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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属于希腊!
宏伟归于罗马!”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法学家耶林《罗马法精神》
第6课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1)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经历了哪几个 阶段?各有何作用?其发展过程有 何特点?
(2)哪些因素影响了罗马法的发展?
(3)如何理解习惯法?如何理解罗马法?
思 考: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起源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起源
习惯法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发展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发展
公民法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发展
公民法
万民法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发展
公民法
万民法
完善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发展
公民法
万民法
完善
《民法大全》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发展
公民法
万民法
完善
《民法大全》
不断发展
走向成熟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发展
公民法
万民法
完善
《民法大全》
不断发展
走向成熟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阶段性
连续性
趋向统一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罗马国家的发展过程
起源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罗马国家的发展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公元前6世纪末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罗马国家的发展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6世纪末
至公元前5世纪中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罗马国家的发展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6世纪末
至公元前5世纪中
发展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罗马国家的发展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6世纪末
至公元前5世纪中
发展
公民法
公元前3世纪中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罗马国家的发展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6世纪末
至公元前5世纪中
发展
公民法
万民法
公元前3世纪中
至公元3世纪初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罗马国家的发展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6世纪末
至公元前5世纪中
发展
公民法
万民法
完善
《民法大全》
公元前3世纪中
至公元3世纪初
至公元6世纪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罗马国家的发展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6世纪末
至公元前5世纪中
发展
公民法
万民法
完善
《民法大全》
公元前3世纪中
至公元3世纪初
至公元6世纪
不断发展
走向成熟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罗马国家的发展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6世纪末
至公元前5世纪中
发展
公民法
万民法
完善
《民法大全》
公元前3世纪中
至公元3世纪初
至公元6世纪
不断发展
走向成熟
国家发展
疆域扩大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罗马国家的发展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6世纪末
至公元前5世纪中
发展
公民法
万民法
完善
《民法大全》
公元前3世纪中
至公元3世纪初
至公元6世纪
不断发展
走向成熟
国家发展
疆域扩大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罗马国家的发展过程
法律,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什么是罗马法
什么是习惯法
什么是罗马法
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中叶, 古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
什么是习惯法
什么是罗马法
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中叶, 古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
什么是习惯法
社会生活中未经政府明确承认但被人们接受并默认的行为规则.
因扎吉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下遗嘱(公元前501年) ,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死亡士兵的家人。但因扎吉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他的遗嘱,死亡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
案例一
【问题一】请问如果你是法官大人,你会怎么判?你判案的依据是什么?
法官会偏袒因扎吉的家人,因为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无形中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断案1:
公元前420年,内斯塔是一个仁慈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下遗嘱 ,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死亡士兵的家人。但内斯塔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内斯塔的遗嘱,死亡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
案例二
【问题二】法官你会怎么判?判案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十二铜表法》第五表: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内斯塔一半的财产将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战死士兵的家人。
断案2:
古罗马大将凯撒进兵埃及,与美丽的埃及女王克拉奥帕特拉一见钟情,两人有了一个私生子。当凯撒归国执政后(前49年),克拉奥帕特拉携儿子赴罗马与凯撒相会,并向罗马法庭为自己和儿子申请罗马籍。
案例三
【问题三】请问法官会判给克拉奥帕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吗?为什么?这种现象怎么解决的?
断案3:
不会判其享有罗马籍。因为《公民法》限于罗马公民。
卢斯是君士坦丁堡的一个的经营航运的小商人,公元565年,他向高利贷大商人加图借贷5000枚金币,并立下了契约半年后归还6000枚金币,可是卢斯下半年经营不善,无力还钱。为此加图告上法庭要求剥夺卢斯的家产,并让卢斯家的20个奴隶成为他家的奴隶。
案例四
【问题四】法官会同意加图的要求吗?依据是什么?
《民法大全》核心之一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债权。另外奴隶制也是不可侵犯的,所以卢斯家的奴隶只得乖乖地作为一种财富被判给加图家。
断案4: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法国《人权宣言》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独立宣言》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