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1第三单元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3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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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选择性必修1第三单元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30张PPT)
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9.6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0-09-25 22: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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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需要更多地正视这些人心经验,正视转型时代保护伦理价值的重要性,从而把握好逻辑与经验的关系、条文与人情的关系、法律与伦理的关系。
——《辱母杀人案:法律如何回应伦理困局》摘自《人民日报》
4·14聊城于欢案
在法律和伦理道德并存的当代社会,何以法律受到伦理道德如此大影响?
两者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怎样的发展规律?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周人尊礼……(礼)则以观德,德以处事。
—— 《礼记》
周公制礼作乐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西周以“德”为核心的礼制结合《九刑》
前536年,子产铸刑书,自称“吾以救世也”
(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
——晋杜预《春秋左民经传集解》
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法律),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畏惧)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法律文件),而徼幸(饶幸)以成之,弗可为矣……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叔向《左传·昭公六年》
肸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西周以“德”为核心的礼制结合《九刑》
2.春秋战国:
子产VS叔向:第一次公布成文法VS反对公开刑书

孔子,曾任鲁国大司寇,掌管刑狱、纠察
韩非子,战国儒家集大成者荀子的弟子
儒家VS法家
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厉官威名,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
——《韩非子·有度》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
——《礼记·曲礼》
儒法两家在治国方略上观点有何不同?为什么?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礼法并用”的渊源
1.西周以“德”为核心的礼制结合《九刑》
2.春秋战国:
子产VS叔向:第一次公布成文法VS反对公开刑书
儒家VS法家:德治VS法治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睡虎地秦简部分条文
盗采人桑叶,赃不盈一钱,何论? 赀(罚)徭三旬(三十天)。
完城旦(无期徒刑,筑城),以黥城旦诬(诽谤)人,何论?当黥。
或与人斗,缚而尽拔其须眉,论何也?当完城旦。士伍甲斗,拔剑伐,斩人发结,何论?当完为城旦。
——《睡虎地秦简》
思考:《秦律》体现出的法家思想特点。
妻悍而夫殴笞之,非以兵刃也,虽伤之,毋罪。妻殴夫,耐为隶妾(终身为官府服役)。
子贼杀伤父母,奴婢贼杀伤主、主父母妻子,皆枭其首市。
父母殴笞子及奴婢,子及奴婢以殴笞辜死,令赎死(交纳钱物而免除死罪)。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思考:《二年律令》与以往律法相比的突出特点及原因。
圣人之道,不能独以威势成政,必有教化。
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其事异域,其用一也。
——《汉书·董仲舒传》
思考:董仲舒对礼教与法治关系的看法。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从“严刑峻法”到“礼法并用”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长孙无忌
结合材料,说明汉唐“礼法并用”的特点和影响?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并用”的开始
1.秦汉:从“严刑峻法”到“礼法并用”
2.唐朝:“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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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以唐令为蓝本的《天圣令》
教化
凡同约者,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地方儒士吕大钧《蓝田吕氏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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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以唐令为蓝本的《天圣令》
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的《大明律》,开创律例合编体例
教化
理学建立统治地位,授徒、讲学、家训、读物等;开创乡约
各州县做竖牌十面:凡不养父母时常忤逆者,牌书“不孝某人”。尊长无礼,牌书“不义某人”。偷鸡摸狗,牌书“做贼某人”。生事殴人,牌书“凶徒某人”。诡隐地粮,教唆词讼,牌书“奸民某人”。妄传诬告,牌书“诈伪某人”。诓骗财物,牌书“无耻某人”。各用大字钉于本犯门左,每会跪约听讲,街民不与往来。约长等劝令同约完成纳粮的任务,劝戒同约维护地方安定。
——山西巡抚、刑部侍郎吕坤《乡甲约》
乡甲会图(明乡约仪式)
——山西巡抚、刑部侍郎吕坤《乡甲约》
政府基层组织代表
天地神明纲纪法度
圣谕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文堂乡约家法》为朱元璋“六谕”
现代文堂乡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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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以唐令为蓝本的《天圣令》
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的《大明律》,开创律例合编体例
沿袭《大明律》,制定《大清律例》
教化
理学建立统治地位,授徒、讲学、家训、读物等;开创乡约
乡约宣讲“六谕”,以《大明律》解释六谕
每月朔望日,择宽洁公所,设香案。届时县中文武官俱至,衣莽衣,礼生唱,序拜,行三跪九叩首礼。兴,退班,齐至讲所,军民人等,环立肃听。礼生唱,恭请开讲,司讲生诣香案前,跪,恭捧圣谕登台,木铎老人跪,宣读毕。礼生唱,请宣讲圣谕第一条(康熙“圣谕”及《大清律例》),司讲生按至讲毕而退。
——清《仁寿县志》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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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以唐令为蓝本的《天圣令》
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的《大明律》,开创律例合编体例
沿袭《大明律》,制定《大清律例》
教化
理学建立统治地位,授徒、讲学、家训、读物等;开创乡约
乡约宣讲“六谕”,以《大明律》解释六谕
乡约延续明朝模式,宣讲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常引《大清律例》
从宋至清,乡约与法律的关系经历了怎样的阶段性变化?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并用”的发展
1.宋乡约与法律分离——“约律分野”
2.明乡约与法律结合 ——“约律融合”
3.清乡约为法律所用——“约为律用”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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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以唐令为蓝本的《天圣令》
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的《大明律》,开创律例合编体例
沿袭《大明律》,制定《大清律例》
教化
理学建立统治地位,授徒、讲学、家训、读物等;开创乡约
乡约宣讲“六谕”,以《大明律》解释六谕
乡约延续明朝模式,宣讲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常引《大清律例》
根据以上所学概括宋元至明清社会治理的突出特点。
春秋战国
西周

朝代





法治
礼教
儒家德治
礼法关系
礼法结合
礼制
《九刑》
《铸刑书》,成文法,法家法治
礼法对立
礼法对立
焚书坑儒
《秦律》严刑峻法
礼法并用
独尊儒术
《九章律》
刑罚为用《唐律疏议》
德礼为本《大唐开元礼》
礼法并用
约律分野
《天圣令》
《大明律》律例结合
约律融合
约为律用
《大清律例》
乡约
这个轴可以在最后总结梳理的时候用。需要关注:
(1)课文标题是“礼教”,正文是“德治”和“教化”,这里用“礼治”,是否严谨?
(2)西周是“习惯法”?《九刑》?
(3)有的是具体史实,有的是现象或特点,是否感觉不太一致?
思考点:为什么中国历史发展、时代更替,而道德伦理与法律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南京彭宇案,2006年,老人徐寿兰被撞倒摔成骨折,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则予以否认。
天津许云鹤案,2009年,老人王秀芝称被许云鹤驾车撞倒;许云鹤认为自己主动停车,搀扶从护栏上摔下来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