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课 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了解共和制在中国建立的曲折过程,理解中国政治道路发展的独特性。
【课程标准】
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南京临时政府初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
(一)民国建立
时间:1912年1月1日
定都:南京
临时大总统:孙中山
标志:资阶共和制度在中国诞生
国旗:五色旗
纪年:改用公历,以中华民国纪元,1912年为民国元年。
五色旗
(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 人民得享有下列各项之自由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二十九条 临时大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总揽行政事务。
第四十八条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之,行使司法权。
第十九条 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辅佐临时大总统。总理可以驳回总统的意见;总统颁布命令须由总理副署才能生效。
——以上皆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上述材料分别体现了哪些基本原则?
主权在民
民族平等
三权分立
责任内阁制
(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性质: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
直接目的:防止袁世凯独裁
根本目的:维护共和制度
意义: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评价:
北洋政府时期共和制度的波折——政党政治(1912-1928)
北洋政府:是指中华民国前期以袁世凯为首的晚清北洋军阀在政治格局中占主导地位的中央政府。
政党政治:通常指一个国家通过政党行使国家政权的形式。广义包括各国政党为实现其政纲和主张而展开的一切政治活动和斗争。
袁世凯
背景:辛亥革命后,各类政党社团成立,各派政治力量迅速分化和重组。为谋求议会席位,展开激烈竞争,开始政党政治的尝试。
历程:
国民党成立
宋教仁案
二次革命
名存实亡
1912年8月国民党成立后,宋教仁等人想通过议会斗争实现资产阶级民主政治。
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获胜,宋教仁将负责组织责任内阁。 1913年春,宋教仁被刺杀。
宋教仁被杀,孙中山力主武装讨袁,国民党发动了二次革命,但很快被镇压下去。
1913年10月6日,袁世凯当选为大总统,解散国民党和国会,政党政治名存实亡。
袁世凯称帝
过程:
(1)古德诺和筹安会积极为复辟制造舆论;
(2)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凯称帝;
(3)1915年12月25日,唐继尧、蔡锷、李烈钧等宣布云南独立,反对帝制,武力讨袁。
(4)1916年3月2日,袁世凯众叛亲离被迫下台,6月6日去世。
影响:北洋军阀派系纷争,很快发展为军阀混战、军阀割据的局面,政治格局混乱不堪。
袁世凯祭孔
北洋政府时期政党政治失败的原因?
(1)受传统政治文化影响较深;
(2)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资产阶级力量弱小;
(3)政党仓促成立,党争不休;
(4)国民缺乏参政素养;
(5)中国没有形成适合代议制民主的政治环境;
(5)封建势力强大,军阀操控政权。
材料:他们看重的只是自己的政治前途,搞政治的目的是入朝为官,因此他们并不代表什么阶级。以前入朝为官的快捷方式是参加科举;现在科举没有了,党就变成科举的代替品了。入党做官,或组党做官,就成了有志青年的正途。这是我们社会政治大转型还未转完的一条大尾巴。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一党专政(1927-1949)
孙中山的“革命程序”论
{5940675A-B579-460E-94D1-54222C63F5DA}革命程序
时间
内容
“军政”时期
1924年--1928年
打倒军阀,实现国家的统一和独立。
“训政”时期
1928年--1948年
培养民众的民主意识,训练人民使用民权和承担义务。
“宪政”时期
1948年国民政府改组为总统府以后
“还政于民”,宪政民主。
(一)训政时期(1928-1948)
孙中山的理想
九、一完全自治之县,其国民有直接选举官员之权,有直接罢免官员之权。……
十四、每县地方自治政府成立之后,得选国民代表一员,以组织代表会,参预中央政事。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
国民党的现实
在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行使政权;大会闭会期间,把政权付托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治权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和监察五权,由国民党政府独揽执行。
--《训政纲领》(1928)
孙中山的“训政”理论,主要体现了怎样的民主政治原则?《训政纲领》反映出国民党的“训政”实质是什么?
主权在民
一党专政
1948年,国民党打出“行宪”的招牌,召开“国民大会”,选举蒋介石、李宗仁为总统、副总统,建立总统府,取代国民政府,国民党以此为其统治披上“宪政”的外衣。国民党政权作为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代表,最终逃脱不了崩溃的命运。
(二)宪政时期(1948-1949)
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
中国宪政为何如此艰难?
(1)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决定;
(2)列强侵略,民族危机深重;
(3)军阀混战,政局动荡;
(4)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资
产阶级力量弱小;
(5)传统守旧思想根深蒂固。
中共在革命根据地的探索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时间: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
内容:大会制定了宪法大纲,通过了土地法、劳动法等法令,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正式成立。
意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是创建人民革命政权的尝试。
(二)在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人的民主实验
1.边区政府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根据地逐步扩大,中国共产党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设立边区政府,作为民国地方政府。
2.实施三三制
本党愿与各党各派及一切群众团体进行选举联盟,并在候选名单中确定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以便各党各派及无党无派人士均能参加边区民意机关之活动与边区行政之管理。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第三条 凡居住在边区境内的人民, 年满十八岁, 不分阶级、党派、职业、男女、宗教、民族、财产及文化程度的差别, 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
措施:设置各级参议会,推行抗日民主制度;通过“三三制”原则。
意义: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加强了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
(三)解放战争时期——行政区
概况: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在政权建设上采取在解放区设置行政区的办法,巩固新兴的人民政权。先后建立东北、华北、中南、西北行政区。行政区设军政委员会或人民政府,作为最高一级的地方政府机关,各自管辖若干省级及以下行政单位。
意义: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大行政区
(四)新中国成立前夕——《论人民民主专政》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指出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已经破产,资产阶级共和国应让位给人民共和国,要“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为建立人民共和国奠定了理论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
概念: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过程: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式建立。
1957年以后反右斗争扩大化和“左”倾思想影响,“文革”十年。
改革开放新时期
1982年宪法
初步确立
正式建立
遭到破坏
恢复完善
1982年宪法
内容:
(1)改进选举制度,把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
(2)实行差额选举;
(3)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固定任期;
(4)赋予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
意义:成为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基本内容:
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发展过程:
1949年
1954年
1956年
1982年
新政协第一次会议召开,是确立的标志。
政协二次会议,确立政党制度。
八字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十六字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
(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内容: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目标。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成就;概括优势;阐述体系;强调特征。
评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个坚持”,既坚持了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又借鉴了古今中外制度建设的有益成果,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