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选择性必修一:第3课 中国建立共和制的曲折历程 学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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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0-12-07 22: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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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课 中国建立共和制的曲折历程 学案
学习目标
要点 学纲 学习重点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参见表1) (一)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共和制的努力
(二)北洋政府时期政党政治的尝试及其失败
(三)南京国民政府的“训政”和“宪政”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2.中共领导的以普选为基础的政权建设和制度探索;
3.党派合作与协商制度;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中共在根据地的制度探索(参见表2) (一)革命根据地的苏维埃制度
(二)抗日根据地的抗日民主制度
(三)解放区的大行政区制度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参见表3) (一)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基本政治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的历程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的意义
基础知识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表1)
角度 南京临时政府 北洋政府 南京国民政府
政权与制度建设 ⑴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正式成立,这标志着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在中国的诞生;
⑵1912年3月,孙中山颁布了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件,具有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⑴1912年8月,同盟会与几个党派合并,在北京改组成国民党,推举孙中山为理事长,实际由宋教仁主持党务;
⑵1913年,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获胜,宋教仁成为国会中多数党的领袖;
⑶(1913年春,袁世凯制造“宋案”,并镇压二次革命)1914年,袁世凯强迫国会议员选举他为正式大总统,随后下令解散国民党和国会。5月,公布《中华民国约法》 ⑴1928年,中国国民党宣告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
⑵1946年11月,国民党包办的“国民大会”在南京召开,通过了国民党一党专制的《中华民国宪法》;
⑶1948年,国民党打出“行宪”招牌,召开“国民大会”,选举蒋介石、李宗仁为总统、副总统,建立总统府,取代国民政府
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约法》 《训政纲领》和《中华民国宪法》
政治 特征 孙中山缔造了民主共和制(三权分立和内阁制) ⑴各类政党、社团纷纷建立;
⑵各党派展开激烈竞争,开始政党政治的尝试;
⑶袁世凯与北洋军阀破坏民主共和,实行独裁统治 披着“训政”“宪政”的外衣,实行国民党专制和蒋介石独裁统治
[思考点1]民国初期的政党政治有什么特点?
特点:⑴各类政党、社团纷纷建立,政党政治活跃;⑵各派政治力量迅速分化和重组,以谋求议会席位为目标;⑶各党派展开激烈竞争,开始了政党政治的尝试;⑷政党数量众多,但没能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
[思考点2]为什么说国民党实施的“训政”“宪政”在实质上仍然是国民党的一党专政?
原因:⑴国民党的“训政”,违背了孙中山“主权在民”的初衷;《训政纲领》的规定(国民党一党代政);国民党的“训政”剥夺了人民权利;国民党以种种借口一再拖延结束“训政”原本规定的六年期限。
⑵1946年11至12月,国民党违背重庆政协协议,排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民主同盟等民主党派,一党包办召开“国民大会”,制定了《中华民国宪法》;制宪国大和《中华民国宪法》是非法的,1948年国民党的“行宪”国大及其选举结果当然也是非法的,实质是为国民党的独裁统治披上“宪政”的外衣。
[史料阅读与解析1]
材料一:第三十条 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行使中央统治权,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时,其职权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行使之。
第七十二条 国民政府设主席一人,委员若干人,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委员名额以法律定之。
——摘自《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1年6月)
材料二:中国国民党在国民大会未举行以前,为准备实施宪政起见,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二)国民政府委员会由国民政府主席就中国国民党内外人士选任之。(三)国民政府委员会为政府之最高国务机关。
附注:(一)国民政府主席提请选任各党派人士为国府委员时,由各党派自行提名,但主席不同意时,由各该党派另提人选。(二) 国府委员名额之半,由国民党人缘充任,其余半数,由其他各党派及社会贤达充任,其分配另行商定。
——摘自《政协会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1946年1月28日)
⑴概括指出材料一、二中有关国民政府组织方面规定的不同之处。(4分)
材料一中,《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以宪法形式规定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行国民大会职权,国民政府委员全部以国民党人充任;(2分)
材料二中,《政协会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以各党派政治协商形式确认国民政府委员会为最高国务机关,国民政府委员中国民党人和党外人士各占一半。(2分)
⑵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一、二中关于国民政府组织方面规定的实质变化及其主要原因。(8分)
实质变化:改变国民党一党独裁,建立各党派联合政府。(2分)
原因:①抗日战争胜利,国共两党力量对比变化;②中共争取和平民主的努力与国内民主运动高涨;③国际因素的制约。(6分)
二、中共在根据地的制度探索(表2)
角度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时期
历史背景 1927—1930年夏,全国已经建立起大小十几块农村革命根据地,分布在十多个省 1937年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根据地逐步扩大(根据地初期称“边区”,后期称“解放区”) 解放战争期间,随着战局的发展变化和解放区的日益扩大
政权建设 ⑴在各个革命根据地,各级苏维埃政权陆续建立起来;
⑵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正式成立 中国共产党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设立边区政府,作为民国地方政府 ⑴中国共产党采取在解放区设置行政区的办法,巩固新兴的人民政权。东北、华北、中南、西北等行政区先后建立起来;
⑵行政区设军政委员会或人民政府,各自管辖若干省级及以下行政单位;
⑶1947年6月,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为建立人民共和国奠定了理论基础
制度探索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宪法大纲,通过了土地法、劳动法等法令。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大众 ⑴中国共产党在各抗日根据地设置各级参议会,推行抗日民主制度,边区政府委员由边区参议会选举产生;
⑵在敌后抗战的严重困难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三三制”原则,与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
制度类型 苏维埃代表制度 抗日民主制度,具有统一战线性质 大行政区制度
历史意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是创建人民革命政权的尝试 这些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加强了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 这些措施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思考点3]为什么抗日根据地与革命根据地采用了不同的政权模式?
原因:⑴革命形势(社会主要矛盾)和革命任务不同;⑵指导思想不同:前者政权建设受苏俄革命和政权建设影响较大,后者反映党独立自主地探索政权建设模式。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表3)
角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地位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建立和发展历程 ⑴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⑵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起来;
⑶1957年以后,由于受反右斗争扩大化和“左”倾指导思想的影响,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被削弱。“文革”十年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是遭受严重破坏和挫折;
⑷“文革”结束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渐恢复。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一步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此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取得许多重要进展 ⑴确立: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
⑵初步发展: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共中央提岀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进一步确立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
⑶遭到破坏:自1965年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践踏;
⑷恢复发展:①改革开放以后,中共中央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并提出了一整套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与政策。②199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被写入宪法,使得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走上了制度化轨道
主要内容 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⑶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⑴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
⑵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⑶人民政协(性质)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代表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历史意义 ⑴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
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完善后,已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载体;
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根本制度安排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思考点3] 试比较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协会议的主要区别。
区别:⑴性质不同: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它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而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⑵职能不同: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是履行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和最高监督权,以及应当由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⑶成员产生方式不同:人民政协委员由协商产生;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通过间接选举产生。
(其他言之有理亦可)
[史料阅读与解析2]
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反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引自《中国现代化历程》
材料二: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材料一、二各反映了中国政治体制的什么变化?指出变化的历史作用。
⑴《临时约法》的颁布,建立了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政体。
作用:①给人民一定的民主权利;②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③促进资本主义发展;④推动政治民主化。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确立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作用:建立起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2.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历程:
⑴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⑵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召开,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列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载入党章;
⑶2019年10月,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历史性成就,集中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深刻阐述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等制度体系,突出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等。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等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的意义
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坚持了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又借鉴了古今中外制度建设的有益成果,符合我国国情;
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势,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势性充分展现。
核心素养
一、中国建立共和制的曲折历程
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一章“总则”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二章“人民”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信仰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之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彭明《论20世纪中国的第一次历史巨变》
⑴根据材料一中《临时约法》的内容,分析《临时约法》颁布的历史意义。(6分)
意义:①把主权在民、自由平等、民权等观念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2分)②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精神,是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2分)③具有反对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2分)
材料二:民初的政党政治是资产阶级寻求中国早期政治民主化途径的伟大尝试,……政党政治实践之所以会失败,是有着多方面原因的。具体而言,政党自身的严重畸形化,各党派间无休止的激烈竞争,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基础的薄弱,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根深蒂固以及由于国民民主意识的淡薄与参政能力的低下而造成的民众支持力的不足等都是民初政党政治实践失败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资产阶级政治精英对政党理念的主观认识与实践,以及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为代议制民主建立所准备的条件的不足,也是造成此次民主政治移植失败的不可忽视的两个因素。
——整编自《论民国初年的政党政治》
⑵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分析北洋政府时期政党政治为什么不能成功。(6分)
原因:①受传统政治文化影响较深;②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资产阶级力量弱小,缺乏相应的社会基础;③政党仓促成立(不成熟),且党争不休;④国民缺乏参政素养(或政党政治缺乏群众基础);⑤中国没有形成适合代议制民主的政治环境;⑥封建势力强大,军阀操控政权,等等。(任答3点6分)
材料三: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第六条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和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⑶阅读材料三,与《临时约法》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何进步性?(6分)
进步性:①规定了新中国由无产阶级领导的政权性质;②规定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③规定了实现民族平等的原则和方法;④规定了国家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及发展方向。(任答3点6分)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普选为基础的政权建设和制度探索
材料一: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规定:“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的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大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的;只有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民、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是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的。……中国苏维埃政权以消灭封建制度及彻底的改善农民生活为目的,颁布土地法,主张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贫农、中农,并以实现土地国有为目的。
——摘编自余伯流、何友良主编《中国苏区史》
⑴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分析革命根据地在政权和制度建设探索上取得的成就及其存在的主要不足。(6分)
成就:①建立起全国性的苏维埃政权(形成与国民政府对峙局面);②颁布了宪法大纲,通过了土地法、劳动法等法令;③在根据地实现了工人农民和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大众的人民民主管理。(任答2点4分)
不足:取消资本家、富农等阶级阶层的参政权利和政治自由,限制了民主革命力量的发展,扩大了苏维埃政权的对立面,具有“左”倾色彩。(2分)
材料二:抗日战争爆发后,抗日根据地逐步建立抗日民主政权。……1940年3月,中共中央在《抗日革命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中指出,中国共产党在华北、华中等地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权,是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即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指示明确规定,在政权工作人员中,实行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的“三三制”政权制度,容纳多方,团结抗日的各阶级、阶层。
——虞和平主编《中国现代化历程》(第二卷)
⑵据材料二,概括中国共产党在政权建设方面的创新,并分析其历史意义。(8分)
创新:建立抗日各阶级的联合专政;政权建设实行“三三制”原则。(4分)
意义:①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有利于争取抗战胜利;②加强了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巩固了抗日根据地。(4分)
材料三: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解放区的政权建设。在陕甘宁、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苏皖等老区,继续“实施普选的彻底民主制度”,在乡、区、县、边区四级政权建设中,除汉奸、恶霸地主、反革命分子及精神病患者外,不分阶级、党派、民族、职业、财产、性别、宗教信仰和文化程度的限制,实行平等、普遍、自由和直接选举原则,采用直接投票、投豆豆到碗、送票箱到家门等形式,选举时,选民穿上节日盛装,妇女头戴鲜花,有的骑毛驴翻过几座大山选出自己拥护的人。
——马尚斌《中国近代史教程(1840—1949)》
⑶根据材料三,概括解放区民主建设的特点。(6分)
特点:①在革命老区实行普遍选举;②选举办法(形式)多样化;③民众参与热情高。(每点2分,共6分)
材料四:1953年颁布的“人大选举法”规定人大代表经选举产生,选举方式为举手和无记名投票并用。在代表名额上,直辖市和工业大城市每10万人选代表1人,一般省份每80万人选1人,根据中央选举委员会的精神,人大代表实际实行等额选举。文革期间,全国人大停止会议8年之久。1975年初,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代表通过协商方式产生。1979年,“选举法”修订,取消了举手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正式规定了差额选举的原则;规定全国人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乡村与城市人口数的比例为8:1。这一比例在2010年春修改为1:1。
——据张永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⑷根据材料四,概括人大代表选举办法的变化。这些变化对人民当家作主有何作用?(8分)
变化:①由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变为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②由等额选举变为差额选举;③代表名额由偏向大城市转变为城乡平等。(任答2点4分)
作用:①更有助于体现人民意愿;②更有助于人民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4分)
⑸纵观以上各历史时期(除文革外),指出中国共产党在人民代表的产生方式上所体制的原则。(2分)
原则:①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②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③与时俱进。(任答1点2分)
三、党派合作与协商制度
材料一:我们认为,挽救目前抗战危机,准备反攻的急救办法,必须对政府的机构人事政策迅速来一个改弦更张……因此我坦白的提出,希望国民党立即结束一党统治的局面,由国民政府召集各党各派、各抗日部队、各地方政府、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国是会议,组织各抗日党派联合政府,一新天下耳目,振奋全国人心,鼓励前方士气……
——中共代表林伯渠《在国民参政会上关于国共谈判的报告》(1944年9月)
⑴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中国共产党提出组织联合政府的目的,说明抗战胜利前后中国共产党为此而进行的努力。(8分)
目的: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实行民主政治,争取抗战胜利。(4分)
努力:①中共七大提出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目标;②毛泽东赴重庆谈判;③推动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并促成会议通过一系列协议。(任答2点4分)
材料二:政协代表人数如此之多,质量又相当整齐,而革命发展,人民需要它担负的任务更大,所以“新政协”这一名词已不能包括其全部意义,筹备会的常委会已决定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意思就是说他代表中国人民作政治协商的工作,实际是一个全国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同时也是一个全国革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董必武《关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团结民主人士问题》(1949年8月)
⑵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说明“新政协”改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目的。(6分)
目的:①区别旧政协;②更名后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③代行全国人大职能;④ “担任更大任务”,即筹建新中国。(任答3点6分)
材料三: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5年2月18日)
⑶阅读这段材料,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认识。
答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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