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人教版高中语文选修《演讲与辩论》第六单元《买刀的杀人要刀店负责吗》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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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0-2021学年人教版高中语文选修《演讲与辩论》第六单元《买刀的杀人要刀店负责吗》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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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
科目 语文
更新时间 2021-04-19 22: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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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买刀的杀人要刀店负责吗
教学目标
1、体会本文辩论的语言特色
2、了解和掌握“七君子事件”的背景的史料
3、体会七君子在非常时刻展示的娴熟精湛的论战技巧以及他们坚贞不屈、热爱祖国的崇高品质
教学重难点
体会七君子娴熟精湛的论战技巧
教学方法
提问法
教具
多媒体
教学过程
一、导入
辩论,我想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但是大家知不知道在审讯过程中也是存在辩论的。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七君子是如何展开他们辩论的。
二、背景介绍
1936年5月31日,马相伯、宋庆龄、何香凝、沈钧儒、章乃器等人在上海宣布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发表宣言,通过《抗日救国初步政治纲领》,向全国各党各派建议:立即停止军事冲突,释放政治犯,各党各派立即派遣正式代表进行谈判,制定共同救国纲领,建立一个统一的抗日政权等。南京国民政府以“危害民国”罪在上海逮捕了救国会领导人沈钧儒等七人,移送苏州江苏省高等法院羁押。
1936年11月23日凌晨,南京国民政府在上海逮捕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和执行委员沈钧儒、王造时、李公朴、沙千里、章乃器、邹韬奋、史良等七人的事件。因为被捕的是公认的社会贤达,所以世称“七君子事件”。?
?这一事件激起了中国共产党人、全国人民和国内外各方面人士的强烈抗议和谴责。宋庆龄、何香凝、张学良、杨虎城和国际友人罗素、杜威、爱因斯坦等纷纷要求无条件释放沈钧儒等人。但蒋介石政府拒不释放,且于1937年4月3日向沈等提出起诉书,并于6月11日和25日在江苏省高等法院两次开庭审讯。沈钧儒等人坚持抗日救国立场,在狱中和法庭上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中国共产党和社会各界人士在全国开展了广泛的营救运动。6月25日,宋庆龄、何香凝、胡愈之等16人发起“救国入狱运动”,要求入狱与沈钧儒等人一起受监禁。“七七”事变爆发后,蒋介石政府于7月31日宣布具保释放沈钧儒等七人,并于1939年2月最后撤销了起诉书。
这是一篇“七君子”攻守兼备的法庭辩论。“七君子”,即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史良等七位爱国人士。1936年11月,因在上海发动抗日救亡运动被国民党政府逮捕,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七君子事件”。在狱中,他们坚贞不屈,利用法庭继续斗争,显示了正义的力量。“七君子”在非常时刻展示了娴熟精湛的论战技巧。他们面对审判长连珠炮式的发问,攻守兼备、虚实相继;善于捕捉漏洞,归谬反诘,变被动为主动,使对方恼羞成怒、狼狈不堪。
?三、研讨文章
1、第一次庭审
审判长:“你赞成共产主义吗?”
沈钧儒:我们从不谈什么主义,如果一定要我们承认什么主义的话,那就是抗日主义、爱国主义。
沈钧儒为什么避开问题,没有直接回答赞成还是不赞成?
而在当时是不能给“抗日”和“爱国”定罪的。
审判长:“抗日救国不是共产党的口号吗?”
沈钧儒:“共产党吃饭,我们也吃饭,难道共产党抗日,我们就不能抗日吗?”
这里,沈钧儒运用了何种论证方法?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
沈钧儒类比归谬论证,言外之意是说共产党可以抗日,我们也可以抗日,而不一定和共产党有什么关系。
审判长:抗日是共产党的口号,共产党怎能真的抗日?他们一面主张抗日,一面主张土地革命。
沈钧儒:共产党是否真能抗日,要问共产党,我不知道。
审判长:“你知道你们被共产党利用了吗?”
沈钧儒:假使被共产党利用了,只要是为了抗日,我们甘愿。
审判长:“组织救国会是共产党指使的吗?”
沈钧儒回答:“救国会会员很多,是否有共产党,无从知道。对于入会之人,不能问他是不是共产党,只问他抗日不抗日。并且共产党哪里会自己说明是共产党呢?所以要问也问不出来。”
沈钧儒此番言论有何妙处?
这里,他所答非所问,重申救国会“抗日”宗旨,而撇开是否与“共产党”有关联不谈,让审判长抓不住把柄。最后一句话捎带讥嘲了审判长的愚蠢。
2、第二次庭审
第二次庭审主要围绕什么展开的?
第二次庭审是从“你们主张容共吗”问起的,具体涉及“联共抗日”以及引发“西安事变”两条“罪状”。
审判长:“你们主张容共吗?”
“你们主张联合共产党,是不是危害民国?”
李公朴:国民党创始人孙中山先生就主张“容共”,实行“容共”,难道他也有罪?国民党政府以此定罪岂不荒唐!
“连我们集会纪念中山先生,援助日本纱厂罢工也被列为罪状,试问你们要不要做中国人!”
审判长为什么从容共开始问起?
“容共”与“联共”二者之间是罪名和罪状的关系(从辩论的角度看,是论点与论据的关系),所以审判长先从“容共”问起。
审判长:“你们主张联合共产党,是不是危害民国?”
史良:“好比一家人,强盗打进门来,我们叫家里兄弟姐妹不要自己打自己了,首先应该联合起来共同抵抗强盗,这有什么错?能说是危害民国吗?”
“只能说危害帝国──日本帝国主义,除非检察官是日本人,才会判我们有罪!”
审判长:“《生活日报》说人民阵线和救国阵线是一样的,是不是?”
邹韬奋:“去年7月,一位读者来信曾用‘人民阵线’四字,我答复说团结抗日很好,但用人民阵线四字有毛病,不可再用,以免误会。”
邹韬奋:“起诉书反说我提倡人民阵线,岂非断章取义,故入人罪?”
审判长为何避而不谈抗日?
按照国民党政府的“法律”,“共产党”是非法组织,“容共”自然违法。审判长自知理亏,在这里有意隐去了“抗日”二字,只谈“主张联合共产党”,其用心不言而喻。
审判长为何提出“人民阵线”问题?
至此审判长无言以对,顾左右而言他,这个问题是一个圈套,“救国阵线”顾名思义是“团结抗日”,而“人民阵线”就会授人口实──与国民政府分庭抗礼。
检察官:“被告刚才说本检察官断章取义,故入人罪是不对的。你们给张学良的电报,叫他出兵抗日,他没有中央的命令,怎能抗日?并且他离绥远很远,事实上也不能抗日。本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被告不能随意指责。”
邹韬奋:“我刚才说断章取义,故入人罪,是指人民阵线而言,检察官却牵涉到张学良问题上去了,真是牛头不对马嘴!”
辩护律师:“绥远和陕西是毗邻省份,检察官说距离甚远,实在太无地理知识。”
邹韬奋:“我们打电报请张学良抗日,起诉说我们勾结张、杨兵变,我们发了同样的电报给国民政府,为什么不说我们勾结国民政府?共产党给我们写公开信,起诉书说我们勾结共产党,共产党也给蒋委员长和国民党发公开信,是不是蒋委员长和国民党也勾结共产党?”
检察官的话里有没有什么问题?或者说漏洞在哪?
至此检察官乱了阵脚,慌不择路。这段话有两个漏洞:其一,这段话的开头和结尾都是指“断章取义,故入人罪”而言,中间插入致电张学良出兵抗日,与此无关;其二,犯了常识性错误,绥远和陕西毗邻,相距并不远。关于第一点,其实,检察官是急于要抛出“七君子”致电张学良要他出兵抗日的问题,为了掩饰被反诘的尴尬,忙中出错,竟把两个问题牵扯到一起。
邹韬奋最后的话起到了什么效果?
抓住要害,顺势而起,类比兼归谬,接连反诘,一气呵成,势如破竹。
史良:“比如一爿刀店,买了刀的人也许去切菜,也许去杀人,检察官的意见,是不是买了刀的杀了人要刀店负责?”
沙千里:“给张学良通电,因为张是东北人,应该去打日本收复失地。至于西安事变是否因为通电而引起,应该去问张学良。”
章乃器:“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是应当的,但我们更希望能代表中华民族的人格,否则给他做一个中国人,也丢尽我们老百姓的脸。”
检察官:“这是恶意侮辱检察官,你叫什么?你叫什么?记入笔录,我要检举,我要起诉!”
综观两次庭审,七君子的论战给人什么感觉?
综观两次庭审,“七君子”避实就虚,巧于周旋,以守为攻;有时绵里藏针,轻松化解;有时伺机反扑,穷追不舍,攻守之道炉火纯青。设喻类比,引申归谬,左右逢源,精彩迭现,辩论之技游刃有余。
3、设喻类比,常常能把复杂的问题阐释得简单明了。请从辩词中找出有关的精彩片段加以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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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词中有两处设喻类比,用的都很恰当、有效。审判长问:“你们主张联合共产党,是不是危害民国?”史良的回答就用了设喻类比:“好比一家人,强盗打进门来,我们叫家里兄弟姐妹不要自己打自己了,首先应该联合起来共同抵抗强盗,这有什么错?”意思是共产党和国民党是同胞,是一家人,联合起来共同抗击日本强盗,合情合理,怎么能说是危害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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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又问:“你们给张学良的电报,叫他出兵抗日,他没有中央的命令,怎能抗日?”对这个问题的反驳是比较棘手的,而史良又做了一个类比,轻巧地将这个问题化解了:“比如一爿刀店,买了刀的人也许去切菜,也许去杀人,检察官的意见,是不是买了刀的杀了人要刀店负责?”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论敌的荒谬逻辑也就随之瓦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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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反驳论敌似是而非的观点,常常可以采取归谬引申的方式进行推论,得出荒谬结论,从而证明对方论点是错误的。“七君子”在庭审中是怎样运用这种技巧的?由此你受到什么启发?
这篇法庭辩词中有很多地方运用了归谬引申的方式进行推论,其中以邹韬奋的辩论最为精彩,如:“我们打电报请张学良抗日,起诉说我们勾结张、杨兵变,我们发了同样的电报给国民政府,为什么不说我们勾结国民政府?”又如:“共产党给我们写公开信,起诉书说我们勾结共产党,共产党也给蒋委员长和国民党发公开信,是不是蒋委员长和国民党也勾结共产党?”
5、布置作业
模仿文中辩论技巧,仿写一段辩论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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