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一课件 第2单元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共2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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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一课件 第2单元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共2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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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 1.6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0-04-01 22: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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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共24张PPT)
电影 角斗士
“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天主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耶林《罗马法的精神》
(1)武力:罗马依靠武力建立了地跨三洲的大帝国。
(2)宗教:基督教在世界的传播。
(3)法律:罗马法律被后世沿用。
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课程标准:
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 罗马法形成的线索:时间段、相应内容;
* 罗马法的核心内容和原则;
* 罗马法的影响:对罗马帝国、对后世)
* 罗马法: 古代罗马制定和实行的全部法律的总称,
而不是某部法律的名称。




前8
世纪


前6世纪末
前509年
前27年



共和国时期
帝 国 时 期
395年
分裂


476年
西罗马亡

1453
东罗马亡

城邦
时空框架 古罗马政制演变
君主制
王政时代
贵族
共和制
帝制(元首制——君主制)
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起源:
习惯法
罗马共和国时期 BC509建立
(1)含义:反映各民族生活劳动及其关系的习惯,
历代口耳相传,沿袭成例,渐成为社会承认的法律。
(存在于罗马共和国早期)
(2)特点:不成文;具有较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3)弊端:贵族担任法官,常任意解释法律,保护自己,
损害平民利益。
2、《十二铜表法》:前5世纪中期 BC450
第一部成文法
第一表 传唤
第二表 审理
第三表 执行
第四表 家长权
第五表 继承和监护
第六表 所有权和占有
第七表 土地和房屋
第八表 私犯
第九表 公法
第十表 宗教法
第十一表 前五表的补充
第十二表 后五表的补充
私法:有关个人利益的规定
包括:人法(人\婚姻\家庭\监护)
物法(物\物权\债\继承)
诉讼法
公法:规定的是罗马国家状况
包括:宗教,行政,司法制度
的规范
第3、第8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5表 继承和监护 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第8表: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以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依法量刑、审判
保护私有财产
维护贵族地位
保留野蛮习俗
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起源:
习惯法
罗马共和国时期 BC509建立
(1)含义:反映各民族生活劳动及其关系的习惯,
历代口耳相传,沿袭成例,渐成为社会承认的法律。
(存在于罗马共和国早期)
(2)特点:不成文;具有较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3)弊端:贵族担任法官,常任意解释法律,保护自己,
损害平民利益。
2、《十二铜表法》:前5世纪中期 BC450
第一部成文法
(1)背景: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
(3)特点:内容广泛、条文明晰;审判、量刑有法可依
(4)进步性:部分抑制贵族权力,平民利益得到保护
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惯法。
(2)内容:习惯法的汇编
(5)局限性:主要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3、《公民法》(市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
罗马共和国时期 BC509建立
* 内容:诸法不分,内容保守,
保留氏族规范的残余。
(1)概念: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
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
(3)特点:* 适用范围:狭隘(罗马公民)
(2)内容:主要来自《十二铜表法》;


习惯法
12铜表法
公民法
+ 元老院、民众大会、执政官、保民官等决议
只适用于罗马公民
(不保护异邦人、奴隶)

* 法律程序:形式主义,僵化刻板


BC3世纪
罗马共和国
统一亚平宁半岛
BC1世纪 —————— AD2世纪
罗马共和国晚期———罗马帝国
疆域地跨欧亚非
二、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1、《万民法》:BC242 公元前3世纪开始形成
(1)原因:* 公民法的狭隘性;
* 罗马扩张和帝国统治的需要;
* 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③ 操作:突破公民法繁琐的形式主义,
比较简洁灵活,实用有效(更易为人接受)
① 范围:适用于罗马境内,罗马公民—异邦
人,异邦人—异邦人之间(某些国际法性质)
② 内容:* 借鉴了外邦人的法规;
* 主要是外事裁判官司法实践形成(案例)
* 注重调解以所有权和契约关系为核心的
财产关系(私法的范畴)。
(2)特点:
* AD212年(公元后3世纪 )卡拉卡拉敕令
罗马帝国内公民与外邦人的区别消失(帝国内全部自由民获得了公民权),万民法成为主要适用法律。
2、《自然法》:
* 《公民法》《万民法》共存
(1)含义:在人类之外客观上存在着一种必须服从的,
约束人类的自然法则。它是自然和社会的理性和正
义的秩序,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物界同受自然法
则的支配。
(3)特点:* 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是抽象的法律观念
* 高于一切具体法律,是罗马法,特别是万
民法发展的基础和指导思想。
(2)思想基本内核:理性、正义、平等、自由
对它的实践和总结标志罗马法学的成熟
二、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罗马帝国 BC27 - AD476 -1453
3、《民法大全》:
AD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组织编写
标志: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
小结:见后表
西罗马帝国灭亡
特点:体系完备,内容丰富,
将自然法的精神融入法律条文

发展演变 内 容 备 注
1.习惯法 反映各民族生活劳动及其关系的习惯,历代口耳相传,沿袭成例,渐成为社会承认的法律。 适用罗马公民。
不成文,具有很强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2.成文法
3.日益发展
公民法
万民法

4.成熟自然法思想的提出

5.形成体系
《十二铜表法》[公元前5世纪中期]
习惯法的汇编
内容涉及法律诉讼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犯罪刑罚等(公法、私法、刑法)
适用罗马公民。
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特权,保护了平民利益。
公民法:(前509-前3世纪中叶)《十二铜表法》基础上的扩展,有形式主义、僵化刻板的缺点
万民法:(前3世纪中叶-罗马帝国)来源于其他国家习惯法、罗马外事裁判官案例,以私法(财产关系)为主,比较灵活实用
公民法适用罗马公民。

随着罗马对外扩张,商品经济日益发达,万民法出现
《民法大全》
《民法大全》的编纂
(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时)
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共和国早期]
万民法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
材料一 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之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法律保护除奴隶以外的自由民的权利,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享有国家全面保护的公权和私权。 ——万民法

材料三、他宣称人类所制定的法律应该符合代表理性、统治着全世界的、永恒不变的自然法。西塞罗还从自然法理念出发,认为法要体现正义。 ——谭建华《自然法思想与罗马法的发展》
1、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由民)
3、渗透“自然法”思想,
宣扬理性、正义、平等、自由的法理精神。
三、罗马法的核心内容
材料:罗马法规定: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人不得因思想而获罪。
提供证据的责任在陈述事实的一方,而非否认事实的一方。
父亲的罪名或所受的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都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
不得缺席定罪
(重证据)
疑罪从无
不得因言获罪
谁主张谁举证
罪则自负
罗马法的原则
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判有罪的人也可以再宣判前为自己辩护。
法律至上
重程序
(不受不理)
辩护制度
罗马法是欧洲历史上最早的一套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
四、罗马法的影响
1、对罗马:保护奴隶制度,稳定社会秩序和帝国统治
2、对后世:
① 影响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
如:
私法方面的内容——保护私有财产、契约、债务等
法律原则——陪审制、律师制、不告不理等
法律思想——自然法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
② 是近代资产阶级反封建制度,推进资本主义发展的
有利武器
查尔斯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下遗嘱(公元前501年) ,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死亡士兵的家人。但查尔斯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查尔斯的遗嘱,死亡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
如果你是当时罗马的大法官会怎么判呢?

案例1
查尔斯的遗产案
断案1:
法官会偏袒查尔斯的家人。因为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无形中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案例2:
查尔斯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下遗嘱(前400年) ,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死亡士兵的家人。但查尔斯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查尔斯的遗嘱,死亡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
如果此案发生在公元前400年,法官会怎么判呢?

根据《十二铜表法》第五表: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查尔斯一半的财产将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战死士兵的家人。
材料一 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记述过一个案例:有人砍伐了邻居家的葡萄树,被告上法庭,原告虽提供了确凿证据,却输掉了官司。原因是原告在法庭辩论中把“葡萄树”说成了“葡萄”,而《十二铜表法》只规定了非法砍伐他人“树木”应处以罚金。
材料二 根据罗马公民法,若要使物品交易成功,就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以现金或现物进行交易;2)须有五个证人和一名司秤在场,他们皆应是罗马公民;3)物件的转移必须在当事人双方在场时当面进行;4)在进行转让仪式时,必须经过某种正式的手势和言语的阐述。这些条件缺一不可。
材料一、二体现了罗马公民法的什么特点?
注重形式主义、程序繁复,而且主要针对罗马公民。
法官最可能依据什么法律判案?为什么?
现在请看这一份案例,这是公元2世纪的一件事:
“卢修斯是亚历山大港的一个平凡的经营航运的小商人,他向放高利贷的大商人加图借贷5000枚金币,并立下了契约半年后归还6000枚金币,可是卢修斯下半年经营不善,无力还钱,为此加图告上法庭要求剥夺卢修斯的家产,并让卢修斯家的二十个奴隶成为他家的奴隶。法官审理后判决卢修斯应按契约金额给予赔偿。
《万民法》,
原因:公元2世纪,处于罗马帝国时期;卢修斯是位于北非的自由人;案例内容涉及财产、契约、债务,是万民法主要涉及的内容
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重点:1、罗马法形成的线索:时间段、相应内容;
2、罗马法的核心内容和原则;
3、罗马法的影响(对罗马帝国、对后世)
时间框架:
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起止时间)
概念:
1、罗马法、习惯法、《十二铜表法》、成文法、
公民法、万民法、自然法、《民法大全》、
公法、私法
2、公民、自由民、奴隶的区别
《12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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