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1第6课《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导与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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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12-05-23 2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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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第6课《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导与练
【重点讲解】
简析罗马法的含义、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实质及其影响
一般认为,罗马人留给后来文化的1份宝贵遗产是其法律制度。这种法律制度由公元前450年开始公布的“12铜表法”逐渐演变而来。在共和国的最后几个世纪,“12铜表法”已被新条例新原则的发展所取代。这些新条例和新原则有不同的来源:有的来自习惯上的变化;有的来自斯多亚派教义;有的来自判决书,尤其是来自大法官的文告。罗马大法官是有权维护和解释特殊诉讼法和向陪审团发布判决案件指示的高级行政官。陪审团仅解决事实问题;全部法律争端要由大法官裁决,一般说来,他的解释就成了未来判决类似案件的先例。因此一系列司法程序的建立,同英国的习惯法有某些相似之处。
在2~3世纪之交,罗马先后出现5大著名法学家:盖约·巴比尼安、包鲁斯、乌尔比安和莫迪斯蒂努斯。罗马皇帝曾颁布引证法,规定凡在法律上遇有难题而成文法无明确规定时,则依照他们的著作来解决。由于罗马法是在法学家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因而它由3个分支组成,这就是公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
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它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广义的罗马法是指通行于罗马统治地区的全部法律制度,狭义的则仅是指罗马公民法。
1.罗马法的演变发展过程
(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公元前5世纪中期,由贵族组成的十人委员会制定的法律,镌刻于十二块铜表上,称为《十二铜表法》,它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特权,保护了平民利益。
(2)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成为公民法。它具有明显的狭隘性。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演变成为适应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称为“万民法”。
(3)从零散到形成完整体系,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时,成立专门的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法律汇编,统称《民法大全》。它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2.罗马法的分类:罗马法从形式上可以分为习惯法和成文法;从整体结构上看,分为公民法和万民法。
3.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对债权做了规定和解释,遵循的原则是自然理性。
4.罗马法的实质: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工具。
5.罗马法的影响
(1)地位: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是世界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备,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
(2)对罗马:维护和稳定了罗马帝国的统治。政治上:维护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实际上是维护奴隶制度,理论上承认公民的平等权利,巩固帝国的统治基础;经济上:保护私有财产;对各种契约均有较详细的规定,稳固了帝国的经济基础。
(3)对后世:它是欧洲历史上最早的一套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的基础,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原则等均起源于罗马法)①拿破仑的《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的有关内容为蓝本起草的。②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1787年宪法的等,都是以罗马法中的理论为基础,从中发展出反映资产阶级要求的“天赋人权”“权利平等”等口号。③19世纪末20世纪初影响到中国、日本,我国现行的《宪法》、《民法原则》和《继承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罗马法的原则。
(4)从罗马法看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罗马法在调节罗马社会生活矛盾,维护罗马奴隶主贵族统治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后世资本主义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是:规范人的行为,调节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
(5)局限性:罗马法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奴隶被当作私人的财产,没有任何权利,不能体现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现代的法制有明显的不同,不可避免地带有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
【难点分析】
习惯法与成文法
早期罗马没有法律而只有习惯,司法职能是由国家机关兼理。直至共和国初期,制定《十二铜表法》。罗马著名史学家李维尼(公元前59~17年)认为,《十二铜表法》是整个公法和私法的渊源。而《十二铜表法》是把过去的古老习惯变成具体的法律条文,而且在罗马进入共和国时期前后,除《十二铜表法》外,有关部门私法条文的大部分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仍是靠习惯法来调整,这说明习惯法始终是法的重要渊源。
习惯法是一种不成文法。它是由罗马氏族古老习惯,当时社会通行的各种习惯、法院判例三个部分组成的。所谓的习惯法实质不是法,而是习惯,或者说就是社会中通行的具有普遍性、权威性的习惯做法;习惯法其实就是习惯规范,就是具有普遍性、权威性的习惯做法。习惯与法律是不同的,习惯法本身是不成文的、非正式的。
在原始社会条件下,这些习惯保证了原始社会生活的和谐和公平,构成了法的前身。习惯法的产生大多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逐渐自然形成的,有些则是通过共同议定和约定而成,它没有什么外部力量的干预和敦促。其产生后,主要通过口头、行为、心理进行传播和继承,它的实施也主要靠氏族、部落成员集体的认同和价值利益取向的共同性以及社会舆论作保障。因此,习惯法的适用范围必然是有限的、有边界的,只能在特殊类型的社会关系中,如亲缘关系、地缘关系、熟人交往圈、民间组织网络等这样的社会关系中才能起作用。脱离了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超出了一定的边界,习惯法就自然失效。
而成文法是国家制定的,也就是说,国家产生以后,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权利制定并强制执行的社会规范称之为成文法。尽管成文法是为统治阶级实现统治意志而制定的,与习惯法有很大的区别,甚至违背习惯法保护公众平等利益的初衷,但是由于成文法有国家暴力作为特殊的强制保证手段,使它有恃无恐地逐步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层面和每一个领域
正是由于成文法与习惯法产生基础的不同,习惯中公共成员普遍受益的理念更多的被成文法的统治阶级利益得到保护所代替。在成文法的强力推进下,习惯在静悄悄的发生变异,有的融入到成文法体系之中,有的则自动消失淘汰,有的则在顽强的生存和继续发挥作用,就继续起作用的这部分习惯而言,它也只能是一种习惯规范、一种习惯做法或只能成为参考(尽管有的地区的习惯更被民众重视,但在法律不予承认的前提下,习惯没有对抗成文法的效力)。在现代生活中,成文法在产生条件和程序上严格、目的明确、保障有利,这都是习惯法不能比拟的,成文法在不断完善和不断创制中的作用日渐强大,已经成为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亦愈发稳固。
习惯法一般是指英美国家的做法,其立法一般是法官的工作,具体方式是判例。律师碰到案子后是去寻找以前的类似案例而不是翻阅法条。虽然现在国会也会制定一些成文法,但还是要经过法院引用后才能真正生效。习惯法就是没有通过立法机关正式通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文惯例.,成文法正好相反,法律是由专门的立法机关制定,制定后才实施。律师碰到案子是去翻阅法条规定。代表国家为法国,德国。
在习惯法中,判例是主要的法律渊源,在成文法中,判例不是主要的法律源源.所以也就行成了一种习惯,在使用习惯法的国家,法官在审问时通常看对于类似的案件,以前是怎么判的,而在成文法的国家,法官在审问时,只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必要的情况下也采用判例,但它是处于次要地位.习惯法和判例法的制定,颁布,以及分类上均存在着差别。
【易混知识】
一、公民法与万民法的区别
在古代罗马,有三种类型的法律:
(1)公民法,原意为一个国家所固有的法律,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其特点有:狭隘,只适用于罗马公民,不适用于外国人;严峻僵化,缺乏灵活性;注重形式,程序繁琐;
(2)万民法,其原意为各国共同适用的法律,具体到罗马,则是指适用于罗马人与外国人以及外国人与外国人相互之间关系的法律,或专指适用于罗马国家与其他国家关系的法律如交战、议和等。在公元212年,卡拉卡拉皇帝把罗马公民权授给罗马帝国境内的一般居民,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也随之消失;
(3)自然法,即制定法的对称,是指合乎人性、合乎理性的法律,适用于全体人类(包括奴隶),是永远不变的、超时间、超空间的法律,一切制定法都应以自然法为标准,因而它是最理想、最好的法律。并且,乌尔比安认为,自然法就是自然规则,除适用于人类之外,也同样适用于自然。
二、东西方古代政治制度的比较
比较内容 中国 古希腊、罗马
发展趋势 趋向专制 走向民主
政治改革法律制度 加强君主专制、法制是维护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工具。 古希腊进一步实行民主政治,并以法律作保障。古罗马先是共和,法律限制其专制,后是独裁,对君主专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文明延续与否与政治制度的关系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当时有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科技文化进步,并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有力保障,促进文明进一步延续。 缺乏强有力的权威,国家不统一,经常分崩离析,易摧残文明,破坏文明的发展历程。
认识 人类文明史上没有完美无缺的政治制度,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时代、阶级的局限性。
【学法导航】
1.了解罗马在法制建设方面的主要成就,认识罗马法律对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影响;了解罗马重要法律制度的内容及影响,探讨其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及其影响。
2.分析罗马法对于维系罗马帝国的作用;从中西历史发展的两个方面比较罗马法的影响。
3.罗马法律,属于政治上层建筑方面的知识,第一要结合背景,把握其形成的原因、条件;第二要准确把握、分析其具体内容;第三要结合历史的发展运用哲学常识分析其意义、影响。
【小资料】
奥古斯都──盖乌斯·屋大维
罗马杰出的政治家、罗马帝国的创始者。出身于骑士家庭,父亲是元老院的元老。屋大维是凯撒的甥孙,被凯撒收为养子,使其继承了大部分财产。公元前44年凯撒被刺后,继之而起的是执政官安东尼、骑兵长官雷必达和屋大维的三人同盟,史称“后三头”。三人间不断明争暗夺,不久雷必达失势,到公元前30年,屋大维打败了安东尼,获得最后胜利,成为罗马的军事独裁者。屋大维在国家制度上保存着共和的外衣,没有恢复公开的军事独裁制度。他把自己称为“第一公民”,意即元首。元首政治开始于公元前27年1月13日。元老院觉得屋大维有能力镇压奴隶和保卫奴隶主的利益,就赠给他“奥古斯都”的称号,意为神圣、庄严、伟大。在元首制下,元老院实际上受元首的控制,屋大维本人是元首、统帅、终身执政官、首席元老、大祭司长,独揽军事、司法、行政、宗教等大权,实际上是皇帝。所以,屋大维树立的元首制实质上是一种隐蔽的君主制,屋大维统治罗马是罗马帝国的开始。
屋大维时代,罗马帝国的疆域北起多瑙河,南到非洲(包括埃及在内的北非一带),西起比利牛斯半岛,东到两河流域和小亚细亚半岛,形成了古代史上一个最庞大的帝国。地中海成了帝国的内湖。为了统治这样大的一个帝国,屋大维把许多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成为罗马帝国实际上的皇帝。但是,他为了避免遭到和凯撒同样的命运,一直努力保持共和国的外表。他坚决不要“皇帝”这个称号,只称自己是“第一公民”,也就是元首的意思。他还保留了共和时代的元老院。但是,旧的元老贵族剩下来的已经很少,大多换成了“新人”。这些新人,不是新提升起来的贵族,就是依附新政权的世家贵族。所谓“全民会议”,变成了通过屋大维提出的议案的工具。
公元前27年1月,屋大维装作接受人民请求的样子,接受了元老院授给他的“奥古斯都”的称号。“奥古斯都”有“神圣”、“至尊”的意思,这是比皇帝更光荣的称号。实际上,屋大维是没有“皇帝”称号的第一个罗马皇帝。从此,连续了500年的罗马共和国时期结束了,罗马帝国时期开始了。
屋大维是罗马所有军团的最高统帅。他建立了30万人的常备军和一支驻在罗马的近卫军,身边还有一支由日耳曼人组成的精锐卫队。他就是凭着这些武力,打败国内外敌人的进攻,镇压奴隶的反抗,维持他的奴隶主军事独裁的统治。
屋大维从公元前30年开始独掌大权,在罗马帝国统治了40多年。他死于公元14年。罗马帝国在将近200年的时间里维持了比较稳定的局面,经济、文化都有比较大的发展,被称为“罗马的和平”时期。当时,各个行省都修筑了一些新的大道。这些大道把帝国的各个部分联结成一个整体,罗马成了这些大道的中心。所以,后来有人用“条条道路通罗马”这句话来形容罗马帝国交通发达、商业繁荣的景象。
【热点追踪】
中外学者共话罗马法与中国法治
2011年6月1日,由湖南大学主办、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罗马法传统与现代中国:回顾与前瞻”国际研讨会在湖南长沙开幕。
罗马法是世界法治文明的精神基础,对各国法律文化的养成和制度构建均具有重要影响。中国的法治建设同样需要罗马法精神的滋养,本次研讨会就罗马公法、私法与现代中国的法治发展等有关主题的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讨论,也将对“法治湖南”的建设和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镜鉴和智力支持;会议既是对“中意文化交流年”活动的积极配合,更是向国际社会展示“法治湖南”建设所取得的诸多成就的重要平台。诸多外国专家都对湖南法治事业所取得的进展给予了高度肯定,特别是对湖南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创新表示了浓厚的兴趣。
开幕式由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杜钢建教授主持。湖南大学副校长赖明勇教授指出,罗马法是古代西方政治法律文明的重要标志,对人类的法治发展和民主进程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中国的法治建设也需要罗马法精神的滋养。2007年成立的湖南大学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为罗马法的研究搭建了一个较高平台,这也是湖南大学推进全球化、国际化办学的重要举措。
罗马第一大学法学院桑德罗·斯奇巴尼教授在致辞中谈到,罗马法系的其他国家通过对罗马法的解读塑造了它们自己的制度,在与这些属于相同法系的其他国家进行国际对话的背景下,根据中国文化和中国的改革来解读罗马法,必将使罗马法系的研究进一步深化。
【同步训练】
1.德国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武力,第二次是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因为罗马法中蕴含着如下观念( )
A.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C.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2.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是( )
A.罗马公民B.罗马境内各族人民
C.罗马贵族D.地中海周围居民
3.下列内容不符合罗马法实际的是( )
A.提倡自由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私有财产神对不可侵犯
C.实行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 D.公民与非公民始终实行不同的法律
4.罗马实行一种“保护人制度”,保护人可以替被告发言,反驳控告人提出的指控,这里的“保护人”实际上是今天哪种角色的雏形( )
A.法官 B.陪审法庭成员
C.律师 D.公诉人
5.“随着商业和帝国的发展,生活愈益复杂,原先的法律不再能满足需要。外国人在罗马可能遭到关押,他的财产可能被没收,就是一个典型的问题。”为此罗马形成了( )
A.习惯法 B.公民法
C.万民法 D.自然法
6.下列人物中,使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是( )
A.伯利克里 B.查士丁尼 C.荷马 D.梭伦
7.公元前五世纪中期,罗马共和国先后铸造出十二块铜牌,详细列出民法、刑法、诉讼程序等许多方面内容,公布于罗马广场,史称《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
A.是贵族内部矛盾激化的产物 B.是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
C.是广大奴隶积极斗争的结果 D.是外来文化渗透的结果
8.《十二铜表法》制定之前,罗马贵族喜欢用习惯法裁判,主要是因为习惯法
A.可以保护大众的利益 B.是传统法律,不容更改
C.可以随意解释,有利于保护贵族特权 D.是公平的
9.下面有关古代希腊奴隶和古罗马角斗士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
A.古希腊罗马的奴隶都积极参与竞技体育 B.其地位都非常低下
C.奴隶劳动是希腊城邦繁荣的物质基础 D.奴隶生命安全没有法律保障
10.罗马帝国瓦解了,但罗马人却把他们的文明留给了欧洲人。这主要是指( )
A.给予自由民和奴隶以公民权利 B.是近现代西方法律的先驱
C.揭露和批评了私有制的罪恶 D.维护和巩固了罗马帝国的统治
11.罗马法是影响广泛而深远的古代法律体系,是因为它( )
A.内容丰富,体系完善 B.给予自由民和奴隶以公民权
C.维护和巩固了罗马帝国的统治 D.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12.马克思说:“罗马帝国到处都由罗马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从而使地方上的社会秩序都被宣布无效……”对这段话的准确理解是( )
A.法官是罗马帝国的最高统治者 B.法官滥用权力,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C.罗马法官建立了罗马帝国 D.罗马法巩固了帝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
1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罗马法对债权的规定和解释是一项重要内容。它制定了解决各类债务纠纷时适用的条款,而且特别明晰地规定了契约的各种形式,以及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材料二:罗马法律制度刚刚建立时就带有某些民主化色彩。其原因是战争需要平民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他们处于要求政治上得到进步的有利位置,在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时他们就采取罢工的形式。他们通过平民大会选举保民官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包括写下法律条文,公诸于众,限制任何个人所能拥有的土地的数量。
材料三:罗马法虽属奴隶制社会的产物,但由于它对反映简单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作了详尽的规定,因而也就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许多法律关系,因此它对资本主义民法领域产生了很大影响,特别是在属于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其影响更加显著。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制定的,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不少地方也沿袭了罗马法的传统。欧洲大陆上其他许多国家的民法也都受罗马法的影响。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指出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为什么它会成为核心内容?
(2)据材料二,概括说明“罗马法律制度刚建立时就带有某些民主化色彩”的原因。
(3)据材料三回答,为什么说罗马法“对资本主义民法领域产生了很大影响”?另外,罗马法对世界文明又有何积极影响?
【参考答案】
1.A2.A3.D4.C5.C6.B7.B8.C9.A10.B11.A12.D
13.(1)核心内容:承认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原因:罗马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经济问题复杂多样;随着对外扩张和版图的扩大,罗马公民与非公民的矛盾上升,财产纠纷增多。(2)战争需要人民补充人力资源,使他们在政治上的一些权利得到保障;保民官对平民利益的保护;公民大会可限制贵族的利益。(3)原因:罗马法规定了简单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与资本主义时期的许多法律关系相吻合。影响:罗马法中蕴含的自然法思想对欧洲大陆影响非常深远;罗马法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为以后欧美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立法依据;罗马法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后影响到中国和日本,如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继承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