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学习目标:
掌握有关隋唐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基本知识,了解隋唐制度创新及意义。
朝为田舍郎,
暮登天子堂,
将相本无种,
男儿当自强,
这首诗反映的是哪一种选官制度?
一、选官制度的变化
1.察举制
2.魏晋九品中正制
3.科举制
1.察举制
察举制作为选官制度,即选官要先经官吏察访,然后推荐给中央予以任用,举荐的标准是看德行和才能,即举孝廉。
汉朝最励志的人:朱买臣
朱买臣以一个穷苦樵夫一跃而为皇帝近臣。他的励志故事被编入《三字经》(如负薪,如挂角,身虽劳,犹苦卓)
故事
东汉时期民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清素清白浊如泥,高门良将怯如鸡。
这说明了察举制存在什么弊端?
察举制度到了后期,弊端丛生,征召权利被世家大族控制,形成了士族。寒族人士很难跻身上层,不利于统治。
2.魏晋九品中正制
曹魏时,创立新的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考核选拔官员有新的参考标准。如,才学、家世等等,但后期主要按家世门第选拔,这使得社会下层没有身份背景的的寒门书生没有出仕为官的机会,切断了他们的从政之路,在当时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
(1)时间
(2)考试的依据、内容、特点
(3)评价
3.科举制
材料一 :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唐·赵嘏
材料二 :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文献通考》
材料三 :我们所知道的最早的考试制度,是中国所采用的选举制度,及其定期举行的考试。
——《英国大百科全书》
材料四 :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
——孙中山
科举制的评价
积极作用:科举制的优点在于从选拔的范围上看,给底层民众参政提供了机会,打破了贵族垄断官场的情形,扩大了统治基础。同时也有利于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从追求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有一定合理性,保证有相当文化素养的士人从政,为行政效率提高创造了条件,有益于社会形成重学风的风尚。
科举制为后来欧洲的文官考试制度也提供了借鉴。
消极作用:明清实行的八股取士,被选拔的多是缺乏进取精神和创造意识的人才,多数是君主的忠实奴仆
人生四大喜事
久旱逢甘露
他乡遇故知
洞房花烛夜
金榜题名时
选官制度的历史变化
制度
世官制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实行时间
标准
特点
局限
西周至
春秋
汉
魏晋南北朝
隋唐至明清
血缘
德才
门第
考试成绩
官职世袭
以官举士
人才分等
择优录取
贵族范围
以官举士权操于上
成为世族把持政权工具
八股取士,束缚思想
1.三省体制的形成
2.隋唐三省六部制形成发展
二、中枢政务机构
秦朝:在中央设立丞相;
汉朝:沿袭了三公九卿制,设立“中朝”为决策机构与“外朝” 相互牵制;
隋唐:
三省六部制;
魏晋南北朝:三省制形成;
中枢政务机构的变化
影响:
(1)三省之间,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2)分割相权,相互牵制,有利于加强皇权。
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
唐朝政府机构示意图
1.从租调制到租庸调制
2.唐中后期实行两税法
三、赋税制度
1.从租调制到租庸调制
租调制:魏晋时开始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栗为租,纳帛或者布为调,成年男子承担一定的徭役。
材料: [唐初]凡授田者,丁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丁随乡所出,岁输绢二匹,绫、絁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用人之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为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者租、调皆免。通正役不过五十日。——《新唐书》
租庸调制的内容是:每丁每年要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做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做调;服徭役二十天,是为正役,国家若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这称做庸,也叫“输庸代役”。
材料一:自天宝以来,大盗屡起,方镇数叛,兵革之兴,累世不息,而用度之数,不能节矣。加以骄君昏主,奸吏邪臣,取济一时,屡更其制,而经常之法,荡然尽矣。由是财利之说兴,聚敛之臣进。盖口分、世业之田坏而为兼并,租、庸、调之法坏而为两税。
材料二:唐德宗建中元年二月,发黜陟使分往天下,作两税之法。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土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行商者在所部郡县税三十之一。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二[正]之。余征赋悉罢,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数为准征。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违者进退长吏,令黜陟使各量风土所宜,人户多少,均定其赋税,尚书度支总统焉。是年天下两税之户凡三百八万五千七十有六,赋入一千三百五万六千七十贯斛,盐利不在焉。——《册府元龟》
1.唐朝什么时间实行的两税法,原因是什么?
2.两税法是按照什么依据进行征税的呢?
2.唐中后期实行两税法
两税法
(1).背景:
唐中期以来,随着均田制的破坏,租庸调制已无法继续推行,于是,造成政府财政大大减少。为了保障政府的财源,统治者不得不采取适应当时形势的新赋税制度。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开始实行两税法。
(2).主要内容是:
取消租庸调及各项杂税的征收,保留户税和地税。 户税是按户等高低征钱,划分户等,是依据财产的多寡。地税按亩征收谷物。无论户税和地税,都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限十一月纳毕。因为夏秋两征,所以新税制称为两税法。
(3).两税法的特点及作用
两税法的特点是按土地、财产的多少收税,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土地兼并日趋严重导致的均田制破坏是封建经济的发展的结果。
两税法的作用: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扩大了税源,增加了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进步
赋税制度
中央机构
选官制度
小结
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三省制--三省六部
租调制--租庸调制--两税法
一、选官制度的历史变化
1.察举制
2.曹魏九品中正制
3.科举制度
二、中枢政务机构
1.三省体制的形成
2.隋唐三省六部制形成发展
三、赋税制度
1.从租调制到租庸调制
2.唐中后期实行两税法
知识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