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孟子
孟子,名 ,字 ,邹人,战国初期 、 。他是孔子的孙子的再传弟子,是 学派继孔子之后一位重要的代表人物,后称为“ ”。在政治上,他提倡“ ”,提出“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反对诸侯之间的兼并战争;在人性问题上,孟子主张______论。
作者简介
轲
子舆
儒家
亚圣
思想家
教育家
仁政
性善
文学价值
《孟子》共七篇,记述孟轲的言行。此书的写作与《论语》不同,是他本人和门徒共同完成的。从体制上说,《孟子》基本上仍属于语录体,但较《论语》已有很大发展。这不但是因为它的篇幅加长,议论增多了,而且很多段落都围绕着一定的中心,结构完整,条理清楚,只添上题目,就可单独成篇。
《孟子》的文学性,还表现在它善于用形象帮助说理。有时是短小的比喻,有时是完整的小故事、寓言。如“揠苗助长”、“五十步笑百步”、“出尔反尔”“出类拔萃”“绰绰有余”“怨天尤人”等等,都成为后世常见的成语。
读准字音
恶 箪 蹴
乡 羹 妾
wù dān cù
xiàng gēng qiè
(1)与:
①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②呼尔而与之
通“欤”,语气词
给
2、一词多义
(2)之:
①呼尔而与之
②为宫室之美
③人皆有之
④此之谓失其本心
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⑥得之则生
代词,他
助词,的
2、一词多义
代词,这种思想
取消句子独立性
不译
代词,食物
(3)于:
①所欲有甚于生者
②万钟于我何加焉
(4)为:
①乡为身死而不受
②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
③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比
对于
2、一词多义
为了
接受
做
为了
(9)而:
①呼尔而与之
②蹴尔而与之
③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④舍生而取义者也
⑤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⑥乡为身死而不受
表修饰
2、一词多义
表转折
表并列
表修饰
表修饰
表转折
原文:
译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熊掌:
得兼:
熊的脚掌,是一种珍贵的食品。
同时得到。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要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所想要的/所喜爱的。
所欲:
舍:
舍弃。
取:
选取。
其目的是引出舍生取义的话题,同时暗含“生”与“义”孰轻孰重的关系。
文章以鱼与熊掌设喻的目的是什么?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原文:
译文:
生:
义:
生命
大义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要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
中心论点句,
能概括全文。
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用?
运用了比喻论证、类比论证,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而取熊掌为喻,引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
你能举出舍生取义的人物例子吗?
邓世昌:邓世昌是中国最早的一批海军军官中的一个,是清朝北洋舰队中“致远”号的舰长。他有强烈的爱国心,常对士兵们说:“人谁无死?但愿我们死得其所,死得值!”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时为致远号巡洋舰管带。1894年9月17日在黄海海战中壮烈牺牲,谥壮节公,追封太子少保衔。
文天祥:景炎二年(1277年)五月,再攻江西,终因势孤力单,败退广东。祥兴元年(1278年)十二月,在五坡岭(今广东海丰北)被俘。次年,元朝蒙、汉军都元帅张弘范将其押赴厓山(今新会南),令招降张世杰。文天祥拒之,书《过零丁洋》诗中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明志。
岳飞:1142年1月,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宋孝宗时,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原文:
译文:
有甚于:
苟得:
恶:
患:
辟:
比……更重要。
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wù,厌恶,与“欲”相反。
祸患,灾难。
通“避”,躲避。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然而我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事情,但所厌恶的事情有比死亡更为严重的,所以有祸患我也不躲避。
正面论证
原文:
译文: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如使:
何不用也:
莫:
假如,假使。下文“使”义同。
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没有。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使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为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
反面论证
原文:
译文: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由是:
通过这种方法。
是故:
因此,由此可见。
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东西比生命更重要(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事情比死亡更为严重(那就是“不义”)
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原文:
译文: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非独:
不仅仅。
勿丧:
不丢掉/不丧失。
是心:
这种本性。
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第一段:
不为苟得
不避祸患
不择手段求生
不择手段避患
所欲有甚于生者
所恶有甚于死者
正面
反面
舍生取义
所欲莫甚于生
所恶莫甚于死
所欲甚于生
所恶甚于死
有不用有不为
非独贤者 人皆有 贤者能勿丧
为义可以舍生
贪生怕死
对比论证
原文:
译文: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箪: 不屑:
豆:
呼尔而与之:
蹴尔:
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
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
用脚踢着。尔,助词。
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正面论证
嗟来之食
《礼记·檀弓下》: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1、请用最简练的一句话概括这个典故。
贫者不受嗟来之食。
黔敖做好饭汤等食物摆在大路边,等待把食物给饥饿的人来吃。有一个饥肠辘辘的人用衣袖遮住脸,拖着鞋子,昏昏沉沉地走了过来,黔敖左手端着食物,右手端着汤,对他吆喝道:“喂!来吃吧!”那人瞪大他的眼睛盯着黔敖,说:“我就是因为不吃侮辱我的尊严的食物,才饿成这个样子的。”黔敖追上前去向他道歉,他仍然不吃,最终饿死了。曾子听到这件事后说:“恐怕不用这样吧!黔敖无礼呼唤时,当然可以拒绝,但他道歉之后,还是可以去吃。
原文: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
辩:通“辨”,辨别。 奉:侍奉
何加:(有)什么益处。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识穷乏者:所熟识的贫穷的人。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动词。与:通“欤”,语气词。
译文:
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
反面论证
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在数量上孰多孰少?在意义上呢?为什么会做出不同的选择?
守义不辱 存有本心
见利忘义失去本心
2、孟子说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那么“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这句话应指前面的哪一句?
富贵不能淫。高官厚禄诱惑不了。
原文:
译文: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乡,通“向”,以前。为,宁
愿,宁肯。全句:从前宁肯死也不愿接受。
第一个“为” wèi,介词,为了。第二个“为”,wéi,动词,这里是接受。
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这是丧失“本心”的表现
反面论证
是亦不可以已乎:
之谓:
本心:
原文:
译文:
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是,此,这种做法。
已,停止,放弃。
天性,天良。羞恶廉耻之心。
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相当于“称作”“叫做” 。
第二段:
弗受、不屑
正面
反面
行道之人、乞人
不辩礼义
受万钟
失本心
第一部分 提出“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并说明“义”的美德就是人所固有的, “义” 重于生命。
文章结构
第二部分 举例进一步论证“义” 重于生命,不能“见利忘义” ,否则就是失掉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作者列举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观,赞扬了什么样的人,斥责了什么样的人?
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
作者为了阐明自己的观点,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试举例说明。
⑴比喻论证
⑵对比论证
⑶举例论证
(4)类比论证
1、比喻论证:本文一开头就用了比喻论证,把生和死的选择比喻为鱼和熊掌的选择。
2、举例论证: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
3、对比论证:第三段整段用了对比论证,把现在情况和以前的情况作对比。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
4、类比论证:文章开头用“鱼”和“熊掌”同类事物进行类比,引人入胜,引出“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
本文是一篇论述道德标准和政治节操的说理散文。作者以严肃的态度,庄重的言语,阐述生死与“义”的关系,指出“义”的价值高于生命。一个正直的人,有道德修养的人,应当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在必要时要“舍生取义”,而不能“见利忘义”。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足取的。
主旨
孟子主张“性善论”,他认为人的本心是美好的,是善良的。
“本心”:
恻隐之心,
羞恶之心,
恭敬之心,
是非之心,
仁也;
对自己犯了错误觉得羞耻和对别人干了坏事感到憎恶的心情。
义也;
礼也;
智也。
见到遭受灾祸或不幸的人产生同情之心。
人人都具有谦恭敬重的心态
分辨是非得失的能力。
“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文中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取义”。
文中体现“性本善”的思想的句子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把鱼比作________熊掌比喻_________
生命 道义
生与死 义与利
富贵不能淫,
贫贱不能移,
威武不能屈,
此之谓大丈夫。 (孟子)
砍头不要紧,
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
还有后来人。 (夏明翰)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文天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