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直接证明:分析法与综合法_教案-湘教版数学选修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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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6.2.1直接证明:分析法与综合法_教案-湘教版数学选修2-2
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252.5K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湘教版
科目 数学
更新时间 2021-08-07 18: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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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直接证明——分析法与综合法

【教学目标】
1.掌握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分析法与综合法。
2.熟练运用分析发育综合法思考过程、特点解决具体问题。
3.亲历分析法与综合法的探索过程,体验分析归纳得出,进一步发展学生的探究、交流能力。
【教学重难点】
重点:掌握分析法与综合法的思考过程。
难点分析法与综合法的思考过程与特点的实际应用。
【教学过程】
一、直接引入
师:今天这节课我们主要学习分析法与综合法,这节课的主要内容有用直接证明的方式来归纳得出分析法与综合法,并且我们要掌握这些知识的具体应用,能熟练解决相关问题。
二、讲授新课
(1)教师引导学生在预习的基础上了解分析法与综合法内容,形成初步感知。
(2)首先,我们先来学习分析法与综合法的含义,它的具体内容是:
分析法和综合法是思维方向相反的两种思考方法。在数学解题中,分析法是从数学题的待证结论或需求问题出发,一步一步地探索下去,最后达到题设的已知条件。综合法则是从数学题的已知条件出发,经过逐步的逻辑推理,最后达到待证结论或需求问题。对于解答证明来说,分析法表现为执果索因,综合法表现为由果导因,它们是寻求解题思路的两种基本思考方法,应用十分广泛。
它是如何在题目中应用的呢?我们通过一道例题来具体说明。
例1:如图6-9,在直三棱柱中,,,试用综合法和分析法证明:.

解析:
证法1 综合法
连接.在直三棱柱中
四边形为正方形

证法2 分析法
连接


由此,命题得证。
例2: 求证:
解析:因综合法不太容易想到解决这类问题的途径,所以用分析法探求证明途径。
证法1 分析法


最后一个不等式成立,故原不等式成立。
基于上述分析法的证明,我们还可以给出例2的综合法证明。
证法2 综合法


从上例中,我们很难想到从“”入手,用综合法比较困难,因此先用分析法探索证明的途径,然后用综合法的形式写出证明过程,这是解决数学问题的一种常用方法。
根据例题的解题方法,让学生自己动手练习。
练习:
求证:
三、课堂总结
(1)这节课我们主要讲了哪些内容?
(2)它们在解题中具体怎么应用?
四、习题检测
分别用综合法与分析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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