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的性质》 (开发型)
教 师 陈明 学 科 数学 执教班级 四(5)(6)
教学时间 2011年 3 月 11日(第4 周星期 五) 教学地点
教学内容 除法的性质——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四年级下册P43例3
教学课时 第 课时 教学课型 新授课 是否集体备课
教材分析 运算定律是运算体系中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是运算的基本性质,可作为推理的依据。本单元所学习的五条运算定律,被誉为“数学大厦的基石”,不仅适用于整数的加法和乘法,也适用于有理数的加法和乘法。学生在前面的学习中,已经接触到了反映这五条运算定律的大量例子,特别是对于加法、乘法的可交换性、可结合性,这些经验构成了学习本单元知识的认知基础。通过本单元的学习,可以加深学生对加法、乘法运算的理解,提高学生选择计算方法的灵活性。本课的主要学习任务是学习除法性质及其应用。
教学目标 1.知道从一个数里连续减去两个数,可以改为减去两个数的和。2.使学生感受数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能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3.培养学生探索、研究数学的意识与能力。
教学重点 重点:认识除法的性质,并学会运用其进行简便计算。
教学难点 难点:简便方法的灵活选择。
教学准备
预设过程 设计意图
一、复习引入1、我们学过了哪些运算定律?你能用字母表示吗?2、简便计算(略)新课标第一网 ( http: / / www.21cnjy.com / " \o "欢迎登陆21世纪教育网 )3、联想:在其他的运算中是否也有这样的规律呢?a+b+c= a+(b-c)a×b×c= a×(b÷c) a÷b÷c=a÷(b×c)二、探究除法性质1、讨论:究竟哪个是对的呢?请小组合作验2、学生证明3、汇报:举例说明三、巩固练习1、填空16÷2÷4=16÷(□〇□)210÷(7×6)=210〇(7〇6)÷(25×7)=350〇(□〇□) 2、判断:35÷14 = 350÷2÷73000÷4÷25= 3000÷(4+25)3、简便计算(5)81÷3÷3(6)210÷(7×6)四、总结质疑:你们还有什么问题?五、布置作业:1、口算 2、作业本 3、寻找生活中关于除法性质的例子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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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书设计
作业设计 :课堂作业本P19 口算训练P20
教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