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统编版 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第二单元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2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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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高中历史统编版 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第二单元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2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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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1-07-21 18: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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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结束南北朝相承之旧局面,后期开启赵宋以降之新局面,关于政治、社会、经济者如此,关于文化学术者亦莫不如此。 ——陈寅恪
导入新课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隋朝及唐前期鼎盛局面的出现,与一些具体制度的制定和贯彻有密切的关系。这些制度都较好地适应了隋及唐初的社会现实,在经济、军事、政治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殿试
【三甲】
状元
榜眼
探花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唐)孟郊:《登科后》
学习焦点一:选官制度
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都会根据自己统治职能的需要,建立起一套适合当时国情的官吏选拔制度,以便不断补充和调整各级官僚队伍,保证本阶级统治意志的顺利推行。管理选拔制度已成为封建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社会形态下,都必须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选官制度。
西周春秋
血缘宗法
血缘贵族
战国秦朝
军功事功
将吏士卒
世卿世禄制
军功爵制
两汉
道德 才能
儒生 文吏
察举制
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选官标准:
影响:逐渐成为士族特权的工具
家世、德才→家世
九品中正制度……在其初创之时,犹能“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选拔出有用人才,但后来逐渐被门阀世族所把控,以至于“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秦汉以来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进研究》
隋唐:科举制
{5C22544A-7EE6-4342-B048-85BDC9FD1C3A}科举制的创建及完善
科举制特点
隋文帝
废九品中正制,始分科取士
自由报名
隋炀帝
始置明经、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唯才是举
唐太宗
考试分为常举、制举并增加考试科目如秀才、明法、明算等科,但仍以进士、明经为重
择优录取
武则天
创立殿试和武举
分科考试
唐高宗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
定期举行
(隋唐)崛起的庶族地主阶级强烈要求加入政权,分享政治权力,隋唐两代统治者也在治国方针上确立了“选天下之才为天下之务”的原则……科举制便在这样的氛围中确立起来了
—《中华文化史》
科举制
思考:选拔权力归属?选拔依据是什么?
隋朝开创了科举制,这是官僚体制的最大转变之一。隋文帝杨坚虽然废除了九品中正制,但却回到了汉代地方推举的老路上,这实际上已经行不通。
隋炀帝登基不久,就下令设十科举人,随后十科减为四科,还是有“文才秀美”科,即进士科,进士科的取士,以考策论为主,考试在中央政府举行。从此,中国选举制度开辟了以考试作为人才取舍主要标志的科举时代。当然,南朝末年整个士林雅好文章辞赋,蔚成风气,影响到北方。上流社会以文采相尚,也对以文选人的选举制度的产生有促进作用。
——张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导论》
科举制
选拔权力:中央掌握
选拔依据:考试
一、选官制度
材料一:隋炀帝时增设进士科……经过唐代的发展,考试作为一项重要制度确立起来。这样,士人可以不经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由政府择优录取,从而纠正了魏晋以来世家大族垄断用人做官大权的状况。——韦庆远《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进士科始于隋大业中, 盛于贞观、永徽 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其推重谓之“白衣公卿”,又曰“一品白衫”。其艰难谓之“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其有老死于文场者,亦无所恨。故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王定保《唐摭言》卷一
材料三:(科举制度)“为所有西方国家以考试录用人员的文官考试制度提供了一个遥远的榜样。
——崔瑞德《剑桥中国隋唐史》
科举制度对于隋唐或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史料研习
一、选官制度
进步性:
1.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相对公平公正;
2.官吏任免权和考核权收归中央,扩大统治社会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
3、读书—考试—做官三位一体,保证官僚队伍的来源,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成为中华文明长期繁荣的制度保障
4.对西方文官制度形成产生积极影响
一、选官制度
明代思想家顾炎武则说:“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四百六十余人也。”
(1)考试科目及内容以儒学经义为范畴,忽视实用性学问,阻碍了科学技术的新发展。
(2)到了封建社会后期发展成八股取士,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
学习焦点二:中枢机构
任何一统治阶级都必须有一个 “辅佐”的中枢机构来协助处理繁冗事务,而中枢机构的过度发展又必会形成尾大不掉之势,最终引发皇权旁落,为维护君主专制统治,就需要完善独裁体制原则指导下进行的政务分工,分割、掣肘相权,加强皇权。
时期
中枢机构设置
权力配置
西汉
武帝前
三公九卿制
丞相集决策、行政、用人、审议和司法于一身
武帝后
中朝和外朝
中朝决策,外朝执行
东汉
三公和尚书台
三公荣誉,尚书台掌决策和行政
魏晋南北朝
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三省
三省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隋唐
三省六部制
尚书省掌行政、中书省掌决策、门下省掌审议
中国古代中枢机构演进
二、三省六部制
皇 帝
门下省(政事堂)
尚书省
中书省
(政事堂)
(起草政令)
(执行政务)
(封驳审议)
吏部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特点:分工明确、彼此制约
意义:1、三省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提高了行政效率;
2、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3、三省六部制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成熟。
以上三图分别是什么时候的政治体制?反映了怎样的趋势?
其相同点有:(1)两者都是中国古代社会产生深远影响的中央行政制度;(2)都是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加强的重要表现。
其不同点有:(1)两者所处时代不同:三公九卿制确立于秦朝,盛行于汉朝;而三省六部制则形成确立于隋朝,完善盛行于唐朝。(2)两者的内部权力结构不同:三公九卿制是一种综合性的中央行政制度,其中行政、军事、监察等权力相互融为一体;而三省六部制则是集决策、审议、行政为一体的中央行政机构。(3)丞相的组成和地位不同:三公九卿制中的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有比较相对独立的决策权、审议权和行政权,位高权重,其地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三省六部制则由于三省的长官中书令、门下侍中、左右仆射都是当然的宰相(尚书省的尚书令因为李世民曾经担任过,无人敢任,到唐朝时故以副长官尚书左右仆射实际参与政事),原来相对完整的相权一分为三,相互制衡,从而加强了皇权。
探究:三公九卿和三省六部制有哪些异同?
课外延伸:钱穆《国史新论》:“唐代宰相是委员制。最高议事机关称政事堂。一切政府法令,须用皇帝诏书名义颁布者,事先由政事堂开会议决。送进皇宫划一敕字,然后由政事堂盖印中书、门下之章发下。”这是否反映了唐朝中央行政体制民主的特点?为什么?
三省六部制的设立并不是民主的体现,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相反,它是皇权不断加强的产物,是“皇权专制下的民主”。在一定程度上三省进行集体决策,相互制约。中书省秉承皇帝旨意草拟政令,门下省仅有封驳权,没有裁决权,三省长官都必须绝对听命于皇帝。
学习焦点三:赋税制度
赋税是中国古代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赋税制度是随土地制度或状况的变化而变化的。
材料二: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调帛(或布)一匹、粟二石。民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奴婢八人,耕牛20头,亦出一夫一妇之调。
——《魏书·食货志》
汉至唐前期的赋税制度
材料一:(田租)汉兴,按秦之敝,诸侯记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以是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文景时,令田租减半。
——《汉书·食货志》
材料三: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庸,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通正役,并不过五十日。 ——《旧唐书·食货志》
唐代前期的租庸调法,税额较轻,也规定了徭役期限,尤其是采取“输庸代役”的办法,让农民有休养生息的机会,多少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用唐代初期的经济繁荣。
①以“人丁”为标准计税,整齐划一
②实行实物地税和劳役相结合
③以庸代役保证农时
④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唐代庸调银饼
唐代调布
1、唐前期:租庸调制
庸、调原来都缴纳绢或布,
开元、天宝年间庸、调便折成银两
(1)含义:
两税法,是指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两税法改变了“租庸调”据丁征税的作法,实行以财产多少为征税标准,于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开始实行。
(2)内容:
①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②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具体是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为主。
③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
④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⑤征课原则:“量出以制入。”两税法提出,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
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是改税丁为税产,这符合土地集中和贫富升降的社会现实。两税法替代租庸调,是地主土地所有制高度发展的结果,奠定了唐后期至明中叶中国古代赋税的基础。
2、唐后期:两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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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庸调制
两税法
背景
目的
标准
影响


均田制实施
均田制无法推行
巩固统治,保证财政收入
缓和阶级矛盾,解决财政困难
①对农民人身控制强
②纳庸代役保证农时
③政府赋税得到保障
①减轻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②简化税收名目
③扩大收税对象
④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人丁
财产
唐朝赋税制度
1、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
转变。
2、农民由必须服役逐渐发展为“输庸代役”。
3、年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
4、税种由繁杂多项逐渐演变为简化征收。
归纳隋唐赋税制度有什么新特点?
三、赋税制度
★探究: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
征税标准
人身控制
税收种类
征税内容
(租庸调制)以“人丁”为本,不论土地、财产的多少,都要按丁交纳同等数量的绢、粟。
(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均田制)成年男子承担一定的徭役
(租庸调制)“以庸代役”
(两税法)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役
(两税法)每户缴纳户税和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③税收种类简化
(租庸调制)纳粮为租;纳布为调;纳布代役为庸
(两税法)户税按户等高低征钱,地税按亩缴纳谷物。
④征税内容变化,实物→货币
①征税标准转变,以人丁为主→以财产为主
②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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