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和合数
教材简介:这部分知识是对整数认识的的一次拓展,是在学生初步认识自然数以及初步认识因数、倍数、奇数、偶数和2、3、5倍数的特征的基础上进行教学的。为后面学习求最大公因数、最小公倍数以及约分、通分打下基础。在本节课中,要求学生能运用自己的方法找出100以内的质数,并熟练判断20以内的数哪个是质数,哪个是合数。
学情分析:由于这部分内容较为抽象,很难结合生活实例或具体情境来教学,学生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另外,到本节课为止,已经出现了因数、倍数、奇数、偶数、质数、合数等概念,有些概念学生容易混淆,如学生往往把奇数和质数,偶数和合数的概念弄混,教学时应注意让学生辨析这些概念。
教学目标:1、理解什么是质数,什么是合数。
2、通过自主探究、合作交流的方法,理解质数和合数的意义,经历概念的形成过程。
3、培养学生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合作交流的能力,充分展示数学的魅力。
教学重点:初步学会准确判断一个数是质数还是合数。
教学难点:区分奇数、质数、偶数、合数。
教学准备:多媒体课件等。
教学过程
一:复习铺垫,以旧换新
让学生找出在1~20的各自然数中,奇数有哪些?偶数有哪些?
生:奇数:1 3 5 7 9 11 13 15 17 19
偶数: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师:奇数和偶数是按什么分类的?
生:能被2整除的数是偶数,不能被2整除的数是奇数。
这节课老师要给你们介绍一种新的分法,这就是按一个数的因数的多少来分类,把它分成质数和合数.
板书课题:质数和合数
二:探究体验,经历过程
教师:请同学们找出下面这些数的所有的因数.(视频展示台展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学生做完后,抽一个学生的作业在视频展示台上展示出来,请同学们判断他做得对不对,然后教师在黑板上出示下表,请学生把答案填写在表内.
只有一个因数的的数 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的数 有两个以上因数的数
1 2 3 7 11 4 6 8 9 10 12
观察上面的图表,说说1——12这些自然数按照因数的分类,分成了哪几类,它们因数的个数各有什么特征?
组织学生尝试讨论
(!)黑板上的这12个数按照因数的特征分成了3类。
(2)抽象概括
一个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那么这样的数叫做质数(或素数)。
如:2 3 5 7 11
一个数,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那么这样的数叫做合数。
如:4 6 8 9 10 12
(4)分析讨论
师:1是质数还是合数?为什么?
生: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因为1只有1这一个因数。
师:我们知道自然数中不是奇数就是偶数,能不能说自然数中不是质数就是合数?
生:不能,因为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三:师:上节课我们给整数分了类,整数可以分几类呢?
生:整数(按照2的倍数)可分为
师:这节课学习了质数和合数,你们可以给自然数分分类吗?
自然数(按照因数的个数)可分为
三:练一练
判断下列各数哪些是质数,哪些是合数?
17 22 29 35 37 87 93 96
质数 合数
四:教学例1
例1 找出100以内的质数,做一个质数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教师:找出100以内的质数的方法小结
首先去掉1(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②接着划掉2的倍数(2除外)
③ 然后去掉3的倍数(3除外) ④然后划掉5的倍数(5除外)
2: 100以内的质数表
2 3 5 7 11 13 17 19
23 29 31 37
41 43 47 53 59
61 67 71 73 79
83 89 97
五:练一练:
1: 下面的说法正确吗?说明理由.
(1)所有的奇数都是质数。
(2)所有的偶数都是合数。
(3)在1、2、3、4、5…除了质数外都是合数。
2: 将下面各数分别填入指定的圈里
37 41 58 61 73 83 95
11 14 33 47 57 62 87 99
质数 合数
奇数 偶数
奇数 偶数
六:课堂小结
这节课你有什么收获?
板书设计:
质数和合数
质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的数。也叫素数。
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的数。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教学反思:
本节课体现了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参与者,鼓励和监控学生的讨论和练习过程,但不控制学生的讨论结果。同时也把自己当做学习者,与学生共同完成学习任务。当学生困惑时,教师是启发者;当学生迷路时,教师是引导者;当学生获得成功时,教师则是鼓励者。由于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获得了成功的体验,有机会接触、了解、钻研自己感兴趣的数学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每一个学生学习数学的需要,正如新课标所要求的: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的不同的发展。
奇数 偶数
1 质数 合数 合数
22 35 87
93 96
17 29 37
37 41 61 73
83 11 47
27 58 95 14 33 57 62 87 99
58 14 62
27 37 41 61 73 83 95 11 33 47 57 87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