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课 民族大团结 课件 (共21张PPT)

文档属性

名称 第12课 民族大团结 课件 (共21张PPT)
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8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0-04-24 16:48:15

图片预览

文档简介

课件21张PPT。民族大团结 ?第三十八条?宪法第四条第一款中“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修改为:“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我国历史上各民族友好交往的故事有哪些?

2、历代中央政权如何管辖少数民族地区的?
(汉朝、元朝、清朝)
一、民族团结之追根溯源吐蕃联姻,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入藏设宣政院,西藏正式成为中央政府的一个行政区确立册封达赖、班禅的制度;雍正时
设驻藏大臣,中央政府加强对西藏管理公元前60年设西域都护,西域正式归属中央政府管辖设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乾隆平定大小和卓叛乱,设伊犁将军;左宗棠收复新疆,于1884年建省。二、民族团结之方针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
一个统一
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大杂居、
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格局材料一: 第五十一条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材料二: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含义: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设立不同级别的民族自治区域和自治机关。在自治区域内,由当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行使自治权。
1. 只要有少数民族生活的地区就可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2. 民族区域自治区是一个独立的整体,不受中央政府管辖。( )××历史诊所:(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 相关法律文件内蒙古自治区
1947年5月1日
(最早的)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1955年10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
1958年3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
1959年10月25日
西藏自治区
1965年9月9日
(最晚的)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哪些优越性?(1)有利于调动全国各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2)对维护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统一具有重大意义。
(3)为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奠定基础。议一议三、民族团结之共同繁荣1、国家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措施: 新中国成立时,少数民族有四种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封建地主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有30多个民族,当时有3000多万人口;处于封建农奴制的约400万人口;处于奴隶制的,当时有100万人口;保留原始公社制度残余的,当时有60万人口。2、国家采取优惠政策,加强经济建设“一五计划”成就示意图措施:2、国家采取优惠政策,加强经济建设措施:3、国家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措施:4、国家进行西部大开发措施:共同繁荣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国梦
想一想: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能为民族大家庭的和谐稳定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