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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课 故都的秋
郁达夫
走近作者
郁达夫(1896—1945),现代作家。原名郁文,浙江富阳人。1921年参与发起成立创造社,出版了新文学最早的白话短篇小说集《沉沦》,并以其“惊人的取材,大胆的描写”而震动了文坛。1930年,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成立,郁达夫为发起人之一,并参加了中国左翼作家联盟。1938年底赴新加坡,从事报刊编辑和抗日救亡工作。1942年流亡到苏门答腊,化名赵廉隐居下来。不久,被当地日本宪兵部
强迫去当翻译,暗中保护和营救了不少当地志士和华侨,并获悉了日本宪兵部许多秘密罪行。1945年日本投降后被日本宪兵秘密杀害。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追认他为“为民族解放殉难的烈士”,并在他的家乡建亭纪念。
郁达夫一生著述宏富,创作风格独特,成就卓著,尤以小说和散文著称,影响广泛。其中以短篇小说《沉沦》《采石矶》《春风沉醉的晚上》《薄奠》《迟桂花》、中篇小说《迷羊》《她是一个弱女子》《出奔》等最为著名。
从1921年9月至1933年3月,郁达夫曾用相当大的精力参加左翼文艺活动和进行创作。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等原因,郁达夫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杭州,1936年2月离杭赴福州,在杭州居住了近三年。在这段时间里他思想苦闷,创作枯竭,过的是一种闲散安逸的生活。在这二三年间,郁达夫的确花了许多时间到处游山玩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
背景解读
为排遣现实带给他的苦闷和离群索居的寂寞。在游山玩水的过程中,写了许多游记,这是他在这段时期创作的主要收获。为我国现代游记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在杭州期间,郁达夫提倡静的文学,写的也多是“静如止水似的遁世文学”。
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优美的散文《故都的秋》。
(1)创造社
1921年7月由留学日本归来的郭沫若、成仿吾、郁达夫、张资平、田汉、郑伯奇等人在日本东京发起成立。前期的创造社反对封建文化、复古思想,崇尚天才,主张自我表现和个性解放。强调文学应该忠实于自己“内心的要求”,表现出浪漫主义和唯美主义的倾向。后期创造社大力倡导无产阶级革命文学。
相关常识
(2)中国左翼作家联盟
现代文艺团体,简称“左联”。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成立于1930年3月2日。“左联”培养了一支坚强的革命文艺大军,为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甚至建国以后的人民文艺事业准备了一批骨干人才。“左联”为建设人民大众的革命文艺作出了卓越的贡献。郁达夫于1930年参加了中国左翼作家联盟,鲁迅是“左联”的旗帜人物。
(3)关于散文的景与情
借描绘景物来抒发情感,是散文的一个普遍手法。“诗是有声画,画是无声诗。”“诗是无形画,画是有形诗。”这里说的是诗(文)画相通的关系。然而,散文中的景,绝不是自然之景,而是由抒情话语组织起来和表现出来的,被赋予了情感内涵的审美画面。正如王夫之所说的:“烟云泉石,花鸟苔林,金铺锦帐,寓意则灵。”所谓寓意,就是融情于景。散文中的情,也不是空洞之物,而是由景象征性地
表现出来的具体情感过程。情景相生,情景交融,就能产生出“意境”,这也是中国古代抒情作品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因而,我们在散文鉴赏时,必须从品味“景”的象征性寓意中,去体味作者所寓于此的“情”。对于“景”和“情”,都不可作孤立的片面理解。同样,在我们的散文写作中,也必须注意将自己所要表达的“情”,有机地融合于笔端之“景”。而不可单纯写景,或空洞抒情。抒情话语的修辞方式,是
抒情作者在抒情写意时的特别用语方式。常见的修辞方式有:比喻与象征,倒装与歧义,夸张与对比,借代与用典,等等。掌握一定的修辞方式,对于散文鉴赏和散文写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题目明确而又深沉。
文题解读
结构图示
(1)复沓、跌宕手法
作者赋予《故都的秋》以满腔的激情,无论礼赞还是哀怜,无论热烈还是悲凉,我们总能感受到作者的情是真切的。这种表达效果的产生,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复沓、跌宕手法的运用。如,对古今文人很少提及的“秋味”这个抽象的“触觉”,作者提到了很多次,再加上一些富于“秋味”的描写镜头,使本
写法赏析
来抽象的东西也成为可感触的具体物象了。当然,本文最主要的复沓、跌宕手法的运用还不在于具体的“物象”上,而在于它的旋律和情味上,通过“旋律”和“情味”,反复拨动读者对于“秋”的宏观与微观的认识和深化的感情。所以,作者在结构上采取了叙述、描写与议论、抒情相结合的方法,因情生景,借景抒情,将“物”“我”“主”“客”完美地统一到“意境”这个点上,通过读者的美感经验而完成作者所要传递的思想。
(2)烘托、对比手法
作者除了直接叙述描写故都的“秋”外,还着意以南方的“秋”为写照,烘云托月似的映衬出故都秋的浓度与特色。如2、5、6、13段,都通过“但”“或”“可是”等连词和“也”“更”“都”等副词,将南北的秋姿、秋色、秋味、秋意进行类比,或以正衬反,或以反显正,或肯定中见出否定,或否定中加强肯定,运用多种句式从侧面显示出了故都的秋的“量”与“质”
的特色来。表面上,作者好像闲情信笔,而实际上,作者正是通过这种间接手法将读者引入秋的里层,去体会那故都的秋味,去领会那故都的秋意,去思考那秋的人生。
(3)清新典雅、酣畅淋漓的语言风格
文中没有文字的雕饰痕迹,但每个词语、句式,却又用得恰到好处。名词如“芦花”“柳影”“虫唱”“夜月”“钟声”等宏观的秋色、秋声,以及“飞声”“日光”“蓝朵”等微观的秋色、秋声,它们搭配得匀称和谐,最能调动读者的情感。再如动词与形容词,看那北国的“秋”,“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而南国的“秋”正是“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这里的动词、形容词所代表的动态、特征使读者感到文章平易
亲切、酣畅明快。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但长短相间;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但整散结合:形成了一种既典雅又洒脱的风格。如文章的后半部分从中外文人学士对“秋”的那种“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引导读者领略“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的意趣。接着笔锋一转,来了一段对“南国之秋”的速写,以映衬“北国之秋”的特色。这段“速写”中运用了多种句式,但仍以短句、整句为主,雅俗熔于一炉,特别能代表作者的语言风格。
1.文章以“故都的秋”为题,联系全文思考,“故都”即是“北平”,为何不以“北平的秋”为题呢?作者为什么又在文中多次提到故都的秋之外的南国之秋?
重点难点探究
(1)从题目看,本文是一篇写北平秋天的抒情散文,作者不用“北平”而用“故都”入题,是因为“故都”更能体现散文的抒情性。它不仅交代了写景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故都”与确定描写内容的“秋”结合在一起,暗含着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以此为题,明确而深沉。
(2)写南国之秋,是为了南北对比,以“南”衬“北”。作者以南国之秋的“淡”来衬托北国之秋的“浓”,以秋的深味在南方“尝不透”,来同“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作对比,这样,南北对比、衬托,突出了故都的秋感人至深,突出了作者对故都之秋的深切眷念与真挚的热爱之情。
2.本文是写景抒情散文,却在描绘了五幅秋景图之后,插入第12段这样一大段议论,这段话的中心句是哪一句?这段议论的作用是什么?
中心句: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
作用:从思想内容上看,作者意在创造一种文化氛围,在自然气息之外再添一重文化气息,给“故都”再添色彩,也更显示出作者对故都之秋的眷恋。从行文章法看,作者把文笔由写景转到议论,有起伏跌宕的效果,显出作者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开阔的思路。
3.本文说道:“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这段话中,作者连用四个比喻性的对比来形象地说明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相比大为逊色。那么,“黄酒之与白干”等四对喻体的本体是什么呢?这样写有哪些好处?
示例一:作者把南方的秋味同故都的秋味相比较,目的是从四个角度说明本体的特点。第一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浓烈程度不同。第二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敦实度不同。第三对喻体是从鲜味上说明本体深长度的不同。虽然前两对喻体都是就实论虚,但要同“浓烈”“敦实”区别,已有不少困难。第四对喻体说明的特点,要从黄犬、骆驼的生活特点来考虑:黄犬走一段路就撒一次尿,很轻佻,而骆驼一步一个脚印,比较厚重。用浓烈、敦实、深长、厚重四个概念来说明故都的秋的特征,既各尽其妙,又相互渗透。
示例二:作者在这里连用四组比喻性的对比,目的是为了形象地说明南国之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的特点。具体来说,“黄酒之与白干”,一个温和,一个刚烈,比喻南国之秋秋味平淡,北国之秋秋味浓烈。“稀饭之与馍馍”一个稠润,一个硬实,比喻南国之秋秋味稀薄,北国之秋秋味厚实。“鲈鱼之与大蟹”,一个细腻、秀美,一个粗壮、威严,比喻南国之秋秋味柔软,北国之秋秋味刚强。“黄犬之与骆驼”,一个机灵、活泼,一个沉稳、刻苦,比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北国之秋范围广大。
4.文章是怎样将自然的“客观色彩”——故都的秋色与作者内心的“主观色彩”——个人的心情,自然地融合在一起的?举例说明。
第3段,只是在生活的底片上对自然风物稍加点染,把它自然地再现出来:碧绿辽阔的天空,作了画的背景;地面上,爬着五颜六色的牵牛花;天地之间,间或出现一两只白色或瓦灰色的驯鸽,点缀在一大片的空白中,显得疏密得体,浓淡相宜;坐在院子里的人,手捧浓茶,举头望碧空,俯身看牵牛,耳边不时传来驯鸽的飞声。这里静中有动,绘声绘色,自然界
的“客观色彩”,故都之秋的质朴美和原始美完全融合在画面之中。但是,画面上笼上了一层作者内心的主观感彩。“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而且认为牵牛花是“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可见作者内心的孤独、冷静与淡淡的悲凉。画面中底色都是青蓝灰白等冷色,“驯鸽的飞声”反衬出秋晨的寂
静。由此可见,这段文字能将自然界的“客观色彩”——故都秋色与作者内心的主观色彩——个人心情,自然地融合在一起,“情”与“景”达到了完美的交融与统一。
5.《故都的秋》为什么不详写故都秋天的著名风景?说说你的看法。
作者对于北平秋天那些著名风景的描写,只是点到为止,而主要描写普遍存在于家家户户街头巷尾的那些景象,原因有三:
其一,这是由作者的思想决定的。作者追求“清”“静”,并有着淡淡的“悲哀”情怀,而那些著名风景都是游人云集、热闹非凡的地方,那里的景色难以表达作者的这种思想。
其二,那些著名风景,是古往今来墨客吟咏北平秋天常用的题材,虽富有秋的特色,但不容易道出新意来。
其三,“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那些常见的景象人们虽然很熟悉,却习以为常,并且往往忽略了它们的特殊意味。作者把它们挖掘了出来,集中了起来,使人们更深刻地体味到北平的秋“味”。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