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课《伤仲永》备课助教资料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 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练习说明
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见“课文研讨”。
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有关资料
一、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二、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共29张PPT)
读准字音
作者简介
翻译课文
特殊用法
理解句式
结构层次
内容理解
小 结
练习1
练习2
启 示
名言警句
参考译文
课文朗读
退 出
仲 隶 尝
啼 焉 邑
扳 谒 称
泯 矣 耶
zhòng
lì
cháng
yì
yān
tí
mǐn
yè
pān
yé
yǐ
chèn
读准字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做官后,向朝廷上万言书,提出政治改革的主张。继而推行各项政治革新,取得一定成就。但由于保守派的强烈反对,
他两次被罢相。晚年封为荆国公,谥号“文”。著有《王临川集》、《王文公文集》,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本文用“伤”字点出作者的写作意图。“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表达了作者对方仲永这样的人才,“泯然众人”的哀伤,惋惜之情。
题目“伤仲永”的“伤”是什么意思?
补充课文注释
父异焉
即书诗四句
焉:语气代词,代这件事。
书:动词,写。
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
从先人还家
还自扬州
或:有的人。
利:动词的意动用法,
以……为利。然:这样。
从:跟从。
从扬州回家。
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
且为众人
固众人
得为众人而已耶?
反问句。恐怕他连普通人还不如罢了。
固:本来。
且:况且。
卒:最终。
于:比……
理解几个用法特殊的词
1、“即书诗四句”
2、“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3、“邑人奇之”
4、“稍稍宾客其父”
5、“父利其然也”
名词活用为动词,写。
名词活用为状语,每天。
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对……感到惊奇。
名词活用为动词,把……当宾客招待。
名词活用为动词,认为……有利。
理解下列句式
⒈“不使学”
⒉“还自扬州”
⒊“受之天也”
省略句,省略了宾语,即“不使(之)学”:不让(仲永)学习。
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从扬州回家。
省略句,省略了介词,即“受之(于)天”:从上天那里得到或上天赋予的。
归纳文章的段意
第一段:
第二段:
第三段:
写方仲永才华初露时的情形。
写方仲永才能衰竭,
终于成为普通人。
议论虽有先天的聪明,
但后天的学习更重要。
文章第一段介绍方仲永的家世和“生五年未尝识书具”的目的是什么?
衬托方仲永非凡的天资。一个没有家学背景的人,生而知之,更见其天资非凡。也暗示下文其父“不使学”的原因。
第一段的主要内容有两层,试归纳层意。
第一层:
第二层:
写仲永幼年做诗的非凡才能。
写其父贪利而“不使学”的错误作法。
第二段写方仲永才能衰竭,最终成为普通人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是其父贪其利不使学。
第三段议论写作者的观点。请简要说说作者的观点是什么?
作者认为人的才能有赖于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即使是天赋很高的人,如果不加以教育和培养,也会变成平庸无能的人。
小结
本文寓理于事,通过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前两段叙事,最后一段议论。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幼年才能出众的情形,而略写此后的情况,先抑后扬,对比鲜明,表达了作者的惋惜之情;然后就事说理,提出作者的见解,画龙点睛,起了突出中心的作用。
㈠解释下列划线的字。
A.世隶耕( )
B.未尝识书具( )
C.即书诗四句( )
D.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 )( )
E.或以钱币乞之( )( )
F.从先人还家( )
G.贤于材人远矣( )
属于
曾经
写
赡养
团结
内容
有的人
求取
跟从
比……优秀
㈡指出下列句中的“之”各指代什么?
A.忽啼求之( )
B.借旁近与之( )
C.邑人奇之( )
D.或以钱币乞之( )
书具
方仲永
这件事
方仲永写的诗
㈢翻译下列文言句子。
1.稍稍宾客其父。
2.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
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⒈方仲永的天资过人,表现在哪里?在课文中找出原句。
“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即书诗四句”;
“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⒉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幼时天资过人。
第二阶段: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
第三阶段:又过七年后变成平庸之人。
⒊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用原句回答。你还有什么新的、独到的见解吗?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其父“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其受于人者不至”。
⒋最后一段作者讲了什么道理?
天资好的人,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尚且变成普通的人,那些天资平常的人,如不接受教育,连普通人都赶不上了。
⒌文章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你认为哪一个阶段写得最详细?说说你的依据。再想想:作者为什么要详写这一阶段呢?
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幼年阶段详写。详写这一阶段,意在说明一方面“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了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不使学”。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你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即“人的天资”与“后天教育”的关系?假如你认为自己很聪明的话,读了文章后,有什么感受和启发?假如你认为自己还有点笨,读了文章后,又有什么感受和启发?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活到老,学到老”
名言警句
参考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给全乡的秀才看了。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章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的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完全同平常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常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常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