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26张PPT)+教案

文档属性

名称 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26张PPT)+教案
格式 zip
文件大小 4.4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0-12-22 08:12:42

文档简介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和礼教
教学设计
一、教材分析
(一)课标要求
本课内容在《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中的要求是: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二)教材分析
本节课是高二历史“选择性必修课程模块Ⅰ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的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中的第1课(本教材中第8课)。“法律与教化”是古今中外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本单元三节课立足中国,放眼世界,阐述了中国古代、近代西方和当代中国法律与教化的大致发展历程、主要特征与建设成就,有助于培养学生深刻的历史感。
《中国古代的法治和礼教》是本单元第一课,本课以时间为顺序,以法治和礼教两种社会治理手段的选择为线索,阐述了从先秦到隋唐、再到宋元明清时期的基本发展历程,课程内容与中国古代思想发展历程密切关联,选用了图片、文字等原始史料,有助于加深学生对中国古代法治和礼治发展过程、主要特点的认识。
二、学情分析
经过必修阶段以及前两个单元的学习,高二学生对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经济生活和文化发展有了一定的知识储备,学生依据史料讲述历史能力也有一定进步,在选择性必修的学习阶段,更要注重培养学生整理、辨析和理解史料的能力。
三、教学目标:
(一)教学目标:
1、运用时空定位,梳理中国古代法治与礼教的发展概况。
2、利用史料,创设情境,问题引领,了解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3、分析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的作用,提高对社会治理手段的解释水平,培养对中华文明成就的认同感,增强学生对当今中国法律制度建设与发展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二)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了解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教学难点:理解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及其成因。理解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对社会治理所起的作用。
四、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2018年有个大火的电影《我不是药神》,请同学们观看其中的片段。
教师播放视频《我不是药神》片段,同学们观看。
教师:电影上映后就引发社会广泛关于人性、国法、伦理等话题的热议引入。其实,关于人伦、国法的争论古已有之,今天我们就来探寻千年之前中华法系的缘起、发展。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
教师出示本节课的学习目标,学生齐读。
教师:时空定位、史料实证、唯物史观、历史解释、家国情怀这是历史五大核心素养,平时的学习中我们就应该注意积累。
【自主梳理?学生展示】
教师:同学们之前都做了预习,接下来我们展示同学们的预习成果。展示优秀学生的时空坐标图,时空定位是解决历史问题的第一出发点,大家在头脑中要形成清晰的印象。
教师过渡:法律与教化历来都是国家治理的手段。先秦时期关于二者哪一个在国家治理上更为有效,引发了德治与法治的争论。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的思想渊源。
同学们结合课本知识回答表格内容。
教师:夏商周时代已经有刑法,但成文法诞生的标志是郑国子产的铸刑书,拉开了中华法系的序幕。其代表人物、代表主张、境遇,请同学们结合课本知识回答。
学生回答表格内容。
教师:儒家和法家在人性的认识上有根本差别,因此提出了不同的治国主张。为什么同一时代的孟子和商鞅会有截然不同的境遇呢?
结合时代背景,运用唯物史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分析孟子和商鞅境遇不同的原因。
学生思考并回答。
政治上: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士人阶层崛起,各国纷纷寻找富国强兵的途径;
经济上: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确立,新兴地主阶级有发展生产,保护私有财产的需求。
因此,孟子的德治思想有积极意义,但商鞅的法治思想更符合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
教师总结:任何一种思想都是时代的产物。春秋战国是一个大变革、大动荡、大发展的时代,这个时代的要求是结束分裂,走向统一。而法家思想最符合当时统治者的利益,也最能体现时代的要求。
教师过渡:秦汉至明清的法律与教化发展概况请同学们结合课本知识填表格内容。
学生结合课本知识回答表格内容。
设计意图:首先,高二学生经过历史必修阶段的学习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在选择性必修课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发现问题的能力。所以本课第一部分让学生自主阅读课本,梳理发展概况。其次,本课时间跨度大,所以利用表格,让学生运用时空观念更直观地抓住本课的主要史实。
【创设情境?突破重点】
历史镜头一:小案件大道路
过渡:秦朝治国以严刑峻法,但迷信酷法的结果是二世而亡。让我们跟随历史的镜头来到汉朝。一代雄主汉武帝及其满朝文武曾被一个小小的刑事案件难住了,迟迟不能判决。
教师:呈现材料一?案情回放
学生:阅读材料,思考问题:董仲舒判案的依据是什么。(《春秋》之义)这表明当时法律制度有何特点?(法律开始走向儒家化)
过渡:原本特办钉钉的案件,按照当时主流司法惯例,已经做出判决意见。却忽然遭遇狙击:朝堂之上,以董仲舒为首的儒士集团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儒士哪来的胆量抗衡呢?请大家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
教师引导:结合时代背景,运用唯物史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分析该特点出现的原因。
学生活动:小组讨论,汇报讨论结果。
教师活动:对小组的讨论结果进行互动评价。
教师总结:①汉初“与民休息”、“宽省刑罚”,生产力极大发展,黄老思想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
②统治者急需能够符合封建地主阶级长远利益的治理理念;
③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封建正统思想;
④儒家提倡德治,崇尚仁政,积极入世,希望把儒家思想真正贯彻到现实政治生活中。
过渡:因此,从汉代中期引经决狱开始,董仲舒开辟了法律儒家化的新道路。此后的中国法制文明又是如何发展的呢?
教师:呈现材料二、三,引导学生分析材料。
学生:据上述三则材料,分析自汉至唐的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
教师总结:从存留养亲和十恶不赦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法制文明继续沿着董仲舒开辟的新道路,《唐律疏议》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中国法制文明至此成型,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华法系。
设计意图:运用小案件导入,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学生运用时空观念和唯物史观,通过史料还原中华法系的形成过程,重点领悟法律儒家化的起点和成因。
历史镜头二:浅显乡约深层内涵
过渡:此后宋元至明清基本沿用唐朝的法律。而且更加注重基层教化。通过历史镜头三,从浅显乡约中看深层的治国理念。
教师:呈现材料,引导学生阅读。
学生: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宋代注重基层教化,而乡约则是基层教化的重要体现。此后明清乡约内容的有所变化,明清时期是封建社会晚期,统治危机四伏,君主专制空前加强,因此使得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与法律合流。
设计意图:第一个历史镜头着重梳理在国家层面,中国古代的法律发展概况,学生从中体会到中国古代统治者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在社会层面历代统治者重视推动基层教化。所以,历史镜头二选取乡约制度来感受基层教化中的德治思想与法治理念。
过渡:古代统治者到底是遵循着怎样的治国理念才有了独特的中华法系呢?中华法系的魅力所在在哪呢?
教师:呈现材料,指出史料研习是学习历史,感悟历史的必要途径。
学生:分析材料,回答问题。明确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
设计意图:中华法系作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中华法系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德主刑辅、礼法结合是其核心特征。前面通过创设情境,问题导引,学生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有了一定认识。本模块就是通过史料深化学生对中华法系特征的认识。
过渡: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详细了解了中国古代法制文明的演进过程及其特点。接下来我们探讨中国古代法治与礼教的作用。
教师:呈现材料,提出问题: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就中国古代法治与礼教对社会发展的作用谈谈你的认识。
教师互动总结:我们认识到古代法律与礼教既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家庭稳定,缓解社会矛盾,巩固统治。也有消极作用:伦理纲常和等级特权入律,实质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
设计意图:从世界历史看,国家强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运用唯物史观客观评价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的作用。重要的是使学生从中得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感悟。
教师:课堂小结,总结归纳。
设计意图:课堂小结是课堂教学中必不可少一环,带动学生复习,有助于学生形成完整的知识脉络。
【学史悟今?互动交流】
过渡:课本的基础知识学习告一段落,但学习历史绝不仅仅是局限于课本,更不是局限于历史过去本身,更重要的是学史以悟今。我们一起来看一则真实案例。
教师:呈现案例。今日说法:父亲杀死亲生儿子,道德与法律,该如何权衡,假如你是法官,你该怎么判决?
学生:学生自由讨论,互动交流。
设计意图:学史悟今,历史与现实相联系。选取现实中的真实案例,从民众层面深化对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解与认同,增强学生对当今中国法律制度建设与发展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教师:每个时代的法律与教化道德都带走时代的印记。在当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习近平主席给出了我们新时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而作为我们-中国未来支柱的一代,我们已过十八岁的成年礼,我们更要从自身,从身边做起,增强自身的法治观念,知法,懂法,遵法,宣传法;同时要提升自身的道德理念,从小事做起,用自身行为影响身边的人,用法治与道德构建我们新时代的和谐社会。
教学评价设计:
水平1:能够认识到礼法结合的中华法系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符合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需要。在叙述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的发展概况时,能够恰当运用时间和空间表达方式。在解决问题时,能够依据史料获取信息。能够表现出对中华法治文明的认同和欣赏。
水平2:能够认识到礼法结合的中华法系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符合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需要。能够利用史料对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的发展概况加以描述。能够理解特定历史条件历朝历代对法治与礼教的重视。在论述问题的过程中,能够尝试运用史料作为证据论证自己的观点。在理解材料的基础上,能够选择、组织和运用知识储备和原始史料,对礼法结合这一特征的起因等问题提出自己的解释。能过通过本课学习,增强对中华文明的认同感。
水平3:能够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来理解历史上的法律沿革及其特征和作用。能够把握相关史实的时间空间联系,并用特定的时空观念对较长时间段的史实加以描述和概括。比如,经过汉初七十年的“与民休息”、“宽省刑罚”,使国家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人民生活富足,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这时,严苛的秦律和作为上层建筑的统治思想——黄老思想,越来越不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统治者急需一种与封建制度进一步发展相适应,符合封建地主阶级长远利益的治理理念。所以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封建正统思想。这也带动了法律的儒家化过程。能够判明古代法治与礼教的不同作用,汲取积极部分借鉴到现实生活中来,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水平4:能够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来理解历史上的法律沿革及其特征和作用。对法律儒家化的过程放到特定的时空观念下。能够选择恰当的时空尺度对其进行分析和解释。比如,宋代注重基层教化,而乡约则是基层教化的重要体现。此后明清乡约内容的有所变化,明清时期是封建社会晚期,统治危机四伏,君主专制空前加强,因此使得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与法律合流。能够在学习过程中,对明清时期法律与教化趋向专制化的反思,从历史中汲取经验教训,更加全面客观的认识现实社会问题。能够在学习完本课后对德治和法治形成深刻理解,增强依法治国的观念,涵养家国情怀。
板书设计: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
一、概况
二、特征:礼法结合、德主刑辅
三、作用
1、积极
2、消极
教学反思:
1、对教材分析。因为法律与教化在必修阶段的学习中是相对比较陌生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没有相关的知识储备,这是本课的教学难点。所以在备课过程中充分挖掘教材,系统化课本知识,形成知识网络。因此在实际教学中我比较注重实效,利用表格,在强调知识的整体的同时,突出主干知识、重点知识,帮助学生更好的把握时代特征,理清知识体系。
进入到选择性必修阶段,是对必修阶段的递进与提升。所以本课以唯物史观为指导,通过创设情境,问题导引,通过多则史料,将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的概况、特征和作用进行讲述。
2、存在问题。第一,在时间分配上还不够不合理,授课有前松后紧的现象。第二、有点知识容量过大之嫌。第三,没有做好让学生将已学知识形成内化、生成性知识。
教书育人,还需要更多的思想和行动,我们任重而道远!
PAGE
10(共26张PPT)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运用时空定位,梳理中国古代法治与礼教的发展概况。(核心素养:时空定位)
2、理解记忆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核心素养:唯物史观、史料实证、历史解释)
3、分析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的作用,提高对中华文明成就的认同感,增强对当今中国法律制度建设与发展的自信心和责任感。(核心素养:唯物史观、家国情怀)
学习目标








时空定位是解决历史问题的第一出发点
时空坐标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思想渊源
朝代
德治思想的渊源
法治思想的渊源
夏商
西周
春秋
战国
礼制,“敬天保民”
夏《禹刑》
商《汤刑》
周《九刑》
儒家思想
法家思想
成文法的诞生,拉开了中华法系的序幕
郑国子产的铸刑书
德治(礼治)
法治
代表人物
人性主张
治国主张
境遇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代表人物、主张、境遇
孔子、孟子
商鞅、韩非
人性本善
人性本恶
不受重视
成为秦国治国思想
主张德治。
孔子为政以德,
孟子仁政
主张法治。
商鞅在秦国颁行法令;
韩非主张法、术、势相结合,赏罚分明。
思考:结合时代背景,运用唯物史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分析孟子和商鞅境遇不同的原因。
政治上: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士人阶层崛起,各国纷
纷寻找富国强兵的途径;
经济上: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确立,新兴地主阶级有发展
生产,保护私有财产的需求。
因此,孟子的德治思想有积极意义,但商鞅的法治思想更符合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
时期
法律
教化
秦汉
魏晋





律、令
礼法开始融合,律令儒家化
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确立
宋刑统、天圣令
废唐宋法律,援引唐律
大明律、问刑条例
大清律例
汉:以德化民
大唐开元礼,礼仪集大成
理学基层教育、乡约
乡约:六谕
乡约: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
典范
乡约
法制化
律例结合
秦汉至明清的法律与教化








材料一
案情回放
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
或曰“殴父也,当枭首。”
——(宋)李昉编纂:《太平御览》第六卷
思考:1、根据材料一,指出董仲舒判案的依据。这表明当时法律制度有何特点?
历史镜头一:小案件大道路
董仲舒《决狱》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
——(宋)李昉编纂:《太平御览》第六卷
依据:《春秋》之义;
特点:法律开始走向儒家化。
所谓“春秋决狱”是指遇到义关伦常现行法律无明文规定或虽有明文规定但却有碍伦常的案件,便用儒家经典《春秋》所载有关事例及其体现的道德原则,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这种量刑原则称为“原心定罪”。原心定罪强调犯罪动机,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根本是利用儒家的三纲去评判是非,实质是维护皇权的不可侵犯性。这样儒家的道德原则通过“春秋决狱”的形式而被引入司法领域,开启了道德法律化的进程。
2、结合时代背景,运用唯物史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分析该特点出现的原因。
①汉初“与民休息”、“宽省刑罚”,生产力极大发展,黄老思想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
②统治者急需能够符合封建地主阶级长远利益的治理理念;
③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封建正统思想;
④儒家提倡德治,崇尚仁政,积极入世,希望把儒家思想真正贯彻到现实政治生活中。
材料三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唐律疏议·名例篇》
思考:据上述三则材料,分析自汉至唐的法律制度出现了怎样的发展趋势?
材料二
诸犯死,若祖父母、父母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不在原赦之例。
——《北魏律·名例》
礼法结合
存留养亲
十恶不赦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诚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威,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思考: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历史镜头二:浅显乡约深层内涵
变化:原本由儒学人士发起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
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并与法律合流。说明乡约已完全由教化手段沦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汉书·元帝纪》
君之养民,五教五刑焉。去五教五刑而民生者,未之有也。所以五教育民之安,日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教既兴,无有不安者也。民有不循斯教者……五刑以加焉。五刑既示,奸顽敛迹,鳏寡孤独、笃废残疾、力弱富豪安其安,有其有,无有敢犯者。养民之道,斯矣。
——朱元璋《大诰?民不知报第三十一》
《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颜钧《箴言六章》
思考:材料反映了统治者什么样的治理思想?
礼法结合
材料一
敞(何敞,西汉人)疾文俗吏以苛刻求当时名誉,故在职以宽和为政。及举冤狱,以《春秋》义断之。是以郡中无怨声,百姓化其恩礼。其出居者,皆归养其父母,推财相让者二百许人。
—《后汉书·卷四十三》
材料二
【疏】议曰:……礼云:“刑不上大夫。”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也。……八议人犯死罪者,皆条录所犯应死之坐及录亲、故、贤、能、功、勤、宾、贵等应议之状,先奏请议。依令,都堂集议,议定奏裁。
——《唐律疏议·名例篇》
思考: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就中国古代法治与礼教对社会发展的作用谈谈你的认识。
积极:有利于家庭稳定,缓解社会矛盾,巩固统治。
消极:伦理纲常和等级特权入律,实质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
一:概况:
二:特点: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礼法结合
三:作用:
积极
消极
知识框架
先秦、秦汉到隋唐、宋元到明清








今日说法:父亲杀死亲生儿子,道德与法律,该如何权衡,假如你是法官,你该怎么判决?
案件:2016年7月3日,48岁的王某在家杀了自己24岁的儿子。王某告诉民警,出事前4年来,儿子经常殴打父母。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15年的腊月二十三,当时儿子在他身上戳了四刀,小肠都被捅出来了。法官说,4年来,死者只要心情不顺、没钱花了就打父母,之前王某都没还过手;他把母亲打的大脑受伤、父亲住院治疗,但父母都舍不得报警,也没做伤情鉴定。
内蒙古师范大学德育教授王志义对法官的判决大赞。他说:“这个判决判得好!从伦理学来讲,父亲一定是爱孩子的。从子女来说,百善孝为先,这样的儿子大逆不道。殴打迫害自己的生身父母,是天理不容的行为,孝敬父母是所有道德准则中最首要的。”
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王某系长期被殴打迫害而激愤杀人,且其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可从轻处罚。2017年11月15日,丘北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谈一谈:通过对此案件的审理,谈一谈你的感受。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章丘中学十八岁成人仪式
章丘中学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
章丘中学学生疫情期间按防控要求严格要求自己
整理巩固
1、整理完善学案
2、巩固基础知识
要将所认识的史实置于具
体的时空条件下进行考查
对史事的推理和论证必须依据可靠的史料作为证据
用科学史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历史全面客观认识
所有的历史叙述在本质上是一种对过去事情的解释
核心思维
核心方法
核心理论
核心能力
核心价值观
任何历史阐释都蕴含着一定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
时空观念
史料实证
唯物史观
历史解释
家国情怀
历史核心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