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程标准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赋税指历代统治阶级用强制方法向人民征收的实物、银钱等;
田赋:中国旧时历代政府对拥有土地的人所征收的土地税,是赋税的一种形式。
丁税:人头税,历代封建政府征收的人口税的总称。
徭役即历代统治者强迫人民从事的无偿劳役,包括军役、力役、杂役等。
赋税和徭役的合称。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
——《孟子·滕文公上》
贡:夏朝平民每户从国家受田50亩,然后将收获物的一部分贡纳给国家。贡纳物根据百姓距王城远近的不同而不同。
助:又称籍法,籍就是借,借民力以耕公田。
彻:周代的井田中,每块土地为100亩,900亩土地分给八家共同耕种,其中100亩的收获作为田赋上交国家
贡赋是土贡与军赋的合称。中国历代王朝规定臣民和藩属向君主进献的珍贵土特产品称作贡;赋原为军赋,即臣民向君主缴纳的军车、军马等军用物品,君主再给与回赏。夏商周三代分封制度下,受封者要向国君缴纳贡赋,这是赋税制度的雏形。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孟子·滕文公上》
劳役地租
役大于赋
春秋末期,铁犁牛耕技术使用,贵族驱使奴隶在井田(“公田”)之外开垦“私田”,收获私有,致“井田”日渐荒芜,诸侯国财政锐减。为解决财政困难,齐国管仲实行“相地而衰征” 、鲁国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纳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商鞅)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居五年,秦人富强。
——《史记·商君列传》
商鞅变法是封建赋税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基本确立的标志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秦汉
隋唐
宋元
明清
秦汉
朝代
田赋
人头税
徭役
秦朝
汉朝
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要缴纳田地产量的2/3作为田赋
“与民休息”
田赋大降
十五税一
三十税一
口赋极重
财产税:车船税、算缗、告缗
口赋:7—14岁
算赋:15—56岁、商人奴婢加倍
二十倍于古
更卒:一个月、本郡或本县、繁重劳动
正卒:两年、郡国和京城、兵役
戍卒:一年、边塞屯戍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秦汉
隋唐
宋元
明清
隋唐
隋朝
废除前代许多苛捐杂税,征收租调役
役
唐朝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庸是纳绢代役。服徭役期间,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
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
调为户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
唐朝规定:每丁每年缴纳租粟2石,是为“租”。“调”随乡土所产而出.每丁每年纳绢(或绫)2丈.绵3两.不产绢绵的地方,或纳布2丈5尺.麻3斤。此外,每丁每年服役20天.闰年22天.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一天折合纳绢3尺.称为“庸”。
租庸调制的基础,是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
租庸调之法,以人丁为本,但自开元以后,“天下户籍久不更造,丁中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其后国家侈费无节,而大盗起,兵兴,财用益屈,而租庸调法弊坏。
——《新唐书·食货志》
人口流亡、户籍失真
土地买卖普遍化
政府财政收入困难
唐朝中期,土地兼并导致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无法维继。为了增加政府的收入,780年,唐政府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
“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意为不论土著户与外迁户,一律在现居地立籍纳税。征税不再以人丁为主,而是以土地财产为主。
(1)以大历十四年(779)全国税收额作为新税征收的标准额分摊于各州,以后则按“量出以制入”的原则,根据财政支出的需要,确定应纳税额。
(2)废除租庸调及一切杂税,主要征收地税与户税,但丁额保留不废。
(3)依照丁壮与资产(包括田亩和杂货财富)划定户等,户税按照户等征钱,地税则按照田亩纳粮。
(4)无固定居所的行商,由其目前所在州县据其收入征税三十分之一。
(5)两税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以六月末为限,秋税以十一月末为期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秦汉
隋唐
宋元
明清
隋朝
废除前代许多苛捐杂税,征收租调役
唐朝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宋元
宋
承袭唐制,两税法+附加税
宋代田宅交易征收契税.契税额宋初不统一,仁宗时按交易额每贯收四十文,北宋末每贯最高收一百文省即七十七文足,南宋初达一百文足.正税之外,有头子钱和定帖钱两种附加税,头子钱宋初每贯征八文,后逐渐增为五十六文,定帖钱初每贯征十文,后增为二十文.因契税繁重,民间交易多不投税,而以白契私自交易.南宋时期,又开征"白契税钱".随着契税的不断增加,逃税问题日益严重.
宋
宋朝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因为徭役扰民严重,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
作用:使赋役更趋合理,相对减轻农民负担;保证农民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发展;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元
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
北方:租庸调,征丁税、地税
南方:两税法,征夏税、秋粮
科差:按户之上下征收丝与银两
科差,亦称差科,相当于唐代的调,以户为课税对象,“各验其户上下而科焉”。科差在南北方实行方法有所不同。科差在北方征丝料与包银,按户征收,科差在江南纳户钞与包银。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秦汉
隋唐
宋元
明清
隋朝
废除前代许多苛捐杂税,征收租调役
唐朝
租庸调制
两税法
明清
明初——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
正统年间——江南金花银(货币)
明代后期——一条鞭法(张居正改革)
“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货,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枆。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法。”
——《明史·食货志》
征税的依据为土地和人丁
赋役合一
一概折银
明
①是中国赋役史上又一次重大改革。
②纳银代役的规定,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同时说明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
③赋役征银的办法,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利于农产品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
清
“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规定以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丁数为准,此后达到成丁年龄的,不再承担丁役。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标志着中国实行两千多年人头税(丁税)的废除。
清朝雍正帝时期,全国人口总数开始爆发性增加,并正式突破了“一亿大关”,这都是与实行“摊丁入亩”密不可分的。
①“摊丁入亩”简化了税收的原则和方法,取消了国家赋税征收的土地与人丁的双重标准;
②地主的赋税负担加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抑制了土地兼并,而少地农民的负担则相对减轻。
③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也大为削弱。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秦汉
隋唐
宋元
明清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趋势
征收标准
人丁为主
土地为主(两税法)
取消人丁税(摊丁入亩)
赋役形式
劳役地租为主
实物地租为主
货币地租为主
征收种类
繁杂
简单(一条鞭法)
征收时间
不定时
定时(两税法)
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
国家重农抑商,对商品征收重税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关税
个税
关税
海关代表国家,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镜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关税”
古代关税的起源——最早出现在西周
国内关税
国境关税
分类
1937 年中国正式宣布废除国内关税
在世界范围内,废止国内关税、单一征收国境关税的情形,是伴随着近代国家的形成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出现的
完全自主
鸦片战争前
丧失自主
《南京条约》及附件中协定关税、片面最惠国待遇等中国失去自主调整关税能力,海关大权长期被列强把持
近代收回关税主权的努力
国共两党都明确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关税自主的主张
国民革命时期
南京国民政府
①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②1928年发表“改定新约”的对外宣言,关税自主为其两项主要内容之一
③1928年先与美国首先签订了《中美关税条约》,随后同意大利、法国、西班牙等国缔结了友好通商条约或新的关税条约
④1930年,日本也终于同意了《中日关税协议》
结果: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了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的制定税率
古代关税的起源——最早出现在西周
国内关税
国境关税
分类
1937 年中国正式宣布废除国内关税
完全自主
鸦片战争前
丧失自主
《南京条约》及附件中协定关税、片面最惠国待遇等中国失去自主调整关税能力,海关大权长期被列强把持
近代收回关税主权的努力
新中国成立后关税自主
①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
——我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
②1985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
③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齐了重要促进作用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关税
个税
个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税种
起步
1914年北洋政府制订所得税条列,其中包含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没有实施
实施
1936年国民政府相继公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实行分类个人所得税制。至此,近代中国完整意义上的个人所得税得以真正实行。
退出
新中国成立后,个人所得税开始暂时退出了我国税收制度的行列
1980年通过并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后经过数次修订完善。
重建
课堂小结
中国赋役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
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
所得税制度
秦汉时期:田租、人头税、徭役
隋唐时期
宋元时期
明清时期
隋:租调役
唐:前期:租庸调制;后期:两税法
宋:两税法+附加税
元: 北方:丁税、地税;
南方:夏税、秋粮
科差
明:金银花、一条鞭法
清:摊丁入亩
关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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