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中古时期的世界
第3课
中古时期的欧洲
中古时期又称中世纪(约公元476-公元1453年),传统上被认为是欧洲文明史上发展比较缓慢的阶段,被称为“黑暗时代”。
名词解释
一、西欧封建社会
1.封君封臣制度
我……效忠我的主人,爱其所爱,仇其所仇。主人凡践履契约, 因我委身投附而善待于我,赐我以应得,则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 必将以他的意志为准则,绝无违背。
——[美]约翰·巴克勒等著,霍文利等译《西方社会史》上卷
(1)原因:社会动荡,自然经济,封建主无力控制全部土地
(2)特点:以封土为基础,契约关系为纽带,层层分封
(3)影响:
封君
封臣
提供土地
效忠
统治阶级
分裂割据
独立行使权力
2.庄园与农奴制度
封土
庄园
领主自营地:领主经营,农奴耕种,收入归领主
农民份地:农民从领主处领有的土地,分为自由民份地和农奴份地
庄园法庭:审理庄园案件,维护庄园秩序
庄园是农村组织的基本单位和大多数人的生活中心,庄园构成了中世纪农民的世界,由于庄园必须在经济上自给自足,生活就意味着无休止的辛苦劳作。
——[美]约翰·巴克勒等著,霍文利等译《西方社会史》上卷
1.王权强化
推动民族国家形成
二、中古西欧的王权、城市与教会
2.城市自治
(1)背景:封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工商业复兴,城市兴起
(2)方式:金钱赎买,武装暴动
(3)影响:
①有利于城市经济和教育的发展,推动资本主义萌芽出现
②一定程度上促进国王同样统一事业,同时促进了市民阶层壮大
3.中古西欧的基督教会
法兰克国王查理加冕为“罗马皇帝”(800年)
“卡诺莎之辱”
1075年,格里哥利七世(罗马教皇,1073-1085年在位)召开宗教会议,规定世俗国王不得有主教授职权,指责德皇亨利四世(1056-1106年在位)属下的几位贵族和主教犯有买卖圣职罪。次年2月,教皇又下诏将拒不退让并密谋废黜教皇的亨利四世开除出教,废止其“统治德意志王国和意大利”的权力。……亨利四世迫于形势不得不向教皇求免,于1077年1月到意大利教皇居住的卡诺莎城堡前赤足冒雪哀求三天才得以晋见…… ——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古代编》
欧洲君主新权力的获得,极大程度上取决于同新兴的商人阶层的非正式联盟。自治市的自由民向君主提供财政援助和管理才干,成为国王的内待、监工、帐目保管人和皇家造币厂经理等。最初,这些人组成国王的王室,主管国王私人事务。如今,随着王室成员被派去管理整个王国,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政府发展起来。更明确地说,它与某些代议制议会一起,为官僚机构、法院和税收制度打下了基础。
作为回报,君主向自由民提供保护,以反对封建领主和主教的频繁战争和苛捐杂税。他们还为商人利益服务,废除了五花八门的地方自治政权;这些地方自治政权各有其自己的关税、法律、衡量制和货币。14世纪末期,易北河上有35个征税站,莱茵河上有60多个,塞纳河上也有许多,如果船载谷物沿塞纳河行驶200英里,其费用将达这些粮食售价的一半。随着这些障碍的消除,随着是家法律和命令的实施,到15世纪,出现了民族君主国,初步形成了今天的英国、法国、葡萄牙以及斐迪南和伊莎贝拉联姻后的西班牙的版图。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三、拜占庭与俄罗斯
1.拜占庭帝国
(1)概况:东罗马帝国(395-1453年),因首都君士坦丁堡原称拜占庭,又称为拜占庭帝国。6世纪达到极盛,工商业繁荣。随后逐步衰落,曾一度复兴,但未能恢复全盛,1453年被奥斯曼土耳其所灭
(2)《罗马民法大全》
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527-565年在位)
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学会纂》、《法理概要》、《新法典》,是罗马法成熟的标志,对后世立法司法产生了极大影响
商品经济的发达,使社会经济生活与经济关系复杂化,对作为社会关系调整手段的法律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法律产生了全方面的影响。由于法律发展的需要,立法活动大量增加,出现了多种法律渊源并存的局面。……更重要的是,正是因为罗马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罗马法成为适应商品经济社会的真正法律,它因商品经济而发展,反过来也为商品经济提供了法律条件。……公元前2纪,古希腊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传入罗马,到罗马共和国时期末年、帝制前期,自然法思想对罗马的影响增大,特别是通过西塞罗(前106—前43)的系统介绍,自然法思想得以在罗马为人所知,对罗马法学家产生了影响,他们在学术研究与法律实践中将自然法思想通俗化,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罗马法学。……在罗马法的古典时期,法学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讲,罗马法就是法学家创造的法。
——徐爱国《西方法律思想史》
罗马人对于世界的征服可以分为三次,第一次是赤裸裸的武力,第二次是遮遮掩掩的宗教,第三次则是科学系统的法制。其中又以法制对世界的征服最彻底、最成功,同时也最长久,《罗马法》更是因此成为西方国家的法制建设的基础。
——邵嘉骥《欧洲文化简史》
原因:①商品经济的发达;②自然法思想的影响;③罗马法学家的贡献。
影响:
①维护了罗马帝国的统治秩序,是罗马国家延续千年的基础;
②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
③在近代成为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有力武器;
④对近代世界立法司法产生重要影响。
探究:罗马法发达的原因及其影响?
2.俄罗斯
(1)从基辅罗斯到莫斯科公国
(2)莫斯科公国到俄罗斯帝国
拜占庭双头鹰
伊凡四世
(1533-1584年在位)
1547年1月已经成年的伊凡四世亲政,改称沙皇……1549年初,伊凡四世召集“重臣会议”,会上一致认为必须实行改革,以肃清封建割据的流毒。……宣布编纂新法典。
——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近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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