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数学学法指导课2 骆新强 2005、10、2
数学解题策略的制定应遵循的原则(2课时)
一、教学目标:
1、知识、能力目标:
通过复习,使学生能熟练应用各种解题方法和解题思想,真正能做到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有目的、有计划、有条不紊地解决数学问题,象所说的真正教会学生“有目的的思考”和“富有成果的思考”。
2、情感目标:
使学生真正感受到数学这套思维体操的优美与和谐。
二、学法指导:
在学法上采用教师引导学生积极、有效的思维,自己发现和归纳解题方法,确定解题策略,体会各条原则在制定解题策略时的作用和地位。
三、重、难点:
目的性原则、熟悉化原则、简单化原则、具体化原则、和谐化原则和全面性原则在解数学题中制定解题策略时的综合运用。
四、教学过程:
探索解题途径是一种高级心理活动的思维过程,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在这个过程中,人们的思维必须得到定向、控制和调节。定向,就是确定思维过程的方向;控制,就是控制信息量,排除干扰,删除多余和错误的因素;调节,就是及时地调节思维活动的过程和方向,提高思维活动的频率。那么,定向、控制和调节的依据又是什么呢?这就是数学解题思想应遵循的原则:目的性原则,熟悉化原则,简单化原则,具体化原则,和谐化原则以及全面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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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性原则:就是确定解题策略时必须首先明确问题的目标,如果目标不明确,那解题只能是漫无目的地瞎碰瞎撞。
例1、若是关于的方程的根,则=____________。
分析:很容易想到的解法是,先解方程求出值,再代入待求式中计算,但运算将很繁琐。如果进一步明确题意,要求的是分式的值,而不是的值,由条件可得,再运用整体的思想,将视为一个整体,再着眼于局部,把待求式进行局部的改造,让式子中尽量出现结合综合除法求解。
解:∵ 是关于的方程的根,∴,
∴
。
例2、对任何实数都有一共同实数解,求此实数解。
分析:本题是一个含有字母系数的高次方程,用一般方法降次,显然繁而难。这个题目的难点就在于给我们的目标不够明确,考虑到如果我们知道这个实数解,岂不是把这个实数解代入验证就可以了吗?为了使目标浮现出来,考虑特殊值代入,分别取和,代入可得,而这两个方程只有公共解,因此方程的共同的实数解是。
解:因是任意实数,不妨取和两种特殊情形。(1)将代入原方程有;(2)将代入原方程有。解得两个方程的公共解为。
将代入原方程显然满足方程。
∴对任何实数原方程都有一个共同实数解。
例3、已知,求证:三数中至少有一个为1。
分析:由于结论较分散,直接证明不容易,若把结论等价地变更为求证:,这样一来,目的就明确多了。于是,运用执果索因和由因导果的思想方法就很容易找到解题途径。(1)先倒推:
(2)再顺推:,所以,即,
又已知,故成立。
解:由题设知:,
又,∴。
∴三者中至少有一个为0,即三数中至少有一个为1。
2、熟悉化原则:解题策略的确定,应有利于把陌生的问题转化为与之有关的熟悉问题,以便充分利用熟悉的知识与方法。
例4、设,且,化简 。
分析:显然,直接代入求解将很繁琐,联想到我们熟悉的例1的解法,把条件变形为,从而类似于例1求解。
解:∵,
∴原式
。
例5、解方程。
分析:这是一个含的四次方程,其解法是我们感到陌生的。考虑到9=32,6=2×3,如果运用化归的思想,把常数3看作变数,为已知数,则上述方程就转化为关于“3”的一元二次方程,一元二次方程的解法是我们所熟悉的。
解:将原方程变形:。
∴原方程组的解为。
例6、解方程:。
分析:去括号得一个四次方程,其解法是我们陌生的,考虑作些变更,将原方程变更为:,设,得
,再设,得一元二次方程:。
解:原方程可化为,设,则:
,再设,则,
即;
或,其判别式,此方程无解;
∴原方程的解为。
3、简单化原则:解题策略的确定应有利于把复杂问题转化为较简单的问题,使问题易于解决。
例7、设为实数,试求出关于的方程的实数根的范围。
分析:若从入手,不易发现其解题思路,正难则反,但如果将主元与参数换位,即把方程整理成关于的一元二次方程,然后用判别式即可求解。
解:将原方程整理成关于的一元二次方程,得,∵为实数,
∴其判别式。
例8、设三个方程中,至少有一个方程有实数根,求的取值范围。
分析:正难则反,考虑这三个方程均无实根时,的取值范围。
解:考虑这三个方程均无实根时的范围,此时,三个方程的判别式的值均小于0,
,
∴时三个方程均无实根,即时至少有一个方程有实数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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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9、在直角中,是直角边,是斜边,求证:。
分析:采用降次类比,时即。类似以上证法得,易得证。
解:∵是直角边,是斜边,∴,
∴,
∴。
例10、如图,设四边形的面积为1,为的三等分点;
为三等分点,连结。求证:四边形的面积为。
分析:由于四边形的任意性,直接证明困难,考虑特殊情形,
让重合,证明对于结论成立,这是我们熟悉的,如图,易得
。
=。
回到一般情形,如图,连结,则四边形被分成类似于上述三角形,只不过未被三等分。为了能够利用上面特例所提供的结论,取上的三等分点为,连结,则,
∴,即:,
易证,∴。
证明:先证明这个结论在三角形中成立。如图中,三等分边, 三等分边,则:,
∴
。
如图,在四边形ABCD中,连结,并取的三等分点,连结,则,
∴。
又由题设可知∥,∥,
∴,∴,
∴,
∴。
4、具体化原则:解题策略的确定应有利于把比较抽象的问题转化为比较具体的问题,以便更好
地把握问题中涉及的各个对象之间的联系。
例11、已知正数满足,求证:。
分析:如果单从代数的角度去考虑,则思路不易通畅。但从条件正数满足,联想到以为边长的正三角形,通过直观的几何图形,就很容易得出要证的结论。或构造以为边长的正方形,把长和宽分别为,和的长方形嵌入其中,各长方形面积和小于正方形面积。
证明一:在边长为的正中,在上分别取,使
,显然,
∵
,即。
证明二:如图,在边长为的正方形中,,
即。
5、和谐化原则:解题策略的确定应有利于使问题的条件或结论的表现形式,更符合数与形内部固有的和谐统一的特点,以突出问题本身固有的内在联系。
例12、设,求证:。
分析:已知条件是整式,而结论是分式,不和谐,且条件简单,结论较复杂,所以,可运用执果索因的逆推思想探索解题途径,并将分式化为整式,使条件和结论和谐化:
。
证明:
。
例13、证明顶点在单位圆(半径为1的圆)上的锐角三角形的三内角的余弦
的和小于该三角形周长的一半。
分析:如图,要证,由于不等式的左边
是三角函数,而右端是线段,不好直接比较大小。运用化归的思想,将三角函数变更为线段,使其两端的数量关系和谐化。设为的外接单位圆的圆心,作于,于,于,则;同理, ,只需证明:即可。
在锐角中,为外心,故在形内,也在内,故有:,
证明:如图,锐角内接于⊙,分别作于,于,
于,则;同理,,
在锐角中,为外心,故在形内,也在内,
∵在四边形中,
∴,
又∵为锐角,∴为钝角,而为锐角,
∴在中,,∴,同理:,∴,
同理可证:,
∴。
6、全面性原则:解题策略的确定应多侧面、多角度去进行分析、思维(包括逆向思维),运用多方面的知识,选取最优策略。
例14、为的边上的点。求证:不可能相互平分。
分析:条件中两点是边上的任意两点,不便于由此开始顺推。又结论是不可能互相平分也不便于由此开始倒推。由于结论是“不可能”,所以考虑运用反面思维策略。
证明:假设互相平分,则四边形为平行四边形,
∥,与中、两边相交矛盾。
∴不可能相互平分。
例15、解关于x的不等式组 。
分析:分、和三种情况讨论。
解:分、和三种情况讨论。
①当时,原不等式的解为;
②当时,,原不等式的解为;
③当时,,原不等式的解为。
目的性原则、熟悉化原则、简单化原则、具体化原则以及和谐化原则都是确定解题策略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们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是相辅相成的。对于每一道数学题,我们都应该根据上述原则,进行有目的,富有成果的思考,从而实现解题的目的。