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一第十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课件(共4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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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高中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一第十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课件(共4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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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1-08-03 15: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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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8张PPT)
目录
新中国的法制进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家,中华法系源远流长。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从世界历史来看,国家强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近代以来,法治一直是中国人孜孜以求的梦想。然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缺乏建立现代民主与法治的社会基础和现实条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治条件之下,仅仅靠法治也不能改变旧中国落后挨打的悲惨命运。1949年,新中国成立为中国真正实现民主、走向法治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共产党执政70年来,对法治矢志不渝。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过渡时期法制”到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主义法制”,再到后来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及党的十八大之后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十六字方针的内涵提升,我们党越来越深刻认识到,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抚今追昔,展望未来。回顾新中国70年法治发展的渐进历程,不仅有助于我们梳理总结新中国70年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而且有利于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与信心,厘清当前法治工作的历史脉络与思路,推动形成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摘编自封丽霞《新中国法治70年:历程、轨迹与展望》,载《学习时报》,2019-09-23
史学材料导读
总论
史学材料研读一
新中国的法制进程
史学聚焦1
新中国成立初期颁布和实施相关法律
——人教版《高中历史选修
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引证材料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开幕。大会代表对各项会议报告和国名、国旗、国徽、国歌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一致决定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大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等重要文件。《共同纲领》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
人民版
《普通高中历史教科书》(必修一)
妇女是“半边天”,但男尊女卑在旧社会被看作天经地义,解放初期,许多地方的高音喇叭中常播放着著名歌手郭兰英唱的《妇女自由歌》:“旧社会好比那黑格洞洞的枯井万丈深,井底下压着咱们的老百姓哟,妇女在最底层。”一九五O年五月一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包办强迫等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纳妾和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再嫁。这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史上的一件大事。
——摘编自金冲及著:《二十世纪中国史纲》[下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第十八章,第698~715,713页
引证材料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引证材料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一九五0年六月六日至九日,中共中央召开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在报告中指出:土地改革的完成是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首要条件。刘少奇在会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的报告。六月十四日,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召开,中心议题就是土地改革。刘少奇在会议第一天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他说:
引证材料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一九五0年六月六日至九日,中共中央召开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在报告中指出:土地改革的完成是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首要条件。刘少奇在会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的报告。六月十四日,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召开,中心议题就是土地改革。刘少奇在会议第一天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他说:六月三十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并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成为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土地改革法》既总结了以往几个历史时期处理土地问题的经验,又充分考虑到新中国成立后的新情况。新区的土地改革和过去老区的土地改革,情况有很大不同。“过去老区的土地改革,是在残酷的战争环境,谁胜谁负还不明朗的条件下进行的,土地改革的直接目的是尽量满足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动员农村
的人力物力参加和支援人民解放战争,争取战争的胜利。新区的土地改革,是在人民解放战争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统一的人民政权已经建立,全国转入和平的经济建设的条件下进行的。土地改革除了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尽快恢复与发展国民经济,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这一中心任务。”……
《土地改革法》公布后,政务院又先后颁布《农民协会组织通则》、《人民法庭组织通则》、《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以保证《土地改革法》的具体实施。
——摘编自金冲及著:《二十世纪中国史纲》[下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第十八章,第747~758,748页
引证材料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一九五二年八月,中央人民政府在总结建国以来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经验的基础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并着手筹备建立相当于省一级的自治区。地区以下的民族自治政权也陆续建立起来。
——摘编自金冲及著:《二十世纪中国史纲》[下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第十八章,第747~758,757页
引证材料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
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定和通过的国家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内容包括“序言和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旗、国徽、首都”4部分,共4章106条,对新中国的性质、政治经济制度、人民的权利和义务、社会发展前途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954年宪法“序言”,肯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和与苏联牢不可破的友谊。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1954年的宪法条文中没有关于政协组织的规定。政协是中共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组织。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这既规定了各民族的平等地位,也保证了整个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为更好地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任世江《高中历史必修课程专题解析》
引证材料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从1966年到1976年,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使社会主义法制受到严重破坏。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灾难,也可被理解为人类为了进步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在“文化大革命”中,所有现代法制的基本的、具有进步意义的原则都受到无情的批判、无理的否定,例如法治、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罪刑法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得到律师的协助的权利等。当然,“文化大革命”期间并非全然无法无天,1967年1月13日颁布的《公安六条》是一部立法,只是它的使命在于保卫文化革命。
——摘编自王立峰《法治中国》,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引证材料6:
“文化大革命”十年法制遭到破坏
史学聚焦2
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法制逐渐走向完善
——人教版《高中历史选修
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大第五届第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第一部比较完善的宪法。
1978年2月全国人大第五届第一次会议颁布的第三部宪法,没有从根本上清除“左”的指导思想,存在着重大缺陷。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形势已有很大的变化和发展,1978年宪法已不能适应形势需要,需作全面修改,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的建议,决定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负责提出新宪法修改草案。经过反复研究和讨论,1982年2月宪法修改委员会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讨论稿。……12月4日在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正式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颁布实行。
——摘编自何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八章,第407~427,410~411页
引证材料:
1982年宪法
1982年11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经全面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部比较完善的宪法。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强调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宪法还对国家机构的设置、职责、管理体制等规定做出重大调整。1982年宪法成为中国在历史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
人民版
《普通高中历史教科书》(必修一)
补充材料1:
1982年宪法
1982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既深刻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富经验,又注意吸取国际的经验,既考虑到当前的现实,又考虑到发展的前景,充分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这部宪法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对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等重大问题,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新宪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对于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使全国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对于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局面,起着极期重要的保证作用。
——摘编自何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八章,第407~427,412页
补充材料2:
1982年宪法
史学聚焦3: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人教版《高中历史选修
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进一步将“加强立法工作,特别是抓紧制订和完善保障改革开放、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文的法律和法规”提高到了“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的高度;1995年9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再次强调“坚持改革开放和法制建设的统一,做到改革决策、发展决策与立法决策紧密结合,并把经济立法放在重要位置,用法律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1998年3月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宣布,至八届全国人大任期届满,已“初步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条件”。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全面遵守和执行世贸组织规则,完善基于规则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构建符合多边贸易规则的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进一步得以健全。
——摘编自陈颐《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法治建设历程》,
2019-10-13
10:42?来源:人民论坛
引证材料1:
中共十四大(1992年)
1997年中共十五大上,江泽民代表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报告还突出地提出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它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这以后,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的力度,
发扬人民民主,创造了村民自治这一亿万农民当家作主的好形式,初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的政治框架。
——摘编自金冲及著:《二十世纪中国史纲》[下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第十八章,第1313~1320,1316页
引证材料2:
中共十五大(1997年)
史学聚焦4:
健全法,推进依法治国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带来的不仅仅是我国经济的巨大飞跃,也同时全面改变了社会面貌。早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党中央就提出,“法制建设又必须保障建设和改革的秩序,使改革的成果得以巩固。应兴应革的事情,要尽可能用法律或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确。这样才能形成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新规范”;1996年10月10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意识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变化,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形成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这些思想最终于1997年9月的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凝结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报告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1999年3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此,法治终于成为我国治国基本方略。
引证材料1: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完善经济法治为龙头,拓展到各个社会关系领域。截至2011年8月底,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司法改革全面展开,司法制度不断完善,促进了司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推动了中国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赢得了公众的认可与支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2011年10月,国务院发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正式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摘编自陈颐《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法治建设历程》,2019-10-13
10:42?来源:人民论坛
引证材料1: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成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6个领域、30个方面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各方面提出190项重大举措,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具体部署;党的十九大提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法治国和依
引证材料2: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规治党有机统一,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民法典》有望在2020年制定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政府职权法定化,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公民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权、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权不断加强,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司法改革不断深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和人权法治保障意识显著增强。
引证材料2: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70年风雨征程,新中国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康庄大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就辉煌;新时代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重道远。中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伟大实践,丰富着人类法治文明的多样性,为人类社会法治发展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摘编自陈颐《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法治建设历程》,2019-10-13
10:42?来源:人民论坛
引证材料2: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法治”是西方法律文化的产物,因此,当我们提倡法治时,必须看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的不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伦理型的法文化,在这种伦理型法文化之下,人们是缺乏权利意识的,并通常认为法律是束缚自已的绳索,因此,人们畏惧诉讼,甚至产生了厌讼的心理。同时,由于重“刑”轻“民”的法律传统,人们对法律的理解也多会集中在犯罪问题上,而对公平、平等、有偿等民商事法律的概念就缺乏认知。当然,我们不仅要注意到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冲突,还必须看到文化延续的必然性。现代法治并不必然与传统法律文化割裂,传统法律文化中所包含的一些内容是可以并应当被现代法治所接纳的,对此应当批判的继承。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在中国的土壤上建设法治国家。
——摘编自柯卫《论谱法中的公民意识培养——“秋菊的困惑”引发的思考》载《政法学刊》,2007年第4期。
引证材料3:
中国法文化传统
法治中国是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和目标的丰富与深化,应当从主体、客体和空间三个层面深刻认识法治中国的含义。从主体层面看,法治中国是中国人法治自觉、法治自信、法治自立、法治自强的有机统一。从客体层面看,法治中国是依法治权与依法维权的和谐有序。法治中国建设就是要以法治的思维方式化解矛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建设,构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从空间层面看,法治中国是提高中国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提升我国的法治能力是增强我国国际形象与综合实力的关键之一。我们要结合实际进行科学借鉴,大力加强法治中国建设,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提供保证。
——摘编自汪习根《法治中国建设的三层解读》载《人民日报》,2013-08-09
历史概念
法治中国
法治精神当是一种在法治社会中所普遍尊崇的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权力制约、社会和谐的价值追求。在当前中国,我们所倡导的法治精神当是公民对国家与社会所尊崇的法治理想及法律价值目标的主观把握,是对法治的认知、情感和意志等心理要素凝聚的集合体。对一个法治国家公民而言,法治精神具体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全体公民对法治本身拥有科学与理性的认知;二是每个公民对法治理想及法律价值目标拥有源于内心的认同、崇尚和追寻;三是全社会每个公民对法治拥有谙熟于心、
外化于行的牢固信念与忠诚信仰。
——摘编自陈红英《“法治中国”语境下社会法治精神的重构——以“信访不信法”、“唯权不唯法”为切入点》,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
历史概念
法治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每个国家在同一时期只有一部,而法律则有许多部。但宪法本身也是法律,它是法律之法、法律之王,是所有法律、法规的根据和源泉。因此,依宪治国就是依法治国,它突出了依照宪法办事在依法治国中更加重要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升级版。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抓住了这个核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更加顺畅、更加有力、更加有保障。
——摘编自何勤华《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升级版》,载《中国教育报》,2014-12-05。
引证材料4:
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关系
引证材料5: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
推进法制中国建设,应做到:第一,把握法治中国内涵。第二,坚持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第三,做到严格执法。行政机关严格执法,要做到三个方面:一要带头遵守法律;二要严格依法办事;三要积极履行职责。第四,实现司法公正。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要以实际行动让人民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权力,落实司法只服从法律要求,强化司法公开;第五,推动全民守法。全社会都要把法治作为行为准则,并转化为自已的信仰,做到真学、真用和真信。
——摘编自杨伟东《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载《时事报告》,2014年第6期。
引证材料6:
依法治国应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
法治中国建设不能也不可能脱离本国的国情,这一国情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有着自身演变的逻辑和规律。通过多年的法治实践,我国走上了一条适应中国具体国情、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自主型法治发展道路。从法学理论角度看,法律通过调整人的行为进而调整社会关系,但人的行为又受着不同文化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法律在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不同人的行为特点及其背后的文化因素。要使法治中国建设顺利进行,我们必须认真研究传统中国的历史文化积淀的表现形态及其对现代中国人当下行为的影响,对其不是简单地所谓“扬弃”,而是更多地寻求历史的资源。在寻求历史资源的过程中,也不是简单地寻求具体的制度支撑,而是更多地通过分析当时的环境背景,进而从法哲学高度提炼出制定相关制度时的经验和智慧。
——摘编自杨春福《法治中国建设的路径探寻》,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5期。
史学材料研读二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史学聚焦1
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新风尚
——人教版
《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引证材料1: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文化教育事业发展
在文化教育工作方面,适应许多人要求使自已的思想跟上新社会发展的需要,最显著的成绩是开展全国规模的群众学习运动,学习社会发展史和《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等,人民的政治文化水平明显提高。参加各地人民革命大学和政治训练班的人数达四十七万人。对旧有高等学校课程进行谨慎而有步骤的改革。中小学生中工农子弟的比重大大增加,还创办了许多工农速成中学。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原来在解放区出版的以工农兵为主人公的文学作品,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发行,使读者在眼前打开了一个崭新的天地。“文艺工作者团结在‘面向工农民'的方针之下,在全国范围内所做的普及工作是有成绩的。在这里起了一定的作用的,就是广大民间艺人的力求进步和诚心合作”。“改革旧形式,充实新内容的努力,在中国固有的文艺各部门内,到处可以看见。”
——摘编自金冲及著:《二十世纪中国史纲》[下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第十八章,第698~715,714页
引证材料2:
十年探索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成就
我国从1956年开始转入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并在实践中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到1966年的10年中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虽然受到严重的挫折,但仍然取得了很大成就。……
应当强调指出的是,这些经济和文化建设成就的取得,是同全国人民紧紧地团结在中共中央周围,顶住了国际敌对势力军事威胁、经济封锁的巨大压力,经受住了国内严重经济困难的考验,同心同德,步调一致,艰苦奋斗,奋发图强,表现出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顽强斗争精神分不开的。在这期间,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了政治思想工作,开展了宣传学习英雄模范人物及其先进事迹的运动。时代呼唤英雄人物,英雄人物应运而生。这个期间各条战线涌现出大批英雄人物和优秀集体,雷锋、王进喜、焦裕禄就是这期间出现的光辉榜样。解放军班长、共产党员雷锋(1940—1962年)干一行,爱一
行,甘当革命的螺丝钉,他毫不利已、专门利人、公而忘私、助人为乐的共产主义风格,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和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成为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1963年3月5日,毛
引证材料2:
十年探索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成就
泽东等中央领导人为雷锋题词,号召全国人民“向雷锋同志学习”,这样,学雷锋运动在全国深入开展,学雷锋,做好事,蔚然成风,特别在青少年中产生了巨大影响。大庆工人、共产党员王进喜(1923—1970年)在开发大庆油田的会战中,率领钻井队迎着困难上,发扬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被工人们称为“铁人”,他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代表。中共河南省兰考县委书记焦裕禄(1922—1964年),身患肝癌,忍着剧痛,带领干部群众同严重的自然灾害作斗争,被兰考人民誉为“党的好干部”,党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向他们学习,焕发起巨大的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力量。
——摘编自何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五章,第238~245,243~244页
——人教版
《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史学聚焦2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最早提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是叶剑英,他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的讲话中说:“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树立崇高的革命理想和革命道德风尚,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容和重要性进行了阐述:“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学习和发扬这些革命精神,“把这些精神推广到全体人民、全体青少年中间去,使之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精神文明的主要支柱。”没有这种精神文明,就不能建成社会主义。
——摘编自何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八章,第407~427,415页
历史概念
精神文明
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倡导下,全国人民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了新认识,并逐步开展起了群众性的创文明活动。1981年2月,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9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指出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扬革命传统和民族优良传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议在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中开展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内容的“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使我国城乡的社会风气和道德面貌有所好转和提高。随后,一个以“五讲四美”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活动在全国开展起来,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引证材料1:
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运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充分肯定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群众性活动,并认真总结经验,于1982年3月建议并倡导开展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普遍宣传“五讲四美”的内容,使亿万人民群众自觉地、热情地、有组织地参加“五讲四美”活动,以实际行动共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种全民文明礼貌月的活动,连续开展了几年,使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特别是在青少年中,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在增长,人与人的关系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社会上兴起了向张海迪、朱伯儒等先进人物学习的热潮,传播了他们高尚的共产主义思想、品质和行为。
——摘编自何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八章,第407~427,415~416页
引证材料1:
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运动
1982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大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到了重要位置。一般地说,物质文明建设要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特殊地说,商品经济的发展,新时期改革开放的客观环境,更迫切要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十二大更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高度,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了深刻阐述:“我们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战略方针问题。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和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都告诉我们,是否坚持这样的方针,将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兴衰成败。”“物质文明的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基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的建设不但起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保证它的正确的发展方向。”中共十二大还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分为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两个方面:文化建设指教育、科学、艺术、体育、卫生等文化事业的发展
历史概念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
和人民群众知识水平的提高;思想建设包括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科学理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道德,是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适应的主人翁思想和集体主义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思想等。思想建设决定着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其中最重要的是革命的理想、道德和纪律。中共十二大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全面论述,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要组成部分的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初步形成。
——摘编自何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八章,第407~427,416~417页
历史概念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
1982年宪法规定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文化教育建设方面,国家对发展教育、科学、卫生、体育和文化事业,分别作了项规定。在思想建设方面,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社会新风尚,形成全国人民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摘编自何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八章,第407~427,412页
引证材料2:
1982年宪法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大会强调指出,在建设高度的物质建设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精神文明建设不仅对物质文明建设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体现着正确的发展方向。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大会强调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要靠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来保证和支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摘编自何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八章,第407~427,409页
引证材料3: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关系
史学聚焦3
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
——人教版《高中历史选修
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史学聚焦3
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
史学聚焦3
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
——人教版《高中历史选修
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探究与拓展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唯物史观,阐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与地位。
史学聚焦3
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
“我们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战略方针问题。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和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都告诉我们,是否坚持这样的方针,将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兴衰成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精神文明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具有反作用,物质文明的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基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的建设不但起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保证它的正确的发展方向。
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扬革命传统和民族优良传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
1.金冲及著:《二十世纪中国史纲》[下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
2.何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3.封丽霞《新中国法治70年:历程、轨迹与展望》,载《学习时报》,2019-09-23。
4.王立峰《法治中国》,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5.陈颐《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法治建设历程》,2019-10-13
10:42
来源:人民论坛。
6.柯卫《论谱法中的公民意识培养——“秋菊的困惑”引发的思考》载《政法学刊》,2007年第4期。
7.汪习根《法治中国建设的三层解读》载《人民日报》,2013-08-09。
8.陈红英《“法治中国”语境下社会法治精神的重构——以“信访不信法”、“唯权不唯法”为切入点》,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
9.何勤华《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升级版》,载《中国教育报》,2014-12-05。
10.杨伟东《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载《时事报告》,2014年第6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