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_2021学年高中历史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教案+学案(2份打包)新人教版选择性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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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0_2021学年高中历史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教案+学案(2份打包)新人教版选择性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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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0-12-22 10:46:04

文档简介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教学目标
唯物史观: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结合时代背景,分析理解先秦时期我国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理解德治与法治观念的主要内容,认识宋元民情法律与教化的变化。
时空观念:以时间和空间为线索学习,梳理秦汉至隋唐时期法律儒家化的主要原因,培养学生时空观念。
3.史料实证:教材学习过程中展示可靠地相关史料,对相关史实进行论证,以培养学生的论证能力。
4.历史解释:通过历史图片和历史资料提出问题、设置悬念,学习宋元至明清法律与教化的变化,提高学生探究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5.家国情怀:通过对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的学习,引导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对当今中国法治建设与发展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教学重难点
重点:秦汉至明清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历程,理解德治与法治的观念的主要内容
难点:中国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发展历程
课前准备
1.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前期课前准备,教师有目的性地准备课程资料。
2.学生课前预习,查阅相关背景资料,搜集有关资料。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师】上图分别是孔子和韩非子的图像,他们分别是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们的治国思想对历代王朝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儒家的德治思想有积极向上的意义,但法家思想更适合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虽然,德治和法治看似水火不容,背道而驰,但是德治和法治结合在一起才更有利于国家的巩固,历代许多统治者也认识到了这一点,由此也出现了法律与儒学紧密结合的局面。这节课我们就来一起学习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新课讲授】
【师】通过多媒体展示表格,对比分析先前时期“德治”与“法治”的不同。
德治
法治
哲学基础
“仁”为基础
源自道家的“道”观念,人遵道行事,主张“法”
政治思想
“礼”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工具
“法”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
人性论
性本善
性本恶
统治方法
重视人的教化和道德
人为君主应当实现王权的专制,提倡重法、重术、重势
历史观
思想保守倒退,违背历史发展潮流
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
耕战思想
将社会各阶层划分为士、农、工、商
主张抑工压商,使人民从事农耕一途
战争观
反对不义之战,希望实现礼治
主张武力统一,加强中央集权
尚贤思想
主张尚贤,实现贤人政治,主张教民,选贤任能,实现为政以德
不尚贤,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臣下不得行使
【师】阅读课本,学习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的背景
(1)礼制的产生:夏商时期,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殄灭民命;西周统治者建立起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2)新思想萌发:东周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周王朝礼制社会秩序崩溃。诸侯国君们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以儒家的德治思想和法家的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2.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的导火索: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最早的成文法,也引发了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3.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的表现:儒法之争
主张
代表人物及观点
儒家
人性善,实行德治
孔子
提出统治者要“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孟子
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法家
人性恶,实行法治
商鞅
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奖励耕战,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鼓励农民通过军功上升为中小地主。
韩非
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师】同学们思考韩非的法家思想与现代的法家思想有何不同?
韩非的“法治”思想不等于现代的“法治”思想现代“法治”的目的是要实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它否定任何特权,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韩非的“法治”思想主张让君主利用刑律强化集权,“法治”是强化专制王权的一种手段。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4.战国时期对德治与法治思想的抉择
(1)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但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并不适用于列强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无助于国君们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
(2)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不断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师】展示《唐律疏议》的图片,进一步解释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引导学生学习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时期
(1)秦朝开创: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商鞅在魏国李悝《法经》的基础上,“改法为律”。此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命名。
(2)汉承秦制:汉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汉朝律令后来变得繁乱庞杂,条目字数都很多。
(3)律令并行:秦汉朝廷还会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2.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
(1)推动因素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儒家法律解释,以经注律,并逐渐主导了律令修纂。
②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学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2)量刑原则: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
(3)实施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3.唐朝的法律与教化
(1)唐朝的法律
①发展: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后来,唐高宗又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以便于官吏使用,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唐律疏议》继承了汉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是我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材料一《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其内容特别重视“孝”,要求维护“孝”的律文有几十条。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
——据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整理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疏议》的特点。
②特点:礼、法结合的典范。
③影响: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对邻近的日本也有重大影响。
(2)唐朝的教化
①提倡礼治。开元二十年(732年),唐朝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这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②注重基层教化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侧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师】同学们根据以上所学知识,思考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1)秦朝实行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的极端重刑主义统治,导致社会矛盾尖锐、二世而亡,这使得后代统治者重新审视法家思想。黄老思想虽然宜于社会休养生息,但它过于消极,不利于削弱割据势力,巩固中央政权,不利于富国强兵以御外患,不利于大一统王朝的巩固与发展。
(2)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的君权神授说和“大德小刑”说,主张治理国家应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其主张既神化了儒家“德主刑辅”的传统见解,又暗中把刑法提高到了神圣的地位;他强调儒家经典和经义对司法活动的指导作用,首倡“春秋决狱”,最早开始系统运用儒家经义指导司法活动。
(3)汉武帝时儒学正统地位确立,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此后皇帝下诏、大臣奏章无不据用儒家经典,以儒家经义为最高指导思想。
(4)大批儒家知识分子进居官吏行列,获得修订法律和参与重大司法活动的机会,用儒学精神改造现行法律。
【师】宋朝以后,理学在社会上广泛传播,深入社会基层,并以乡约的形式直接面向底层百姓宣讲,接下来我们看宋元明清的法律与教化有何变化。
三、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材料二大明律的许多条文直接来自《唐律》……由于明代社会各阶层的分化和各种新兴社会力量的兴起以及大量社会矛盾的出现,使得新生的《大明律》必须以“法”的本来面目出现,以规范各种社会势力激烈斗争的政治局面……清末薛允升曾在《唐明律合编》中对两部法典进行了研究后说:“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明律》又较《唐律》为重。”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唐朝相比,明朝立律侧重点的不同之处,并分析原因。
不同:与《唐律》重礼乐教化相比,《大明律》更重刑民钱粮。原因: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壮大,传统的道德观念受到猛烈冲击;各种社会矛盾尖锐;政治斗争的需要。
(4)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2.教化
(1)儒学的基层渗透: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南宋后期,程朱理学逐步建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2)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发展历程: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明朝后期,乡约改而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影响: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师】礼法兼治是古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其主张把以礼治国和以法治国结合起来,表现为德刑并用,即把以德化民与以刑齐民结合起来。接下来我们探讨西汉至明清时期法律与礼教并用的概况。
汉代——“引礼入法”法律儒家化的发端
(1)儒法合流:在国家治理手段上,汉初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在德刑关系上,形成了以德政为主,以刑罚为辅的理论。
(2)以经注律:随着两汉经学的兴盛,经学大师用儒家经义来解释现行法律条文,这些注释之盲或经过初廷的批准而具有法律效力,或通过改变司法百官的法律意识而在司法中发挥作用。
2.魏晋南北朝——“纳礼入律”法律儒家化的完善
(1)含义:“纳礼入律”指通过国家立法的渠道,儒家经义直接上升为法律条文或法律制度。
(2)表现:大规模的引礼入律从就晋时期开始,一些体现儒家伦理纲常精神的礼仪制度纷纷入律。
3.唐代——一准乎礼
①含义:唐初定律,以礼为主。一方面把礼义道德规范直接纳入法律;
另一方面,立法者直接引用儒家经典作为立法依据或用儒家学说阐释立法的理由,使礼与法紧密结合。
②实质:“法”为“礼”服务,基本特征是用暴力维护封建伦理关系。
(4)宋代——天理人情国法
①含义:司法官兼顾法理情三者的关系。在判案时,可法官不仅依据法律文本。还依据经义天理、人情等,更注重社会效果。
②实施:对于不同的刑罚要区别对待,实行“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司法原则。
(5)明清——明刑弼教
①含义:将刑罚和教化并列为同等重要的统治手段。用刑法晓喻人民,使人们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
②发展:明刑弼教开始于宋末定型于明初,为清朝所遵用。
深化探究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其内容特别重视“孝”,要求维护“孝”的律文有几十条。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
——据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整理
材料二大明律的许多条文直接来自《唐律》……由于明代社会各阶层的分化和各种新兴社会力量的兴起以及大量社会矛盾的出现,使得新生的《大明律》必须以“法”的本来面目出现,以规范各种社会势力激烈斗争的政治局面……清末薛允升曾在《唐明律合编》中对两部法典进行了研究后说:“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明律》又较《唐律》为重。”
——摘编自徐晓庄《〈大明律〉之特点琐谈》
材料三中华民国时期曾经致力于建立健全的法规体系,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却往往是根据形势和统治需要来制定方针政策,经常出现以政策代替法律,或据一时的政策而提炼为法律条文的情况。
——据韦庆远、柏桦著《中国政治制度史》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疏议》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唐朝相比,明朝立律侧重点的不同之处,并分析原因。
(3)根据以上三则材料,简析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答案:
(1)特点:体系完备;礼法结合(重视儒家伦理道德);影响深远。
(2)不同:与《唐律》重礼乐教化相比,《大明律》更重刑民钱粮。原因: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壮大,传统的道德观念受到猛烈冲击;各种社会矛盾尖锐;政治斗争的需要。
(3)作用:稳定社会秩序;保护统治阶级的权益;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统治。
解析:(1)问据材料一“《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并结合所学得出体系完备;据材料一“其内容特别重视‘孝’,要求维护‘孝’的律文有几十条”并结合所学得出礼法结合(重视儒家伦理道德);据材料一“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并结合所学得出影响深远。(2)问第一小问不同之处,据材料二“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贼盗及有关祭项钱粮等事,《明律》又较《唐律》为重”结合所学得出与《唐律》重礼乐教化相比,《大明律》更重刑民钱粮。第二小问原因,从经济、思想、政治等角度入手,据材料二“由于明代社会各阶层的分化和各种新兴社会力量的兴起以及大量社会矛盾的出现”“以规范各种社会势力激烈斗争的政治局面”并结合所学得出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壮大,传统的道德观念受到猛烈冲击,各种社会矛盾尖锐,政治斗争的需要。(3)问据材料二“由于明代社会各阶层的分化和各种新兴社会力量的兴起以及大量社会矛盾的出现”“以规范各种社会势力激烈斗争的政治局面”得出稳定社会秩序,保护统治阶级的权益,调节社会矛盾;据材料三“却往往是根据形势和统治需要来制定方针政策”得出维护统治。
【课后总结】
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先秦至明清时期法治与礼教的发展情况,这节课重点掌握秦汉至明清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历程,理解德治与法治的观念的主要内容,勾画并记忆课本的知识,又不懂得下课问老师。
【板书设计】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治与法治思想产生的背景
2.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的表现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时期法律的发展
2.魏晋时期的律令儒家化
3.唐代的法治与礼治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宋元至明清时期法律的发展演变
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基层教化
【课后作业】
把同步练习做完,并记忆书中勾画的知识点。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学习目标
唯物史观: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结合时代背景,分析理解先秦时期我国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理解德治与法治观念的主要内容,认识宋元民情法律与教化的变化。
时空观念:以时间和空间为线索学习,梳理秦汉至隋唐时期法律儒家化的主要原因,培养学生时空观念。
3.史料实证:教材学习过程中展示可靠地相关史料,对相关史实进行论证,以培养学生的论证能力。
4.历史解释:通过历史图片和历史资料提出问题、设置悬念,学习宋元至明清法律与教化的变化,提高学生探究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5.家国情怀:通过对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的学习,引导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对当今中国法治建设与发展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重点:秦汉至明清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历程,理解德治与法治的观念的主要内容
难点:中国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发展历程
探学新知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的背景
(1)礼制的产生:夏商时期,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殄灭民命;西周统治者建立起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2)新思想萌发:东周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周王朝礼制社会秩序崩溃。诸侯国君们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以儒家的德治思想和法家的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2.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的导火索: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最早的成文法,也引发了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3.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的表现:儒法之争
主张
代表人物及观点
儒家
人性善,实行德治
孔子
提出统治者要“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孟子
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法家
人性恶,实行法治
商鞅
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奖励耕战,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鼓励农民通过军功上升为中小地主。
韩非
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4.战国时期对德治与法治思想的抉择
(1)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但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并不适用于列强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无助于国君们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
(2)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不断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朝开创: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商鞅在魏国李悝《法经》的基础上,“改法为律”。此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命名。
(2)汉承秦制:汉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汉朝律令后来变得繁乱庞杂,条目字数都很多。
(3)律令并行:秦汉朝廷还会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2.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
(1)推动因素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儒家法律解释,以经注律,并逐渐主导了律令修纂。
②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学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2)量刑原则: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
(3)实施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3.唐朝的法律与教化
(1)唐朝的法律
①发展: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后来,唐高宗又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以便于官吏使用,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唐律疏议》继承了汉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是我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②特点:礼、法结合的典范。
③影响: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对邻近的日本也有重大影响。(2)唐朝的教化
①提倡礼治。开元二十年(732年),唐朝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这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②注重基层教化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侧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法律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4)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2.教化
(1)儒学的基层渗透: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南宋后期,程朱理学逐步建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2)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发展历程
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明朝后期,乡约改而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影响
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深化探究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其内容特别重视“孝”,要求维护“孝”的律文有几十条。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
——据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整理
材料二大明律的许多条文直接来自《唐律》……由于明代社会各阶层的分化和各种新兴社会力量的兴起以及大量社会矛盾的出现,使得新生的《大明律》必须以“法”的本来面目出现,以规范各种社会势力激烈斗争的政治局面……清末薛允升曾在《唐明律合编》中对两部法典进行了研究后说:“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明律》又较《唐律》为重。”
——摘编自徐晓庄《〈大明律〉之特点琐谈》
材料三中华民国时期曾经致力于建立健全的法规体系,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却往往是根据形势和统治需要来制定方针政策,经常出现以政策代替法律,或据一时的政策而提炼为法律条文的情况。
——据韦庆远、柏桦著《中国政治制度史》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疏议》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唐朝相比,明朝立律侧重点的不同之处,并分析原因。
(3)根据以上三则材料,简析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答案:
(1)特点:体系完备;礼法结合(重视儒家伦理道德);影响深远。
(2)不同:与《唐律》重礼乐教化相比,《大明律》更重刑民钱粮。原因: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壮大,传统的道德观念受到猛烈冲击;各种社会矛盾尖锐;政治斗争的需要。
(3)作用:稳定社会秩序;保护统治阶级的权益;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统治。
解析:(1)问据材料一“《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并结合所学得出体系完备;据材料一“其内容特别重视‘孝’,要求维护‘孝’的律文有几十条”并结合所学得出礼法结合(重视儒家伦理道德);据材料一“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并结合所学得出影响深远。(2)问第一小问不同之处,据材料二“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贼盗及有关祭项钱粮等事,《明律》又较《唐律》为重”结合所学得出与《唐律》重礼乐教化相比,《大明律》更重刑民钱粮。第二小问原因,从经济、思想、政治等角度入手,据材料二“由于明代社会各阶层的分化和各种新兴社会力量的兴起以及大量社会矛盾的出现”“以规范各种社会势力激烈斗争的政治局面”并结合所学得出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壮大,传统的道德观念受到猛烈冲击,各种社会矛盾尖锐,政治斗争的需要。(3)问据材料二“由于明代社会各阶层的分化和各种新兴社会力量的兴起以及大量社会矛盾的出现”“以规范各种社会势力激烈斗争的政治局面”得出稳定社会秩序,保护统治阶级的权益,调节社会矛盾;据材料三“却往往是根据形势和统治需要来制定方针政策”得出维护统治。
随堂训练
1.春秋战国时期,子产在郑国铸刑书,临终前对他的继任者说:“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由此可得出的结论是(
)
A.子产主张德政,宣扬儒家思想
B.子产的治国理念违背时代潮流
C.子产主张严刑峻法
D.子产最早提出了民本思想
2.春秋战国时,儒家主张“为政以德”“以德服人”,法家则主张“以刑去刑”“以力服人”,荀子提出“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据此推断,中国古代治国思想发展趋势的基本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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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皇权至上,法自君出
B.诸法合体
C.大德而小刑,德主刑辅
D.礼法结合
3.西汉初年,萧何以《秦律》为基础,增《户》《兴》《厩》三篇,制成《汉律》9章。后又一再增补,至武帝时,增至359章,大辟(死刑)409条,
1882事,死罪决事比(判例)13472例。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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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汉自武帝后以法家思想治国
B.武帝强化法制加强中央集权
C.汉代承秦制以暴政控制人民
D.汉代君主专制得到空前强化
4.洪武元年颁布的《大明令》申明,“不许乞养异姓为嗣,以乱宗族”。明朝后期修订的《问刑条例》则规定,“其财买义男,如恩养年久,配有室家者,照例同子孙论”。这一变化可以说明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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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纲常伦理受到严重冲击
B.宗法关系渐趋松弛
C.异姓继承取代嫡子继承
D.社会风俗急剧转变
5.美国学者列文森在研究中国封建社会后得出一个结论,皇朝体制有着一个“自相矛盾”的运行规律:儒教君主制的基础恰恰是反儒教的法家原则。作者揭示出中国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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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儒学思想以法家为依托
B.外儒内法的治国策略
C.儒家与法家的冲突激烈
D.德治与法治交替运用
6.宋代,关中地区的吕氏兄弟制订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村规民约”——《吕氏乡约》,
其中心内容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据此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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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宋代出现儒法道合流的趋势
B.乡约具有道德教化的功能
C.宋代乡村治理模式走向成熟
D.乡约削弱了乡村宗族势力
答案以及解析
1.答案:C
解析:子产宣扬的是法家思想,故A项错误;子产的治国理念顺应了当时的时代潮流,故B项错误;材料翻译过来是“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够用宽和的方法来使民众服从,次一等的人不如用严厉的方法。火的特点是猛烈,百姓一看见就害怕,所以很少有人死在火里;水的特点是柔弱,百姓轻视而玩弄它,有很多人便死在水里,因此运用宽和的施政方法很难”。故C项正确;材料没有体现民本思想,故D项错误。
2.答案:D
解析:“儒家主张‘为政以德’‘以德服人’,法家则主张‘以刑去刑’‘以力服人’,荀子提出‘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可知其基本特点是礼法结合,故选D项;法家强调皇权至上,排除A项;材料强调礼法结合,排除B项;“大德而小刑,德主刑辅”是董仲舒的思想主张,排除C项。
3.答案:B
解析:据“后又一再增补,至武帝时,增至359章,大辟(死刑)409条,1882事,死罪决事比(判例)13472例”可知,统治者制订法律的目的是强化统治,故选B项;材料“萧何以《秦律》为基础,增《户》《兴》《厩》三篇,制成《汉律》9章”说明完善的法律为统治服务,不能说明汉武帝后的统治思想是法家思想,排除A项;法制不等于暴政,排除C项;D项材料没有体现,排除。
4.答案:B
解析:明初《大明令》规定“不许乞养异姓为嗣,以乱宗族”,到了明朝后期,“义男”可以“照例同子孙论",说明在明朝后期,宗法关系较前期有所松弛,故选B项;既然“义男”可以“照例同子孙论”,说明“义男”没有冲击到纲常伦理,排除A项;“义男”继承权是“嫡子”继承权的一种补充,不会取代嫡子继承,排除C项;“义男”的地位由不被国家承认到“照例同子孙论”,是顺应了社会的需要,并不会导致社会风俗的急剧转变,排除D项。
5.答案:B
解析:儒学思想以法家为依托,与材料中“反儒教的法家原则”不符,故A项错误;汉代儒学成为正统思想,而法家提倡法治和中央集权,在维护君主专制方面两者本质上一致,与材料中“儒教君主制的基础恰恰是反儒教的法家原则”相符,故B项正确;汉代儒学成为正统思想,“冲突激烈”与史实不符,故C项错误;汉代儒学成为正统思想,主张德治,“交替运用”与史实不符,故D项错误。
6.答案:B
解析:根据材料“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可知乡约有利于邻里乡人互相劝勉共同遵守,以相互协助救济,具有道德教化的功能,故选B项;材料主旨强调乡约,未涉及儒家、法家、道家的关系,排除A项;材料主旨强调乡约,未将宋代与其他朝代比较,排除C项;根据材料“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可知乡约有利于邻里乡人互相劝勉共同遵守,以相互协助救济,乡约有利于巩固乡村宗族势力,排除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