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1张PPT)
鱼我所欲也
《孟子》
果布戛初级中学
任课教师:熊吉
孟子(前372年-前289年),名轲,字子舆。战国时期鲁国人,鲁国庆父后裔。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著有《孟子》一书。孟子继承并发扬了孔子的思想,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一代儒家宗师,有“亚圣”之称,与孔子合称为“孔孟”。
《孟子》一书是孟子的言论汇编,由孟子及其再传弟子共同编写而成,记录了孟子的语言、政治观点(仁政、王霸之辨、民本、格君心之非,民贵君轻)和政治行动,属儒家经典著作。其学说出发点为性善论,提出“仁政”、“王道”,主张德治。
通读全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标准读音
恶
箪
羹蹴
dān
wù
cù
gēng
通假字
故患有所不辟也(“辟”通“避”,躲避)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辩”通“辨”,辨别)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之意)
乡为身死而不受(“乡”通“向”,从前)
古今异义词
钟
古义:古代的一种量器。例:万钟则不变礼义而受之。
今义:计时的器具或中空的响具
是
古义:代词,这种。例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今义:判断动词,是。
豆
古义: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例:一箪食,一豆羹。
今义:豆子类的名称。
加
古义:指带来的好处。例:万钟于我何加焉。
今义:增加。
使
古义:假使,如果。例: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也。
今义:让,派。
可以
古义:“可”和“以”两词连 用,“可”是“可以”的意思。“以”是“用来”的意思。例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今义:能够
一词多义
为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介词,为了)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接受)
得
二者不可得兼(得到,拥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德”,恩惠。文中是感激的意思。
之
呼尔而与之(代词,他)
为宫室之美(助词,的)
而
呼尔而与之(表修饰,不译)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表转折,却)
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介词,表比较,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介词,引出陈述的对象,对)
一词多义
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语气助词,通“欤”)
呼尔而与之(动词,给予)
已
是亦不可以已乎(动词,停止,放弃)
吾既已言之王矣(副词,已经)
一词多义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
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
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
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
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我想要的
同时得到
放弃
表判断
也是
正义
比……更重要
苟且取得这里只苟且偷生的意思
憎恶,厌恶
祸患,灾难
通“避”,躲避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
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
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
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
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
勿丧耳。
假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 什么不可使用呢
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用来逼祸的手段
因此(有的人)明知某种手段能够生存却不使用
这是因为(他们)所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
不仅仅
不丢掉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
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一小筐饭,一小碗汤
吆喝 给 饥饿的过路人不接受
踢过去 不屑(接受)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
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
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
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
之谓失其本心。
很多的俸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对于好处
为了侍奉贫穷的人“德”感谢从前
宁可失去生命也不接受,现在为了宫室的华丽而做了 这样的事
这 停止
叫做失掉了他们的本性
1.本文的论点是什么 怎样提出来的 为什么不直接提出来
明确:论点是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个论点是由“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讨论:
“此之谓失其本心”中“本心”具体指什么 这与“舍生取义”有何联系
“本心”具体指“羞恶之心”,“义”产生于“羞恶之心”,有“羞恶之心”,才会按“义”的原则行事,才有可能在关键时刻舍生取义。
本文的主旨是什么?
人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人有羞恶之心;如果不顾羞耻,“不辩礼义”而受“万钟”,则失掉了“本心”,这种行为是应该停止的。
孟子以自己的行为实践着自己的人生主张,孱弱的身躯担负着民族的大义。面对散发着孟子生命气息的文字,我们的心中唯有崇敬。舍生取义,这是怎样的崇高与豁达,这是怎样的气魄与壮志;这是男儿舍身报国的壮志雄心,这是中华儿女报效母亲的赤胆忠心。对后世知识分子的精神修养也有极好的影响。但孟子“舍生取义”的观点的根据是唯心主义的性善论,他的说理仅止于是否丧失“本心”,有明显的局限性。随着时代的发展,“义”的内涵发生了变化。我们现在所说的“义”是指社会公义,“利”指一己之私利,即个人利益要服从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以至民族利益。在当今社会,面对越来越多的诱惑,面对人生的各种考验,我们应该作出正确的抉择。让我们高吟《鱼我所欲也》,谱写生命的壮丽篇章。
总结: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