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一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件(2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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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一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件(2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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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1-07-26 08: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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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2张PPT)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标要求】
通过本单元学习,了解中国历史上货币的发行、使用情况和世界货币体系的形成,了解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进以及关税、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的产生和实行。
导 入
本杰明 富兰克林
死亡和纳税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两件事情。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中国历代王朝为巩固国家政权而向人民征课财物、调用劳动力的制度。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含义很广泛,一般包括:
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
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
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它苛捐杂税。
秦 朝
田赋:税率极高
口赋:征索极重
徭役(更卒、正卒、戍卒)
汉 朝
特点:田租较轻而人头税较重
西汉政府对百姓的管理,实行编户制度。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主要是自耕农),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财产多少承担国家的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受田农民,每年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户税)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租 调 制
隋 朝
隋朝沿用北魏以来的租调制,并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即50岁以上的男子,可以交纳一定数量的绢,以代替徭役,以庸代役的办法开始在部分受田农民中推行。
前期
租庸调制
唐 朝
(只针对21-59岁的成年男子征收)
在隋朝的基础上,规定所有受田的农民不去服徭役的都可以纳绢或布代替,不再有年龄的限制。
后期
两 税 法
内容: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影响:这是我国封建税制的重大变化,由人丁税转为财产税,表明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
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漏税
募役法:政府雇人服役,不服役者交免役钱或助役钱
影响:减轻百姓负担,增加财政收入
方田均税法与募役法
宋 朝
元 朝
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丁税、地税)与南方(夏税、秋粮),另有科差(代徭税)
明 朝
初期,夏税、秋粮,江南地区“金花银”;
后期,张居正“一条鞭法”
内容:赋役合并,即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等“并为一条”,合并征收;将以前按户、丁征收的徭役摊入田亩(各地摊法不一);田赋和徭役都折成银两征收。
影响:有利于防止豪强官僚隐田逃税;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负担;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促使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产品的商品化。
康熙
内容: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影响: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促进了人口增长; 有利于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盛世滋丁 永不加赋
清 朝
雍正
摊丁入亩和地丁银
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赋税,叫做“地丁银”。自汉唐以来长期实行的人头税被废除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趋势和特点。
1.趋势
(1)赋役标准:随着封建统治者对民众人身控制的逐渐松弛,收税标准从以人丁为主向以土地为主转变,这一转变以唐朝两税法的实施为标志。
(2)赋役形式:随着封建经济发展,尤其是商品经济走向发达,赋税形式由以实物为主向以货币为主转变,这转变以明朝一条鞭法的推行为标志。
(3)赋役种类:历代赋役改革往往把各种杂税合并起来,统一征收,赋役种类由繁杂向简单转变,如唐朝两税法明朝一条鞭法等赋役改革。
2.特点
(1)循序性:赋役制度改革步步相接、前后相承,很少有移植外国制度而骤然转折的现象,完全根据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变化。
(2)反复性:赋役制度演变不是直线式的,在某个时期、某一税种方面,尚有消失之后复出的现象,这是因为社会动乱、军阀割据少数民族统治者人主中原等造成了旧的赋役制度沉渣泛起、僵而不死。
(3)差异性:中国各地区自然条件差别很大,反映在赋役征纳上就是“任士作贡”原则和征纳期限不同;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也引出赋役负担不平衡问题。
概念:海关代表国家,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镜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关税”
起源:西周时期
分类:国内关税 国境关税
特征:长时间内国内关税与国境关税并立,1937年正式废除国内关税实行统一的国境关税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一)关税
思考:中国古代国内关税为什么长期存在?
政权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罗伯特·赫德,(Robert·Hart,1835年2月20日—1911年9月20日),英国政治家,1861年起在上海担任海关总税务司职务,1863年正式接替担任海关总税务司,代表列强把持海关大权达半个世纪之久(1861 年-1911年),在任内创建了税收、统计、浚港、检疫等一整套严格的海关管理制度,他主持的海关还创建了中国的现代邮政系统;著有《中国论集》等。
中国近代关税制度的发展
自主—丧失—收回—发展完善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一)关税
1,关税自主:鸦片战争前
2,权益丧失:《南京条约》及附件中协定关税、片面最惠国待遇等中国失去自主调整关税能力,海关大权长期被列强把持。
3,收回:
(1)1927年,国民政府关税自主
(2)1928年,国民政府发表“改订新约”对外宣言,关税自主为主要内容之一
(3)1928年国民政府与美国签订《中美关税条约》
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制定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才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一)关税
4,发展完善:
a、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实施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
b、1985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强化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
c、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一步完善关税基本制度,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一)关税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二)个人所得税
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个人所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
起步: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所得税条例,但没有实施。
1936年,国民政府公布一个所得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展:1、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多次修改完善更加符合中国实际
作用:调节个人收入,实现社会稳定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二)个人所得税
1.唐初征收赋税时,钱币与绢布、粮食并收,财政收入以贯、匹、石等为单位计算;到南宋时,赋税征收以钱币为主体,以“贯”为单位计算。这表明南宋( )
A.商品经济快速发展
B.农业手工业地位下降
C.重农抑商政策松弛
D.经济控制逐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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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清廷谕令“广东所属丁银,就各州县地亩摊征,每地银(田赋银)一两摊丁银一钱六厘四毫不等”。这一举措( )
A.有效缓解了土地兼并现象
B.扩大了人丁税的征收范围
C.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户负担
D.刺激了广东海外贸易的发展
C
3.到1928年底,美、德、挪、比、意、丹、葡、荷、英、法、西等国相继与国民政府签订新关税条约,承认中国关税自主权,将协定税则改为国定税则,将值百抽五税率改为差等税率,税率由值百抽七点五起,直到二十七点五。这些变化( )
A.使中国真正实现关税自主权
B.在客观上有利于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
C.扭转了中国贸易的逆差局面
D.使关税开始成为中国主要的财政来源
B
4.鸦片战争以前,清政府海关征税标准是4%,但外国商人在广州卸货必须打点红包,费用占进出口货物的10%—40%。《南京条约》规定进出口“均宜秉公议定则例”,最后确定为值百抽五原则。据此可知,《南京条约》签订后( )
A.清政府的关税收入有所增加
B.西方列强对华资本输出加剧
C.广州的腐败问题得到了解决
D.中国的半殖民地化程度加深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