武器及其技术和设备的扩散。
答案:
致病菌 病毒 生化毒剂 基因重组 直接 生活必需品 肉毒杆菌毒素 乙酰胆碱 重组基因技术 鼠痘病毒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不储存.
1、生物武器的特点主要有哪些?
致命性、传染性强、生物专一性、面积效应大、危害时间长、难以发现等。(1)致命性、传染性强。一旦发生病例,易在人群中迅速传染流行,造成人员伤亡,甚至造成社会恐慌。(2)生物专一性。生物武器可以使人、牲畜感染得病,并能危及生命,但是不破坏无生命物体,例如武器装备建筑物等。(3)面积效应大。现代生物武器可将生物战剂分散成气溶胶状达到杀伤目的。这种气溶胶技术在适当气象条件下可造成大面积污染。(4)危害时间长。在适当条件下,有的致命微生物可以存活相当长的时间,如Q热病原体在毛、棉布、土壤中可存活数月,球孢子菌的孢子在土壤中可以存活4年,炭疽杆菌芽胞在阴暗潮湿土壤中甚至可存活10年。(5)难以发现。生物战剂气溶胶无色、无味,不容易发现,若在夜间或多雾时偷偷使用就更难及时发现。目前主要的生物武器有6种:炭疽杆菌、鼠疫杆菌、天花病毒、出血热病毒、兔热病杆菌和肉毒杆菌毒素。
【板书设计】
4.1 来自生物技术的忧虑
一、对遗传工程的认识


二、动物体细胞克隆带来的挑战
治疗性克隆
生殖性克隆
三、基因专利与基因安全问题
关于基因专利的辩论:
正方观点
反方观点
四、生物武器
【随堂练习】
1.下列关于转基因生物的研究,哪些属于限制条件( )
①重组 DNA的转移限制在遗传上具有特定缺陷的生物上
②对于大肠肝菌作为转基因受体的菌株,限定必须使用在37℃人体体温下死亡的菌株
③外源DNA不能产生对人体有毒害或过敏的蛋白质
A.②③ B.②
C.① D.①②③
2.下列关于生物安全性问题的叙述错误的是( )
A.食物安全是指公众担心转基因生物会产生出毒性蛋白或过敏蛋白
B.生物安全是指担心转基因生物一定影响生物的多样性
C.环境安全是指转基因生物可能对环境造成新污染或破坏
D.生物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食物安全、环境安全和生物安全三个方面
【布置作业】完成学案和作业本上内容。
【教学反思】本专题的学习要联系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诸如遗传与变异、生殖与发育等必修模块的基础知识;以及本模块基因工程中的转基因技术,细胞工程中的核移植技术,胚胎工程中的胚胎移植技术等知识。只有运用这些知识才能更好地辨析每一种观点背后论据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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