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课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第二单元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课堂导入
治国之本在治吏,吏治则国治。
——唐 张九龄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1.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的选拔制度
(1)先秦官员选拔:世卿世禄制,官位世袭,贵族世代垄断高官形成贵族政治。
时期:西周至春秋(即世卿世禄制)
标准:贵族血缘
特点:官位世袭(贵族政治垄断和特权)
影响:贵族世代垄断高官形成贵族政治
“公门有公,卿门有卿,
贱有常辱,贵有常荣”
世官制
产生:春秋战国时期,尚贤思想兴起,各国为
争霸图强
时期:春秋战国时期、秦、汉初
标准:才能 军功大小
特点:缺乏制度化的选官途径
影响:废除贵族的世袭特权,一定程度上促
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荐举军功制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2)秦朝官员选拔:“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秦官吏的选拔主要通过推举和考试。推举即荐举,有保举和征士二种形式。
保举是通过各种途径向朝廷或官府推荐人才,征士则是朝廷或官府面向社会自上而下征召人才,又称聘。除推选外,秦还以公开的考试录用文吏。
1.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的选拔制度
云梦睡虎地秦简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3)汉朝官员选拔:察举制
①内容:汉武帝时大体形成了固定的制度,由郡国定期向中央推举人才,以适应中央政府的特殊需要,不定期推举若干专门人才。推举过程中,先考察后推举,重点考察被推举着在乡里的舆论评价和为官能力。
察举分常科和特科。常科为岁举,有人数规定,有具体标准如孝廉、茂才等;特科有具体标准但无固定时间,如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
②意义:察举制度为王朝提供了大量各种人才,最大限度地将社会上优秀人才集中到政府体系中,保障了王朝的兴盛与强大。同时,催生了士大夫阶层,为后世提供了既能主宰主流文化,又提供行政人才的群体。
1.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的选拔制度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4)汉魏晋南北朝官员选拔:九品中正制
①目的:针对察举选举制流失的弊端,而采取的选举改革。目的是将选举权收回中央,便于皇帝控制,从新建立士人与朝廷官僚制的正常关系,逐步削弱地方化的倾向。
②内容:220年,魏王曹丕推行。在各州、郡设置大中正、中正,由本籍在中央任高官的人担任。中正根据家世、道德和才能评定州、郡士人的资品,分为九等,写出评语,称为“状”。获得资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
③评价:将选官权收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后来门阀士族垄断
用人权,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1.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的选拔制度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8799B23B-EC83-4686-B30A-512413B5E67A}角度
西周至春秋
春秋战国至秦朝
两汉
魏晋南北朝
选官制度
世官制
荐举和功劳制
察举制
(分常科和特科)
九品中正制
选官标准
贵族血缘
才能和军功
名望和才能
家世、道德和才能
→只看家世
特 点
官位世袭
缺乏制度化的选官途径
⑴由地方官推荐取士;⑵形式多样化
逐渐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作用
(意义)
贵族世代
垄断高官
废除贵族的世袭特权,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察举制是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为两汉国家选拔了大量人才
九品中正制,前期将选官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后期逐渐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用人局面
【知识小结】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2.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的考核制度
(2)秦汉官员的考核:上计制
①内容:每年秋冬,各县、侯国将一年来的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等情况汇集到郡国,由郡国汇总,上报中央,称为“上计”。
②影响:上计考核的结果是官员赏罚的依据。
(3)魏晋南北朝官员的考核
因门阀士族势力强大,战乱频仍,考核大都流于形式,但曹魏、 西晋、南北朝也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法规。
(1)先秦官员管理
这一时期的官僚不算是处理国家公共事务的人员,只是负责各级宗主家事的助手。不领俸禄,只有赏赐。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3.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的监督制度
(1)秦朝: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主管对官员的监察,是中央与地方监察系统的首领,负有保障官僚系统正常运转,尤其是保障官僚系统忠诚可靠的职责。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2)汉朝:刺史制度
①内容:汉武帝时,将全国行政区划分为13部州,即13个监察区,分设12个刺史和1名司隶校尉(京幾地区)负责地方的监察。
②特点:位卑而权高,皇帝的耳目。
③评价:维护了王朝秩序的稳定运转,保障官僚体系对王朝的效忠。但是在专制政体下,为官的刺史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恶习,容易导致严重的监察腐败;随着刺史权力范围的扩大,东汉后期地方刺史更是发展成了地方割据势力。
3.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的监督制度
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8799B23B-EC83-4686-B30A-512413B5E67A}时期
官员考核
官员监察
秦汉时期
上计制
秦在中央设御史大夫;
汉在地方设刺史
魏晋南北朝时期
考核法规大都
流于形式
巡视监察
【知识小结】
二、隋唐至两宋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1.隋唐至两宋时期官员的选拔制度:科举制
(1)隋唐
①原因:南北朝以来,寒门庶族地主势力上升,他们希望打破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局面,积极要求参政。为适应 这一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加强中央集权。九品中正制无法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②内容:分为制举和常举。制举是皇帝自设科目考试选人;常举每年举行,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等几十种,其中明经和进士两科最受社会重视。考试合格只是取得为官的资格,还需吏部铨选后方可正式任官。
③评价:科举考试使得官僚体系得到了源源不断的人才补充;削平了大门槛,扫荡了自东汉以来门阀世族的势力;客观上改变了社会文化的面貌,使得中国文化烙上了官文化的烙印,国家对乡村的控制得到了文化上的支持。
(唐太宗)尝私幸端门,见新科进士缀行而出,喜曰:“天下英雄,入吾毂(牢宠、圈套)中矣。”
——王定保《唐摭言》
二、隋唐至两宋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2)两宋
①内容:宋朝进士科压倒一切,后来的科举,几乎就是进士科的代名词。
进士考试分成三个阶梯,第一为州试,州试及格,送往礼部省试。省试合格,参加殿试。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考试不淘汰,但是分出名次。宋朝取士人数很多,比唐朝多十倍有余。
②评价:“取士不问家世”,有利于社会人才流动;稳定了士大夫阶层,稳定了社会。
科举考试图
1.隋唐至两宋时期官员的选拔制度:科举制
二、隋唐至两宋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材料一 贫若子弟,类皆廉谨自勉,埋首窗下……即纨绔子弟,亦知苦读,以获科第,否则虽富不荣……因此之故,前清时代,无分冬夏,几于书声遍野,夜静三更,钻研制义。是皆科举鼓励之功有甚于今日十万督学之力也。
——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
材料二(科举制)西国莫不慕之,近代渐设考试以取人才,而为学优则仕之举。今英、法、美均已见端,将来必至推广。
——丁韪良《西学考略》
积极影响:①促进社会重学风气的形成;
②扩大了封建王朝的统治基础,提高官员文化素质;
③打破世家大族对仕途的垄断,促进了社会稳定;
④为西方国家所借鉴。
【想一想】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简析科举制的积极影响?
二、隋唐至两宋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2.隋唐至两宋时期官员的考核制度
(1)隋唐
①考核机构:隋唐官员的考核机构是尚书省的吏部,由吏部尚书和侍郎亲自掌握,具体负责的单位是吏部的考功司。隋朝九品以上官员每年要考核,地方官每年派官员向中央汇报,或由皇帝遣使到州县巡行考察。
②考核标准:唐朝官员考核标准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德行标准,还有一类是为官的业务业绩。
③考核方式:考核分为大考和小考。小考每年一次,大考三至四年一次。根据结果将官员定为九等。考核被评为中上以上等级的,每进一等,加禄一季;考核为中中,不加不减;凡考核为中下等的,每降一等,减禄一季,考下下者解职。
二、隋唐至两宋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2)两宋
①考核机构:宋代是由审官院负责朝中官员的考核,由御史台和翰林学士负责对地方官的考核。
②考核标准:宋朝官员考核标准为“七事”。
③考核方式:七事可以做到五项,为上等;达到三项为中等;三项以下为下等。考核下等而被降官的人屈指可数。所有官员,基本上是按年限升迁。
2.隋唐至两宋时期官员的考核制度
二、隋唐至两宋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一个鼎盛时期,其考课制度日臻完善,在中国古代处于承上启下的阶段。《大唐六典》规定:“考功郎中之职,掌内外文武官吏之考课。”除了郎中之外,考功司员外郎、主事、令史、书令史、掌固等40余位职官参与考课分工事宜。唐代对流内官员和流外吏员按照不同标准实行分类考课。其中针对流内官员的考课标准可以概括为“四善二十七最”。“四善”是政府着眼于官德品行,即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格勤匪懈。“二十七最”则是根据官员职位职能特点的不同而提出的二十七条相对具体的要求。各地各部门先行考课并将考课结果编制成册形成“考薄”,然后逐级检勘、汇总、上报,最后上报至尚书省考功司以待会考。最后由皇帝确认后生效,作为官吏俸禄增减、品阶升降甚至职务变动的重要依据。
——摘编自殷文明《唐代官吏考核与监察制度的互洽逆转及启示》
【合作探究】根据材料,概括唐代考课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作用?
特点:日臻完善,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考核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考核内容广泛,标准详细系统;考核程序严密;考核结果与官员奖惩相结合。
作用:有利于调动官员积极性,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有利于改善吏治,稳定社会秩序;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对后世有借鉴作用。
二、隋唐至两宋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3.隋唐至两宋时期官员的监察制度
(1)隋唐
①监察机构:隋唐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其长官为御史大夫。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委派监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
②评价:唐朝中前期政治比较开明,因此监察体系作用发挥得比较好。御史和谏官不仅弹劾违法官员,而且经常给皇帝提意见。这使得皇帝们时常要为之改变自己的做事习惯,百官的行为也有所收敛。
到了晚唐时期,监察机构大打折扣,御史自身贪渎,玩忽职守,谏议无人听从,整个官僚机构趋于锈蚀。
唐代十道图
二、隋唐至两宋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2)两宋:台谏合一
①内容: 宋朝监察制度的重要变化是台谏合一。
“台”是御史台,“谏”是谏官。在前代,台谏职事不同,御史主纠弹百官,谏官主谏正皇帝,分职很严。而到宋代,御史拥有了谏官的议事权,谏官拥有了御史的监察权。开台谏合一之端,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一大发展。
②评价:提高了监察权的地位,完善了中国古代权力制约的体系。
3.隋唐至两宋时期官员的监察制度
三、元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1.元明清时期官员的选拔制度
(1)元朝
元朝的官员选拔,部分保留了蒙古传统方式。随着上层统治者汉文化素养的不断提高,元朝在1313年颁科举诏,宣布次年开考,恢复了科举制,但仍然时断时续。元朝科举录取人数不多,科举出身者在官员队伍中的人数比例也不高。
三、元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2)明清
①形式:明清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与殿试三级。
乡试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考中者称为举人;
会试由礼部主持,于乡试次年春天举行,考中者称为贡士;
殿试在会试后举行,由皇帝主持,通过者为进士。进士分三甲:一甲三名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三甲均取若干名,分别赐进士出身和同进士出身。
②考生:参加考试的主要是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学生。
③考试范围:只考四书五经,不允许考试发挥个人见解。
科举考试功名阶梯示意图漫画
1.元明清时期官员的选拔制度
三、元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2.元明清时期官员的考核制度
(1)明朝
①考核内容:“考满”“考察” 相辅而行。所谓“考满”即根据被考核官员的全部言行,分初考( 三年) 再考( 六年) 通考( 九年)。“考察” 包括外地官员三年一次的朝觐京官六年一次的京察,重在查处官员的贪、酷和不作为。考察的名目, 分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不谨等八类。
②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等,是决定官员正常升迁或降、调的依据。
三、元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2)清朝
①考核机构:清朝官员考核制度称为考课,“京官曰京察,外官曰大计,吏部考功司考核。三年考核一次。
②考核内容:才(才能)、守(操守)、政(政务)、年(年限)。
③考核方法:总督、巡抚、京官三品以上者,自陈得失,以下官员由都察院考核。
2.元明清时期官员的考核制度
三、元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3.元明清时期官员的监察制度
(1)元朝
元朝的监察机构严密,中央设有御史台,地方设有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两级地方监察机关,从而组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的监察系统。
中央御史台是全国的最高监察机关,与行台有隶属关系;而行台是“统制各道宪司总诸内台”,实质上是区域性的监察组织,是最高的地方监察机关,是沟通中央与地方各道监察组织的桥梁。
三、元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2)明朝
督察院:全国最高监察机关。弹劾官员、对人事进行监察、拥有司法权和司法监督权、还代皇帝巡按各省。
六科给事中:六科给事中稽查六部百司,是六部的监察机关,还负责皇帝制敕与大臣奏疏的封还驳正。
3.元明清时期官员的监察制度
三、元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3)清朝
督察院:清朝都察院分置科道,科掌言谏,道司纠举,合言监为一体,举凡国家行政、财赋、司法、官吏,无不在督察纠举之列。自唐朝以来,封建国家的台、谏并列之局,至此完全统一。
特点:监察权的集中,是清朝君主极权专制和对汉人官吏进行控制。
六科给事中:原为独立的监察机构,雍正初并入都察院,其主要任务是“掌发科抄”,并分稽六科庶务。
3.元明清时期官员的监察制度
三、元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8799B23B-EC83-4686-B30A-512413B5E67A}
秦汉时期
隋唐
两宋
明朝
清朝
监察制度
⑴(中央监察)秦汉建立了以御史大夫(西汉晚期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后,御史中丞逐渐成为最高监察官)为首的中央监察体系。
⑵(地方监察)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澄清吏治,将全国划分为13个州(部),每州设刺史1人。刺史秩卑权重,代表皇帝巡行郡国,依朝廷规定的“六条”纠举强宗豪右和郡国守、相的不法行为。此后,巡视监察制度始终延续下来。
⑴隋唐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其长官为御史大夫;
⑵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委派监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对地方有巨大的威慑作用
⑴御史台承唐制,地方则划分路作为监察区;
⑵宋朝监察制度的重要变化是台谏合一,以往只负责言谏的谏官与御史台官员一样拥有了监察的权力
明清两朝的监察机构,主要有都察院和六科
⑴都察院监察御史不仅负责纠察内外百官,还代皇帝巡按各省;
⑵六科给事中则负责皇帝制敕与大臣奏疏的封还驳正,兼有纠劾百官之权;
⑶御史和给事中都秩轻权重
将六科并入都察院,停止了派御史巡按各省的做法,但都察院作为皇帝“耳目风纪之司”监察百官的职能没有改变
【知识小结】
三、元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材料一 中国从西周就开始了权力监督的制度建设。秦汉时期已有大量相关法规,如关于官吏任用与铨选的《置吏律》、关于官吏调任与监察的《效律》和考核官吏为政情况的《上计律》等。唐朝时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典——《唐六典》,首次以法典的形式为行政监督提供了完备的法律根据。在此基础上,宋朝不仅大量充实各项监察法规,诸多行政制度也体现了权力监督理念,如在人事任用上通过了“避亲法”、“避嫌法”等回避制度约束官员权力。明清两朝也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典和比较完善的监察法,对监察考课机关的职掌权限、官员的条件及责任义务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据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
特点:(1)权力监督制度建立时间早;制定了相关的监察法律法规;相关法规不断发展完善;(2)皇帝握有最高的监察权。(3)监察机构独立,自上而下垂直监察。(4)监察官秩卑、位尊、权重、赏厚。(5)历代统治者注重监察官的遴选。(6)监察活动法律化。(7)凭实绩黜徙,严格考核监察官。(8)监察方式多样化。(9)允许风闻言事。(10)监察权和行政职权混淆。
【想一想】根据材料,概括中国古代权力监督特点、作用与局限性?
材料二 宋英宗欲擢王畴为枢密副使,封驳官钱公辅认为王畴“素望浅”,不宜擢升。英宗不仅不采纳其意见,反而贬钱公辅为滁州团练使。
——贾玉英《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史》
作用:有利于监督官员规范执政、防治腐败(整顿吏治);有利于维护君主专制中央集权;
局限:在皇权专制制度下,监察制度服务并受制于皇权,实际效能有限。
课堂小结
秦汉至魏晋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官员选拔制度
官员考核制度
官员监察制度
荐举和功劳制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上计制
中央监察体系
地方监察体系:刺史
隋唐至两宋时期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官员选拔制度
官员考核制度
官员监察制度
科举制的完善
隋唐:吏部
两宋:审官院、御史台和翰林学士
御史台→台谏合一
元明清时期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官员选拔制度
官员考核制度
官员监察制度
科举制
明朝的考满和考察
清朝的考课
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
课堂小结
“选贤任能” 在选官和任用的环节主要特色是不拘一格地发现和使用人才。从先秦的乡里举荐制,到汉代察举制,再到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直至隋唐出现科举制度,中国古代选贤任能的官制一步步走向成熟。
如何将选贤任能的宗旨落到实处,就需要在管理环节通过考核、奖惩、监察等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的制度营造能上能下、各尽其能的政治生态。考核是察贤否、明功过的制度措施,也是整顿吏治的重要方式。考核是识别官员行为善恶、能力大小的重要手段,考核结果作为对官员升降去留的直接依据。
古代监察制度发挥功效主要依赖于:监察权相对独立,对最高统治者负责,监督纠察不受行政干扰和掣肘;监察官依法以弹劾纠错为职要,威震百官。
再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