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课美国代议共和制度的建立 课件(共4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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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4.3 课美国代议共和制度的建立 课件(共4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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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0-10-09 13: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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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教版
选修2
1787
年,联邦各州代表在费城集会,准备修改漏润百出的《邦联条例》,以挽救危机中的新国家。不料经过4个月的闭门讨论,代表们却起草制定出一部崭新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截至1788年6月,这部宪法经9个州批准而正式生效。它是近代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历经二百多年,至令仍是美国的根本大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制定
独立战争时期,大陆会议一直起着领导殖民地人民进行抗英斗争的作用。但它只是一个临时性领导机构,不是一个正式的全国性政府。抗英斗争迫切需要13个殖民地进一步联合起来,成立一个全国性政府。为此,1777年大陆会议通过了《邦联条例》”。
《邦联条例》是一部实质上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文件,它把13个独立州组成的联盟正式定名为“美利坚合众国”,但它允许各州保留很大的独立性和一些重要的主权性权力,如征税、征兵和发行纸币等权力。邦联国会是唯一的中央政府机关,但不得干涉各州的内部事务。
邦联政府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它的弱点也在实践中逐渐显露出来。用华盛顿的话来说,它最明显的弱点,就是各州的结合仅由一根“沙土做成的绳索”所联系。《邦联条例》没有建立一个有效的全国性政府,邦联只是13个州组成的松散联盟。当时有的州已经开始单独与外国进行谈判,并建立自己的陆军和海军。各州发行的纸币在流通中异常混乱,并且很快就贬值。
[历史纵横]
要么联合,要么死亡。
这是富兰克林画的一幅卡通画,流传很广,并在不同时期被人们赋予了不同的含意。在邦联时期,它意味着:如果不联合起来组咸联邦,就面临死亡。
战争结束后的种种经济困难,使贫富分化明显、社会矛盾激化。1786年,马萨诸塞州发生了“谢司起义”。起义虽然最后被州政府镇压,但它向新生的国家发出了警信。联邦派决心建立一个强大的全国性政府,以保护美国独立战争的成果。
[历史纵横]
谢司曾参加过独立战争,任陆军上尉。战争结束后,他退伍回乡务农。同其他很多参加过独立战争的退伍军人一样,他面临着因无钱还债而被迫入狱的境地。于是他揭竿而起,率领一群愤怒的农民,手拿棍棒和草叉包围马萨诸塞州政府,阻止法庭开庭受理任何债务案件。起义最后被州政府镇压。
1787年,为应对邦联面临的困难,12个州选派的55名代表在费城召开会议,准备对《邦联条例》进行修正和补充。但是经过三个半月激烈的辩论和妥协,代表们决定把《邦联条例》放在一边,转而制定一部全新的宪法,重新设计美国的政治体制。因此,这个会议后来被称为制宪会议。
来自12个州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多为种植园主、商人、银行家、律师等。罗得岛没有派代表参加制宪会议。55
人中最终有39人在宪法上签字,其他人因不接受宪法而拒绝签字。签字的人中,大部分出身名门世家,生活富足、受过良好教育、经历丰富,在殖民地和独立革命时期曾担当重要的领袖角色。在“精英"如云的制宪会议上,核心人物是弗吉尼亚州代表麦迪逊。
[历史纵横]
詹姆斯,麦迪逊是美国第四任总统(1809-
1817年),开国元勋之一。因他在制定美国宪法中的独特贡献,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他出生于弗吉尼亚州一个农场主家庭,毕业于新泽西学院。1776年被选入弗吉尼亚代表会议,起草了保护宗教自由的法案。1787年,年仅36岁的麦迪逊成为制宪会议的核心领导人。
在制宪会议上,他不仅负责起草了许多重要的决议和文件,而且在会议之前和期间阅读了大量欧洲启蒙学者的哲学和科学书籍。每当讨论陷入僵局时,他总能引经据典,以丰富的学识和精辟的见解说服各方。他自始至终出席了整个会议,并以第三人称方式对会议的辩论和表决作了详细记录。他的记录后来成为研究制宪会议的权威文献。
1787年9月,会议通过了《联邦宪法》草案,提交各州批准。次年6月,宪法得到最低需要的9个州批准后,正式生效。
知识小结:《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制定
1.《邦联条例》
(1)制定
①背景:独立战争时期,抗英斗争迫切需要13个殖民地进一步联合起来,成立一个全国性政府。
②制定:1777年大陆会议通过了《邦联条例》,这是一部实质上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文件。
(2)内容
①把13个独立州组成的联盟正式定名为“美利坚合众国”,但它允许各州保留很大的独立性和一些重要的主权性权力。
②邦联国会是唯一的中央政府机关,但不得干涉各州的内部事务。
(3)缺陷:并没有建立一个有效的全国性政府,邦联只是13个州组成的松散联盟。
2.邦联政府面临严重危机
(1)战争结束后的种种经济困难,使贫富分化明显、社会矛盾激
(2)1786年,马萨诸塞州发生“谢司起义”,向新生的国家发出了警信。
3.制宪会议
(1)召开:1787年夏,在费城召开。
(2)代表:12个州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多为种植园主、商人、银行家、律师等。
(3)结果:1787年9月,会议通过《联邦宪法》草案。1788年6月,宪法正式生效。
19世纪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说美国“既像一个小国那样自由和幸福,又像一个大国那样光荣和强大”。托克维尔评说的美国精神与形象主要源于(  )
A.分权制衡原则 
B.共和制度
C.中央集权原则
D.联邦体制
【解析】 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可以像“大国那样光荣和强大”。各州可以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法律,有一定的自治权,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避免了过度集权带来的弊端,又能像“小国那样自由和幸福”。【答案】 D
美国的政治体制
美国1787年宪法由序言和正文组成。序言部分阐述了联邦宪法的目的和宗旨。正文部分共7条,分别对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加以说明和规定,并对其他立法事项、州与联邦的关系,修正案的制定和生效的问题进行了规定。
宪法确立了以“主权在民”为宗旨、以代议制为基础的共和体制;并同时建立了另外两项重要而独特的宪政原则:联邦政府内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相互制衡;联邦与州政府权力分割,互不侵权。
在序言中,宪法明确将“人民”作为政府的权力基础,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思想。宪法还体现了代议制政府的原则,就是由人民选出的代表管理政府。宪法废除贵族头衔和世袭职务,规定所有公职向人民开放,总统和国会议员都是民选的。至此,以代议制为特征的共和政府形式在美国得以确立。
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原则,体现了“分权与制衡”的思想。根据这一原则,
联邦政府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国会。参议院名义上代表州,各州不论大小都有参议员两人,以体现各州在联邦中的平等地位。众议院名义上代表各州的人民,众议员的席位数按各州人口占全国的比例分配到各州,但每州至少应该有一个席位。国会的立法程序是:由国会议员提出议案,经国会两院审议后表决通过,再经总统签署,才能成为法律。
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负责施政,并任三军统帅。总统有权建议国会立法,也可行使否决权以阻止其反对的法案通过,或迫使国会进行修改。总统由人民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除非因弹劾并定罪,不得被免职。
[历史纵横]
关于总统任期,美国宪法起初只规定“总统任期4年,副总统的任期相同”,至于可否连任及连任届数则未提及。华盛顿以全票当选为美国第一届总统,4年后再次当选。以华盛顿享有的崇高威望,如果他寻求第三届连任,无疑会继续当选。但他不居功,不恋权,1796年在第二届总统任期届满前五个多月,发表了《告别词》,宣布不再争取连任,从而在美国树立了总统任职不超过两届的先例。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战争需要,富兰克林,罗斯福第四次当选美国总统,打破了美国总统任职不超过两届的传统。1951
年,宪法第22条修正案生效,明确规定总统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从根本上杜绝了总统终身任职的可能性。
根据宪法,司法权属于各级联邦法院。联邦最高法院处于美国司法系统的最顶端,它的裁决是终审裁决。联邦最高法院由一名首席大法官及数名大法官组成,大法官的名额由国会确定。所有的联邦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终身任职。
为防止权力的滥用,宪法同时也规定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部门间相互制衡的许多条款,使部门间相互独立,却又相互制约,这就是三权分立和相互制衡的原则。
宪法还对州与联邦政府的权力做了规定,确立了联邦制。根据宪法,联邦的地位高于各州。合众国的宪法、法律和同外国缔结的条约,是美国的最高法律,各州必须遵守:当州法律与联邦宪法相抵触时,以联邦宪法为准。同时,各州有权制定州宪法和法律。
[历史纵横]
美国1787年宪法在近代中国引起了很大反响。魏源在他编写的《海国图志》中,首次对美国宪法进行了热情介绍。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
上海文明书局出版章宗元翻译的《美国宪法》,是目前所知的第一部美国宪法中文全译本。
孙中山先生认为,美国的共和政体是灾难深重的中国应该效法的榜样。1894
年兴中会纲领中的“创立合众政府”,就以美国共和政体为原型。他说,“美国达到今日这样的富强,是由于联邦宪法。”在借鉴美国三权分主经验的基础上,孙中山提出“五权宪法”,认为中国传统的考试和监察两大优良制度,应在共和政治中得到复活。
英文意思是:“你需要我的支持”。象征着总统和国会的两人在一个舞台上空中央的绳索上合作表演节目。左边的总统用力拉着国会站着的绳索使国会在空中站立;右边的国会又用力拉着总统站着的绳索使总统在空中能够站立。两个人谁也不能放手,只要其中一人放手,不仅对方要掉下去,自己同样也掉下去。即总统和国会都需要对方的支持,这就形象地诠释了美国总统与国会的关系。
《美国联邦宪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由于美国是一个崭新的,没有封建传统的国家,美国宪法将欧洲启蒙思想家的学说与美国的现实相结合,在美国建立起了不同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总统制、联邦制、代议共和制相结合的国家制度。宪法所确立的主权在民、三权分立、共和制等原则,为美国在此后两百多年间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也为后来许多国家所效仿。
[历史纵横]
在1787年宪法的原文中,并没有保障个人权利的权利法案。联邦政府成立后,在杰斐逊的竭力建议下,麦迪逊提出了约束联邦政府、保障个人权利的宪法修正案,国会通过了其中的12条,其中10条被各州批准,于1791年生效。这就是宪法的前10条修正案,通称“权利法案”。它多方面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如规定宗教、言论、出版,集会,向政府请愿的自由,以及司法公正和正当司法程序等。
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上,美国开国元勋们的初衷并非设计一个完美无缺的国家制度,他们当时关心的是如何建立一个有效但又受到约束的政府,以挽救危机中的邦联。1787年宪法本身是制宪会议上大州和小州、南方和北方的代表及其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相互妥协的产物,因此带有一些明显缺陷。例如,在奴隶制问题上,宪法间接地承认了奴隶制的合法性。虽然宪法明确闸明了主权在民原则,确立了人民通过选举对政府进行控制的原则,但在宪法批准后,只是拥有一定财产的白人男性才有选举权。
宪法对一些重要问题写得很模糊,但它规定了通过宪法修正案来修正宪法。通过正当的宪法修正程序,最初被排除在外的黑人和妇女的权利陆续得到承认。
20世纪早期美国著名影星玛丽.皮克福特,是为女权不懈斗争的战士。
知识小结:美国的政治体制
1.宪法的组成
(1)序言:阐述了联邦宪法的目的和宗旨。
(2)正文:共7条,分别对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加以说明和规定,并对其他立法事项、州与联邦的关系、修正案的制定和生效的问题进行了规定。
2.宪法的内容
(1)政治体制:确立了以“主权在民”为宗旨、以代议制为基础的共和体制。
①由人民选出的代表管理政府。
②规定所有公职向人民开放,总统和国会议员都是民选的。
(2)国家权力运行机制:确立了三权分立原则,体现了“分权与制衡”思想。
①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国会。
②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由人民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
③司法权:属于各级联邦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是终审裁决。
(3)国家结构形式:确立了联邦制。联邦地位高于各州,各州制定的法律不得与联邦宪法相抵触。
3.宪法的评价
(1)进步性
①建立起总统制、联邦制、代议共和制相结合的国家制度。
②宪法所确立的主权在民、三权分立、共和制等原则,为美国由弱变强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2)局限性
①在奴隶制问题上,宪法间接地承认了奴隶制的合法性。
②虽然阐明了主权在民原则,但只是拥有一定财产的白人男性才有选举权。
4.宪法的完善:规定了通过宪法修正案来修正宪法,使宪法的生命力不断得到更新。
本课测评
1787年宪法规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哪些基本原则?它对美国的发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
基本原则有:一是主权在民的原则,二是三权分立和相互制衡的原则,三是联邦与州政府权力分割互不侵权的原则,四是共和制度的原则,五是人民通过选举对政府进行控制的原则等。
对美国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为美国在此后两百多年间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学习延伸答案提示
答案提示:弱势样体争取权利的斗争:
19世纪上半期,美国废奴运动高涨;美国总统林肯1854年在一次演说中抨击奴隶制度,他说“奴隶制度是建立在人性中的自私自利上面的,是与人热爱正义的天性相违背”;
1862
年林肯政府颁布《解放黑人奴隶宣言》;
20世纪早期美国著名影星玛丽●皮克福特为争取女权而不懈斗争等。他们合法权益的一步步改善:通过正当的宪法修改程序,最初被排除在外的黑人和妇女的权利陆续得到承认。黑人、妇女、印第安人为了在法律上获得选举权,先后争取了94年、114年和172年之久。直到1971年即美国建国将近200年之后。美国才在法律上实现了普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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