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0张PPT)
第16课 亚洲第一共和国
一、改良和革命的论战
思考讨论: 改良派与革命派在政治体制上有何不同主张?从当时中国的国情及实践结果看,你会同意哪种主张,并说明理由。
改良派:君主立宪制
革命派:民主共和制
(1)正如严复、康有为、梁启超所言,民主的进程应该是渐进的,因为当时中国民众的政治素质普遍很低,不经过较长时间的教育,很难达到民主共和国家公民的要求。
(2)在一个有两千多年君主专制传统的国家,君主代表了一种秩序。如果一夜之间君主被废除,而又不能出现一个新的强人政治,国家会就此陷入混乱状态。法国大革命如此,中国辛亥革命也如此。
支持君主立宪的原因
支持民主共和的原因
(1)1898年维新派进行了戊戌变法运动,但很快就被清政府扼杀,事实证明君主立宪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2)晚清政府多次丧权辱国,已经沦为列强侵略中国的工具,要想摆脱列强入侵,就只能进行彻底的革命。
(3)民族民主革命符合当时世界历史发展的潮流。
1.中心:
围绕中国民主革命任务展开,即革命要不要以“反满”为目标;要不要革命;要不要建立民主共和国等。
2.实质:
资产阶级就中国实行何种政体进行的论战,是一次思想解放运动。
3.影响:
(1)改良派:从国情出发,认识到民主建设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没看到君主专制势力的顽固。
(2)革命派:主张民族民主革命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日益占上风,[为什么?]有力促进了民主思想的传播。但没有认识到帝国主义反动性,不利于人们对帝国主义的认识和警惕。
阅读与思考
国民素质与民主政治推进是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关系:一方面,较高的国民素质是实行民主政治的基础,也即要有懂得民主的国民;另一方面,在民主政治的熏陶下又可促使国民素质进一步提高,即所谓在民主中学会民主。改良派和革命派都只强调了一方面而忽视了另一方面,因此都是片面的。
二、《钦定宪法大纲》的出台
1、背景
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迅速发展,使清朝统治者感到不能照旧统治下去了;
②日俄战争中“立宪的”日本战胜了“专制的”俄国的刺激;
③改良派的广泛宣传、推动,实行民主宪政的呼声越来越高。
2、颁布:1908 《钦定宪法大纲》
思考:找出《钦定宪法大纲》内容中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你认为《钦》的出台体现了历史的进步还是清政府的进一步专制?
君上大权
1.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2.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3.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4.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解散之时,即令国民重新选举新议员,其被解散之旧议员,即与齐民无异,倘有抗为,量其情节以相当之法律处治。5.设管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6.统率陆海空及编定军制之权。君上调遣全国军队,制定常备军额,得以全权执行。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预。7.宣战、讲和、订立条约及派遣使臣与认受使臣之权。国交之事,由君上亲裁,不付议院议决。8.宣告戒严之权。当紧急时,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9.爵赏及恩赦之权。恩出自君上,非臣下所得擅专。10.总揽司法权。委任审判衙门,尊钦定法律行之,不以诏令随时更改。司法之权,操诸君上,审判官本由君上委任,代行司法,不以诏令随时更改者,案件关系至重,故必以钦定为准,免涉分歧。11.发命令及使发命令之权。惟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经钦定时,不以命令更改废止。法律为君上实行司法权之用,命令为君上实行行政权之用,两权分立,故不以命令改废法律。12.在议院闭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之诏令,并得以诏令筹措必需之财用。惟至次年会期,须交议院协议。13.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14.皇室大典,应由君上督率皇族及特派大臣议定,议院不得干预。
附臣民权利义务(其细目当于宪法起草时酌定) 1.臣民有合于法律命令所定资格者,得为文武官吏及议员。 2.臣民于法律范围之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 3.臣民可以请法官审判其呈诉之案件。 4.臣民应专受法律所定审判衙门之审判。 5.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 6.臣民按照法律所定,有纳税、当兵之义务。 7.臣民现完之赋税,非经新定法律更改,系仍照旧输纳。 8.臣民有遵守国家法律之义务。
积极:
司法权和行政权相分离;君主不能以召令变更法律,这就使君主权利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保障君权至上的前提下,臣民有言论、出版、著作、集会等权利。
消极:
宪法钦定,皇帝的权利很大,如大纲宣布皇帝有立法、行政、司法等大权,议院、政府、法院只能协助。国民的权利只能得自君主的恩惠。与西方国家的君主立宪相去甚远。
《钦》的出台体现了历史的进步。
因为大纲虽然规定皇帝有很大的权利,但君主的权利毕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相对于以前的君主专制而言,是有进步的。
大纲暴露出满族贵族借立宪之名、行集权之实的险恶用心,在中国宪政建设方面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纵观以后北洋军阀政府和南京国民党政府的做法可谓如出一辙。但它毕竟是清朝实质性宪政改革的开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在中国宪政发展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
三、帝制的终结
1.1911、5 成立责任内阁--“皇族内阁”。
2.1911、10 辛亥革命爆发,清廷土崩瓦解
成立湖北军政府,尝试建立代议制度。
3.1912、1 孙中山在南京就职,宣布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成临时参议院,共和制初步建立。
4.1912、2 南北达成妥协,清帝退位,袁世凯当选临时大总统,共和制在各种势力妥协下建立起来。
思考:促使袁世凯成为大总统的因素有哪些?
客观:
列强的支持(培植新的代理人)
袁拥有北洋军队、权力、心计
革命阵营内部立宪派和旧官僚的声援
主观:
资产阶级的妥协退让
思考:南京临时政府有什么重大的历史意义?它是一个怎样的政权?
意义: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宣告了2000多年的帝制的终结,是辛亥革命胜利的重要标志,中国进入了历史的新时期。
性质: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主体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府(从其颁布的法令中看出)
弱点:缺乏反帝勇气,没有触到封建土地所有制,缺乏真正的群众基础。
四、《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颁布:1912、3
思考: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有何主要内容及历史地位?有何缺憾?为什么一部专门用来限制袁世凯专权的《临时约法》却不能限制袁的专制乃至复辟?
主要内容(根据材料概括)
1、规定国家主权属于人民,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国家体制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
3、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扩大参议院的权利和严格修宪程序。
4、确认了保护私有财产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原则。
历史地位
(1)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宪法,是辛亥革命最重要的成果,是资产阶级革命性的集中体现;
(2)是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也是20世纪初期亚洲民主宪政运动史上最民主、最具影响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
缺憾
①副总统的设置没有必要。因总统由参议院选举和实行责任内阁制,即使总统因故去职或不能视事,无须花费时日,国会便可选出总统。设副总统给人因人设职的印象;
②凡行责任内阁制的国家,为保持行政与立法机构的抗衡和合作,国会都有对内阁的不信任案通过权,以增强国会对政府的监督力度,而内阁为对抗国会也有解散国会之权。但《临时约法》未提及这两项权力;
③《临时约法》规定总统对参议院的决议有否决权,这本是行政首脑节制议会的手段,在总统制国家行之有效,但在责任内阁制国家几无行使的可能,因总统一切命令须经总理副署才能生效,而总理为国会多数党领袖,与国会态度一致,不会支持总统否决国会法案;
④详细列举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但又规定参议院为“增进公益,维持治安或非常紧急必要时,得依法律限制之”,使民权易受专横议会的侵犯;
⑤规定参议院议员选派方法地方自定,可民选产生,也可都督指定,而后者与民主制度不合;
⑥制定于临时政府准备将大总统职位让于袁之时,表现出既欲借袁之力使清帝尽快退位、又对袁忠于共和表示怀疑的矛盾心理,为防袁专权,将临时政府成立之初实现的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这与其说是制度上的选择,不如说是权力斗争的需要。这种因人设法的做法与民主原则不合,对后来产生了不良影响,当权者根据需要可随意制定、修改或废除宪法,把宪法作为权力斗争的华丽装潢;
⑦在《临时约法》中没有对妇女的参政权做任何规定。
为什么一部专门用来限制袁世凯专权的《临时约法》却不能限制袁的专制乃至复辟?
(1)民主环境很不完善
①民众的公民意识差。例如唐绍仪内阁辞职时,国内各方没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②各级地方机构中,政治权利基本控制在旧官僚、旧士绅手里
③列强干预,如日本迫使中国签署《二十一条》
(2)袁世凯拥兵自重,权欲熏心
例如暗杀宋教仁、公开复辟帝制
五、“临时”不幸言中
1、袁世凯的专制、独裁统治
解散第一任内阁
刺杀宋教仁
解散国民党和国会
《中华民国约法》取代《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袁世凯复辟帝制
1915年复辟、1916年宣布撤销,众叛亲离
袁世凯复辟帝制失败的原因是什么?说明了什么?
原因:违背历史潮流、帝国主义放弃支持、众叛亲离、全国人民的反对;等等。
说明了:辛亥革命后,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六、革命尚未成功
1、积极意义:建立了共和制,带有民主气息
各种革命政党、社会团体、报刊杂志不断涌现
2、存在问题:民主政治形同闹剧
内阁更迭频繁
人民的权利无法兑现
脱离人民群众
3、认识:中国民主政治之路任重而道远
思考: 既然“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是辛亥革命胜利的重要标志。”(P85)为什么又说“革命尚未成功”?“革命尚未成功”的原因是什么?既然“革命尚未成功”,那么,以后又是如何“同志仍须努力”的?
1.胜利: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君主专制制度,创建了亚洲第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从此,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2.失败:辛亥革命没有达到它所预期的目标,未从根本上改变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对中国的统治,未真正实现民族独立、民主政治和民生幸福。西方列强在中国的支配地位没有受到削弱,在农村没有出现一场社会大变动,中国近代社会的基本矛盾一个也没有得到解决。革命的果实又落到旧势力的代表袁世凯手里。中国仍是一个贫穷、落后、分裂、混乱的国家。
3.失败原因:
(1)客观上:力量对比悬殊;
(2)主观上: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根本原因)
①没有提出一个明确的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制度的政治纲领,许多人在推翻清政府后便以为大功告成,失去继续前进的明确方向;
②没有发动并依靠占中国人口最大多数的下层劳动人民,因而在强大的旧势力面前便觉得孤立无援,找不到把革命进行到底的力量源泉;
③没有形成由一大批有着共同理想和严格纪律的先进分子组成的党来作为革命队伍的核心力量,因而难以在极端复杂的环境中顽强地进行坚忍不拔的斗争。
4.继续努力:
如第二次护法运动、重新解释三民主义并发展为新三民主义、同中国共产党实现第一次合作、掀起国民大革命运动;等等。
小结
改良派:与革命派论战
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
中华民国:成立临时政府,颁布《约法》,推翻帝制
各阶层的活动
结果:革命尚未成功
革命派为了论证“反满”和暴力革命的必要,反复宣传满族非中国臣民,中国自满族入主中原已经亡国,满族260年来以少数“劣等”民族高踞汉族“优等”民族之上,从历史到现实都是绝对不合理的。这种民族宣传显然是极端错误的,带有浓厚的种族主义色彩,但当时在备受满族贵族压榨的汉族人中颇具煽动性。
改良派则认为,满族早已是中国臣民,清朝取代明朝只是政权的更迭,根本不是亡国,况且满族入关后即已和汉族同化,反对变革的不尽是满人,因此“反满”与政治变革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改良派的民族理论不能说是错误的,但由于竭力掩盖清政府的罪行,违背了亿万群众的感情和利益,从而遭到进步人士和人民群众的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